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 心是孤独的猎手
- (美)卡森·麦卡勒斯
- 10944字
- 2018-05-25 15:16:38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晚上,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此时正是午夜。外面的街灯熄了,咖啡馆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下一个尖锐的、黄色的方块。街上空无一人,但咖啡馆里有六位客人喝着啤酒、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者威士忌。比夫麻木地等待着,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大拇指压着长鼻子的鼻尖。他目光专注,尤其留意一个矮胖子,这家伙穿着工装裤,喝醉了,很聒噪。他的目光不时转向别处,看看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旁的哑巴,再看看柜台前的其他客人。但他的目光总会回到那个穿工装裤的醉汉身上。夜渐渐深了,比夫继续默默地在柜台后面等。最后,他环视了一下餐馆,朝后面通往楼上的那扇门走去。
他悄悄走进楼梯顶部的房间。里面很黑,他蹑手蹑脚地走。走了几步,脚趾碰到一个坚硬的东西,他弯下身,摸索着放在地板上的手提箱的把手。他只在这个屋子里待了几秒,正要离开时,灯亮了。
爱丽丝端坐在皱巴巴的床上,看着他。“你拿那个箱子干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个疯子打发走吗?干吗把他喝光的东西还给他?”
“醒醒吧,你自己下去。叫警察来,把他和苦役犯们锁在一块儿,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豌豆。去吧,布兰农太太。”
“要是他明天还来,我就这么干。你别碰那箱子。它已经不属于那个寄生虫了。”
“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不是。”比夫说,“我自己——我不太了解,但我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台阶上,屋子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闷热、不新鲜。他决定待一会儿,回去之前用冷水洗把脸。
“我已经告诉你了,今天晚上你要是不把那家伙彻底撵走,我会怎么办。白天,他在后面睡大觉,晚上,你给他饭吃,给他啤酒喝。都一个星期了,他一个子儿都没给过。他那些疯话和丑行会搞垮任何体面的生意。”
“你不了解人,也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生意,”比夫说,“我们说的这个家伙十二天前才来这儿,他是个外地人。第一个星期,他给我们带来了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钱。”
“打那以后就一直赊账。”爱丽丝说,“赊了五天账。喝得醉醺醺的,给我们丢人。再说,他就是个流浪汉和怪人。”
“我喜欢怪人。”比夫说。
“我料到你会喜欢!我估摸着你肯定喜欢,布兰农先生——你本身就是个怪人。”
他揉了揉发青的下巴,没理她。结婚的头十五年,他们简单地称呼彼此比夫和爱丽丝。后来,有一次吵架,他们开始互相称呼先生和太太,从那时起,他们就没真正和好过,这个叫法也就没改回去。
“我只是警告你,明天我下楼的时候,他最好别在那儿。”
比夫走进浴室,洗完脸,他觉得还有时间刮一下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重,好像三天没刮了。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后悔跟爱丽丝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别吱声。在那个女人身边,他就做不了真实的自己,他变得和她一样粗暴、渺小、普通。比夫目光冰冷,眼睛直愣愣的,透着愤世嫉俗,耷拉的眼皮遮住了一半眼睛。他手上布满老茧,小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他身后的门开了,他在镜子里看见爱丽丝躺在床上。
“听我说,”他说,“你的问题在于,你没有任何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个有我说的这种真正的善意。”
“哎呀,我知道你会做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会引以为荣的事。我知道你——”
“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你从来看不到或注意不到任何重要的事情发生。你从不观察、思考,然后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头来,这也许就是你我之间最大的差别。”
爱丽丝又要睡着了,他透过镜子漠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有任何特色可以让他把注意力集中于那一点,他的目光从她浅棕色的头发滑向被单下短粗的腿的轮廓。她脸部柔和的线条连着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不在她身边时,他想不出她有什么突出的特点,她在他的脑海中只是一个完整的形象。
