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封与殷遗民
商朝以一个六百年的朝代,数千里的大国,在其亡国前不久帝乙时,犹是一个强有兵力的组织,而初亡之后,王子禄父等依然能一次一次的反抗周人,何以到周朝天下事大定后,封建者除区区二三百里之宋,四围以诸姬环之,以外,竟不闻商朝遗民尚保存何部落,何以亡得那么干净呢?那些殷商遗民,除以“顽”而迁雒邑者外,运命是怎么样呢?据《逸周书·世俘篇》, “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磿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果然照这样子“憝”下去,再加以周公成王之“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真可以把殷遗民“憝”完。不过那时候的农业还不曾到铁器深耕的时代,所以绝对没有这么许多人可“憝”,可“馘磿”,所以这话竟无辩探的价值,只是战国人的一种幻想而已。且佶屈聱牙的《周诰》上明明记载周人对殷遗是用一种相当的怀柔政策,而近发见之白懋父敦盖(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器)记“王命伯懋父以殷八 征东夷”。然则周初东征的部队中当不少有范文虎、留梦炎、洪承畴、吴三桂一流的汉奸。周人以这样一个“臣妾之”之政策,固速成其王业,而殷民藉此亦可延其不尊荣之生存。《左传》定四年记周以殷遗民作东封,其说如下: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父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 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可见鲁卫之国为殷遗民之国,晋为夏遗民之国,这里说得清清楚楚。所谓“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者,尤显然是一种殖民地政策,虽取其统治权,而仍其旧来礼俗,放曰“启以商政疆以周索”。这话的绝对信实更有其他确证。现分述鲁卫齐三国之情形如下。
鲁《春秋》及《左传》有所谓“亳社”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亳社”屡见于《春秋经》,以那样一个简略的二百四十年间之“断烂朝报”,所记皆是戎祀会盟之大事,而“亳社”独占一位置,则“亳社”在鲁之重要可知。且《春秋》记“亳社(《公羊》作蒲社)灾”在哀四年,去殷商之亡已六百余年,已与现在去南宋之亡差不多(共和前无确切之纪年,姑据《通鉴外纪》,自武王元年至哀四年为631年。宋亡于祥兴二年(1279),去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凡六百五十二年。相差甚微。)“亳社”在殷亡国后六百余年犹有作用,是甚可注意之事实。且《左传》所记“亳社”中有两事尤关重要。哀七,“以邾子益来献于亳社”,杜云,“以其亡国与殷同”。此真谬说。邾于殷为东夷,此等献俘,当与宋襄公“用鄫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一样,周人谄殷鬼而已。又定六年,“阳虎又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这真清清楚楚指示我们:鲁之统治者是周人,而鲁之国民是殷人。殷亡六七百年后之情形尚如此,则西周时周人在鲁,不过仅是少数的统治者,犹钦察汗金骑之于俄罗斯诸部,当更无疑问。
说到这里,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当附带着说。孔子所代表之儒家,其地理的及人众的位置在何处,可以借此推求。以儒家在中国文化进展上的重要,而早年儒教的史料仅仅《论语》《檀弓》《孟子》《荀子》几篇,使我们对于这个宗派的来源不明了,颇是一件可惜的事。孙星衍重修之《孔子集语》,材料虽多,几乎皆不可用。《论语》与《檀弓》在语言上有一件特征,即吾我尔汝之分别颇显:此为胡适之先生之重要发见(《庄子·齐物》等篇亦然)。《檀弓》与《论语》既为一系,且看《檀弓》中孔子自居殷人之说于《论语》有证否。
〔《檀弓》〕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人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与,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这话在《论语》上虽不曾重见(《檀弓》中有几段与《论语》同的),然《论语》《檀弓》两书所记孔子对于殷周两代之一视同仁态度,是全然一样 的。
《论语》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檀弓》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吾从周。”
殷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此外《檀弓篇》中记三代异制而折衷之说甚多,不备录)。
这些话都看出孔子对于殷周一视同仁,殷为胜国,周为王朝,却毫无宗周之意。所谓从周,正以其“后王灿然”之故,不曾有他意。再看孔子是否有矢忠于周室之心。
