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谁是“幸福的少数人”?

——代译者序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阳奉阴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作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枪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〇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〇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〇〇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通过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爱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〇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原型则是爱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〇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党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〇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党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〇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著名的极端保王党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党人在一八三〇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爱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而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爱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爱过德·拉莫尔小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爱情小说会给人一种褊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赛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爱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〇年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伯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幸福的少数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幸福的少数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性的问题:“您是幸福的少数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幸福的少数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幸福的少数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幸福的少数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幸福的少数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幸福的少数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他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水,他拒绝过和爱丽莎的有利的婚事,他不肯走富凯那样的稳妥的发财之路,他也从不接受没有名分的馈赠……总之,于连不是一个爱钱的人,这是他和当时一般渴望成功的人之间的很大的区别,包括贵族和资产者。再说社会地位,他当然常想三十岁当上将军,看见阿格德主教比他大不了几岁就“为他的马刺感到羞愧”,得到“第一次提升”就“欣喜若狂”,当了轻骑兵中尉、有了骑士的封号就“喜出望外”……然而这一切给他带来的首先是荣誉,是平等,是自由,其次才是金钱、财富和享受。于连不是一个有政治经验的人,他“不属于任何客厅,不属于任何小集团”。这一点德·拉莫尔侯爵看得最清楚:“他没有一个不失去一分钟、一个机会的律师所具有的那种机灵、狡猾的才能……”可以说,于连想到或感到的幸福很少有物质的成分,多为贵妇的青睐、自尊心的满足、能力的实现甚至读书的自由,有时候哪怕远离男人的目光,也能让他有一种幸福之感。总之,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幸福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来得准确。这里的“歧途”不是说他采用了为社会道德所不容的手段之类,而是说,于连在社会通行的规范中无论成功与否都不能获得幸福。于连的所作所为,甚至他的所思所想和他的心灵呼唤在本质上是矛盾的。

于连是一个成长中的形象,死的时候才二十三岁。如果说“在到达(虚伪)这个可怕的词之前,这年轻农民的心灵曾走过很长的一段路”,那么他的死意味着他只不过在一条更长的路上刚刚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步他是在监狱里走完的。内容丰富分量沉重寓意深远的《红与黑》实际上写的是一个年轻人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如何从迷误走向清醒,说到底是写了一个“悟”字。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有句云:“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是人类的永恒的难题的唯一的解,也正是《红与黑》中的于连的处境的真实写照。斯丹达尔的高明在于,他只在“迷”字上用力,似乎曲径通幽,柳暗花明,谁都说是从胜利走向胜利,而在仿佛登上了座高峰时却突然两记枪响,让主人公重重地跌在地上,犹如一声断喝:“此路不通!”于是主人公恍然“觉”而后在回想中大彻大悟,从此走上了新的道路……于连在押两个月后赴刑,这条新的道路实际上是留给读者走的,这读者就是斯丹达尔心目中的“幸福的少数人”;换句话说,唯有看出并走上这条新的道路的读者,才是斯丹达尔心目中的“幸福的少数人”。因此,《红与黑》的主题是人怎样才能够幸福。

人来到世界上,没有不追求幸福的。贵为帝王,贱为囚徒,概莫能外,整日忙于政治的德·拉莫尔侯爵也把“享乐”看作“高于一切的事情”。然而,金银财宝、醇酒佳人、高官厚禄、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与世无争、清心寡欲、难得糊涂、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地说了几千年,什么是幸福,如何得到幸福,仍然是一个使人类至今感到困惑的问题,于连的“迷”与“觉”正在对于这个问题的反思和回答之中。

于连首先是把社会的或他人的标准作为自己获得幸福的标准,追求所谓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他的虚伪,他的心计,他的警觉,他的“作战计划”,他的种种防范措施,无一不是为了在社会上“发迹”、“出人头地”和“飞黄腾达”。然而这一切并非与他内心的呼唤没有冲突矛盾,因此他总是处于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紧张状态,虽然他实际上确是马到成功步步高升,却不曾品尝到片刻的快乐。即便他在巴黎节节胜利,每每感到快乐“到了极点”,也常常是“骄傲多于爱情”,“是一种野心实现后感到的狂喜”。他的社会成功从未给他带来过幸福,反而淹没了他的真实自我,为表象而牺牲了本质。但是,于连毕竟是“一棵好苗子”,本性善良,这使他的伪装总是露马脚,他的计划总是漏洞百出,他的做作总是泄露真情,他的趋奉总是引起怀疑,最终使他永远被视为异类,因“与众不同”而陷入无穷无尽的痛苦之中。于连的这种悲剧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是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还是在民主社会,都是如此。所以,于连不仅和复辟贵族是矛盾的,和反动教会是矛盾的,他和资产阶级也是矛盾的,甚至和资产阶级共和派也是矛盾的。于连的悲剧体现了个人和社会的矛盾,这就意味着,社会是个人幸福的障碍,或者说,追求社会成功使渴望幸福的人踏上歧途。

