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话的力量:有效说服他人的策略和技巧
- (美)弗兰克·伦茨
- 15932字
- 2021-03-23 15:43:07
第三章
旧词新义
一个人可能会因为自觉一无所成而沉迷酒精,然后因为酗酒而愈发彻底的一事无成。英语所遭遇的状况也是大同小异,由于我们思想愚钝,英语变得粗鄙而不精确,但语言上的潦草马虎也让我们更容易形成愚钝的思想。
——乔治·奥威尔《政治与语言》
多数人都用“奥威尔式”一词指代使用双关语的人。乔治·奥威尔在其1949年的小说《1984》中,用双关语来形容极权政府的官方语言。双关语改变并颠倒词语的定义,剔除专制政权认为在政治上不正确的术语,以此来根除与其相关的颠覆思想。
我为企业界和政界的客户提供咨询,告诉他们哪些词有效,哪些表达方式应予以避免,所以不出所料,有人戏称我所做的工作为奥威尔式的勾当,将我的信息备忘录刻画成用心险恶的双关语词典。他们谴责称,我教人们使用委婉的说法和导向性陈述,混淆辩论问题,而非予以澄清。但按照这些批评者所理解的含义,或按照如今的流行文化对“奥威尔式”一词的定义,我的工作并不是奥威尔式的。我的明确目标是让人们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而且,如果这些批评者真的读过奥威尔的《政治与语言》这篇短小精悍的散文,他们便会明白,说某人是奥威尔式的,并非冒犯之词,而是一种赞誉。
这其中包含一条有关语境的重要道理:在建立沟通联系的过程中,流行的观点可能会盖过事实与准确的说法。或者,用俗话来说,重要的并不是你说什么,而是人们听到了什么。此外,在你祖父母辈处于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某些词语有特定的定义,如今却有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含义。
两则在历史上非常著名的重要例子立即浮现在我脑海中。历史上最著名的政治冲突学者尼可罗·马基雅维利是杰出的战略思想家,其思想要超前于其所处时代几百年的时间,但如今鲜有政客会乐于被人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者。从其涉猎广泛的著作中,明显可以看出,马基雅维利对其著作《君主论》中所分析的专制策略并非一概认可,但在现代的政治文化中,代指其学说的术语却遭到了过度简化和误读。因此,假如有一名当代的民选官员要称赞马基雅维利对领导学研究所做出的贡献,官员本人很可能会因犯下这种令人费解的错误而饱受抨击。
同理,弗兰兹·卡夫卡在《城堡》和《审判》中描绘了犹如噩梦一般的官僚主义国家,但他本人对这种体制并不赞同。因此,对于机动车辆管理局极其烦琐碍事的系统,有人称其为卡夫卡式系统,实际上是在用卡夫卡的名字形容卡夫卡所讽刺和抨击的现象,并将卡夫卡本人与之联系起来,这是多么奇怪的事。鲁布·戈德堡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他毕其一生讽刺化简为繁的机器、科技和机构作风。然而,如今我们却用他的名字来形容他所鄙视的现象。
这令我回想起了乔治·奥威尔。“奥威尔式”一词已经被多数人用以代指一切最令奥威尔鄙夷的事物——语言的混淆与误导。奥威尔式的传统定义适用于朝鲜,那里的人们生活艰苦,但各地的公告牌仍然在发布“我们很幸福”“我们没有怨言”这样的信息,到处都是“能控制天气、让花朵更美的伟大领袖金正日”的照片。奥威尔在《1984》中描绘了反乌托邦的大洋洲国,而今日的朝鲜很可能是全世界有史以来和大洋洲国最接近的地方。
但这绝非奥威尔式,实际上,这恰恰与之背道而驰。在他创作《1984》的两年前,奥威尔在其发表于1946年的著名散文《政治与英语》中阐述了语言可以在政治上达到何等腐化和粗陋的程度:
现代英语……充斥着不良习惯,这些习惯通过相互效仿而流传开来。假如人们愿意花点心思,这本可以避免。如果摆脱这些习惯,人们可以更加清晰地思考,而清晰的思考是政治改革所必不可少的第一步。
如今,奥威尔式或许是语言混淆的同义词,但在他所处的时代,他本人却是清晰、浅显、简单的政治文章最坚定的支持者。实际上,他主张,简化沟通手段、降低对大众的门槛并不会像如今的批评者所认为的那样,令政治论述“低智化”,而是会改善交流。奥威尔随后在其政治著作中称:
具象化为抽象,似乎除了陈词滥调,谁也想不到别的措辞了:在文章中,因意思本身而选择的词汇越来越少,像搭鸡窝一样东拼西凑的措辞越来越多。
听起来很耳熟?奥威尔的描述远比我的描述更加传神,但要旨是相同的。无论是为了推销产品还是政治宣传,拙劣的英语抽象而刻板——只为听而不为理解。优秀的英语具象而生动,同时内容翔实、令人难忘。奥威尔继续写道:
保卫英语语言……与正确的语法与句法无关,只要能将意思表达清楚,此二者便无足轻重……不过这确实意味着,只要能表达出一个人的意思,词语宜少宜短。需要做到的最主要一点是以义选词,而非反之……我在此处所思考的并非语言在文学中的运用,而仅仅是作为表达工具、不为隐藏或阻碍思想而使用的语言。
这最后一句话正是我用这么多篇幅来讲述这篇散文的原因。“奥威尔式思想”的假定语境恰好与作者的实际看法截然相反,而历史却机缘巧合地普及了这一错误的引喻。
