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关系新论
- 刘洪刚
- 10794字
- 2021-03-27 06:08:44
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专政和民主是一对很容易引起人们争论的概念。历史上,人们对这两个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有着多样的,甚至对立的理解。当今世界,民主已经成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价值和制度体系,民主化亦成为世界进步潮流;而专政,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由于种种原因,却遭到了人们长期的误解和否定。西方自由主义学者往往把专政等同于专制独裁,把专政与民主截然对立起来。他们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一种专制思想,如果付诸实践就会导致极权主义。卡尔·波普尔就认为同柏拉图和黑格尔一样,马克思也是民主的敌人,是专制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克思的一切政治理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致命的错误”。在波普尔看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策可以被描述为一种使工人怀疑民主的政策”。虽然《共产党宣言》曾写道:“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但“只要它作为第一步被接受,那么,争得民主也会丧失”。西方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也指出:“一个真正的 ‘无产阶级专政’,即使形式上是民主的,如果它集中管理经济体系的话,可能会和任何专制政体所曾做的一样,完全破坏了个人自由。”对哈耶克而言,“社会主义从一开始便直截了当地具有独裁主义性质”,社会主义苏联和东欧国家正是由于马克思理论的“原罪”,才会走向极权主义和专制独裁。
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第二国际修正主义代表人物伯恩施坦从代议制民主立场出发,把民主定义为“不存在统治阶级”,即“一种社会状况的名称,在其中任何阶级都不能享有同整体对立的政治特权”,批判和否定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他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他们的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时,心目中是以法国革命的恐怖时期为典型例子的”。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无产阶级掌握政权而成为享有特权的统治阶级,实行恐怖和独裁统治。在伯恩施坦看来,马克思主张的无产阶级专政“属于低下的文化”, “是一种政治上的返祖现象”,是一种过时的理论,已经和现代社会民主政治不相符合了,必须予以放弃。他说:“在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在一切有可能的地方实践上都已经站在议会工作、比例人民代表制和人民立法(这一切都是同专政相矛盾)的立场上的这一时代,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词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一词句今天已经如此过时,以致只有把专政一词的实际意义去掉并且赋予它随便什么削弱了的意义,才能使这一词句和现实相一致。”
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传统认识也是把其理解为对少数敌对阶级和势力的镇压,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把专政与民主对立起来,强调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在实践中,由于社会主义首先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现实的无产阶级专政还没有实现比资本主义更加美好的共产主义社会;以高度集权为特征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使得无产阶级专政逐步走向了领袖的独裁专制,为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转向资本主义埋下了伏笔。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仍旧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束缚,面临着继续深化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繁重任务。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强化了人们把专政视为专制的认识。
然而,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毕生都在为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而努力奋斗。他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证明了共产主义是实现所有人的自由的理想社会,无产阶级专政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国家形态是克服了资产阶级民主(即代议制民主)弊病的真正民主。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矛盾和困境促使我们思考: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是什么关系?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现实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践是什么关系?如何认识和评价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需要从现时代出发,理性分析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及民主的论述,重新检查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二)选题意义
研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对于全面认识和反思马克思的政治思想,对于客观、批判地认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实践及其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核心理论。列宁就曾明确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同时,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建立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革命学说以及共产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研究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有助于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主题,有助于认识代议制民主理论的优点和不足,有助于认识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内在本质联系,构建社会主义民主理论。