“你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看好戏。”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楼下那家伙是一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马戏团。可是,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个人对我毫无意义。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哥们儿。但是你不知道什么叫收集大量细节,然后发现某种真实的东西。”他拧开热水,迅速刮起胡子来。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上午,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就注意到了,然后观察他。此人身材矮小,肩膀像横梁一样厚重,留着两撇乱蓬蓬的小胡子,胡子下面,他的下嘴唇像被黄蜂蜇了似的。这家伙身上的很多东西似乎相互对立。他的头很大,形状好看,但脖子柔软细长,像个小男孩。他的胡子很假,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特意贴上去的,说话太快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上去像个中年人,尽管他的脸是年轻的,高高的额头光滑平整,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长满老茧,他穿着一件廉价的白色亚麻西装,浑身透着股滑稽劲儿,与此同时,又有一种感觉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烈酒,什么也没加,半个小时就喝光了。然后,他坐在一个小隔间里吃了一大份鸡肉套餐。接下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喝啤酒。最开始是这样。尽管比夫无比细心地观察布朗特,但还是猜不到后来发生的那些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在十二天内变化这么多次。他从没见过有人喝这么多酒,而且醉得这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顶起鼻头,刮了上唇的胡子。刮完胡子,他的脸看上去更清爽了。他下楼经过卧室时,爱丽丝在熟睡。
手提箱很沉。比夫把它拎到餐馆前部,放在收银台后面,他每天晚上都站在那里。他有条不紊地环视四周。走了几个客人,屋子里不那么拥挤了,但格局还是那样。那个聋哑人依旧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边喝咖啡。那个醉汉依然说个不停。他并没有什么特定的说话对象,也没人听他说。那晚他走进餐馆时,穿的是蓝色的工装裤,换下了连着穿了十二天的那件脏兮兮的亚麻西装。他的袜子不见了,脚踝划破了,还沾满了泥。
他在那儿滔滔不绝,比夫竖起耳朵听他的只言片语。那家伙好像又在谈论某种奇怪的政治主张。昨晚他一直在说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何马和南、北卡罗来纳。有一次,他谈到妓院的话题,后来笑话讲得太荤了,只好用啤酒堵住他的嘴。但大多数时候,大家都不太清楚他在说什么。他说啊说,言语像大瀑布一样从他的喉咙里倾泻出来。问题是,他的口音变来变去,还有他的用词。有时,他说起话来像个棉纺工,有时又像个教授。他会使用一英尺长的单词,然后又会犯语法错误。很难判断他有怎样的父母,他到底来自哪里。他总是在变。比夫若有所思地抚弄着鼻尖。前言不搭后语。但语言的连贯性通常和大脑有关。这个家伙的脑子挺好使,没错,但他从一件事谈到另一件事时,没有任何逻辑前提。他像是被什么东西弄得偏离了轨道。
比夫倚靠在柜台上,认真读起晚报来。头条新闻说,经过四个月的商议,市政委员会决定,地方预算负担不起某些危险的交叉路口红绿灯的开支。左边一栏报道了亚洲的战争。比夫对这两条新闻同等关注。他的眼睛看着报纸,其他感官仍在留意周围的各种动静。读完文章,他的眼睛仍半闭着,盯着报纸。他感到紧张。这家伙是个麻烦,天亮前,他得想法子做个了断。而且,不知怎么的,他预感今晚要出大事。这家伙不能永远这样下去。
比夫感觉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抬起眼。一个身材瘦长、头发浅黄的少年,是个大约十二岁的小女孩,正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布短裤、蓝衬衫和网球鞋,乍一看像个小男孩。看到她,比夫把报纸推到一边,她向他走来时,他对她微笑。
“你好,米克,去参加女童子军的活动了?”
“没有,”她说,“我不属于这个组织。”
他眼角的余光瞥到那个醉汉用拳头砸了一下桌子,转过脸不再看他的说话对象。和面前这个女孩说话时,比夫的声音变得粗暴起来。
“你家里人知道你大半夜出来吗?”
“没事,今天晚上有一群孩子在我们那个街区玩到很晚。”
他从没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来。几年前,她总是跟在她哥哥屁股后头。凯利家是个人口很多的大家庭。后来,她用童车推着两个鼻涕邋遢的婴儿来。但如果她不照顾小孩,或者不跟大孩子们一起混,她就独自一人。此刻,这个孩子站在那儿,好像拿不定主意要什么。她不停地用手心拢着湿漉漉的浅金色的头发。
“请给我一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欲言又止,把手伸到柜台里面。米克掏出一块手帕,开始解角上打的结,手帕里装着钱。她一抻,零钱叮叮当当掉在地上,朝站在那儿喃喃自语的布朗特滚去。他盯着那些硬币发了会儿呆,但没等孩子过来追,他就蹲下身,专心地把钱捡了起来。他脚步沉重地走到柜台前,站在那儿轻轻晃动手心里的硬币,两个一美分、一个五美分、一个十美分。
“现在一包烟要十七美分吗?”