布什总统是这一点的绝佳示例。他的句法和语法常常一塌糊涂,经常无法顺利地讲完即兴的想法,但按照奥威尔的思路,这“无足轻重”,因为他“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对于那些无法理解他为何能赢得总统大选的人,解释如下。
经济和选举环境都有利于他的民主党对手,对手的智力也优于他,而他仍然能在大选中胜出,这是因为选民对他的立场一清二楚。你或许对他糟蹋英语的做法颇有微词,但他确实能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而阿尔·戈尔或约翰·克里却并非总能如此。布什总统的信念总是能传达出去。并非所有人都能像比尔·克林顿一样出口流利、滔滔不绝(也并非所有人都能像乔治·奥威尔一样文笔优美)。但优秀的沟通手段需要信念和真诚,成为一本活字典只是可有可无的特点。
奥威尔还列举了一系列语言规则。无论你是初入职场还是已经到达了企业或政治生涯的巅峰,每一条规则都是合理的写作建议:
切勿使用你习惯在纸面上看到的隐喻、明喻等修辞手法。
能使用短句,绝不使用长句。
可以删掉的词,一定要删掉。
能使用主动式,绝不使用被动式。
如果能想到日常英语中的同义词,绝不使用外来词、科学用语或术语。
宁可打破以上任何规则,也不要说出毫无教养的话。
我从奥威尔的散文中随意引用了几段话,但各位应该通读全文。说正经的,马上放下这本书,去找全文来读。我觉得自己就像费里斯·比尔勒一样,在电影的结尾告诉观众离开影院回家。当然,《说话的力量》应该是引人入胜的好书——我应该告诉你们一刻也不要合上——但除非你们是在书店或图书馆恰巧翻到了这一页,否则你们都应该已经买了这本书。因此,去读奥威尔的《政治与英语》吧,这会令《说话的力量》读起来更加津津有味,你读完回来,我还在这里恭候。
本书原名《杀手级词汇》,你现在手上拿到的书并没有用这个书名,其中有一则关于本意与实际含义的故事。
我本以为“杀手级词汇”是“抓住要害”的一记妙招,这个书名意在引人注目、与众不同,就像书里那些抓人眼球的词汇和短语一样。“杀手级词汇”也是为了表现语言的易变特点,以及词汇淘汰旧义、采纳新义的变化方式。如今,连“杀手”一词在某些语境下,也表示优秀或“出色”——正如迈克尔·杰克逊在20世纪80年代就教育我们,“坏”即是“好”;又如对如今的青少年和大学生来说,“变态”(Sick)的东西意思是棒极了,“邪恶”(Wicked)的东西值得一试,而“紧”(Tight)的东西就是我们过去所理解的“酷”。
我的书名是一大败笔,太抖机灵了。我在一项全国调查中,测试了四个不同的书名,《杀手级词汇》以区区7%垫底,《说话的力量》为31%。所以我尝试了不同的方法——焦点小组。但这一书名仍然未获认可。参与者百思不得其解地问:“这本书是写暴力与死亡的吗?”更甚者:“究竟是什么迫使你去研究杀手的语言?”
简单明了往往是最好的。我的编辑指出,美国的普通图书读者并非30岁以下、聚友网(MySpace)一代的滑板族,不会在对话中蹦出“杀手级”和“太赞了”这种词。可以说,本书的读者多数都更加“世故”(千万不要使用“老”这个字——不认为自己老的人会觉得被冒犯了,而自知年纪大的人也不愿意被提醒这一点)。而且我敢打赌,你们很多人并不熟悉“杀手级”一词作为反语的褒义用法。在你们成长的岁月中,陪伴你们的是约翰尼·卡森和菲尔·多纳休,而不是乔恩·斯图尔特和奥普拉。我太执着于自己意欲表达的东西,未能对读者的出身给予足够的考虑。我一心只注意自己对某个想法的主观解读,而非年纪较大的美国人听了这一想法会有何感想。他们会在脱离语境、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看到这一冷冰冰的书名出现在书店的书架上。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悲观地总结道,观众为王。因此,在我开始创作这本书的时候,原本是我打算教给别人的道理,我自己却也再次吃到了教训:不在于你说什么,而在于人们听到了什么。
在上一章,我们研究了个人语境的各种因素何以能影响词语向特定听众所传达的含义,本章则探讨词语的定义如何随着世代交替而产生变化。在赋予旧有词汇全新含义的同时,美国人也在不断创造新词。要想创造有效的词汇,你必须仔细留心语言的生命力,你必须明白现在的人如何使用词汇,以及这些词汇产生了何种含义。
首先来讲青少年文化,因为本书读者一般都有孩子,万一你们能让自己的孩子开口同你们谈心,这或许能帮助你们理解他们的怨言和烦恼。如表1所示,确实存在一套全新的词汇。
表1 当代青少年的词语与定义
新语言尤其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它并非来自生活在富裕郊区的大龄社会精英群体,而是来自分布在美国市区的嘻哈青少年文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当今的流行文化中,常见的俚语多数并非来自白人群体,而是来自非裔美国人,还有越来越多的俚语来自拉美裔。美国的青少年文化,借助于电视、音乐以及现今互联网的传播,自创了一套词汇。20世纪60年代或许已经成了尘封的历史,但一谈到语言,代沟仍然根深蒂固。
随着时间而改变的并不仅仅是个别词,还有我们作为一种文化使用语言的方式。20年前,人们说书面语行将消亡,再也没有人写信了。先辈的花体字被空洞无物的便签取代,如今连便签也将不复存在,因为电话——无处不在的应答机器——和写着别人的诗文、任何节日都能用的贺卡而变得多余。