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关系,有助于廓清理论是非,澄清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解。由于马克思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对抗色彩,以及20世纪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实践出现过较为严重的错误,马克思这一理论遭到了人们的误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出现了伯恩施坦与考茨基、卢森堡,以及列宁与考茨基的争论。原本信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民主党也逐渐采取多元化的指导思想,放弃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主张,接受了自由主义民主理念和制度。西方自由主义学者更是借助苏联社会主义实践把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歪曲为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视马克思为民主的敌人。阐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间的真实关系,恢复这一学说的本来面目,有助于消除对马克思思想的种种误解,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现实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马克思所设想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但其核心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又是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建立的。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关系,一方面,有助于理解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现状,以理性批判为武器,反思现实的无产阶级专政,推动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总结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合当代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站在今天时代的高度客观评价马克思这一思想,为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二 国内外研究状况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及其与民主关系的研究很早就已展开。在马克思的时代,巴枯宁、蒲鲁东、魏特林、拉萨尔等就与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了思想争论。第二国际时期,伯恩施坦、考茨基、卢森堡和列宁等理论家对马克思的有关思想进行了争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20世纪20年代以来,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受到更大的关注: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继承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着重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积极意义;西方自由主义学者则结合苏联模式展开了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批判和反思;西方左翼学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则试图理性反思和重构马克思的政治思想,以此来批判资本主义和苏联社会主义。
1.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有学者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无产阶级专政加以具体的说明,也未曾就无产阶级专政写过专题文章,他们没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
多数学者认为马克思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并形成了不同的见解。萨托利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个国家,而是要以作为专政者的无产阶级去消灭国家,专政不过是革命的另一个说法。穆罕默德·塔巴克也指出马克思没有把无产阶级专政设想成一种国家形式,公社与国家是对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是承担社会改造的监督者角色,使政治和经济这两个领域处于无产阶级的直接统治之下,消灭私有制,消除劳动异化的条件。
有学者提出了对立的观点,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国家形态。美国学者F.凯恩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从现存的异化国家到国家消亡的第一个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但异化在无产阶级专政阶段是否已经克服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前后是不一致的,他对怎样能拥有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又统治社会的国家没有作出清楚的回答。在埃尔斯特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一个政治时期。专政在马克思的时代和他的著作中并不一定意味着与民主不一致,它包括了一种形式的超合法性,一种违反宪法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专政是以多数人的统治、超合法性、打碎国家机器和代表的可撤换性为特征的。”迈克·李维(Michael Levin)指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革命产生的直到阶级差别消失的国家。国家权力将由无产阶级掌握,并成为其维护统治的工具。对达里尔·格拉瑟(Daryl Glaser)而言,马克思认为为了实现共产主义,在社会革命之后有一个国家存在的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其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和维护革命成果。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设计。学者们关注的主要是无产阶级专政与巴黎公社的关系,形成了三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巴黎公社即是无产阶级专政。例如穆罕默德·塔巴克认为,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是工人阶级非官僚主义的、直接的政治组织,实现了政治权力非制度化。第二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和巴黎公社是马克思设想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两种不同模式。无产阶级专政是中央集权和独裁主义的,而巴黎公社则是分权和参与的。无产阶级专政更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没有明确说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本质,以及它是否在社会主义开始消亡,无产阶级专政与巴黎公社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马克思可能会倾向于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对工人阶级及其同盟实行民主,对资产阶级和反对社会主义的阶级实行专制。
布伦德(F. L. Blender)认为马克思没有准确地阐明无产阶级专政和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两个概念。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两种对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模式:一种是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直接控制国家和生产过程;一种是集权的无产阶级专政,由无产阶级政党、官僚或技术专家控制国家,国家控制生产过程。
2.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西方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理论是一种专制思想,如果付诸实践必然导致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在卡尔·波普尔看来,马克思是民主的敌人,是专制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理论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策是使工人怀疑民主,虽然《共产党宣言》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西方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哈耶克也指出:“一个真正的 ‘无产阶级专政’,即使形式上是民主的,如果它集中管理经济体系的话,可能会和任何专制政体所曾作的一样完全破坏个人自由”,民主只是一种控制的幻梦。对哈耶克而言,“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具有独裁主义性质”,苏联和东欧国家正是由于马克思理论的“原罪”,才会走向极权主义和专制独裁。美国实用主义学者悉尼·胡克也认为马克思所谓的民主只不过是一种“神话”,根本不可能实现,苏联将这种“神话”变成了法西斯的专政和血腥的统治。齐格蒙德·克兰斯贝格认为马克思的根本思想是用暴力改造社会,而不是热衷于什么民主理论。马克思不能对自由、平等和民主的特性加以理论的阐明和叙述,不了解民主是一种使人民能根据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念来不断寻求最美好最公正的制度安排。在社会主义者中,伯恩施坦从代议制民主的立场出发,认为马克思主张的无产阶级专政“属于低下的文化”, “是一种政治上的返祖现象”,是过时的理论和主张,必须予以放弃。
