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疯狂的一家(2)

父母双亲一向以平等的姿态对待我和两个妹妹林迪、凡妮萨,认为我们的看法跟他们的一样有价值。在凡妮萨出生之前,如果父母出去吃饭,他们就会带上我和林迪一起去,让我们躺在汽车后排座椅的毯子上。他们吃饭时,我们在车里睡觉。不过,我们总是在他们启程回家时醒来,然后静静地望着夜空,听父母谈论他们度过的夜晚,彼此开玩笑。我们一天天长大,就像朋友一样跟父母交谈,小小年纪就开始讨论爸爸代理的案子,争论色情文学和毒品的合法化问题,其实当时我们谁都不知道自己讨论的究竟是什么问题。父母总是鼓励我们独立思考,很少给我们指指点点地提意见——除非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建议。

我们住的地方位于萨里郡,是一个名叫夏姆里格林的村庄。在凡妮萨出生之前,林迪和我在伊斯特兹宅长大,这座村舍上面覆盖着常春藤,有小小的白色窗户,一道白色的小门通向外面的村庄公共草地。我比林迪年长3岁,比凡妮萨年长9岁。在我们的童年时代,双亲没什么钱。我记得我们老是吃面包配牛油,也许是因为妈妈对烹饪不感兴趣,也许是为了省钱。虽然饮食粗淡,但家里吃饭仍然有很多规矩,例如,不把自己的食物全部吃完,就不许离开餐桌。妈妈还把花园里种的洋葱给我们吃。我一直对洋葱深恶痛绝,在吃饭时,常常把它们偷偷摸摸地藏到餐桌的一个抽屉里。这个抽屉从来没人清理,直到十年后我们搬家,才有人打开它,发现了那堆几乎已变成“化石”的洋葱。

家里就餐时,食物并不重要,跟我们一起吃饭的人才重要。我们家里总是住满了人,为了平衡收支,妈妈邀请德国和法国留学生来租房,以便他们在一个典型的英国家庭学习英语。我们必须热情款待他们。妈妈老是让我们去花园里干活儿,帮她做饭,并在饭后收拾餐桌。如果我不想干活,就会从家里跑出去,穿过村里的公共草地,去找我最好的朋友尼克·鲍威尔玩。

一开始,尼克最棒的优点就在于他妈妈做的美味奶油冻。在让抽屉饱餐一顿洋葱之后,我会悄悄溜到尼克家,把那些学英语的德国人留给我的家人。如果把握好时机——在这方面我很有信心——等我到尼克家时,布丁和奶油冻已经端上了餐桌。尼克是个安静的男孩,有一头乌黑的直发和一双黑眼睛。不久,我们俩就开始成天黏在一起,爬树、骑自行车、打野兔,或者躲在林迪的床下面,等她关灯睡觉后抓她的脚脖子。

在家里,妈妈沉迷于两件事情:她老是给我们没事找事做;她老是千方百计地赚钱。我们一直没有电视机,我也不记得我父母听过收音机。妈妈在花园里的一个小棚子工作,做一些纸巾盒与废纸篓,卖给商店。这个小棚子弥漫着油漆和胶水的气味,放满一堆堆漆好的盒子,准备送走。爸爸独具创意,心灵手巧,他设计出特殊的钳压工具,把涂过胶水的薄纸板夹住,就粘成了盒子。到最后,妈妈甚至向哈罗德百货公司供应她做的废纸篓,她的小棚子彻底变成了家庭手工业作坊。妈妈总是精力充沛,风风火火,孜孜不倦地工作,她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我们家有很好的团队合作意识。一旦进入妈妈的运行轨道,我们都必须转个不停。如果有谁借口要做别的事情,趁机逃避工作,就会因为自私而受到严厉的批评。结果,我们从小到大都总是优先考虑别人。有一次,有个男孩来我家度周末,我不太喜欢他。星期天,当我们去教堂做礼拜时,我偷偷从我家的那排座位上溜走,到过道对面,和尼克坐在一起。妈妈被气坏了,回家就让爸爸揍我。我乖乖地跟着爸爸到书房去,他关上门,但并没有在一怒之下教训我,只是微笑着说:

“现在,你装哭可要装得像样啊。”说着,他就用双手连拍六下巴掌,像极了打屁股的声音。

我连哭带叫地跑出书房。妈妈摆出一副严肃的模样,暗示这也是为我好,然后毫不动摇地到厨房里继续切洋葱,而我则在午餐时按部就班地把它们填进餐桌的抽屉里。

在我们家,并非只有叔公吉姆这一个标新立异的人物,来自我爸和我妈两边的人都嘲讽权威。我记得我们买过一辆破旧的吉卜赛篷车,把它停放在花园里。有时路过的吉卜赛人会来按门铃。妈妈总是送他们一点银器,还让他们到车库里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有一年,我们全家都到吉尔福德去观看萨里郡展览。这里非常拥挤,到处是神采飞扬的骑马越障表演者,以及身穿斜纹软呢外套、头戴圆顶硬礼帽的人。当我们从一个货摊前路过时,妈妈看见一群吉卜赛孩子在哭,于是走过去看个究竟。这群孩子正围着一只拴在细绳上的喜鹊。

“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命令我们交出鸟儿,杀掉它,以免它继续受苦。他们说拥有野鸟是非法的。”孩子们说。

就在他们讲述事情原委时,我们看见一名RSPCA官员朝这边走了过来。

“不用怕,”妈妈说,“我会救它的。”

她抓起那只鸟,把它藏在自己的外套里。然后我们就在那些官员眼皮底下,将喜鹊偷偷带出展览场地。那群吉卜赛孩子到外面跟我们会合,并让我们留着喜鹊,因为官员只会再次找他们的麻烦。妈妈非常高兴,我们就开车回家了。

这只喜鹊跟妈妈很亲,当妈妈在厨房里,或者在小棚子里工作时,它就站在妈妈肩膀上,接着突然猛扑到围场上去,站在小马的背上,捉弄它们。午饭后,当爸爸坐下来读《泰晤士报》时,它会朝他俯冲过去,用翅膀拍打报纸,让它们乱七八糟地散落到地上。

“该死的鸟!”爸爸一边怒吼,一边挥舞着胳膊,将它嘘走。

“特德,别无所事事了,起来做点事情吧,”妈妈说,“鸟儿是提醒你去花园里干活呢。里奇和林迪,你们俩到教区牧师家跑一趟,问问能够帮他做点什么。”

夏天,我们会去德文郡的索尔科姆,跟爸爸家的亲戚一起度假,有时也会到诺福克去,在克莱尔·霍尔姨妈家待几天。我立志长大后要以克莱尔姨妈为榜样。她有个好朋友叫道格拉斯·巴德,是二战中的王牌飞行员,因飞机坠毁而失去双腿。他们俩有一架古旧的双翼飞机,会一起驾驶它飞行。有时克莱尔姨妈会从飞机上跳伞取乐。姨妈还是个烟鬼,每天大约要吸20支小雪茄。

待在姨妈家时,我们喜欢在她花园尽头的水池里游泳。道格拉斯·巴德会取下他的假腿,拖着身体钻进水里。我常常拿着两条假腿跑掉,把它们藏在水池旁的灯心草丛里。接着道格拉斯就会从水里出来,扑过来追我。他胳膊和肩膀强壮有力,他都能用手走路。二战期间,他被德军俘虏,关在科尔迪茨,他曾经两度试图逃跑,都失败了,于是纳粹就没收了他的假肢。

“你跟纳粹一样坏。”他咆哮着,像猩猩一样两手撑地,摇摇晃晃地追赶我。

克莱尔姨妈跟妈妈不愧是姐妹,她们俩都很有创业精神。姨妈对威尔士山地绵羊着迷,当时它还是濒危物种。为了让这些黑绵羊避免灭绝,她购买了几头,最终繁殖出一大群,从濒危动物名单上将它们挽救了出来。接着,她建立了一家“黑绵羊营销公司”,开始出售装饰着黑绵羊图案的陶器。有种杯子侧面写着“咩咩黑绵羊”的童谣,非常畅销。不久,克莱尔姨妈就发动村里的老太太们,用她的黑绵羊羊毛织披肩和毛衣。她兢兢业业地工作,成功地将“黑绵羊”打造成品牌。这个品牌过了四十多年仍然很受欢迎。

若干年之后,在维珍唱片公司的草创时期,我接到克莱尔姨妈的一个电话:“里奇,简直难以相信,我有一头绵羊开始唱歌了。”

我顿时感到头大,但这种事发生在克莱尔姨妈身上倒也不是什么意外。

“它唱的是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想象一头绵羊演唱,“来吧,宝贝,来点燃我的激情。”

“当然是唱‘咩咩黑绵羊’了,”她厉声说道,“现在,我想给它灌一张唱片。但它未必愿意到录音棚里唱歌,所以,你能不能派几位录音师过来?最好快点,因为它会随时停止唱歌。”

那天下午,一群录音师带着一个24声道的移动录音棚前往诺福克,为克莱尔姨妈那头会唱歌的绵羊录音。他们还录制了绵羊、鸭子和母鸡的大合唱,然后我们发行了单曲《咩咩黑绵羊》,它获得了排行榜第四名的成绩。

