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在路边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两包国民香烟,点上一支深吸,不愠不火的味道顿时充斥满腔,没有什么强烈的刺激感,只是有些轻微的眩晕,但头脑却陡然在瞬间清醒起来。
一氧化碳和尼古丁中毒所带来的暂时假象啊。
所以这东西平常时她从来不碰。
少不更事时,什么都要赢,觉得男人吞云吐雾看起来很酷,有种大权在握从容不迫的睥睨之感,于是偷偷摸摸也非要学会不可,逼着陆弘去给自己买烟,然后呛了个涕泗横流。
后来终于长大了,才察觉幼时可笑。
明知是虚幻还要扑上去,那是笨蛋才会做的事。
可是,偶尔也有些时候,人就是无法自控的,想要做个笨蛋吧。
谢华年一根接一根地把整包烟抽了个精光,开着车在已然空落的萧条街道上漫无目的地乱转。
之前的情景依然鲜明在脑海里。
出去一趟又回来后,程锦对她说:“刚才我好像看见沈弦了。”
老实讲,听到时她很吃了一惊。
忽然之间,心情莫名复杂。
该怎么说呢……不过是碰巧撞见在同一家餐厅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就是,十分古怪的心虚气短,想要回避。
程锦似乎不太确定,习惯性地捏着他的耳垂,“应该没看错。就是那个没事老戴着一副没镜片儿的眼镜框装瞎的家伙。”
这说法立刻让谢华年笑出声来。
这是沈弦广为人知的“老毛病”。
大约是高中的时候,有一天沈弦忽然带着只眼镜框来找谢华年,吓了谢大小姐好大一跳,还以为那家伙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结果,却被兴奋地问了:“怎么样?我戴这种眼镜框是不是很帅?你有没有觉得我又更帅了?”
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欠揍的家伙呢……
为了装帅跑去戴个眼镜框,这种事他竟然真的好意思说出来啊?!
后来谢华年曾经无数次嫌弃过沈弦那些各式各样的镜框架,每一次沈弦都嘻嘻哈哈地说:“这玩意儿不就跟领带、手表是一回事吗?你看,你每天都打扮得那么漂亮,站在你身边的我如果不打扮得帅一点岂不是很给你丢脸?”
大小姐认真的想了一下,虽然这话听起来好像哪里不太对,但是又无法反驳的样子,便也就随他去了。
久而久之,“神仙的眼镜框”就出了名,反而比本体更人尽皆知了。
喜欢拿“眼镜框”指代沈弦的,程锦不是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
谢华年一直觉得这帮人不是懒就是瞎。沈弦那么鲜明的一个人,拥有独特的风格和气质,以至于她经常随便扫一眼也能够很轻易地将他从人群里区分出来,为什么这些人的重点却只放在那支骚包的眼镜框上?谢大小姐怎么可能让一个存在感还不如眼镜框的家伙在身边一待那么多年。会说这种话的家伙根本不懂,沈弦有多特别。
“总之就是他啦,带着个成熟美女,手挽着手,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程锦托着下巴,面无表情地陈述。
“……那家伙身边的女人从来没断过啊。”
倒也是,这家餐厅的确是约会的好去处,尤其沈弦那家伙很喜欢日本菜吧。
“是吗。”当时,程锦漫不经心地听着,一副随口提起并不在意的模样,安静了好一会儿,然后,淡淡地问:“那么,华年你呢?现在……没有恋爱对象吗?这么晚了还被我叫出来,没关系吗?”
瞬间,谢华年整个人都愣住了。
思维中断三秒。
原来是这样,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只是为了问这个。
“没有。”有那么一瞬间,谢华年甚至觉得火大。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需要如此大费周章地探究吗?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可能还独自来见你。
还是说,其实“问”也根本不是你真正的目的。
呵,人这种东西果然就是这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但程锦只是“哦”的应了一声,就又沉默下来。
气氛骤然陷入微妙的僵冷。
“哦”算什么反应?