电子邮件和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名誉扫地的华盛顿说客杰克·阿布拉莫夫因为他与犯罪同伙互发的简短电邮而锒铛入狱,但其重要性很难与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互通的信件相提并论。但仔细想想,虽然有动画短片和视频文件,尽管越来越视觉化,原本死气沉沉的文字变得活灵活现,但互联网仍然主要以文字作为媒介。书面语终归尚未消逝,便签和名片不过是为了适应数字时代,改头换面而已。
虽然书面语已经回归,但传统的书面对话却没有。电子邮件是非正式的,它崇尚简洁,但简洁与清晰未必能等同。电子邮件缺少演讲的语调变化和微妙含义,(通常)也缺少传统信件的深思熟虑与思量。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和短信容易消解拘束感,但它们尤其容易导致误解,一旦讥讽之词未能理解到位,感情可能会受伤,继而口水战会爆发,导致双方言辞之激烈远远超过了他们通电话或面对面交谈所能想象的程度。
但是,不要误会我,电子邮件还是一项奇妙的发明。打比方说,如果要在我的黑莓手机和氧气之间做选择,我会很难取舍。我的意思仅仅是,电子邮件令我们的语言变得粗鄙化了,而若想要成为优秀的沟通者,必须主动抵制电子邮件有时会引起的负面影响。暂且停下那百无禁忌、十块屏幕长的长篇大论,停下来思考一下对方会对你的夸夸其谈有何反应。不要一心只想着自己决心要讲什么,而是要思考对方会听到什么。
我谈到会话语言的遗失,至少是书面会话语言的遗失时,当然不是说所有变化都是退步。与宪法不同,语言是发展变化、富有生命力的东西。曾经令人耳目一新的比喻流传太广泛,就会固化成陈词滥调。(描述公司“业绩”的时候,有多少次你会想到,嘿,我在用200米栏比喻我们的生意?说起“提高门槛”的时候,有多少次你会想起跨越门槛的画面?)
词和短语的含义常常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以至于与原意仅有微弱的联系。词语与词义的演化也可说是神奇而美妙的事。词源学一词,我不仅很难拼出来,甚至也很难读出来,但我希望通过浅析一下常见词语的含义如何产生变化,让各位理解,上至英语语言,下至有效词语的创造,都是一项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不断变化的挑战,而谈及有效的沟通,拥有时代意识至关重要。
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Campaign(运动)——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当你谈到广告“Campaign”或总统竞选“Campaign”时,你都是在运用暗喻手法。Campaign最初仅为军事用语,字面意思为适于进行作战演习的“开阔地区”。Campus(校园)一词也是由此而来。
Sad(悲伤的)——该词原意同人的情绪或性情毫无关系。其词源与Sated一词相同,意为“饱腹的”或“满足的”,即你吃过感恩节大餐之后的感受。后来,它才有了“沉重”或“疲惫”之意,进而又发展为现代的“不悦”之意。直到100年前,Sad一词才有了另一层含义:“遗憾的”或“可悲的”。
Occupy(占有)——我们都知道Occupy一词在21世纪有何含义,但各位是否知道,500年前,人们认为这是一个脏字?其含义为发生性关系,字面意思为“拥有”。曾经,Occupy几乎是不属于文明用语的禁忌字眼,如今却变得毫无恶意,除非你是无视房东逐客令的房客。
OK(好的)——在较为正式的语境中拼作Okay。有学者认为该词源自1840年的总统大选,代表范布伦总统的昵称老肯德胡克(Old Kinderhook)的首字母缩写。有趣的是,尽管身为灵感来源的总统本人早已为人所遗忘,这一俗语却沿用了下来。它也是德语Orl Korrect(全部正确)的缩写,该词在同一时期进入了人们的词汇表。
Dough(生面团)或Bread(面包)——这两个词长期以来一直是“钱”的俚语说法。Dough首次作为“钱”的俚语说法出现是在1851年,而Bread则是直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才有了这种用法。不过,Breadwinner(养家糊口者)则可追溯至1818年。买面包需要钱,所以很容易看出何以会出现这一用法。也请思考一下“知道你面包上的黄油是哪里涂的”这一表达法,即你的生计来源。
Gay(同性恋;愉快的)——这个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你有上小学的孩子,去旁听他们的一堂课,最后很有可能会听到有一名学生,在对着全班大声朗读的时候,在一篇50或100年前写的故事中碰到了Gay一词,或提到了所谓“快乐的90年代”(Gay Nineties),19世纪便以这样一段时期圆满落幕。同样不可避免的是,全班都会偷笑起来,这倒未必是因为他们明确地想到了同性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儿童已经开始用Gay一词表达普通的侮辱意味,与“傻”或“逊”类似,并不含有性意味。当然,年龄大一点的小孩很清楚Gay是什么意思。
但Gay一词何以会发展到不仅可以表述一种情绪,还能表述一种生活方式?