比夫等着,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汉把钱放在柜台上,堆成一小摞,还用他又大又脏的手护着。他慢吞吞地拿起一个一分钱,抛起来,又接住。
“五厘[1]给种烟草的白人瘪三,五厘给卷烟草的笨蛋。”他说,“一分钱给你,比夫。”然后,他定睛看五分和十分硬币上的格言。他不停摆弄那两枚硬币,让它们旋转。终于,他把它们推开。“这是向自由致以谦卑的敬意。向民主和暴政。向自由和掠夺。”
比夫平静地拾起钱,当啷当啷丢进抽屉。米克看样子还想再磨蹭一会儿。她盯着醉汉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目光转向屋子中间,哑巴独自坐在桌旁。片刻过后,布朗特也不时地朝那个方向瞟一眼。哑巴静静地坐着,面前摆着一杯啤酒,正无所事事地用一根烧过的火柴头在桌上画着什么。
先开口的是杰克·布朗特:“奇怪,我连着三四个晚上都梦见那个家伙。他不肯放过我。你们注意到没有,他好像一句话都不说。”
比夫很少跟一个客人谈论另一个客人。“是,他不说话。”他含糊地回答。
“奇怪。”
米克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上,把那包烟塞进短裤的口袋。“如果你对他有所了解,就不觉得奇怪了。”她说,“辛格先生和我们住在一起。他住在我们家。”
“是吗?”比夫问,“我声明——我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了。他已经和我们住了三个月。”
比夫把袖子放下来,又小心地卷起来。他一直目送米克走出餐馆。她走了几分钟后,他仍在摆弄他的袖子,盯着空空的门口。然后,他把双臂交叉在胸前,又转向醉汉。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棕色的眼睛看上去湿湿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茫然。他太需要洗澡了,身上臭得要死。他汗涔涔的脖子上结了好多泥球,脸上油乎乎的。他的嘴唇又厚又红,棕色的刘海儿乱蓬蓬的。工装裤上身太短,他不停地揪裤裆。
“伙计,你应该明白,”比夫终于开口了,“你不能这样到处转。哎呀,我很纳闷,你怎么没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你应该醒醒酒。你需要洗个澡,头发也该剪了。圣母马利亚!你不适合在人群中走动。”
布朗特沉下脸,咬着下唇。
“喂,别生气,别动怒。照我说的去做。你去厨房,叫那个黑人男孩给你一大锅热水。让威利给你一条毛巾、一块肥皂,把身上好好洗洗。然后,你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一件干净的衬衫、一条合身的裤子。到了明天,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你打算去哪儿工作就去哪儿工作,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要——”
“行了,”比夫小声说,“不,我不能,你放规矩点。”
比夫走向柜台一端,拿回来两杯生啤。醉汉笨拙地拿起酒杯,啤酒洒在手上,弄脏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啜饮着他那杯啤酒,半闭着眼睛,冷静地端详布朗特。布朗特并不是怪人,尽管这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他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变形了,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每个部位都是正常的,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所以说,如果这种差异不是身体上的,那大概就是精神有问题。他像是在监狱里服过刑,也像在哈佛读过书,还像在南美跟外国人一起生活过很长时间。他像是去过别人不大可能去的地方,或者做过别人不太会做的事。
比夫把头歪到一边,问道:“你是哪里人?”