有西方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指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民主模式。戴维·赫尔德把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权力组织称为“政治的终结”。他认为马克思设想争取政治终结的斗争将经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在社会主义阶段,即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自由主义国家的权力组织将被实行直接或委托民主的“金字塔”结构的公社委员会政权组织取代,这是一种根本区别于自由主义民主的新型民主。委员会以人民的共同意志为依据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所有委员会代表、政府人员、地方行政长官、法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约束;最小的社区实行自治。在赫尔德看来,马克思的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克服了自由主义民主的困境,即由于分权原则而导致的国家权力缺乏责任的根本缺陷。马斯泰罗内指出马克思阐述了巴黎公社是参与式民主制度的新政府形式,指出了打破占有者阶级统治特权的道路,公社的组织是实现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榜样。德雷珀(H. Draper)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统治。在马克思的时代,专政并不意味着专制独裁,并不与民主相对立,往往被用来指称人民的大规模民主运动和集会。马克思所做的仅仅是把专政与阶级联系起来。
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第二国际思想家和活动家卢森堡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在于,当它走向政权时,在资产阶级民主的位置上,创造出社会主义民主以代替之而不是取消一切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不是别的,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卢森堡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是阶级的事业,而不是少数领导人以阶级的名义实行的事业,这就是说,专政在每一步上就必须依靠群众的积极参与,必须直接处于群众的影响之下,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第二国际的另一位思想家和活动家考茨基也批判了伯恩施坦等人的改良主义观点,并赞同卢森堡的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个人的专政,而是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的统治。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领导人和学者对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关系的论述和研究也很多。这些研究有学术层面的,但更多地受到了意识形态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列宁、罗伊·麦德维杰夫和亚历山大洛夫等人。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民主的阶级方法,赞同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民主要求的不仅仅是普选权,而是工人获得政权,打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列宁还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认为巴黎公社是新兴无产阶级国家的雏形,巴黎公社的民主措施指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目标。罗伊·麦德维杰夫的《社会主义民主》和亚历山大诺夫的《论苏维埃民主》围绕着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他们基本上继承了列宁的观点。
3.研究述评
总体来看,西方学者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反思和重构。所谓反思就是在梳理有关文本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发展阐述马克思的思想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所谓重构就是试图把马克思思想与现实结合起来,建立一种符合时代和现实的理论。从研究方法看,西方学者运用了多种方法:部分学者通过文本重新解读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部分学者从历史和比较的角度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部分学者从马克思思想总体出发阐述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反思马克思的思想的不足。从研究视角看,他们主要从思想史的视角论述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及其与民主的关系,把马克思视为政治思想史上的一位重要思想家,持相对客观的立场。但也有部分学者从意识形态出发,全盘否定马克思的思想,缺少实事求是的学术态度。
社会主义阵营学者的研究主要表现为对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辩护,即在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基础上,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并以此来论证现实无产阶级专政的合理性。从研究方法看,虽然有比较严肃的学术研究,但也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从研究视角看,主要是基于现实的需要来解读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带有工具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色彩。
(二)国内研究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研究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及其与民主关系的文献很多。研究马克思政治思想、政治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著作,都会涉及这个论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理论的文献也会论及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关系问题。直接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思想的文献也非常多。这些文献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性质、职能,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等问题。