简而言之,这个词基本上一向如此。数百年来,Gay一直有“生活方式”之意。Gay本意为“愉快的”或“无忧无虑的”,因此很容易看出,其含义何以会从“无忧无虑”过渡到“不在意传统或体面的性道德”。早在17世纪,Gay便有了性含义,但与同性恋无关。至19世纪,人们常常用该词来表示卖淫。第一次用Gay代指“同性恋”很可能是出自格特鲁德·斯坦于1922年发表的《毛小姐与皮女士》和诺埃尔·科沃德1929年的音乐剧《苦涩的甜蜜》。在1938年的电影《育婴奇谭》中,加里·格兰特在使用该词的时候,也带有几分暗示同性恋的意味。然而,直到20世纪60年代,“Gay”才开始成为同性恋通用的自称。
Napkin(餐巾)——在美国,你会不假思索地在餐厅要Napkin。但要当心,如果换作30年前的英国,要Napkin可能会引来侍者的嗤笑,他会以为你想要Nappy——表示婴儿尿布的英国单词。美国英语与母语之间还有其他数不胜数的差异:英国人说“Flat”而不是“Apartment”(公寓),说“Lift”而不是“Elevator”(电梯),写“Tyre”而不是“Tire”(轮胎),写“Theatre”而不是“Theater”(剧院)。真是一衣带水、语言相通的同一个民族。
Humor(幽默)——Humor一词与Humid(湿热的)词源相同——均来自拉丁语Humere,意为潮湿的。所以,你会问,我们究竟是如何从潮湿过渡到笑与滑稽的?答案是,在现代医学诞生之前,人们认为Humor是一种液体。各位或许听说过四种体液(Bodily Humor):血液、黏液、黄胆汁和黑胆汁。一个人的体液混合比例会塑造并调节其性格:如果以血液为主,你则为人热情、易怒。如果是黏液,你则是黏液质,像迪克·切尼或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一样沉着冷静、从容不迫。从将Humor理解为一种控制性情的淋巴系统到用Humor来代指性情本身——好“脾气”(Of“Good Humor”)——仅为一步之遥,而其与喜剧相关的特定含义则是该词最新产生的演化。
Bloody(血腥的;该死的)——说起血,英国人使用的修饰语或插入语Bloody曾被认为有相当明显的渎神意味,至少在英格兰如此(我们是从小听希金斯在黄金档电视剧《夏威夷神探》中这样说长大的,从不了解其颇具争议的起源)。认为Bloody渎神的观点源于该词由“神之血”或“基督之血”衍生而来的假设,所以该词一度与宗教有关。Bloody也曾是形容有贵族或皇室血统之人所作所为的贬义说法——特指青年贵族的酗酒嗜好(一醉方休、醉生梦死、酩酊烂醉,等等)。后来,人们开始用Bloody来羞辱女人的月事。在萧伯纳的戏剧《卖花女》中,伊莉莎·杜立德使用了该词,所以Bloody一度被称为“萧伯纳式形容词”。
Tawdry(俗气花哨的)——有些词源非常古怪离奇,没有人猜得到。Tawdry一词意为“廉价但艳丽花哨的”,是圣·奥黛丽(Saint Audrey)的缩写。奥黛丽以佩戴惹眼的蕾丝缎带和项链闻名。奥黛丽颈部患上致命肿瘤时,认为这是上帝对她虚荣心的惩罚。在伊利镇每年为纪念她举行的市集上,人们贩卖她佩戴过的蕾丝,这种蕾丝后得名圣·奥黛丽蕾丝。“’t Audrey’s lace”,即“Tawdry Lace”,通常质次价廉……从此便书写了词源学的历史。
Geek(极客)与Dork(呆子)——这两个词目前和Nerd(书呆子)与Loser(输家)一样同属于令人反感的词,但很少有人会在听到这两个词的时候思考其起源,用这两个词批评别人的人很可能也都不了解其起源。最初,Geek指的是马戏团杂耍表演中一个令人反感的角色,其表演主要是在“极客坑”里咬掉鸡头或吃虫子。Dork的字面意思为“阴茎”(就我所知,首次使用是在1961年)——这可不是多数高雅之人会在文明的交谈中谈到的话题。
Lame(逊)——继续说侮辱性字眼,思考一下Lame一词的演变。在课间骂其他小孩“逊”的三年级小学生基本都对该词的字面意思——“残疾的”或“跛脚的”——一无所知,但在近几十年里,该词已经变成了“笨”或“可悲”的俚语说法。谈到公认的侮辱性字眼,我们通常将Dumb(哑的;愚蠢的)与Stupid(愚蠢的)互换使用,但其本意——“无说话能力的”或“哑的”——却已经普遍为人所遗忘。有些类似的词汇原本的准确含义与认知和智力水平有关——Imbecile(弱智)、Cretin(克汀病患者)、Moron(低能儿),在普遍的用法中,也成了毫无区别的侮辱性字眼。而旧有的学校标准用词“Retard”(发育迟缓)如今却严重有违政治正确性,已经不是普遍用词了。
同样,Special(特殊的)一词——也出于体恤他人感受或政治正确性的目的——被用以表示有问题或残疾的人,如“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一词。我们避免侮辱残障人士的努力值得称道。为此,我们已经远远背离了Special的词源:“外观、形状、美”,来自拉丁语Specere,意为“看”。
这些语言变化——所容许的术语从“Crippled”(瘸子)接连改换为“Handicapped”(残障)、“Disabled”(伤残)、“Special”(特殊)——能增进我们对我们的文化及文化禁忌的认识,故而很有启发性。在近十年左右的时间里,Issue(议题,担忧)一词被赋予了全新的定义。如今,不论是在商业语境还是个人语境中,我们每天都会听到该词被用作“Problem”(问题)的委婉说法,而问题一词对我们这个时代来说显然太刺耳、太严酷了。企业面临“Issue”或“Challenge”(挑战),但绝不是“Problem”。实际上,在多数企业的词汇表中,Problem一词已经不复存在。如今,所有“Problem”——或万万不可说出口的“Threat”(威胁)——均被改述为积极的“Challenge”。将“Problem”重新定义为“Challenge”是带有浓厚美国色彩的做法。“Challenge”是有待克服的东西——实际上,基本类似于登山。“Challenge”暗示了竞争之意。它表明,战书已下,轮到我们去迎战了。反之,“Problem”有威胁和负面的意味,它暗示了失败。人们说有个人看法的人是“Have Issues”(有异议)。我们不会告诉同事“我不同意”,而是会说,“我对此有异议”。这再次揭示了不少有关时代秉性的信息。