“哪儿的都不是。”
“唉,总得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某个地方。”
布朗特眼神迷离,目光茫然。“卡罗来纳。”他说。
“看得出你见多识广。”比夫微妙地暗示。
但醉汉没在听。他已经背对柜台,眼睛盯着黑魆魆空荡荡的街道。过了一会儿,他跌跌撞撞、前合后偃,向门口走去。
“再见啦。”他对身后喊。
比夫又独自一人了,他又快速彻底地扫视了一圈餐馆。现在是凌晨一点,屋里只剩下四五个客人。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旁。比夫懒洋洋地盯着他,晃动着杯底那几滴啤酒。然后,他慢慢地一口吞掉啤酒,继续读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这次,他无法专心看眼前的字。他想起了米克。他不知道是否应该把那包烟卖给她,抽烟是否真对孩子有害。他想到米克眯起眼睛,把刘海儿抿到耳后。他想起她沙哑、男孩气的声音,想起她拽卡其布短裤的习惯,像电影中的牛仔那样大摇大摆地走路。他心头涌起一种温情。他很不安。
焦躁的比夫把注意力转向辛格。哑巴坐在那儿,双手抄兜,面前喝剩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热浑浊。辛格离开前,他想请他喝杯威士忌。他对爱丽丝说的是真话——他确实喜欢怪人。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只要来一个兔唇或肺结核患者,比夫就请他喝啤酒。如果客人是个罗锅,或者瘸得厉害,就换成免费威士忌。有个家伙的老二和左腿在一次锅炉爆炸中炸飞了,不管他什么时候进城,都有一品脱免费酒等着他。如果辛格是个爱喝酒的人,他什么时候点酒都是半价。比夫暗自点了点头,把报纸整齐地折起来,放在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在一起。到了周末,他会把它们拿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他在那里保存着一整套晚报,二十一年了,无一日间断。
两点钟,布朗特再次走进餐馆。这回他带来了一个高个儿黑人,手里拎着个黑包。醉汉试图把他带到柜台前喝一杯,但黑人刚一弄明白他为什么被带进去,就走了。比夫认出他是那个黑人医生,自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在镇上行医。他和后厨的小威利好像有什么亲戚关系。他离开前,比夫发现他看布朗特的眼神里带着颤抖的恨意。
醉汉只是站在那里。
“你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能带黑鬼进来吗?”有人问他。
比夫远远注视着这一幕。布朗特很生气,这会儿明显能看出他醉到什么程度了。
“我身上也流着黑鬼的血。”他大声叫板。
比夫警惕地看着他,屋子里很安静。看他那宽大的鼻孔和骨碌碌转的白眼珠,他没准说的是真话。
“我是黑鬼、意大利佬、波希米亚猪……我全都是。”
有笑声。
“我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那张桌子东倒西歪地走。他嗓门很大,声音嘶哑。“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个来到异乡的异乡人。”
“静一静。”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不关注任何人,除了哑巴。他们俩都看着彼此。哑巴有猫一样的眼神,冰冷而又温顺,全身仿佛都在听。醉汉发狂了。
“这个镇上只有你明白我的意思,”布朗特说,“我在心里和你说了两天话了,因为我知道你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
隔间有笑声,醉汉竟然挑了个聋哑人做交谈对象。比夫时不时地瞄他们一眼,聚精会神地听。
布朗特坐到桌旁,凑近辛格。“有知道的人,有不知道的人。一万个人里,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一直是个奇迹——这么多人知道那么多,却不知道这一点,就像在十五世纪,所有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其他几个人知道真相。但不同的是,认为地球是圆的需要天赋。而这个事实显而易见,人们却不知道,这是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你懂的。”
