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视“真实感”的实现
“真实感”是由于创作过程中语言系统的符号与客观现实相符合或相一致,从而使接收者产生真实的判断的一种认同感。如果说“真实”是就客观自在的事实而言,“真实性”是就电视创作过程中的审美属性而言,那么“真实感”则是就受众的体验而言。
经过前文对电视真实不同层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这样说,虽然从哲学和美学及艺术学意义上,电视所呈现的真实包含了诸多“假定性”,但是电视无论是作为大众传媒还是影像艺术,仍然会使受众在获取认知、进行审美的过程中产生真实的感受。迄今为止,电视仍然是大众获取外部世界信息、认知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要途径;同时各种电视艺术作品也作为最普遍、最贴近生活的艺术样态,让受众在审美过程中形成情感共鸣,在享受一般艺术真实性的同时产生“生活真实感”。
那么,具体到电视节目层面,电视怎样由“多重假定的真实”到达“真实感”,是本节要探讨的问题。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具有新闻信息功能、文艺娱乐功能、社教功能和服务功能。在探讨电视真实性的前提下,以“真实”为判定尺度,我们可以将具有不同功能指向的电视节目粗略地划分为两大部类——“虚构类节目”和“非虚构类节目”。
尽管虚构类节目和非虚构类节目,都能再现物理真实和模仿人物行为,甚至在具体的表现手法上也可以互相借鉴,但它们在基本叙事原则上的不同,决定了其所营造的情境仍然是很不同的。非虚构类节目将哲学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与否作为自身最重要的特质、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虽然也会考虑审美因素如造型、构图乃至叙事手法等,但这些都是为了求真的目的服务;而对虚构类节目来说,审美特质更为重要,即使涉及真实性问题,也主要是指艺术真实而非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这种不同情境对受众来说,所唤起的也是完全不同的接受反应。虚构类节目制造的情境通常让受众沉醉其中、短暂忘却身边的现实,受众被唤起的是更多偏于情感的审美体验;而非虚构类的生活情境,则更多地唤起人们的现实生活经验和了解身边世界的认知期待,更偏于知性体验。
简而言之,非虚构类节目偏于求真,虚构类节目注重审美。
具体到节目层面,依据1993年由北京广播学院诸多专家教授集体编著的《中国应用电视学》的电视节目划分,电视节目形态共包括电视新闻节目、电视教育节目、电视文艺节目、电视文学、电视剧、电视专栏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广告八项电视节目类型。
非虚构类节目包括电视新闻节目、电视教育节目、电视专题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广告。在当今电视屏幕上,这五大部类节目包含电视新闻资讯,各种财经、法制、体育、生活服务等电视专题、谈话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广告等节目类型。
虚构类节目主要是指电视屏幕上播出的各式各类文艺节目,主要指电视文艺节目、电视文学、电视剧,其中包括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电视艺术片、电视专题文艺节目,以及音乐电视(MTV)、电视文艺谈话类节目、电视娱乐节目等。电视文艺还应当包括直播或播映的电视文学、电视音乐、电视舞蹈、电视曲艺杂技、电视戏剧、电视电影,乃至于诸多艺术类型的电视节目,其中电视剧是电视艺术的主要类型。
一 非虚构类节目的真实呈现
非虚构类节目一个先在的前提基础是运用影像语言,对既有的现实社会予以呈现、阐释、发掘,向受众传达和解释所观察及理解的现实世界,其最终价值诉求,是力图再现客观世界的本质真实,因此“真实性”是非虚构类节目的最重要的特质和首要标准,在最大程度上呈现客观真实是这类节目的最终目标。
(一)内容表达上,注重揭示现实生活的现象、本质、规律,体现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以奠定“真实感”基础
首先,在素材来源上,非虚构类节目必须取材于客观现实或存在的事物,或者称作生活真实。无论是新闻报道中为受众传递的现实生活新近发生的现象、事件、人物等消息,还是资讯节目中的各类信息,以及财经、教育、服务等各类电视专题或谈话节目传达的内容,都是直接来自现实生活,是各类社会现象、生活经验、专业知识的真实呈现。