我个人最喜欢的一个例子是Crisis(危机)一词的演变。直到17世纪,Crisis仍然只是一个医学词,意为某种疾病的转折点,其字面含义为“判断”或“分离”“危急关头”。在最近200年左右的时间里,该词才增加了偏重于比喻用法的定义。虽然该词的词义在200年间并无显著变化,如今却被用于几乎所有领域。只要拿起一份报纸,就会看到“医疗危机”“国家安全危机”和“教育危机”(该危机本身又由“识字率危机”和“数学危机”组成)。如今,普通的经济衰退成了“经济危机”,令全国陷入“信心危机”。
但当一切都成了危机,当我们总是生活在这样或那样的危机中,这便意味着,一切都不是危机。我们对语言打激素,以高功率放大语言效果,以至于若不添油加醋、夸大其词,我们便会觉得没有人会听我们的话。在此过程中,我们牺牲了细腻性、判断力和差异性,从而令语言变得粗俗。威廉·萨菲尔和专栏作家乔治·威尔的深刻思想和知识论述被《汉尼提与考姆斯》和《麦克劳克林小组》的唇枪舌剑所取代,后者或许更有娱乐性,但我们的语言却受到了摧残。
古巴导弹危机名副其实:两个拥有核武力的国家以军事力量相威胁,可能会让世界陷入无休止的战争。但我们真的相信美国如今面临的种种所谓“危机”,会像1962年的古巴核导弹一样对美国的直接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吗?那才是危机,针对我们的安全与生计、直接而实实在在的威胁。请记住,根据定义,危机仍然指危急关头。如果某件事拖延了数十年,这或许是长期问题,或许至关重要,但算不上危机。
美国人中庸审慎,锐意改革,性格保守,拥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我们总是迎难而上,直面危机,但这种事能免则免。我们不要求领导人做到沉着冷静、平和稳重,但也不希望他们有罗伯斯庇尔或乔治·科斯坦萨那样的性格,我们不希望有人号召我们去完成并无必要的伟大使命。
美国的广大民众确实持中立立场,对形形色色的各类意识形态抱有戒心。尽管政治的两极对立趋势达到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程度,他们却仍然固守中立的立场。随着自由派的东北部共和党人和保守派的南方民主党人濒临灭绝,每个政党都开始拥护愈发纯正的意识形态,宣扬越来越一以贯之的理念,也越来越不愿意做出妥协。就在党派分化重新形成的同时,无党派独立人士的队伍却日益壮大,有越来越多的登记选民不属于任何主要政党,而美国人几乎是在用罗德尼·金那句被广为引用的名言大声疾呼:“我们就不能和睦相处吗?”
有一个相对较新的词已经成了极端主义的一剂有效良方:两党合作。不论是独立选民,还是新闻媒体,都认为两党合作就是美德的代名词。全面细致的信仰体系虽然能得到狂热的拥护,却总是会遭受质疑,甚至是彻头彻尾的敌视。任何事只要被冠以“两党合作”,几乎都能自动赢得美国公众的支持。候选人若能有效地为自己树立“两党合作”的形象,便会拥有明显的优势。反之,如果被别人言之有据地抨击为“负面”或“蓄意阻挠”的人,就会深陷困境。讽刺的是,在政界,最有效的负面攻击言论就是抨击你的对手是负面的人。
两党合作并非执政理念,而更像是对执政方式的一种展望,这是一个特殊的词,会唤起特殊的情感。对美国人来说,“两党合作”或“无党派”意味着共同合作,以有所作为。与“党派纷争”恰恰相反,后者的定义已经变成为了琐碎的事情而争执不休。人们要求“两党合作”,实际上就是在极其迫切地要求文明与实事求是。歇斯底里、过激的抨击言论、不时能听到有人急于将对手比作纳粹——美国人发现这些行为令人作呕,他们已经受够了。
美国人并非一直对意识形态如此敌视,也并非一直对狂热地忠于某种公民事业或信条的行为将信将疑。“自由派”一词和“自由主义”这一术语也曾被拥护者引以为傲,1960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F.肯尼迪欣然接受了“自由派”这一头衔,该词在当时尚未成为贬义词。
对手用“自由派”一词称呼我们时,究竟是何意?如果他们口中的“自由派”,正如他们向人们所灌输的那样,指的是外交政策偏软、反对地方政府、不关心纳税人税款的人,那么这一政党的历史及其成员表明,我们并非此类“自由派”。
但假如他们所说的“自由派”指的是抛弃历史恩怨,着眼未来,乐于接受新思想而不固守成规,关心人民福利——健康、住房、学校、工作、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人,是相信我们能将掣肘我国外交政策的僵局和猜忌破除的人,假如这是他们所说的“自由派”,那么我会很自豪地承认我是“自由派”。
但从那以后,在多数美国人的心中,“自由派”一词开始有了负面含义。在1988年的总统大选中,时任副总统布什为迈克尔·杜卡基斯扣上了自由派的帽子。杜卡基斯没有为其理念辩护,也没有反驳这一称呼,而是声称“此次竞选与意识形态无关,只关乎能力如何”。显然,杜卡基斯未能意识到,对多数选民来说,总统“能力”既无新意,又有做作之嫌。《周六夜现场》甚至戏仿《亡命天涯》,创作了一出名为《自由天涯》的讽刺小品。在小品中,嘉宾主持马修·莫迪恩亡命天涯,作为美国最后一名自由派,像金波博士一样被四处追捕,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身为一名自由派就相当于注定要在这个世界上绝种了。对于总统大选来说,能力并不足以成为有效的语境,而身为自由派却恰恰与数百万选民的期望背道而驰。
