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学校篇(4)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事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学校的校长以及其他对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学校上级机关、有关房管部门的主管人员。(2)行为人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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