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杂食者的两难(5)

02 农场:一个农民养活129个人

一、一个农民养活129个人

在5月的第一周,我坐上国际收割机公司(International Harvester)在1975年出厂的拖拉机,拉着8条蜘蛛脚般细长的播种器,在隆隆机器声的伴随下,穿过艾奥瓦州的一块玉米田。这种情景,就好像在水波轻柔的巧克力色海洋上开船。不过这项工作的困难之处,在于你和身旁的农民为了挡住柴油引擎的怒吼声而在耳朵塞上了卫生纸,却还得听他在你耳边大声指导你该如何操作机器,以便让它保持直线前进。开船时,你仰赖指南针来指引方向,或是朝着路标或岸边航行;但在拖拉机上,你则是沿着土壤挖出的沟槽前进。这沟槽是先前走过时挖出的,挖开土壤的圆盘则位于播种机后方钢制手臂的末端。如果偏离了这条线,种出的玉米就会歪歪斜斜,而和另一排玉米挤在一起或是间距太大。不论如何,这都会饱受邻居嘲笑,并且会影响产量。而单位面积的产量,就是这个玉米国度里的最高标准。

这台机器是乔治·奈勒(George Naylor)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全新购入的,当时他才27岁,刚回到艾奥瓦州格林县(Greene County)的老家,耕作家族所拥有的130公顷农地(他后来又买了60公顷)。奈勒身材高大,长着一张圆脸,蓄着杂乱的灰色胡须。在电话中,他以沙哑的声音,清晰明白地说出他的看法(“那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胡扯!只有《纽约时报》才会笨到相信农业部仍然在为美国农民说话!”),因此我预期会见到一个脾气火爆的家伙。在一个天空阴沉将要下雨的日子,我在玉米田中央见到了他——从拖拉机驾驶座爬下来的,是个害羞的家伙,头顶着农夫常戴的棒球帽,身穿黄驼色衬衫,以及铁路工人常穿的蓝色条纹吊带裤,这是男性最不具威胁性的装扮。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像是走路摇摇晃晃的“温柔班恩”[8],而不是火爆的草莽英雄。不过后来我发现,奈勒是两者的合体。只要提到“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9]或厄尔·巴茨(Earl Butz)[10],就会启动他的开关,立即从温和转换成火爆。

艾奥瓦州的这块地,有着全世界最肥沃的土壤,那里有一层厚约60厘米的松软冲积土壤。一万年前,威斯康星冰河消退,留下了最底层的沉积物,之后在这里长出了大须芒草、狐尾草、针茅草与柳枝稷等;这些禾草每10年就会留下3~5厘米厚的土壤。直到19世纪中叶以前,这些土地都属于这些高大的禾草,之后开垦者的犁才首次翻开这些草地。19世纪80年代,奈勒的祖父举家从英国德比郡迁到艾奥瓦州,他原本是个煤矿工人,希望能因此改善下半辈子的生活。一块块土壤被他的犁挖起又翻落,仿佛驶向新世界的航程在船尾留下的余波。面对此景,老奈勒想必是信心满满:这样的黑金,挖也挖不完、望也望不到尽头啊!不过,现在已经看不到这样的景象了。由于草地已经遭受破坏,土壤受到风吹雨蚀,现在60厘米厚的表土,当初应该有120厘米厚。

老奈勒在1919年买下这座农场,而奈勒农场亦随着20世纪美国农业的发展,亦步亦趋地前进;那是个成就,也是场灾难。一开始,农民在农场上饲育着十多种动植物,以此养活一家人。当时应该就种了很多玉米,不过也有其他水果和蔬菜,同时也种了燕麦、干草和苜蓿来喂养猪、牛、鸡和马;那时,马就是他们的拖拉机。在老奈勒抵达艾奥瓦州彻丹镇(Churdan)时,四分之一的美国人务农为生。老奈勒的土地与劳力,在供家人吃饱之余,还可以养活12名美国人。将近百年后,美国的务农人口只剩下不到200万人,而所生产的食物却足以喂饱所有美国人。这意味着老奈勒的孙子生产力惊人,他只种植玉米和大豆这两种艾奥瓦州的典型作物,便足以喂饱129名美国人。如果以每人的产能来计算,奈勒这样的人可说是人类自古至今生产效率最高的生产者。

但是奈勒却处于破产边缘,而且邻居比他还惨(或许是因为他还在开那部1975年产的拖拉机)。虽然他的农场产量可以喂饱129个人,却无法让自己一家四口达到温饱。奈勒农场得靠佩吉·奈勒(Peggy Naylor)在杰弗逊市社会服务处工作的薪水,加上联邦政府每年的补助,才能维持下去。现在情况大不如老奈勒的时代,奈勒农场已无法真正养活自家人了。奈勒生产出的农产品,基本上不能直接吃,得经过加工或喂养牲畜后,才能供应给人类,这可说是“四处皆水,却无滴可饮”。艾奥瓦州八成的食物仰赖输入,奈勒农场也不例外,这座农场除了园子里养了鸡和种了些果树之外,基本上是一片食物沙漠。