比夫把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看着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个扁平足、青下巴、爱管闲事的杂种。你知道,我们知道的人相遇可是个大事。这种事几乎不可能发生。有时候,我们相遇了,结果谁也没猜到对方是知道的人。这很糟糕。我碰到过很多次。不过,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太少了。”
“共济会?”比夫问。
“你给我闭嘴!不然我把你的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布朗特叫骂道。他弯下腰凑近哑巴,声音压低到醉醺醺的耳语:“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这种无知的奇迹会持续下去?因为一件事。这是个阴谋。一个巨大且险恶的阴谋。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还在嘲笑这个试图和哑巴对话的醉汉。只有比夫是认真的。他想弄清哑巴到底听没听懂醉汉跟他说的话。那家伙频频点头,看样子在沉思,只是反应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开始一边谈论“知道”,一边开玩笑。醉汉说了句俏皮话,过了几秒钟,哑巴才笑,当话题再次变得沉重时,笑容仍挂在他的脸上,时间略长。这家伙太不可思议了。人们甚至在不知道他有何不同之前就感觉自己在注视着他。他的眼睛让人觉得,他听到过谁也没听到过的事,他知道谁也想不到的事。他确实有点神秘。
杰克·布朗特隔着桌子把身子探过去,话语滔滔不绝,仿佛心里决了堤。比夫已经听不懂他说的话了。布朗特喝得舌头都大了,语速激烈,声音全都搅和在一起。比夫不知道,如果爱丽丝把他赶出去,他会去哪儿。第二天早上,她就会这么做,就像她说的那样。
比夫疲倦地打了个哈欠,用指尖拍了拍嘴,直到下巴放松下来。快三点了,这是一天中,或者一夜里,最萧条的时候。
哑巴很有耐心。他已经听布朗特说了快一个小时了。现在他偶尔看一眼钟,布朗特没注意,继续说个不停。终于,他停下来开始卷烟,哑巴朝钟的方向点了点头,露出他特有的隐秘的微笑,从桌边站了起来。他的双手一如既往揣在口袋里,快步走了出去。
布朗特喝得酩酊大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直没意识到哑巴不回应了。他环顾房间,大张着嘴,转动蒙眬的醉眼。他的额头血管暴起,愤怒地用拳头捶打桌子。他发酒疯不会持续太久。
“到我这儿来吧,”比夫亲切地说,“你的朋友已经走了。”
这家伙还在找辛格。他好像从来没这样真醉过。他的神态很丑陋。
“我这儿有个东西要给你,我想跟你聊一会儿。”比夫哄他。
布朗特在桌旁直起身,又迈着大步晃晃悠悠地朝街上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进来出去——进来出去。毕竟,这不关他的事。屋子里空荡荡、静悄悄的。时间徘徊不前。他疲倦地耷拉着脑袋。一切运动似乎都在缓慢地离开这个房间。柜台、面孔、隔间、桌子、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转的吊扇——一切都似乎变得微弱、静止了。
他肯定打了个盹儿。一只手在摇晃他的胳膊肘。他慢慢清醒过来,抬起头看有什么需要。威利——厨房里的那个黑人男孩,站在他面前,戴着帽子,腰上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不管他想说什么,反正很激动。
“刚才他拿拳头,滋——滋——滋——砸,砖七——七——七——墙。”
“怎么回事?”
“在隔两个门——门——门——口的小巷里。”
比夫挺起垂着的肩膀,正了正领带:“什么?”
“他们想把他带到这儿来,他们随时可能进来——”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让我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来过这儿的那个留小——小——小胡子的矮个儿白人。”
“布朗特先生。”
“呃,我没看见开头。我站在后门那儿,听见外面闹哄哄的。听声音像是有人在小巷里打架。我就啪——啪——啪——跑过去看。那个白人疯掉了。他拿脑袋撞砖墙,用拳头砸,骂骂咧咧,拳打脚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白人这么打架。跟那堵墙打架。他这么下去会把头弄破。这时,有两个白人听到动静跑来了,站在那儿看——”
“出了什么事?”