《周六夜现场》有一定道理,左翼政客对自由派这一标签避之唯恐不及。实际上,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自由派”一词已经普遍被“进步人士”取代。连肯尼迪家族也舍弃了杰克·肯尼迪所热衷的称谓。就像过时的商品需要重新包装、重新介绍给公众一样,自由派也选择了更名改姓。如今,美国左派几乎已经达成共识:切勿自称为“自由派”,要自称为“进步人士”。这是一步妙招。在我们于2004年大选之后所做的民调中,泛指的共和党人领先泛指的自由派15个百分点。但泛指的进步人士却领先泛指的共和党人2个百分点。同样的意识形态,冠以不同的称谓,收到了不同的效果。
当然,关于文明用词,我们尚未言尽,永远无法言尽。每一代人所认为的得体语言都会随着时代更替而演变,哪些词汇获得了认可,哪些词汇遭到了禁止,这些是不成文的社会规则,背道而驰的公众人物只能自食苦果。例如,有人因Niggardly一词招致了不小的麻烦。华盛顿市长安东尼·威廉斯解雇了自己的助手戴维·霍华德,便是因为他在有两名市政府职员参加的会议中使用了该词。我很好奇有多少读者知道Niggardly一词的含义是“廉价的”或“吝啬的”,与种族歧视无关。霍华德惹祸上身是因为被冒犯的员工马歇尔·布朗词汇量贫乏。威廉斯市长很快便重新雇用了霍华德,但覆水难收。次月,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教授斯坦迪什·亨宁在讨论乔叟的时候使用了同一个词,引起了争议,一名受到冒犯的学生呼吁建立新的用语守则。所以,对听众的词汇量做想当然的假设不仅愚蠢,甚至有可能会葬送你的职业生涯。
有些最有意思的词源学例子确实涉及种族和民族因素。经常有民选官员让我告诉他们各个少数民族人口社会认可度最高的称呼,因为在过去50年中,社会认可的称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般原则是,应该按照人们所选择的语言去称呼他们,而这随着时间推移会发生变化。“Negro”(黑鬼)和“Colored”(有色人种)已经过时,如今会被认为有侮辱意味——但值得注意的是,联合黑人大学基金(United Negro College Fund)和颇具影响力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并未改名。所有人都了解其作为历史重要机构的地位,其遗产值得保护,但若是换作现在从头开始建起,它们一定不会使用这两个名称。即便是已经过时的旧语“Colored”,只要去掉-ed,在前面加上“People of...”,也没有侮辱意味。
如今,“Black”(黑人)和“African-American”(非裔美国人)都获得了认可,但曾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短暂流行过的“Afro-American”(美国黑人)从那以后却淡出了词汇表。“非裔美国人”成了如今接受范围最广的称谓,但并非所有黑人都认为该词适用于他们,这或是因为他们并非美国籍,或是因为他们的祖先并非来自非洲。更何况,还有美国白人也是非洲后裔(这令人想起了出生于莫桑比克的慈善家特里萨·海因茨·克里和出生于南非的演员查理兹·塞隆),他们也可算作非裔美国人。有意思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马尔科姆·X在非裔美国人团结组织的一次会议上将该词纳入常用语,却遭到了众多美国白人的强烈谴责。鉴于异色人种所青睐的称谓在短短数十年间变化如此频繁,下一代再次发生变化当然也不无可能。
Hispanic(西班牙裔)与Latino(拉丁裔),不论如何称呼,这都是美国人口增长最快的民族。再过几年,拉丁裔人口就将超过非裔美国人。不仅仅是那些与墨西哥接壤的城市,还包括其他许多美国城市,近几十年的种族构成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美国部分地区,你听到人们讲西班牙语的场合要多过英语。
但对该种群的描述性术语仍然没有限定。目前,对该民族,尚无普遍、一致认可的称谓。Hispanic一词来自拉丁语Hispania,意为西班牙。在美国,该词实为政府生造出来的名词,用以指称讲西语的人口。在实际生活中,该词被用以指称墨西哥裔、中美裔和南美裔的人口,但也可指欧洲裔。而由于该词所指的是语言,而非种族,它与English-Speaking(讲英语的人)一词类似。后者可用于描述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和新西兰人等多国人口。
这种称呼过于宽泛而欠缺准确性,所以有人认为该词存在冒犯意味。另一方面,Chicano(墨西哥裔)则是一个狭义词,来自西班牙语Mejicano,意为“墨西哥人”。然而,不少墨西哥裔美国人都认为该词有冒犯意味。Latino(或表示女性的Latina)特指来自美洲西语或葡语地区的人口(因此比Hispanic一词更适合指称巴西裔),越来越受到中美裔和南美裔人口的青睐。
但话又说回来,对此并无明显的共识。在民意调查和焦点小组中,约有40%的人倾向于“Hispanic”这一称呼,40%倾向于“Latino”,另有20%的人要么是不关心,要么是两个称谓都不接受。我见过有第一代女性西语移民在口头上和情感上对二者都认可,但无论我用哪个词,她们都会受到冒犯。解决这一难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更具体一些:“墨西哥裔”“萨尔瓦多裔”“阿根廷裔”“巴西裔”,等等。和所有有关种族或其他敏感话题的讨论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是表现出尊重。
词源学所分析的词汇并非都是历经数百年演变的旧词,也有全新的词汇。
