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纳税基础知识

1.4.1 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这一概念有以下基本含义:一是税法要素既包括实体性的,也包括程序性的;二是税法要素是所有完善的单行税法都共同具备的,仅为某一税法所单独具有而非普遍性的内容不构成税法要素,如扣缴义务人。

具体来讲,税法的构成要素如表1-8所示。

表1-8 税法的构成要素

1.4.2 税收法律关系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始终是国家,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纳税人发生了税法规定的行为或事实为根据。

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也称“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国家、征税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征税机关的权利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

1.4.3 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一种法定资格,必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方可取得。

(2)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且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的。

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营改增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1.4.4 纳税申报规范

(1)纳税申报内容规范

企业纳税申报的内容,一般包括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提交的证件及资料等,具体说明如下。

①纳税申报表。

总体来说,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图1-5所示的八项内容。

图1-5 纳税申报表的内容

②纳税申报时应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a.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联营企业利润转移单。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表。

f.增值税纳税人先征税后返还申请表。

g.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h.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

i.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纳税申报期限规范

纳税申报期限一般包括按期申报、按期顺延和延期办理三种情况。

①按期申报。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一般包括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和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两种。表1-9为各主要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说明,供读者参考。

表1-9 各主要税种纳税申报期限表

②按期顺延。按期顺延是指当企业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在法定或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遇到公休日或节假日,可以相应地向后顺延。

③延期办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因出现意料不到的特殊情况而无法按照确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书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申报时,可以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