其次,在具体节目的内容上,非虚构类节目表达的是作者所观察和理解的真实,它意味着作者对世界知性的某种判断和把握方式。亦即是说,非虚构类节目所表达的内容是哲学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
最后,体现在价值诉求上,非虚构类节目提供现实生活的真实场景、现象、经验,并试图透过现象揭示内在本质,透过经验把握规律,对客观世界的观察、探析、透视成为非虚构类节目的价值诉求,很多节目将其作为节目自身的定位和立身之本。比如,《新闻调查》栏目的宗旨是“揭开新闻背后的故事,探寻事实真相”,《探索发现》将栏目定位于“在未知的领域努力探索,在已知的领域重新发现”。它们所针对的是现实客观世界,把探索世界的本质真实当作节目的终极目标。
(二)呈现形式上,通过各种手段追求“符号真实”与“现实真实”相符合,以达到“真实感”
既然将对真实的追求作为终极目标,因此非虚构类节目要求“符号真实”与作为事实基础的“现实真实”相符合。为此,创作者在完成节目的过程中,努力追求“符号真实”与“现实真实”的一致性,从而使受众产生“真实感”并通过各种手段强化这种真实感。
比如,近年来,电视新闻节目中,现场报道、连线报道、现场直播节目的比重逐步增加,无论是中国两会的现场直播还是美国奥巴马总统的就职演说,无论是奥运会还是意甲联赛等重大体育赛事,无论是伊拉克战争的爆发还是美国的“9·11”事件等战争及突发事件,无论是印度尼西亚海啸还是中国“5·12”汶川地震等灾难性事件,新闻工作者总是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以即时、现场、直播方式将事件真实地传递给世界受众。“现场感”和“即时性”的加强,使电视节目最大限度地贴近现实真实,从而强化了电视节目“真实”的感染力,最终使受众产生了强烈的“真实感”。
在其他节目形态中,这种强化真实感的手段也比比皆是。比如,在纪录片中,纪实美学的兴起,强调长镜头、同期声,将主观干预与主体观念降到最低,使作品尽可能地展示现实生活原貌;再比如,各类专题节目中,重视当事人和亲历者的采访和讲述……其本质目的都是为了强化电视真实感,以达到受众的认同。
二 虚构类节目的真实呈现
相对于非虚构类节目对客观世界认知的价值诉求,虚构类节目更偏向于艺术审美价值的诉求。虚构类节目的真实性遵从艺术创作中艺术真实的若干基本规定性,同时又表现出电视艺术独特的特点。
(一)将“艺术真实”作为创作过程的重要价值标准,形成“真实感”的基础
大致来说,艺术真实应当包含这样几个层面的内容:首先,艺术创作的来源取材于生活真实或现实存在;其次,创作者通过对现实存在的认识和判断以及理解和感受,形成自己的主观体验,然后运用艺术语言和形式表达自己真实的内心情感;最后,从艺术接受的角度,受众在艺术欣赏中产生和体验到真实感。
由于虚构类节目是以审美的方式进行艺术创作,因此服从艺术创作的普遍特性。例如,创作主体在艺术体验的基础上,进行艺术构思,通过想象、联想以及艺术灵感,运用虚构、想象、变形等艺术手段,最后表达创作主体对现实生活的理解。因此,虚构类节目的真实是艺术真实,是客观世界与艺术家的思想观念、心理情感等主观因素相互交融作用的产物,是主观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从接受者的角度看,艺术真实的实现主要表现为使接受者产生真实感,包括在认识层面逻辑可信、在情感层面唤起共鸣,等等。
(二)在艺术真实性之上营造“生活真实”,形成“生活真实感”
众所周知,如果根据艺术创作的规律和各种艺术形态的不同特点,艺术被分为表现艺术和再现艺术,再现艺术包括雕塑、绘画、文学;表现艺术包括音乐、建筑、书法。再现艺术偏重于客观、感性、必然;表现艺术偏重于主观、理性、自由。那么,作为视听综合艺术的电影和电视,既包含再现艺术的特点,也包含表现艺术的特点,但由于传媒与艺术双重属性的影响,电视艺术呈现出不同于电影艺术的特点。
从接受角度看,电影观看具有仪式感和神秘感,就像巴拉兹·贝拉在《电影美学》中所描述的那样,“仿佛站在画面里看一切东西,眼睛跟剧中的眼睛合二为一,双方的思想感情也就合二为一了”,而电视的传播过程、接受过程和接受环境则呈现出日常化的特点,这使得电视缺乏电影的视觉魅力,从而更注重形象叙事的能力和对生活逼真的再现力,跟生活保持同时、同构,以营造“生活真实感”。
“生活真实感”成为电视虚构类节目在达到艺术真实普遍规定性基础上的独特的艺术特性。为此,电视虚构类节目在题材选择、叙事策略、表现手法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审美系统,这突出表现在电视艺术的主要样式——电视剧中。
与电影相比,电视剧题材选择更加生活化,经常取材于现实生活,家庭伦理、生活波折、人情冷暖构成了电视剧的大部分题材内容;与电影强调视觉冲击相比,电视剧更注重叙事,将日常生活的故事娓娓道来;此外,日常生活场景的真实和细节的真实都受到格外重视。这一切使得电视艺术在具备艺术真实的基础上,还具备了传递“生活真实感”的特性。
