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述生正骨推拿经验集
- 李佃波
- 6字
- 2020-08-27 13:34:32
上篇 推拿手法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推拿手法的命名、源流及分类方法
一、推拿手法的定义
通过手或肢体的某些部位,以推、揉、拿、捏、点、按、摩、擦等方法产生的力量作用于患者体表、肌肉、关节、经络、穴位等部位,从而达到治疗疾病和强身健体的目的,将这种特定的方法称为“推拿手法”。它来源于日常生活,主要以手作为施术方式,南派称其为推拿,北派称为按摩,古代又叫按桥、按抚。《黄帝内经》中“血气形志篇”记载:“按者谓以手往下抑,摩者谓徐徐揉摸也。”也就是说按摩是指用手按或摩擦体表、肌肉、关节等部位以达到治病、防病的目的;施术者用手或肢体的某些部位,按特定的技巧作用于患者体表,使产生的力达到防病、治病、保健的目的,法者,方法也,是手法的特定技巧。崔氏推拿手法是根据崔述生教授多年的临床经验总结、手法方面的融会贯通及崔述生教授的学术思想衍化而来,该篇重点对崔氏推拿临床常用手法的技巧、运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
二、推拿手法的源流
推拿手法源于人类最初的本能动作,如按摩取暖、抚按减轻疼痛、母婴间抚摸及人体间相互触摸等。甲骨文所载手法的代称和基本手法为“拊”,江陵张家山早期汉墓出土的《引书》中有“摩足跗”“摇指”等手法,并记载了颞颌关节半脱位的口内复位法;《五十二病方》中载有按、摩、搔、刮等10余种手法,并有按压止血法、药巾按摩法等。《黄帝内经》则对手法的名称、诊断、定位、作用、机制、适应证、禁忌证等有较详细的论述。汉代张仲景将膏摩列为保健方法。三国时期华佗则关注到了推拿失治、误治的问题。晋代葛洪·《肘后方》中所述手法,已不再是简单的向下按压、摩擦,而有了力点向上的抄举法及挤压、提捏等,并介绍了美容法、指掐急救法等。唐代王焘·《外台秘要》集前世医书,记载许多手法,其引文均注明出处,为后世探索手法源流提供了线索。宋代的《圣济总录》重在对手法的分析总结,强调中医辨证施法。金代张子和首将推拿列为汗法。明代危亦林·《世医得效方》记载悬吊复位法,领先世界600余年。明清时期,《保婴神术·按摩经》记载的小儿推拿八法、《医宗金鉴》的正骨八法对后世影响极大,并形成了多种推拿流派,如点穴推拿、一指禅推拿、内功推拿等。
三、推拿手法的分类
(1)按作用分类 放松类手法、温通类手法、助动类手法、整复类手法。
(2)按手法操作时动作特点分类 摆动类手法、摩擦类手法、挤压类手法、叩击类手法、振动类手法、运动关节类手法。
第二节 推拿手法的基本理论
一、推拿手法的作用原理
1.舒筋通络
即使患者肌肉放松、精神放松、关节伸展、气血运行自然流畅。原因有以下几点。
(1)手法可以提高肌肉组织的局部温度 比如长时间按摩腰骶部八髎穴,可以壮阳提神,以治疗尿频、尿急、腰腿酸痛。
(2)提高局部痛阈值 长时间点压或弹拨疼痛点,可以提高痛阈值,从而达到止痛的目的。
(3)使痉挛的肌纤维被拉长 如肌肉粘连的部位,可以顺着肌纤维的方向用力牵拉,或者点压粘连部位的同时顺着肌纤维方向用力牵拉,可以使痉挛的肌纤维拉长,从而恢复肌肉原有的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治疗效果。
(4)改善局部血液循环 所有的按摩手法均可以改善病变组织局部的血液循环,使局部营养得到改善,肿胀得以消除,疼痛得以缓解,炎症得以治愈,关节方可灵活。
(5)分解粘连 弹拨类手法、点揉类手法、牵引类手法均可以使粘连的肌肉筋膜分解开来,恢复软组织的弹性及张力。
2.理筋整复
即调理筋骨、整复错位,也就是纠正紊乱的解剖关系。在按摩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确疾病的部位、病变性质、病变原因,如关节错位、解剖结构异常引起的肌肉酸痛不适、急性腰扭伤、寰枢关节错位等,应用关节错位整复手法,可达一针见血的治疗效果。
二、推拿手法治疗疾病的基本要求
推拿手法的基本要求是持久、有力、均匀、柔和。“持久”是指手法能够持续运用一定时间,保持动作和力量的连贯性。“有力”是指手法必须具备一定的力量,并根据治疗对象、体质、病证虚实、施治部位和手法性质而变化。“均匀”是指手法动作的节奏、频率、压力大小要一定。“柔和”是指手法动作的轻柔灵活及力量的缓和,不能用滞劲蛮力或突发暴力,要“轻而不浮,重而不滞”。以上要求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持久能使手法逐渐深透有力,均匀协调的动作可使手法更趋柔和,而力量与技巧相结合则使手法既有力又柔和,即所谓“刚柔相兼”。在手法的掌握中,力量是基础,手法技巧是关键,两者必须兼备。