《论语》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其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阳货》章。又同章:佛肸召,子欲往。)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这话直然要继衰周而造四代。虽许多事要以周为师,却绝不以周为宗。公羊家义所谓“故宋”者,证以《论语》,当是儒家之本原主义。然则孔子之请讨弑君,只是欲维持当时的社会秩序。孔子之称管仲,只是称他曾经救了文明,免其沉沦,所有“丕显文武”一类精神的话语,不曾说过一句,而明说“其或继周者”(曾国藩一辈人传檄讨太平天国,只是护持儒教,与传统之文明,无一句护持满洲。颇与此类)。又孔子但是自比于老彭,老彭是殷人,又称师挚,亦殷人,称高宗不冠以殷商字样,直曰“书曰”。称殷三仁,尤有余音绕梁之趣,颇可使人疑其有“故国旧墟”“王孙芳草”之感。此皆出于最可信的关于孔子之史料,而这些史料统计起来是这样,则孔子儒家与殷商有一种密切之关系,可以晓 然。
儒家的创始者孔子
尤有可以证成此说者,即三年之丧之制。如谓此制为周之通制,则《左传》《国语》所记周人之制毫无此痕迹。孟子鼓动滕文公行三年之丧。而滕国卿大夫说,“吾先君莫之行,吾宗国鲁先君亦莫之行也”。这话清清楚楚证明三年之丧非周礼。然而《论语》上记孔子曰,“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话怎讲?孔子之天下,大约即是齐鲁宋卫,不能甚大,可以“登大山而小天下”为证。然若如“改制托古”者之论,此话非删之便须讳之,实在不是办法。惟一可以解释此困难者,即三年之丧,在东国,在民间,有相当之通行性,盖殷之遗礼,而非周之制度。当时的“君子(即统治者),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而士及其相近之阶级,则渊源有自,齐以殷政者也。试看关于大孝,三年之丧,及丧后三年不做事之代表人物,如太甲,高宗,孝己,皆是殷人,而“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者三年”,全不见于周人之记载。说到这里,有《论语》一章,向来不得其解者。似可以解之:
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此语作何解,汉宋诂经家说皆迂曲不可通。今释此语,须先辩其中名词含义若何。“野人”者,今俗用之以表不开化之人。此为甚后起之义。《诗》,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明野为农田。又与《论语》同时书之《左传》,记僖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然则野人即是农夫,孟子所谓“齐东野人”者,亦当是指农夫。彼时齐东开辟已甚,已无荒野。且孟子归之于齐东野人之尧与瞽叟北面朝舜舜有惭色之一件文雅传说,亦只能是田亩间的故事,不能是深山大泽中的神话。孟子说到“与木石居,与鹿豕游”,便须加深山于野人之上,方足以尽之(《孟子·尽心章》“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可见彼时所谓野人,非如后人用之以对“斯文”而言。《论语》中君子有二义,一谓卿大夫阶级,即统治阶级,二谓合于此阶级之礼度者。此处所谓君子者,自当是本义。先进后进自是先到后到之义。礼乐自是泛指文化,不专就玉帛钟鼓而言。名词既定,试翻做现在的话,如下:
那些先到了开化的程度的,是乡下人;那些后到了开化程度的,是“上等人”。如问我何所取,则我是站在先开化的乡下人一边的。
先开化的乡下人自然是殷遗。后开化的上等人自然是周宗姓婚姻了。
宋卫 宋为商之转声,卫之名卫由于豕韦。宋为商之宗邑,韦自汤以来为商属。宋之立国始于微子,固是商之孑遗。卫以帝乙、帝辛之王都,康叔以殷民七族而立国。此两处人民之为殷遗,本不待论。
齐 齐民之为殷遗有二证。一、《书》序:“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左传》昭九:“王使詹伯辞于晋曰:‘薄姑商奄,吾东上也。'”又,昭二十,晏子对景公曰:“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汉书·地理志》云:“齐地殷末有薄姑氏,至周成王时,薄姑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二、请再以齐宗教为证。王静安曰:“曰‘贞方帝卯一牛之南口’,曰‘贞 于东’,曰‘己巳卜王 于东’,曰‘ 于西’,曰‘贞 于西’,曰‘癸酉卜中贞三牛’。曰‘方帝’,曰‘东’,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下六十叶)然则荀子所谓“按往旧造说谓之五行”者,其所由来久远,虽是战国人之推衍,并非战国人之创作,此一端也。周人逐纣将飞廉于海隅而戮之。飞廉在民间故事中曰黄飞虎,黄飞虎之祀,至今在山东与玄武之祀同样普遍,太公之祀不过偶然有之,并且是文士所提倡,不与民间信仰有关系。我们可说至今山东人仍祭商朝的文信国郑延平,此二端也。至于亳之在山东,泰山之有汤迹,前章中已详论,今不更述。
然则商之宗教,其祖先崇拜在鲁犹发展,而为儒学,其自然崇拜在齐独发展,而为五行方士,各得一体,派衍有自。试以西洋史为比:西罗马之亡,帝国旧土分为若干蛮族封建之国。然遗民之数远多于新来之人,故经千余年之紊乱,各地人民以方言之别而成分化,其居意大利,法兰西,西班牙半岛,意大利西南部二大岛,以及多脑河北岸,今罗马尼亚国者,仍成拉丁民族,未尝为日耳曼人改其文化的,语言的,民族的系统。地中海南岸,若非因亚拉伯人努力其宗教之故,恐至今仍在拉丁范围中。遗民之不以封建改其民族性也如是。商朝本在东方,西周时东方或以被征服而暂衰,入春秋后文物富庶又在东方,而鲁宋之儒墨,燕齐之神仙,惟孝之论,五行之说,又起而主宰中国思想者二千余年。然则谓殷商为中国文化之正统,殷遗民为中国文化之重心,或非孟浪之言。战国学者将一切神话故事充分的伦理化,理智化,于是不同时代不同地方之宗神,合为一个人文的“全神堂”,遂有《皋陶谟》一类君臣赓歌的文章。在此全神堂中,居“敬敷五教”之任者,偏偏不是他人,而是商之先祖契,则商人为礼教宗信之寄象,或者不是没有根据的吧。
(原载1934年《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本第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