1.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学者们一般都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革命理论和国家学说的重要内容。有学者甚至认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学说的核心,是马克思在总结革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纲领性口号,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洪韵珊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作出明确的阐述。徐育苗则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的阶级内容(即国体)和历史地位两方面给无产阶级专政下过明确的定义。在刘佩弦看来,国体角度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整个无产阶级的专政即无产阶级统治,是全体人民参加管理的国家,对无产阶级和广大民众实行民主、对少数剥削阶级实行专政。历史地位角度的无产阶级专政指的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阶段)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政治过渡时期。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金雁和秦晖提出了第三种看法。他们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在战争状态下以暴力对抗暴力的临时独裁,与专制概念是不同的。马克思、恩格斯是在专政的本意上使用这个概念,即专政是一种战时独裁,意味着民主的中断,与法治不容,但在革命后期不能再实行革命专政。
关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历程。学术界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842—1848年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萌芽、确立和形成时期;1848—1852年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提出和系统阐述时期;1852—1883年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科学论证和丰富发展时期;1883—1895年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时期。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形成的标志上学界存在争论:第一种观点主张以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为标志;第二种主张以《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和1852年3月5日马克思给约·魏德迈的信为标志;第三种主张以1871年《法兰西内战》的发表为标志。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设计。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种国家形式和官僚制度,而是巴黎公社模式。无产阶级专政打碎了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废除了官僚制和特权制。但有学者指出巴黎公社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多数学者都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即由国家向无国家过渡的半国家,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行政治统治。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共和政体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历程有三个阶段和三种形式:1848—1852年的议会制共和国;1871年的巴黎公社式共和国;1891—1894年的民主共和国。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职能。无产阶级将通过公社组织成为社会改造的监督者,国家将执行监督经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政治职能,使政治和经济两个领域都处于无产阶级直接统治之下。与此同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对少数剥削阶级实行镇压,维护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
2.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国内学者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一种与民主对立的思想,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必要的过渡性的政权形式。无产阶级需要利用它来保证无产阶级的统治,其目的是要消灭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从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合一,最终达到政治终结后的真正的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就是对人民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敌人的专政,是国家的两种不同的职能。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郁建兴等认为马克思是在无产阶级作为最大多数人获得政治统治的意义上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无产阶级的统治,一种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政治权力,就是无产阶级民主。这是一个超越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民主的新民主概念。
3.研究述评
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有着相对系统的归纳和阐发,集中论述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发展脉络、理论构成、历史地位等。学者们总体上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持肯定态度并为这一理论进行了辩护,认为它实现了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超越。从研究方法和视角看,国内学者主要是从马克思的文本入手,结合现实的需要阐发和归纳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国内学术界在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和进步,但仍然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国内大多数研究基本上是建立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预先设定马克思思想的正确性,然后阅读、寻找有关文献予以证明。即使有一些争论,也是在总体认可马克思的前提下展开的。与此同时,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研究也没有完全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带有工具主义的色彩。这就很难真正做到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进行学术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国内学者主要是通过马克思文本的分析得出有关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没有进行批判性思考和比较分析。这样导致的后果是就马克思论马克思,或者为现实辩护而误解、曲解马克思。
任何思想家都会受到时代的局限,不会也不可能提出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的万灵理论,马克思也不例外。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设计、无产阶级专政与代议制民主的关系还有待于深入的学术研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在自洽性和不足、无产阶级专政与巴黎公社的关系并没有达成共识,还存在较大的学术探讨空间。本书试图深入剖析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结合历史发展以反思这一理论的合理成分和具有局限性的内容,得出新的认识,以求进一步推进对马克思思想的学术研究。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正确认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问题,这构成了本书的研究对象。阶级是马克思思想的核心概念,在马克思的大部分著作中都充满了阶级分析,这是理解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关系的关键,这也是本书研究的基本线索。