然而,哪一个人能够脱离社会与世隔绝呢?就是荒野中的柱头隐士也还要有弟子送饭送水。所以,人还是要在社会中、在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那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一是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斯丹达尔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于连固然四面树敌,“把虚伪和泯除一切同情心作为获得安全的通常的手段”,但是他究竟还有快乐的时候。于连的第一个快乐就是读书,读他自己的“心爱的书”:卢梭的《忏悔录》、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及大军公报,拿破仑的榜样“给自认为极不幸的他带来安慰,又使他在快乐的时候感到加倍的快乐”。于连的第二个快乐是摆脱了父兄的欺侮和虐待,虽然还不是离开维里埃,但已差不多是“飞黄腾达”的第一步了。于连在德·莱纳市长家里的快乐有两类,一是履行了某种“责任”之后而感到的报复的快乐,一是“远离男人的目光”,毫无恐惧之心地和德·莱纳夫人相处,“尽情享受生活的快乐”。他也有满足虚荣心的快乐,但是他也因不能真诚而败坏了更多的快乐。当于连在德·莱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抛诸脑后”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然而,斯丹达尔又立刻指出,于连恰恰“缺的是敢于真诚”。这种种的快乐,大多是贺拉斯所说的“平凡的幸福”,于连在野心勃勃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而这正是斯丹达尔在描写上升中的于连时常常流露出嘲讽的原因。斯丹达尔对人生的三大信条是“自我、幸福、精力弥满”,然而他所追求的幸福却并非“发迹”、“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等等。他固然崇拜拿破仑,有建功立业的抱负,但是他坚持不懈地追求的是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所以他说:“人们能够获得的幸福是一种免除一切后顾之忧的状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他不止一次地说:“六千法郎的年金”,“一百路易的年金”,或者“两千法郎以上两万法郎以下的年金”,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地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例如写作恋爱欣赏歌剧等……例如书中的一个人物所说:“我喜欢音乐,绘画,一本好书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此所谓“幸福的少数人”也。做一个“幸福的少数人”并不容易,在法国只能到住在五层楼以上的人当中去找。所以入狱之前的于连虽然步步高升不断胜利,却不是一个“幸福的”人,那么入狱之后的于连呢?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大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更多的不公正的事情;他为自己的种种社会的成功和虚荣心的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的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于连若果真满脑子“发迹”、“往上爬”、“飞黄腾达”的念头,或者,于连若果真具有清醒的阶级意识,代表着“一个阶级的年轻人”,即“虽然出身于卑贱的阶级,可以说受到贫穷的压迫,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厕身在骄傲的有钱人所谓的上流社会之中”的农民反抗封建贵族,那么,他一定懊悔一时的冲动使自己进了监狱,既坏了个人的前程,也误了阶级的大事。然而不,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他睡得着觉,他还有心欣赏监狱里的建筑的“优雅和动人的轻盈”,并注意到两道高墙之间有一片“极美的风景”。他坦然地等着死。他也悔恨,但是他的悔恨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德·莱纳夫人。他自己都感到奇怪,原以为她的那封信永远地毁了他未来的幸福,竟在十五天里认识到“平静地生活在韦尔吉那样的山区里”是“幸福的”。他拒绝上诉,他开始反思。他希望让蜉蝣延长五个钟头的生命,让它“看见和理解什么是夜”,他也希望再给他五年的时间,让他“和德·莱纳夫人一起生活”。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的面前知道了“什么是幸福”。他对德·莱纳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他果然如“久在海上颠簸的水手登上陆地散步一样”,从容赴死,“没有任何的矫情”,他恢复了真正的自我。

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的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例如“拿破仑的副官”、“代理主教”、“司令官”、“指导教师”甚至“风月老手”……为了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这一切都戴上了“为了幸福”这一堂皇的冠冕,实际上却使他否定了自己的原则,即个人才智的优越。死亡的临近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装和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死亡会给每一个人这样的机会,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抓住,因为向命运和暴力屈服,陷入消极和虚无,或者为了某种原因而死不瞑目等等,都不能说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于连抓住了,因为他究竟是“一棵好苗子”,“他不曾像大多数人那样从温和走向狡猾,年龄反而给了他易受感动的仁爱之心,那种过分的狐疑也会得到疗治”。所以,于连在狱中才能够真诚地对待情人,对待朋友,甚至对待敌人。

