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关系新论
- 刘洪刚
- 1525字
- 2021-03-27 06:08:43
摘要
长期以来,无论是在西方学术界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几乎都被理解为专制统治,区别只是对象的不同而已。对西方学者而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对包括无产阶级的整个社会的专制统治;对社会主义者而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敌对阶级和势力的专制统治。这是对马克思的极大误解。作为世界文明大道发展上产物,马克思的思想并没有离开人类民主政治发展的长河。本书旨在研究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关系问题,重新认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以澄清国内外学术界对马克思的误解,并在此基础上辨别其中有价值的要素和具有时代局限性的内容,重新评价这一理论,推进马克思思想的学术研究。
本书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之关系这一中心问题,运用语言学政治学、比较研究和理论联系历史的方法,展开以下几方面的探讨:首先,分析了不同时空条件下民主与专政术语的内涵,梳理了马克思的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概念,初步澄清二者之关系;其次,依据文本阐述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制度构想,在制度层面阐明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的内在本质联系。再次,全面比较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与代议制民主的异同,进一步阐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什么样的民主。复次,考察了东西方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及其与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联系历史反思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民主制度的逻辑自洽性和现实性问题。最后,回答了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重新评价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本书通过研究得出了如下主要观点:第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三位一体的民主理论体系,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民主,既不是对整个社会的专制统治,也不仅仅是对敌对阶级的专制统治。在价值目标上,无产阶级专政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国家形态,其价值目标是实现所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与民主的自由与平等价值诉求是一致的。在国家性质上,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政治统治,这与民主的人民统治内涵是一致的。在政治制度方面,无产阶级政治统治采用的是一套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有限集权民主制度体系,奉行人民主权、社会制约国家、集权和社会收回国家原则,其具体制度包括人民武装制度、议行合一的集权政府制度、代议制度、普选制度、社会勤务员制度和社会自治制度,其核心是要保证人民对国家及政治权力的控制。第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有限集权民主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其中各个制度要素共同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统治。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只是有选择地实行了立法权和行政权合一的集权政府体制,而没有相应的普选制度、社会勤务员制度和社会自治制度,因而不能有效防止权力的集中,最终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的变质。第三,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构想既有其经验依据,又有一些简单化理想化的成分。同时,这套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代议制民主规范、限制和制约公共权力的积极作用,也缺少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政党制度规范。第四,尽管存在时代的局限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已经过时。恰恰相反,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种新型民主理论,促进了人类民主思想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实践的进步,在当今时代仍有重要的价值,是认识当今世界西方民主的理论武器和指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指南。第五,现代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思想有价值的内容,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人民主权和人民自治的民主原则,国家权力的社会制约和人民监督理念,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时代,扬弃其中的理想化成分,批判地借鉴和吸收代议制民主的积极因素,构建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障和实现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
关键词: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