马克思通过阶级分析不仅论证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过渡性和历史定位,而且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内在关联。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是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其任务是保持无产阶级政权,进行社会改造,发展生产力,消灭阶级,为实现人类解放和真正的自由准备条件。马克思通过阶级分析批判了代议制民主的虚假性和异化的危险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短暂的巴黎公社实践,建构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体系,以克服代议制民主的弊病,完成无产阶级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任务。
本书将围绕阶级这一线索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对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关系这一核心问题的探讨:首先,梳理马克思时代的民主与专政概念,在此基础上阐述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初步展现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其次,以马克思文本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呈现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构想,在制度层面展示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再次,通过与代议制民主的比较分析,进一步展示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属性;复次,结合马克思逝世后东西方社会主义实践,客观、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现实的关系,反思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不足和缺陷;最后,探讨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种新型民主的当代价值以及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展马克思的思想。
(二)研究方法
1.本书涉及的研究方法
(1)文本学和语言学政治学研究方法。本书从马克思论述阶级、专政与民主的著作出发,阐述作者所表达的本意。与此同时,马克思的思想还要结合语言学政治学中的语境来加以理解。语境“指的是构成历史上某一特定著作的意义背景的思想和文化环境,并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包括其政治和社会经济环境”。这种方法强调对不同时空条件下政治语言的具体把握,既注重同一套概念与语汇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含义,也注重不同表达方式可能具有相同的内涵。把这两种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我们可以更为准确地“确定作者在他的时代为他的读者写作的时候实际上想表达什么”, “搞清楚作者本人复杂的意愿”。
(2)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是理论分析最基本的方法之一,它“通过对各种事物或现象的对比,发现其共同点或不同点并由此结识其相互关系和相互区别的本质特征”。本书通过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代议制民主理论和制度体系的比较分析,揭示出马克思思想与代议制民主理论的区别和联系,从而客观、全面认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3)理论联系历史的方法。理论是对历史抽象的客观描述,要全面地认识和评价一种理论,就需要联系历史来进行考察。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现实有着紧密的联系。本书将联系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以及西方国家中社会民主党的理论主张,分析、评价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政治现实的关系。
2.本书涉及的相关理论
(1)马克思思想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与其他理论有着紧密地联系。只有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放入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本书涉及马克思的理论主要有阶级理论、共产主义理论、国家理论和革命理论。
(2)政治学理论。专政与民主是政治学的重大理论问题,分析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也涉及政治学有关理论,包括民主理论、政治权力理论、政治合法性理论、政府理论等。
四 逻辑结构
本书以阶级分析为基本线索,通过阐述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力求客观评价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即在澄清误解的基础上,辨别其中有价值的内容和具有时代局限性的要素。本书由导论、正文(共五章)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导论 简要分析了选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状况,研究思路和方法、涉及的相关理论及本书的篇章结构。
第一章 较为详细地考察了本书涉及的几个基本概念,即民主、阶级、专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章将通过概念史的考察,厘清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概念,揭示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民主内涵,初步展现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第二章 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展示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构想。马克思在批判和继承代议制民主的基础上,依据巴黎公社实践经验构想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体系。这一套制度体系包括人民武装制度、立法与行政合一的政府体制、普选制度、社会勤务员制度以及地方自治制度。本章将在制度层面展示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
第三章 比较分析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代议制民主之间的异同,进一步阐明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间的内在关联。比较项目主要包括价值目标、经济基础、理论原则和制度设计四个方面。
第四章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审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历史境遇,揭示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具体内容包括:第二国际思想家围绕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俄国十月革命的争论、西方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和政策演变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西方的历史命运;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实践,尤其是苏联无产阶级专政模式及其与马克思思想的关系。
第五章 站在现时代的高度,重新评价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首先根据章节的内容,概述出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民主理论体系的原貌,澄清对马克思的误解。其次,阐明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种新型民主理论的积极价值和时代局限。
结语 将总结以上各章的主旨,概括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关系,探讨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思想,推动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