“哦,你知道的,那个哑巴先生——手揣在兜里——那个——”
“辛格先生。”
“他也来了,站在旁边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布——布——布——布朗特先生看见他,就跟他说话、叫喊。然后,突然,他倒在地上。可能真把脑袋撞开瓢了。一个警——警——警——警察来了,有人告诉他布朗特先生在这儿。”
比夫低下头,把刚刚听到的故事整理成一个简洁的版本。他揉了揉鼻子,想了一会儿。
“他们随时可能进来。”威利走到门口,朝街上张望,“他们都来了。他们得拖着他走。”
十几个看热闹的和一个警察都试图挤进餐馆。外面有两三个妓女扒着窗户往里瞧。只要出点非同寻常的事,就会有一大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人涌进来,真奇怪。
“没有必要再制造不必要的混乱。”比夫看着那个扶着醉汉的警察说,“可以把其他人请出去。”
警察把醉汉扶到椅子上坐下,又把这一小群人赶到街上。然后,他转向比夫:“有人说他一直在这儿,和你在一起。”
“不,但他可以待在这儿。”比夫说。
“想让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考虑了一下:“今晚他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不能负责——不过,我想,这会让他平静下来。”
“好吧,下班前我再过来一趟。”
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了。自从他被带进来,比夫头一次把注意力放在这个喝醉的男人身上。布朗特的下巴好像受了重伤。他颓然地倒在桌子上,大手捂着嘴,身体前摇后晃。他头上有一个大口子,鲜血沿着太阳穴流下来。他的指关节擦破了,整个人脏得就像被人揪着脖领子从下水道里拎出来的。他的活力全都从身体里喷涌出去了,整个人彻底垮掉了。哑巴坐在他对面,灰色的眼睛把一切收入眼底。
比夫发现布朗特并没有伤到下巴,他只是用手捂着嘴,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泪水从他肮脏的脸上滚落。他时不时地瞟一眼比夫和辛格,他们看到他流眼泪,他很生气。真尴尬。比夫对哑巴耸了耸肩,扬起眉毛做了个“怎么办”的表情。辛格歪了一下头。
比夫进退两难。他琢磨着如何应对这个局面。他还没想好怎么办时,哑巴把菜单翻过来,在上面写字。
如果你想不出他能去哪儿,他可以跟我一起回家。先弄点汤和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松了一口气,连连点头。
他在桌上放了三份昨晚的特餐、两碗汤、咖啡和甜点。但布朗特不吃。他不肯把手从嘴上拿开,好像他的嘴唇是他身上即将被暴露的一个非常隐秘的部位。他抽抽搭搭地哭,宽大的肩膀紧张地抽搐。辛格指着一盘又一盘菜,但布朗特只是坐在那儿,手捂着嘴摇头。
比夫缓慢清晰地吐字,让哑巴能看清。“神经紧张——”他用交谈的语气说。
汤里冒出的热气不停飘到布朗特的脸上,过了一会儿,他哆哆嗦嗦地拿起勺子。他喝了汤,吃了一点甜点。肥厚的嘴唇还在颤抖,头几乎扎进盘子。
比夫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想,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某个特别的部位被时刻保护着。至于哑巴,这个部位是他的手。小女孩米克用指尖拉起上衣,是不想让衣服摩擦她刚刚隆起的幼嫩的乳头。爱丽丝最呵护的是她的头发。每次他在头皮上抹油,她就不让他跟她一起睡。那他自己呢?
比夫慢慢转动小指上的戒指。反正他知道哪个部位不是。不是。不再是。他眉毛一挑,额头现出一道深深的皱纹。揣在口袋里的手紧张地伸向生殖器。他用口哨吹着歌,从桌边站起。不过,在其他人身上找到这个部位挺可笑的。
他们扶着布朗特站了起来。他虚弱无力,脚步蹒跚。他不哭了,但他似乎对某种可耻和郁闷的事耿耿于怀。他任凭他人领着自己走。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手提箱,给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总是一副处事不惊的样子。
比夫跟着他们走到门口。“打起精神来,别惹是生非。”他对布朗特说。
黑色的夜空亮起来了,随着崭新的早晨变成了一种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微弱的银色的星星。街上空荡荡的,寂静无声,空气几乎是凉的。辛格左手拎着箱子,右手搀扶着布朗特。他点头向比夫告别,他们一起走上了人行道。比夫站在那儿看着他们。他们走出半个街区后,蓝色的黑暗中显出他们黑色的身影——哑巴挺直、坚定,宽肩膀的布朗特靠在他身上,脚步踉跄。看不见他们后,比夫又等了一会儿,抬头望天。广阔深邃的天空既令他着迷,又令他压抑。他揉了揉额头,回到灯光刺目的餐馆。
他站在收银台后面,试图回想昨夜发生的事,这时他的脸皱缩变硬。他感觉他想给自己解释点什么。回想起一个个画面,那些冗长乏味的细节,他依然困惑不解。
突然涌进来几个客人,门开关了几次。一夜过去了。威利把几把椅子倒扣在桌子上,开始拖地。他准备回家了,唱着歌。威利很懒。在厨房里,他不时停下来吹一会儿随身带着的口琴。现在,他一边懒洋洋地拖地,一边不间断地哼唱着黑人寂寞的小曲。
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彻夜未眠的人和刚刚醒来准备开始新的一天的人在此刻相遇。昏昏欲睡的女招待端来啤酒和咖啡。没有噪声,也无人交谈,每个人似乎都孤身一人。刚刚醒来的人和即将结束长夜的人之间互相不信任,这让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种疏离感。
晨曦中,街对面的银行大楼非常苍白。渐渐地,白砖墙越来越清晰。最后,当东升的旭日的第一束光照亮街道时,比夫扫视了一下餐馆,上楼去了。
进门时,他把门把手弄得咯咯响,好吵醒爱丽丝。“圣母马利亚!”他说,“多么难熬的一个晚上!”