我和尼克的关系以友情为基础,但也建立在强烈的竞争因素上。我决心事事都要超过他。有年夏天,尼克过生日时收到一件礼物,是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们立马决定骑车玩“河边俯冲”游戏,也就是骑车从山坡上直直地冲向河岸,在尽可能靠近水边的地方突然刹车停下。这个游戏竞争激烈,我非赢不可。

既然自行车是尼克的,自然应该他先玩。他来了个漂亮的刹车动作,然后顺势转弯,这样后轮离水边还不到一英尺。通常,尼克总是想方设法刺激我,让我做一些更出格的事情,但这一次他却想阻止我。

“我的刹车最完美,”他说,“你是没法超过我的。”

但我可不这么想,我决心要比尼克刹得更漂亮。我把他的自行车推到小山上,飞快地蹬着车,朝小河飞驰而下。快到岸边时,我显然失去了控制,根本没机会将自行车停下来。我从尼克身边呼啸而过,虽然飞速的运动导致我视线模糊,我却仍然看见他目瞪口呆的惊恐表情。我想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我翻了个筋斗,一头冲进河里。自行车在我下面沉入水中,我也被冲到下游,不过最终还是设法爬上岸来。而尼克在岸边等我,暴跳如雷。

“你弄丢了我的自行车,那可是我的生日礼物!”

他怒火冲天,又气又急,号啕大哭,把我推进河里。

“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赶紧把我的车子找回来。”他大叫着。

“我会找到它的,”我结结巴巴地说,“它没事,我会把它捞出来的。”

“你这个浑蛋,最好快点。”

随后,我花了两个钟头潜入河底,为了找到他的新自行车,在淤泥、水草与鹅卵石之间来回摸索,可哪里都找不到。尼克坐在岸上,抱着双膝,下巴靠在膝盖上,对我怒目而视。尼克有癫痫病,以前有几次他发病时,我刚好和他在一起。现在他这么生气,但愿这不会刺激他再次发作。我在水里泡了大半天,冻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手也发白,冻僵了,而且还被河里的石头撞出了血,尼克终于大发慈悲。

“我们回家吧,”他说,“你再也找不到它了。”

我们一路走回家去,我试图让他振作起来,向他许诺说:“我会买辆新车赔你的。”

我父母肯定苦不堪言,因为这辆自行车让他们花了20英镑,差不多等于做一个月废纸篓的收入。

等我们长到8岁时,尼克和我就不在一起了,我被送到位于温莎大公园的斯凯特克里夫小学寄宿求学。

我爸爸上寄宿学校时,也像我这么大。他的爸爸也是。对于出生在我那种家庭的男孩,这是接受教育和培养独立生活能力的传统方式,它教人学会自食其力。但是,如此小小年纪就离家求学,令我深恶痛绝,发誓决不强行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寄宿学校,直到他们达到适当的年龄,能够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去。

在我去斯凯特克里夫小学的第三周,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他说我违反了某条校规。我想自己是在捡足球时,践踏了一片神圣不可侵犯的草地,于是我不得不弯下腰,让屁股被教鞭抽六下。

“布兰森,”校长抑扬顿挫地叫我,“说,‘谢谢先生’。”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凭什么要谢谢他?

“布兰森,”校长再次举起教鞭,“我警告你。”

“谢谢……先生。”

“你会变成个大麻烦,布兰森。”

“是的,先生。我的意思是,不会的,先生。”

我的确变成个大麻烦——而且总是惹麻烦。我都8岁了,却仍然不会阅读。其实我是有阅读障碍,而且眼睛近视。哪怕坐在教室第一排,我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过了好几个学期,才有人想到检查我的视力。然而,即使我看得清,那些字母和数字对我而言也同样毫无意义。那个时候,阅读障碍还没被当作一个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当你自己有阅读障碍时,它才构成问题。既然人们对阅读障碍还闻所未闻,那么,在老师和班上的其他学生眼中,不会认字、写字和拼写单词的人不是傻瓜就是懒虫。在小学里,不管你是傻瓜还是懒虫,都会挨打。不久,我就因为没做好功课,或者弄混了发生黑斯廷斯战役的日期,每周都要挨一两次打。

在我的整个求学生涯中,一直都存在阅读障碍问题。如今,虽然我的拼写有时仍很差劲,但通过训练自己集中注意力,我还是想办法克服了最大的困难。或许,幼年时的阅读障碍让我变得更有直觉,如果有人送来一份书面计划,我不会纠缠于细枝末节的事实或数字,而是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掌握并扩展我读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