Internet(因特网)——Internet的词根其实是Network(网络)。Network一词可追溯至16世纪中期,在当时意指类似于蜘蛛网的构造。网络的概念随后被用来指相关事物的集合,如岛屿网络或电话线网络。全球互联的计算机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麻省理工学院。在最初的起源中,约瑟夫·利克莱德戏称其为银河网络,该理论由先进研究项目局(ARPA)采纳。该机构随后在其名称上加上了Defense(国防)一词,变成了DARPA。虽然阿尔·戈尔自称发明了互联网,但令Internetwork(互联网络)得以问世的却是美国军方的DARPANET,该网络的初衷是在与苏联爆发核战争的情况下,保护国防部的指挥与控制职能。Internetwork后于1986年缩写为Internet。
Web(网)——该词由德语传入古英语,最初意为“纺织品”。沃尔特·斯科特爵士曾写道:“当我们初行欺罔之事,我们编织了一张多么缠结混乱的网。”(这句诗常被误认为出自莎士比亚之笔。)与普遍看法相反的是,万维网“www”并非互联网的同义词。万维网于1991年8月6日向公众开放,将其命名为Web的人是蒂姆·伯纳斯·李。万维网实际上并非计算机互联网络,这种网络叫互联网。万维网是为获取这些信息而建立的系统,把它想成由信息地址组成的网络,或是全球性的交叉引用文件柜。
虽然万维网无处不在,但对某些群体来说,该词的其他含义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例如,如果你在娱乐业的商业报纸《综艺日报》上看到有文章提到“a Web”(不同于“the Web”),该词指的并不是互联网,而是某个电视网。规模较小、现已合并的华纳兄弟电视网和联合派拉蒙电视网被称为“the Weblettes”(小网)。娱乐出版物《综艺》自创了一套词汇表,在业内得到了普遍使用和认可,他们称之为俚语言:
好莱坞高管辞职不叫辞职,而是叫Ankle(脚踝)。
没有作家,只有Scribbler(耍笔杆子的人)和Scribe(写手)。
澳大利亚不叫澳大利亚,而是叫Oz(《绿野仙踪》中的奥兹国)。
西部片不叫西部片,而是叫Oater(燕麦片)。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是the E
美国广播公司是the Alphabet Web(字母表网)。
全国广播公司是the Peacock Web(孔雀网)。
武打片不叫武打片,而是叫Chop Sock
颁奖典礼不叫颁奖典礼,而是叫Kudocast(点赞卡司)。
电视剧不叫电视剧,而是叫Skein(绞线)(继续有关网的比喻)。
如果一部电影(倒不如说是剧情片)放映了很长时间,就可以说它有Legs(腿)。
在过去仅仅十年的时间里,万维网的崛起催生了许多新词,这些词汇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年前,人们尚不清楚互联网究竟会令美国政坛产生何种变化。1997年,我为《连线》杂志写了一篇文章,探讨了“互联的美国人”,一个很早便开始使用互联网的重要行为子群体,其特征类似于我们如今经常听说的活跃的“投资者阶级”。在此后的十年间,这群朝气蓬勃、高学历、富有远见、乐于接受新技术的人确实成了政治活动的先驱者,最终联合加入了霍华德·迪恩的2004年总统参选与竞选活动。
但互联网还对政治造成了另一种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没有人能预见到这一点——个人网络日志的兴起,以及随之产生的全新语言:Blog(博客)、Blogger(博主)、Blogosphere(博客圈)、Netroots(网根族)、Pajamahadeen(睡衣游击队)。
Blog一词是Weblog(网络博客)的缩写,指可以不分昼夜随时更新的在线日志。多数博客与政治无关,仅仅是少数亲朋好友阅读的业余日志。但这些博客主站点的使用量——和经济价值——迅速上涨。几年前,友人网(Friendster)是在高中生和大学生中最火的网站,如今却变成了聚友网(MySpace.com)——最近由新闻集团以5.8亿美元的天价收购。
在政治领域,尽管几乎所有博客的作者都并非受过专业训练的记者,但博客却对主流媒体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博客虽然多为左翼立场,却对两党都产生过影响。例如,2004年,在最初遭到主流媒体无视的情况下,它们不肯罢休,继续鼓励快艇老兵谴责约翰·克里。它们还成功揭穿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伪造的布什国民警卫队记录,导致台柱子丹·拉瑟引咎辞职。若没有这些名称古怪的政治博客,两件事都不会是这样的结局。其中包括:
小绿橄榄球(Little Green Footballs)是首先证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所公布的布什国民警卫队记录为假的消息源。其方法是在微软文字处理软件Word文档中重新创建这些文件,证明其行间距和字体与原文件完全相符,而原文件本应是三十多年前用打字机打出来的——文字处理技术几十年后才问世。
权力线(PowerLine),于2002年开设的保守派博客,由三名律师管理,曾曝出过全国性的大新闻,影响过主流媒体。各个读者贡献了不少投稿和线索。“秘诀……是‘开源式的情报搜集’……我们有一大批积极性很高的人愿意用这些工具搜集新闻,我们还有一批平民记者。”创始人之一查尔斯·约翰逊说道。除了参与过快艇事件的调查,权力线也曾带头抨击过提名哈里特·迈尔斯为最高法院法官的决定,该提名不久便被撤回。2004年,权力线被《时代》杂志评为“年度博客”。