三 虚构类节目和非虚构类节目在杂糅状态下的真实呈现
今天的电视将不断创新作为自身持续发展的灵魂,节目内容异常丰富,姿态千变万化,包含了更加丰富的形态和元素,虚构类、非虚构类节目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趋势,从而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杂糅状态。
(一)杂糅的表现手段
在当今的电视作品中,由于创作者的不断探索创新,加上高科技数字CG制作手段的不断发展,各类电视表现手段越来越丰富。即便在以“真实”为出发点的非虚构类节目中,传统的“虚构/非虚构”界限也已经被打破。许多虚构手法被运用在以求真为根本价值诉求的节目当中。比如,《探索·发现》栏目,将自己定位于娱乐化纪录片的风格,“拍受众喜爱看的纪录片”,为此他们用“讲故事的方式”把历史、地理、自然科学等内容呈现给受众,同时“利用所有可能的电视手段进行表现”。这些故事性的元素、戏剧冲突的叙事策略,还有再现、表演、动画等虚构的表现手段,都被运用到以“真实”为根本属性的纪录片节目当中,从而表现出“虚构”和“非虚构”杂糅的景象;而在一些以情景剧模式呈现的教育类节目中,通过艺术创作中的人物设计、编制情节等虚构手段,完成了对语言知识传播、教育的功能。
另外,随着艺术的不断发展,也有很多创作者在进行艺术探索时,尝试运用纪实风格拍摄真人真事。比如,电视剧《918大案》,以当事人担任角色,采用真实姓名,实地拍摄并同期录音,并且有意模仿电视新闻的摄影特征,使得作品显示出与原生态生活几近一致的真实感。
(二)复合性的功能指向
除了电视节目表现形式上呈现出的虚构和非虚构的混杂,在功能性上也存在越来越多的复合功能的节目,使得在虚构和非虚构之间、求真和审美之间,出现了大量的介于知识性(或科学性)和艺术性之间的节目。
比如,许多纪录片提供了诸多有关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的各种知识和图景,即使那些足不出户的人也能借此了解发生在世界遥远角落和古老年代的事情,这使得纪录片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性的;同时,它显然并不满足于仅对世界作科教片式的知识性说明,创作者努力从艺术的视角去展示他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迁徙的鸟》是一部反映鸟类生活习性以及地球自然风貌的知识性很强的纪录片,但是作品中那些精美的画面,动听的音乐旋律以及鸟类王国中颇具人性、人情的生活情节和细节描述,几乎令所有看过此作品的人为之感慨动容,从而产生一种审美享受,因此作品既有很强的知识性也有很高的艺术性。而《帝企鹅日记》则更进一步,它不但介绍了南极企鹅的生存、迁徙、繁殖的生活习性,还编织了动人的故事情节,并将人类的情感——母子情、夫妻情灌注其中,引起受众的情感共鸣,从而具备了很高的审美价值。
这些节目的出现,超越了“虚构/非虚构”的界限,从而在传达真实的问题上表现出更为复杂的状态。
(三)电视媒介和艺术的双种属性造就电视“真实感”独有的特质——“真中求美,美中带真”
事实上,在当今的电视节目形态中,虚构和非虚构杂糅的状态成为电视节目内容的主要部分,在电视屏幕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杂糅的表现形式和符合的功能指向,使得电视的“真实感”具备了独有的特质。
第一,“真中求美”——在追求“本质真实”时,影像艺术特性赋予其“美”的表现手段。作为大众传媒,客观、准确、全面地传播现实世界的“本质真实”是电视传播追求的终极目标。就传播系统而言,与报纸、广播、杂志等其他大众传媒相比,电视的影像特性使其信息传递更为精确、直观,从而使电视呈现的“真实感”具有更加生动、形象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许多以传播知识、信息,提供对客观世界认知为目标的节目,利用影像独有的表现力,制造出非常高的审美价值。
第二,“美中带真”——在追求艺术“审美”时,大众传播特性赋予其“真”的特质。在视听艺术领域,相较于电影、戏剧等艺术样式而言,由于电视所具备的大众传播特性,又使电视这一视听艺术不可避免地受到大众传媒传播信息、认知时所具有的“求真”价值取向的影响,体现出一定的“真实性”色彩。比如,在题材选择、叙述方式、表达手段上,更贴近广大受众、更贴近社会原貌、更贴近生活常态,在艺术真实上带有更多的“生活真实”特质,从而具有“真实感”色彩。
简而言之,电视的双重属性使得电视相较于大众传媒,在求“真”的过程中表现出更多的“美”;而相较于影视艺术,电视在体现“美”的过程中传达出更多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