奈勒农产品养活的129个人,全都是陌生人,位于食物链遥远的另一端。这条食物链既复杂又晦涩,以至于生产者与消费者都不觉得有必要彼此认识。随便找个人问问他吃的牛排和汽水是从哪里来的,得到的回答会是“超市”。问奈勒他种的玉米要卖给谁,他会说:“军事工业复合体。”[11]两者说的都有几分正确。

我自行任命为这129人的代表,造访奈勒农场,想要知道在食物链另一端供养我们的是怎样的人,生产出怎样的食物。我无法知道奈勒种出的玉米,是会拿去喂牛,成为我餐桌上的牛排,还是会成为我儿子饮料中的甜味剂,或是麦乐鸡块中十多种由玉米制造的成分。不过每一千克玉米都会有错综复杂的命运,因为里面有3600颗玉米粒,经由数不清的岔路,散播到全美的食品供应系统中,因此奈勒种植出来的玉米粒中,应该至少可以有一颗进入我口中;就如同那个经典的数学题:“我们的呼吸的气体中,可能都包含了凯撒死前的最后一口气。”如果那些玉米没进到我口中,那也会进到你口中。美国人所吃的食物,大多是来自艾奥瓦州以及其他类似地方的玉米田。

二、建造玉米城市

我抵达奈勒农场的那天,是该周唯一没下雨的一天,所以我整天都和奈勒待在拖拉机里练习操作,同时把剩下65公顷玉米种完。一两周之后,他要开始种大豆。这两种作物在这些土地上年复一年地轮种,并从20世纪70年代起成为“玉米带”的轮耕传统。(当时大豆跃居为支持工业食物系统的第二种重要作物:它能喂养牲畜,而现今加工食品中则有三分之二含有大豆)。我整个下午几乎都坐在奈勒用皱皱的种子袋铺成的坐垫上,不一会儿他决定让我驾驶看看。

我开着车,往前开又开回来,每趟约800米长。这种耕作方式不太像是在种植物,也不像是在开车,而像在绣一件没完没了的披风,或是用同样的句子填满一页书。单调的工作伴随着柴油引擎运转的隆隆声,没一会儿就让人昏昏欲睡。每次开过这片几近平坦的农地,就代表种好了40公亩的玉米:一对不锈钢盘会犁出8道土沟,同时在每条沟中塞入30000颗玉米种子,之后另一个滚轮会铺平土沟,把种子覆盖起来。

我们种下去的种子被称为“先锋高产量34H31”,名录上描述这个品种乃“适应力强的杂交改良品种,质量稳定,产量高”。这种朴实无华的描述,在种子名录中反而能引起注意,因为这或许意味着34H31并没有孟山都公司[12]以基因改良工程所研发出的“保丰”(YieldGard)抗虫基因。然而,含有这种基因的基改玉米34B98就位于名录的同一页,而先锋种子公司[13]正大力推广这种保证“产量惊人”的种子。虽然有这样的保证,但是奈勒与邻居不同,他就是不种植基因改良作物。他打从心底里不相信这种科技(“他们搅乱了30亿年来的演化进程”),也不认为每袋种子多25美元的“技术成本”是值得的。奈勒说:“当然,作物产量可能会提高,但是这些额外收成的玉米,最后只能补贴买更贵种子的钱。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帮孟山都洗钱。”一如奈勒所见,基因改良作物跟过去的故事没什么两样:农民为了提高作物产量而采用最新发明,却发现农民大部分的生产所得,都进了发明这些技术的公司的口袋。

即使没有植入能抵抗昆虫的基因,奈勒种植的标准F1种子也是神奇的科技产物。这些种子在艾奥瓦州的土地上,每公顷能产生1.5万多升玉米粒,总重量超过11吨。那天我和奈勒种的地,就能产出82万千克玉米。当天下午我心想,虽然在10月秋收之前,一定还有好几天的工作要做,但这样坐着工作一整天,能有这般成果还算不赖。这座农场的故事还有另一种呈现方式,那就是随着玉米产量稳定增加的曲线。奈勒并不知道他的祖父在每公顷地可以种出多少玉米,不过在1920年,美国每公顷地可以种出约1230千克玉米,这与历史上美国原住民的产量相当。当时各个植株之间间距较大,玉米田则规划成棋盘状,这样农民在端点上只要转个弯就可以继续耕种。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期,杂交改良种子进入市场,当时是奈勒的父亲在种地。奈勒以压过拖拉机的声音咆哮着:“你一定听过这些故事。他们告诉我父亲种一两公亩新的改良种试试,结果,老天爷,当旧品种的玉米倒下,改良种还站得直挺挺的。我父亲种的玉米产量倍增,到了20世纪50年代,每公顷地可以有四五千千克的收获量。”而奈勒目前的产量又是他父亲当年的两倍,若是收成好的年头,每公顷地还可种出1.2万多千克。人类驯养的物种中,产量也像这样成倍增长的,只有荷斯坦乳牛了。

