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1)

抓好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积极引进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设置党组织,深化党群共建,探索利用网络条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凡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抓紧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努力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一、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重要性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低,党组织组建难和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难的“两难”问题。当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整体上仍然存在党组织覆盖面比较低的情况,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大多数没有党组织。因此,加强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是顺应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整体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水平,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

第一,规模以下非公企业量多面广、发展迅猛,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在这一领域抓好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而且分布地域、涉及行业非常广泛,已经成为整个经济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同其他领域相比,党在这一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却相对较低。在当今社会各种文化、观念、意识不断冲撞交融,争夺思想阵地、群众阵地的斗争日益剧烈的情况下,党在这一领域必须形成有效覆盖,否则党的阶级基础就会削弱。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既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寻找精神引领的必然选择,也是党切实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第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的作用,积极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谐劳动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诚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对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建设和谐企业方面基础比较薄弱。比如,有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在安全生产方面少投入或不投入,员工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有些企业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些企业只关心如何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员工合理诉求得不到重视,等等。在诸类情况下,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就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独特优势,切实维护企业各方合法权益,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总体上看,当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整体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许多企业逐步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并越来越与现代企业制度、高新技术、先进生产力相结合,成为推动技术革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有生力量。但从实际上看,多数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处在产业链低端,发展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因此,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应对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现实挑战。加强党对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的领导,引导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既是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水平、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四,整体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水平,要求加强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增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但是,由于分布比较散、规模相对小、人员流动快、党员人数少等客观因素,多数规模以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普遍还比较薄弱。这就需要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同时,着力抓好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这个薄弱点,积极寻求符合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建规律的方法和措施,整体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水平。

二、制约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主要因素

影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内部制约因素;既有党组织的问题,也有党员本身的问题;既有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体制机制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存在四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生产经营不稳定,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信用状况、政策导向等因素,都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稳定,甚至导致企业倒闭、破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是依托非公有制企业而存在的,没有企业这个载体党建工作也就无从谈起。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致力于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就导致企业专注于生产经营而无暇顾及党建工作。由于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具有低、小、散的特点,对传统的党建工作方式带来了新的挑战,增加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难度。

二是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开展党建工作态度不一,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前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家族企业居多,企业科学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不少企业的大事小事由企业主说了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主只看重眼前的经济利益,缺乏战略眼光,对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他们的主要疑虑是:企业本身比较小,员工人数少,开展党建工作会增加经营管理成本,占用职工精力和时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担心党组织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思想顾虑,使得企业主对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缺乏认同和支持,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三是企业从业人员中党员人数较少,流动性大,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普遍较少,党员更少,使得企业达不到单独建支部或联合建支部的条件。有的员工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不愿亮明身份,不愿意把组织关系迁到企业影响了企业党组织的组建率。同时,受员工数量、素质等条件限制,无法正常培养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难以开展。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家庭作坊式企业,用工随意性大;企业员工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还不够完善,员工缺少安全感和归属感。党建工作的主体是党员,离开党员党建工作就无从谈起。党员的频繁流动,对巩固党组织组建成果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生存压力大,有些党员存在“临时观念”“雇佣思想”,党员意识淡化,影响了党建工作覆盖。

四是上级党组织精力有限,部分已建党组织开展工作缺乏保障,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的新领域,上级党组织在开展新领域党建工作时,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各类资源优先用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容易忽视对企业党建工作的保障。一些已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面临着开展活动经费不足、阵地缺乏、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党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首要任务是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没有党员,就无法建立党的组织;没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就没有经常性依托。这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难的重要原因。发展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不仅仅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严格坚持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一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二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变动时的互相衔接。坚持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三要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申请入党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四要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还可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