爱丽丝警觉地醒来。她躺在皱巴巴的床上,像只生闷气的猫,伸了个懒腰。新鲜火热的朝阳下,房间了无生气,一双丝袜搭在百叶窗的拉绳上,软塌塌的,萎谢了一般。
“那个醉醺醺的蠢货还赖在楼下没走?”她查问道。
比夫脱掉衬衫,检查衣领是否干净,能否再穿。“你自己下去看吧。我跟你说过,你想撵他走,没人拦着你。”
睡眼蒙眬的爱丽丝伸手从床边的地板上拾起一本《圣经》、菜单的空白面和一本主日学校的书。她沙沙翻动《圣经》的纸页,找到某个段落,开始费力且专注地大声读出其中的词句。今天是礼拜天,她正在为教堂少儿部她教的那个男生班准备每周一次的课。“耶稣在加利利海边行走,看见弟兄二人,就是那称呼彼得的西门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2]
比夫走进浴室洗澡。爱丽丝出声研读时,丝滑的低语仍在继续。他听见:“……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3]
她念完了。比夫让这些话再次在心中轻柔地盘旋。他试图把实际的词句和爱丽丝朗读的声音分开。他想记住小时候母亲是怎么读的这段。怀旧的同时,他瞥了一眼戴在小拇指上的婚戒,这枚戒指曾经是他母亲的。他又在想,母亲对他放弃教会和信仰会作何感想。
“今天的课是关于门徒的聚会,”爱丽丝自言自语地备课,“文句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突然从沉思中醒来,把水龙头开到最大。他脱掉汗衫,开始搓洗自己。皮带往上的部分,他总是洗得很仔细。每天早上,他用肥皂擦洗前胸、胳膊、脖子和脚,这个季节,他大概会钻进浴缸两次,清洗身体的各个部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爱丽丝起床。看着窗外,他知道这将是无风且炎热的一天。爱丽丝已经备完课了。她依然懒洋洋地横躺在床上,尽管她知道他在等她。他心中涌起一股平静而阴沉的怒火。他讽刺地轻声笑。然后,他充满怨恨地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坐下来看会儿报纸。不过,我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觉。”
爱丽丝开始梳妆打扮,比夫整理床铺。他熟练地用各种可能的方式把床单翻转过来,上面的放在下面,里面的冲着外面,再整个儿颠倒过来。床铺平整了,他等爱丽丝走后才扯下裤子,钻进被窝。他的脚从被单下面伸出来,长着粗硬胸毛的胸脯在枕头的衬托下显得黑乎乎的。他很高兴没把醉汉的事告诉爱丽丝。他想过找个人聊聊,因为如果他把所有事实大声说出来,也许就能弄清到底是什么令他困惑了。那个可怜的杂种说个不停,也不让大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自己也不知道,很有可能是这样。他被那个聋哑人吸引了,选中了他,设法把心里的一切免费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某些人就是要在某一时刻放弃个人的一切,在它们发酵放毒之前,抛给某个人,或者某种人类的观念。他们不得不这样。“众人都找你”这个文句就在某些人心里。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吧,那个家伙说过,他是黑鬼、意大利佬和犹太人。如果他坚信这一点,也许就是这样。他把自己说成是任何人、任何东西……
比夫把两条胳膊伸到被子外面,两只赤裸的脚交叉在一起。他紧闭皱巴巴的眼皮,脸颊和下巴上一把浓密的钢髯,晨光里,他的脸更老了。渐渐地,他的嘴巴柔和了、放松了。太阳猛烈的黄光射进窗内,屋里又热又亮。比夫疲倦地翻了个身,用手捂住眼睛。除了巴塞洛缪——有两个拳头和一张巧嘴的老比夫——布兰农先生——他谁都不是,独自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