“高产量”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而且我也想知道,对植物来说,高产量是指“每株玉蜀黍结出更多玉米穗”,还是“每根玉米穗上有更多玉米粒”?奈勒说,都不是。现代杂交改良玉米的高产量,主要是因为这些植株可以密集栽种。奈勒父亲的时代,一公顷地能种将近2万株,但现在可以种将近7.5万株。开放授粉的旧品种玉米(未杂交改良过的)若是种得这样密集,玉蜀黍为了要竞争阳光,茎会变得细长,风一吹就倒。杂交改良的茎较粗,根系也更稳固,能种得更密、挺得更直,并且禁得起用机器采收。基本上,现代杂交改良玉米能够忍受玉米的“都市化生活”,和众多同类一起生长,而不会被拥挤的生长环境压垮。

你可能会认为,个体间的竞争会威胁到拥挤大都市的安宁。不过现代的玉米田可是整齐划一的植株群,因为每株玉米都是F1改良种,遗传特征完全相同。没有哪棵植株会比其他同伴更具竞争优势,对于阳光、水和土壤中养分等重要资源都公平地共享。没有“超群”的玉米能霸占阳光和肥料。在F1杂交改良作物的田地里,实现了真正的社会主义乌托邦。

当你把广阔的玉米田视为城市,艾奥瓦州看起来就有些不一样了。这片土地以自己的方式建造城市,居住密度就如曼哈顿那么密集,而目的也完全相同:发挥每块土地的最高价值。这里几乎没有柏油路,但也算不上田野景观。就任何合理的定义来看,艾奥瓦都是个乡下州,但其实它发展得比谁都更都市化。这个州只有2%的土地还维持着原貌(长着高大禾草的草原),剩下的每寸土地都经过人为彻底改造。而在这片人造地景中,唯一消失的,就是人类。

三、消失的物种

问题出现了。像艾奥瓦州这样玉米大量繁衍的地方,不仅会排挤其他植物与动物,甚至连人类也无法幸免。老奈勒抵达美国时,是格林县人口最多的时期,拥有16467人,但近来的人口普查结果只剩下10336人。美国农业带人口减少,原因有很多,至于玉米大军的攻城略地究竟是福是祸,就看你从什么角度来看了。在奈勒祖父耕种的年代,典型的艾奥瓦农场中有着各式各样的植物和动物,就数量而言,玉米不过屈居第四,马才是第一,因为每个农场都需要动物来进行耕作(1920年,全美只有225台拖拉机),之后是牛、鸡,接下来才是玉米。玉米后面依序是猪、苹果、干草、燕麦、马铃薯和樱桃。此外,许多农场也种植了小麦、李子、葡萄和西洋梨。这种生物多样性让农场可以自给自足,不仅农民吃得饱,还能喂养牲畜,并给土壤施肥,同时也禁得起任何一种农作物的市场价格暴跌。此外,这种多样性也意味着当时艾奥瓦州的农村景观和现在截然不同。

奈勒回忆道:“当时全都是篱笆和草地,家家户户都饲养家畜,而且农场全年都是绿油油一片,而不会像现在常是光秃秃的。”现在,从10月秋收之后,到5月玉米冒出芽来这段时间,格林县是一片黑。黑色的碎石铺面,对野生生物的友善程度只比沥青好一点。即使在5月,放眼所及的绿色景观,也只有围绕着屋子的草皮、区隔不同农场的狭长绿地,以及路边的水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动物开始从这块土地上消失,而篱笆也随之拆掉。有些动物移进屋内,例如近来的艾奥瓦州肉猪,它们现在终其一生都得住在铝棚罩着的粪坑上方。至于春天的格林县景色也变得十分单调,在大片犁过的田间点缀着农庄,这些白色木屋及绿色草地,仿佛是在黑色海域中逐渐稀疏的孤岛。奈勒说,没有篱笆和灌木树篱的阻挡,现在吹袭在艾奥瓦田野上的风比以前更猛了。

玉米不该为这种景观负全责,罪魁祸首是拖拉机。是拖拉机让马匹变得毫无用武之地,而马一旦消失,作为饲料的燕麦田和草地也一并消失。不过,让农民口袋赚满现金的作物是玉米,所以自20世纪中期开始,玉米的产量便一飞冲天,而农民自然也就愿意把更多土地让给这种神奇的作物。当然,其他美国农民也都这么想(在政府政策的鼓励之下),于是玉米价格不可避免地跟着下跌。或许有人会认为,玉米价格跌落之后,农民就会少种一点,但是农业的经济学与心理学却让事实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