传唤是针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办案单位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就在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