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逻辑学所造成的冲击
当我们讨论命题这个话题的时候,指出杜威的思想中尚未得到充分考虑的领域,似乎是有价值的,因为它们有巨大的潜力去改变逻辑导论性课程的讲授方式。杜威处理逻辑命题的方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子。当然,杜威的更大的逻辑颠覆了传统的逻辑。传统逻辑开始于词项,词项组成命题,命题进而组成论证。杜威则从判断开始,命题被当作判断的组成因素。很认真地说,单单这一点,就会让大多数逻辑学教材的作者感到头疼不已。然而,杜威却走得更远:他认为命题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合适或不合适、有效和无效之分。
就像逻辑在生活中所起到的功能一样,命题只是建议,而建议从表面上看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例如,在棒球赛中,投手向击球手投球,这个建议既不对也不错:它只不过是个建议,除非它成为一个判断——即,除非击球手,或者裁判或两者都通过动作判断了它的真假。基于自己对场地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判断,击球手的击打对于外野手来说又是一个建议。求婚也同样如此。求婚可能是真诚的、有效的和相关的,但是,带有真值的是提议的接受者的判断,而不是判断者自身。因此,杜威的确捕捉到节奏——生活的探究中的精致的给予和接受:命题只是建议,而判断则可能是中间的或最终的某个观点的结论。还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影业中,建议也只是一个创意——在制片人做出判断之前,它既不真也不假。我再次强调,杜威的激进观点为未来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例如,如何认真看待杜威的逻辑学工作对逻辑导论课程的改变?似乎公正地建议,当前对谓词演算的研究不能遭到放弃,因为它们的确是有用的,但是,它们可以被嵌入到探究理论的更大语境中,它们在其中能够起到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