谢华年开始感到焦躁。
尽管心里清楚明白,谁先认真在意谁就输了,仍然是无法自控地被牵着走。
时间分秒流逝,静得恍惚可以听见滴答作响。
不知许久,程锦才又轻声说道:“刚才你说已经吃过晚餐了,我还在想,是不是已经有人会给你做晚餐了……这样。”
他垂着眼帘,纤长卷翘的睫毛轻微抖动着,遮蔽了乌黑眸中流动的光华。
“我呢,现在也是。单身中。不过——”他忽然停顿了一下,下意识地又去轻扯耳垂,“有人和我约好,假如十年之后我们都还是没有找到对的那个人的话,就在一起凑合凑合好了。”
“谁啊?会和你玩这种不靠谱的‘约定’,多半是王不理那个丫头吧。”谢华年明显嗤笑一声。
王不理,是程锦的师妹,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时,也是谢华年世交的“闺蜜”王不爱的妹妹。
相较于王不理这个不仅能折腾还尽瞎折腾的万年萝莉,硬要谢大小姐说的话,她还是跟王姐姐王不爱合得来些——真的是相对来说的。
对于王不理,谢华年有三个认知:
其一、王不理讨厌她,要说原因,大概就因为她是谢家的嫡长孙女吧;
其二、王不理喜欢程锦;
其三、王不理……好像还没有发现自己喜欢程锦这件事。
而谢华年对王不理本人,真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除了每一次程锦刻意提起王不理的时候。
比如现在。
这个分手多年,久别重逢的现在,程锦又一次用这种含混不清的语气、暧昧不明的措辞,“刻意”在她面前,提起了王不理。
啊,还是那种备胎专用的可笑约定啊。
无论看起来再怎么从容,没人跟你说过你一紧张就拼命捏自己的耳垂放不开手吗?
“我就算不找男人晚餐也不用自己做啊。”
谢华年看定了程锦,毫不怀疑自己当时从神态到语调都写满“刻薄”两个字。
两人之间再次沉闷下来。
接下来还说过些什么无关紧要的,几乎都已记不得了。谢华年只知道自己一直在克制着,反复压抑想把那个瘦高的身子掀在墙角恶声质问的冲动。
事到如今还要忽然出现,漫无边际地说着撩人话语,你到底是又想来干什么呢?
是传达神的审判,还是施行另一次诡诈偷窃,又或者,你根本已彻底成为了拿着双蛇杖的亡灵引路人?
是吗,所以你只是来接我下地狱的吗?
那不如就直截了当来个痛快吧。
将程锦送回住处,站在楼下说着“今天很累了吧,早点休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电话我就好”之类的道别,谢大小姐赫然发现,自己终于也已经彻底变成了虚伪的成年人。如果是从前的自己,绝不可能忍得了这么久,还要装作没事人一样客气应酬。
但程锦却笑着对她说:“你还是和从前一样呢,一点都没变。比起我,果然反而是你比较绅士啊。”
“你是会半夜邀我进屋去喝一杯的人吗?”
被刺痛到忍无可忍,便说了挑衅的话。
程锦只是安静地回看着她,良久,浅声轻笑:“说的也是啊……那,晚安。”
她靠在车门上,看着那个瘦削背影消失在灯火阑珊处,转身在拉开车门时低声咒骂自己。
不爽。
简直不爽到极点。
尤其是对自己这种堪称明知故犯的情绪反应。
这样根本就是……又让对方正中下怀了嘛……
明明早就看得清楚透彻,早就下了决心,临到这种时候,又好了伤疤忘了疼地一头撞回原地。
然而,恼恨地却只是自己。
对程锦,哪怕当是时再怎么气得想要动手,总是转身就又消解了。恨不起来。
习惯了被尊崇的自己,竟然也能如此没出息,简直就像着魔。
被偷走了牛的阿波罗,只是听到赫尔墨斯的琴声,看见他坐在山石上弹琴的样子,就把什么都忘干净了,心甘情愿地不计前嫌重归于好。
那是藏在美妙琴声下的魔咒,是纯白无暇的罂粟花。
径直离开繁华城市,放肆地在远郊夜晚的空旷车道上大开着车窗飙到二百码,心情复杂到只想要苦笑。
无法描述,更找不到出口。
这种时候,是该向能一起喝酒胡闹抱怨吐槽的家伙大发一通牢骚,然后倒头忘个干净吧。
习惯性的掏出手机,调出电话簿,寻找那张名卡。
S——X——
忽然,触摸屏上滑动的指尖轻颤一滞。
那家伙……这会儿大概和女人在一起啊……
算了。
夜晚的街道纵横相连,在浓黑中绵延伸展,没有尽头。
谢华年呆了一瞬,默默打开转接静音,把手机彻底扔在后座上,撕开了第二包香烟。
尘封的记忆并不想被搅扰,却还是就这样,无可挽回地裸露了缺口。
真正认识程锦是大学以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