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文前

给萨姆

——不着边际的写作可没那么容易。

那是我刚进入梦境时一个牛仔所说的。这位仁兄隐隐约约给人挺英俊的印象,话讲得非常简练,站在一张折椅上力图保持平衡,当时正向后靠,他的牛仔帽挥过一家孤零零的小餐馆的鲜艳外墙的边角。我说它孤零零,是因为看起来旁边除了一座旧旧的汽油加油泵和一个生锈的水槽外,没有别的建筑物,水槽内一摊死水残渣,上面停着一大串马蝇,不仔细看会觉得像一条项链挂在那儿。旁边也都没有别人,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拉拉眼前的帽檐,继续讲个不停。那顶帽子是林登·约翰逊总统常戴的那种银鲈色的Open Road款。

——但我们还是持续写个没完,他接着说,怀抱各式各样疯狂的指望。想要补救失去的过往,或者某些个人开悟的切片,简直是上了瘾,就像拉老虎机,或是比赛高尔夫球。

——不着边际地讲些空话就要容易得多了,我说道。

他倒不至于直接忽视我的存在,但确实没想出什么话可以回嘴。

——好吧,不管怎么说,我言尽于此!

——你也差不多得认输了,把球杆丢河里去吧,等你状态好的时候,球会直接滚进洞,翻过来的帽子里也将装满了铜板。

阳光打在他皮带扣的边缘,反射出一道闪光,径自横越这片沙地。我走向右边的同时,一声尖哨响起,我看到他的影子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洒落在一整套其他的谬论之上。

——我以前到过这儿对不对?

他就一个劲儿坐在那里盯着前方的平地。

这个浑蛋,我心想,不把我放在眼里。

——嘿,我说,我可还没死,连一点要辞世的迹象都没有。我可是有血有肉活生生地站在这儿。

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本笔记簿,开始写了起来。

——你最起码也该看着我,我说,毕竟这是我的梦。

我走近他。近到可以看到他在写什么。他把笔记簿打开到一个空白页,几个字突然就显现出来。

不,是我的。

——这下可好了,真是倒霉,我喃喃自语。我用手给眼睛遮一下光,站在那里看向他正在看的东西——尘土、云朵、一片平坦,只见风滚草、白净天空——无边无际什么也没有。

——写作的人就是列车长,他意味深长地说。

我信步走开,任凭他去详细阐明脑海里盘绕的错轨。那些话语先是迟迟不散,等到我上了自己专属的列车,被连着一身衣服丢回到被褥凌乱的床上,它们才纷纷坠落无踪。我起身,摇摇晃晃走到浴室里,迅速往脸上泼点冷水。我蹬上靴子,把猫群给喂了,抓起我的针织帽和黑色的旧外套。走向曾经走过无数趟的马路,穿过宽阔的大道,去到贝德福德街上的一家格林威治村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