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申请专利(2)

其实,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原因:专利能成为企业参与游戏的砝码。

什么游戏?商业游戏,进,可以抢滩登陆抢占市场;退,可以防御强敌增加谈判筹码。

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专利一旦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能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外观除外)、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专利体现的是技术问题,但更体现的是法律问题。从根本上说,其实专利体现的最终是商业问题。专利的真正职能不是评职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而是一种经营战略和商业手段。让我们看看这些企业是怎么玩的。

2011年4月28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以“侵犯公司数据卡、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专利和商标权”为由,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提起法律诉讼,率先拉开战幕。中兴迅速做出回应,在国内以“华为侵犯中兴LTE的若干重要专利”为由发表了反诉声明。这个时候如果手里没有专利后盾,中兴拿什么来应对?专利硝烟一起,各方猜测也纷纷出炉。

电信专家、Frost&Sullivan(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首席顾问王煜全指出,两家企业实在是太像了,想要在一个领域里并行不悖地发展是不可能的,“打架”是迟早的事情。

Gartner Group(高德纳咨询公司)电信运营商首席分析师田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一些国外市场,华为打开局面后,中兴通常就会亦步亦趋地凭借相似的竞争优势杀入。所以,在海外市场,和华为相比,中兴起步较晚,实力也相对较弱。”大家都进军海外市场跑马圈地,免不了有所冲突。

有人要说,官司打来打去有什么意思,其实,就是大鱼吃小鱼、老虎抢地盘的规则。

国际大企业喜欢以专利为武器,用诉讼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拓展,从而保护自身的利益。而竞争对手也会通过无效对方的专利,争取市场进入权。中兴、华为、爱立信公司(Telefonaktiebolaget L.M.Ericsson)(简称“爱立信”)近几年在中国的诉讼情况就能说明专利所体现出的商业价值了。从表1-1可以看出,仅2015年华为、中兴和爱立信三大知名通信企业就在中国提起无效诉讼69件。其中,中兴最多,达37件;华为23件;爱立信最少,也有9件,且全部为诉华为专利无效的案件。

表1-1 2015年华为、中兴和爱立信在中国提起的无效专利诉讼

在2011年4月28日诉讼之前,无论是中兴还是华为,都曾经和国外的通信巨头由于专利问题对簿公堂。由于专利的商业价值,在专利上做文章,似乎成为国际通信商竞争的首选手段。

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以你我两方为例,作为你方,研发的产品销售出去,没申请专利,别人通过模仿或者自己研发也生产类似的产品,价格更低。由于你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没有抢占市场的筹码,你拿什么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预先要制造筹码,申请专利保护产品。

作为我方,你诉我产品侵权,我从我的专利池中找找,也能找到你侵我权的筹码,反诉你侵权。既然这样,大家就可以坐下来谈谈,签个交叉许可的协议吧,大家各得利益;反过来,你诉我产品侵权,但是我手里没专利,或者专利很少,翻来翻去找不到一张有用的牌,那我只能乖乖就范,退出市场。

当然,还可以通过其他救济手段,比如不侵权抗辩,诉对方专利无效的途径来解决。但是打官司的成本很高,其中成本包括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金钱成本。因为无效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很高,往往官司打下来内力大损。如果通过私下谈判来往公函解决问题当然最好。

专利作为筹码在商业游戏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游戏怎么玩,还得看你手里有什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