三、影响推拿效果的因素
1.手法的性质
推拿手法主要是通过手以特定的方法作用于体表,这些方法主要有按揉、拍打、滚动、拿捏、振动、摩擦、点穴等,不同的手法有相似或不同的作用效果。如摩擦类手法起温通、放松的作用,而按揉类手法则以缓解肌肉紧张、痉挛及减轻局部肌肉疼痛、肿胀为目的。
2.治疗时间
在推拿治疗过程中,术者需要掌握好治疗时间,一般治疗时间在10分钟到1小时左右,不宜时间过长。轻柔和缓类的手法治疗时间可以稍长,弹拨、点压、拿捏某个部位时最好在10分钟以内,甚至更短。时间过长、手法过重的治疗不仅达不到好的治疗效果,而且还会导致肌肉组织进一步损伤、肿胀,临床医生应该根据病情变化而调整治疗时间。
3.作用力量的大小
通常对于推拿初学者来说,在施术过程中很难把握好手法的力量,而且在施术时很难达到所想要的深透、渗透、柔和的目的,所以治疗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在临床中,因为每个患者的痛阈值是不一样的,每个患者对手法的敏感性也不一样,同一患者的不同部位能够忍受的力度也不一样,因此推拿科医生要根据患者的体质、胖瘦、性别、年龄、曾经接受按摩治疗与否及施术部位的特异性等判断用力的大小,从而使用恰当的力度达到事半功倍的治疗效果。
4.病情变化及疾病的类型
疾病本身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推拿治疗疾病时实行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而对于一些特殊疾病如骨折、关节扭伤、软组织肿胀等,早期不宜做推拿。推拿在临床上治疗疾病时也有其局限性,对于腰腿痛、颈椎病、关节错位、肌肉损伤等疾病,推拿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而对于内科杂病、妇科病推拿治疗时最好配合其他的治疗方法。
5.医嘱
崔教授在使用推拿手法治疗疾病时,常常会嘱咐患者要注意几个问题,这是崔教授诊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这也是崔教授长期临床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精髓。如急性腰扭伤患者回家卧床休息,禁止爬、跑、跳,不宜搬抬重物,可以前后弯腰,不宜摇晃腰部等。
6.患者的自我恢复性锻炼
推拿手法主要治疗颈、肩、腰、腿痛,以肌肉、组织、关节损伤为主,而导致肌肉、组织、关节损伤的原因往往与个人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单纯的推拿治疗只能治标不治本,只有嘱咐患者改变不良的工作、生活习惯,加强自我恢复性锻炼,才能达到辨证论治、整体合一。崔教授通过临床实践总结了许多临床保健操,本书最后附述。
四、推拿手法的禁忌证
(1)有骨折、脱位、脊髓损伤和各种骨病的患者 骨折患者早期损伤处及周围不能施用任何手法,恢复期可以做康复锻炼及温通类手法;脱位患者慎用重手法,关节脱位整复后不做摇晃、牵拉脱位关节等手法;脊髓损伤患者腰背部禁止用任何手法;骨质疏松、腰椎滑脱、关节腔积液患者慎用手法治疗;骨结核、骨肿瘤疾病禁止用手法治疗。
(2)在软组织损伤早期肿胀较重的部位 如踝关节扭伤疼痛、肿胀明显的患者,禁止用手法治疗,建议用中草药外洗3~7天,待肿胀消退后再施用手法治疗。
(3)有出血倾向者 外伤引起的出血、皮下血肿不能做手法治疗;脑卒中或脑出血患者早期禁止用手法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可以适当做康复锻炼及手法、针刺治疗。
(4)孕妇及经期妇女的腰骶部和小腹部 怀孕早期、晚期禁止使用任何手法,中期可以轻柔类手法放松四肢部位;女性月经期腰骶部和小腹部慎用手法治疗,可以用温通类手法摩擦腰骶部,禁止用重手法点揉腰腹部。
(5)醉酒及精神失常等与医生不合作者 醉酒及精神失常患者禁止手法治疗,此类患者意识不清醒,容易出现医疗事故,醉酒患者一般建议其回家卧床休息。
(6)严重心肺疾病患者 支气管炎、哮喘、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心律失常等,以及伴有心悸、胸闷、呼吸困难症状的患者,慎用手法治疗。禁止重手法按揉或让患者剧烈活动的一些手法,以免导致患者虚脱、晕厥、心肌梗死等。
(7)皮肤破损处、传染性皮肤病患者 禁止使用任何手法治疗。
(8)年老体衰及严重骨质疏松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