女学究(Wonkette),根据政策学究(Policy Wonk)一词新杜撰的阴性衍生词,报道了大量的政治八卦,虽然其报道有时来源和准确性存疑,却也引起了华盛顿政坛内部的高度关注。
即时评论家(Instapundit),所有博客的鼻祖,由田纳西大学的法学教授格伦·雷诺兹管理。他一周7天、一天24小时提供评论与背景介绍,平均每天更新博客20次。
每日科斯(Daily Kos),以创办者马科斯·穆里萨斯·祖尼加命名,堪称最具影响力的左翼博客。2003年,它帮助霍华德·迪恩异军突起,并维护了他的影响力。约翰·克里、芭芭拉·博克瑟、拉斯·法因戈尔德等民主党政客在想同全国民主党活动分子交流的时候,都曾在该网站发表过文章。如果你想寻找民主党阵营(或是批评者口中的“愤怒左翼”),这就是你要找的地方。
德拉吉报道(The Drudge Report),该博客对保守派的重要性不亚于每日科斯对自由派的重要性,但其重点在于报道突发新闻,而不是传统的意识形态评论。
当然,这份简短的列表只是冰山一角——你们读到这里的时候,这些网站可能已经发生变动。博客圈是一个非常庞杂且在迅速扩张的领域,不断地经历着自我变化和革新,但有几个术语对理解其政治类型至关重要。
许多左翼博主开始自称为“网根族”(取自草根族),你们可以在前进网站(MoveOn.org)、地下民主党(Democratic Underground)、阿特里奥斯(Atrios)、我的直接民主(MyDD)、每日科斯和阿里安娜·赫芬顿的《赫芬顿邮报》上找到他们的文章。每日科斯的术语表(即科斯术语)将网根族定义为:“以互联网为根据地的政治草根运动,即我们。”
“睡衣”或“睡衣游击队”等词指的是右翼博主。以罗杰·西蒙和查尔斯·约翰逊为首、新成立的一个中右翼博主团体将他们新开设的博客命名为睡衣媒体。再三提到睡衣,是为了挑衅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及其前任高管乔纳森·克莱因(现为有线电视新闻网总裁)。在乔治·W.布什的国民警卫队记录丑闻中,他为了维护丹·拉瑟,嘲讽其批评者为外行人:“这些博主不用审查和权衡……层层审查和权衡与穿着睡衣、坐在客厅里码字的人,二者的对比再强烈不过了。”作为回应,吉姆·杰拉蒂在其《国家评论在线》的博客“克里发现”中,接受了这个与睡衣有关的诋毁之词,并反以为荣。五年前,谁能想到睡衣、乔治·W.布什和丹·拉瑟会出现在同一句话中呢?我们的语言仍在发展。
词义久而久之会变得模糊不清或发生变化,有时仅仅是因为遭到了误用。常用语的错误用法比原本的用法或定义流传得更广,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正如奥威尔、马基雅维利和卡夫卡遭到了误解和误读,我们如今所使用的语言也同样如此。
Peruse(细读)一词便是很好的例子。多数人以为Peruse的意思是“漫不经心地快速浏览或略读”。实际上,这与Peruse的实际含义恰恰相反:“详细认真地研究或阅读某物。”但许多人经常误用该词,导致第二种理解——与本义南辕北辙——最终被认定为次要定义……而就许多人所知,这是唯一的定义。现在,设想有一名愤怒的顾客发给你一封信件,投诉他在你店里得到的服务。假如你回复说你“Peruse了他的信”,他很有可能会误解,以为你在打发他,火气变得比原来还大。
Factoid(仿真陈述)也是很好的例子。记者这个群体本应具备更高的文化水平,但正是他们用该词形容简短而有意思、绝对属实却对报道并无必要的事实。然而,“Factoid”的实际含义恰恰相反。根据Dictionary.com的定义,Factoid实际上指的是“未经证实或不准确却被媒体报道为属实的信息”。如果你看到有线电视新闻网在播放“Factoid”或《今日美国》在页脚用显眼的彩色图案刊登“Factoid”,其所报道的确实是准确而真实的信息,但完全不是Factoid的实际含义。
Fulsome(谄媚的)是另一个一直被人误用的词。其实际含义为“过分赞美的或过分恭维的”。因此,以Fulsome形容的夸奖是虚伪的夸奖,用俗语来讲,我们称之为拍马屁。但假如你收到一封推荐信,信中对你的工作表达了Fulsome式的表扬,作者很有可能是在使用该词较为宽泛的常用义。你会将错就错地接受这种赞美,这符合作者的初衷,却有悖该词的实际含义。
经常遭到误用导致错误用法比本义更常见的另一个词是Comprise(包括)。传统上,Comprise的意思是“包括”,或按字面理解,意为“接受”。它是主动动词,主语应该是整体,而不是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参议院包括一百名参议员”,而不能用作“一百名参议员组成了参议院”。Nauseoue(令人作呕的)是另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本义是“令人作呕的”。你自己觉得恶心想吐的时候,可以说你Nauseated(感到恶心),而不是Nauseous。所以下次有人告诉你,“我很Nauseous”,你就知道应该回答:“不是的,你并没有令我想吐。”
重要的不在于你说什么,而在于他们听到了什么……
在正式文体中坚持正确用语是一码事,但如果你是在非正式场合中——无论是同客户还是同选民——交谈或沟通,更重要的是获得理解,而不是让人听你说话即可。这并不是说你应该故意滥用语言,而是说,要寻找更为简单、更加易于理解的方式,去传达你要表达的内容。
既然各位已经了解了有效沟通的法则和信息与信息传达方式的重要性,接下来该探讨其创作过程了。对语言影响的研究或可算作一门科学,而有效沟通的实际创作则堪称艺术。这需要技巧和创造力、观察与直觉、客观与洞察力。翻开下一页,去了解其中的难点,以及为何人们创作出来的信息很多,却仅有一小部分真正做到了令人难忘。
表2 与时俱进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