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是他的一次巨大的社会成功,玛蒂尔德的出身、社会地位、在侯爵心目中的位置以及她自身的聪明才智,还将保证他有更大的成功。然而这两个出类拔萃的人之间的爱情却是一种最复杂最曲折充满了征服与反征服的爱情,是发生在两个都不那么自然的人之间的理想化的爱情。玛蒂尔德多少有些做作,但是,追求理想,不甘平庸,好学多思,目光敏锐,却使她成为一个颇有吸引力的不寻常的女性。于连不能不受到她的吸引,但是也不由自主地怀着某种恐惧,因为他在个性上不如她强悍,在追求上不如她坚韧,在反抗上不如她彻底。于连对玛蒂尔德的爱情虽然出于征服却仍然演变为一种精神上的强烈而真诚的吸引和钦佩,其中并不缺乏真情实意,尤其是玛蒂尔德有了身孕以后。然而他们之间少了那种时而热情如火时而柔情似水但是永远不设防的感情上的融合,这是他们的爱情的阿喀琉斯之踵。那位英国旅行家说他和一只老虎亲密相处,手边却永远有一把上了膛的手枪。这正是于连的状况。直到于连进了监狱,他才能冷静地反省他和她的关系,也才能公正地对待她的感情。这时的于连“已对英雄主义感到疲倦。要是面对一种单纯的、天真的、近乎羞怯的爱情,他会动心的”,不幸的是她仍然“需要时时刻刻想到公众,想到别人”,试图“用她那爱情的过度和行动的崇高让公众大吃一惊”。等到玛蒂尔德有一天“像住在六层楼上的穷姑娘,温情脉脉,毫不做作”,为时已晚,因为于连已经和他那充满了英雄主义气概的过去连同那个他想在其中一试身手的社会最后地告别了。然而,卸下了所有包袱的于连却终于能够理智地对待玛蒂尔德了,并且合乎情理地为她设计了将来的道路。我们不能妄断玛蒂尔德的前途,但我们可以相信她将在内心深处为他保留一个至高无上的祭坛,而不仅仅是把那个“蛮荒的山洞用花巨款在意大利雕刻的大理石装饰起来”。在这一点上,于连也许并没有完全地理解她。然而,无论如何,狱中的于连是生平第一次真诚地把她当作了一个朋友,没有怨恨,没有谴责,有的只是内心深处的歉疚。这对玛蒂尔德来说,也够了,她究竟体验过一次崇高。她“独自坐在她那辆蒙着黑纱的车子里,膝上放着她曾经如此爱恋过的人的头”,这不是做作,不是疯狂,这是她对眼前这个平庸乏味丧失活力的贵族阶级的挑战。

在感情的天平上,于连舍弃了有思想有才智不安于室的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平凡无知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这常使一些读者感到愤慨,为德·拉莫尔小姐鸣不平。其实,于连的弃取,正是斯丹达尔的弃取。斯丹达尔曾就《红与黑》的构思给友人写过一封信,将德·拉莫尔小姐构想的“头脑的爱情”和德·莱纳夫人经历的“心灵的爱情”做了对比,认为后者才是“真正的、单纯的、不自己看着自己的爱情”。他在一八二二年出版的《论爱情》一书中盛赞“自然”,指出:“如果有了完全的自然,两个人的幸福才能融为一体。由于有了我们的本性所具有的感应及其他一些规律,我们才会有唯一能够存在的最大的幸福……”不难看出,于连入狱以后,抛弃了幻想,走出了假象的陷阱,恢复了真实的自我,能够以“自然”的态度对待过去和所爱的女人。德·莱纳夫人的淳朴、天真、善良、“本性天成”的风度、在金钱世界中的洁身自好,还有那一颗尚未被小说等读物污染过的心灵,等等,于连过去只是偶尔有所感觉,他的心几乎完全被野心占了去,斯丹达尔不禁叹道:“唉!这就是一种过度的文明造成的不幸!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只要受过教育,其心灵便与顺乎自然相距千里,而没有顺乎自然,爱情就常常是一种最令人厌烦的责任罢了。”然而于连入狱以后,这种种顺乎自然的品质就纷纷涌上心头,并被赋予真实的价值。于连和德·莱纳夫人在一起,感到的是平等、自由和独立。他知道她想些什么,甚至先于她、比她更清楚地知道她想些什么。而德·莱纳夫人则是从不在小说中寻求榜样,她一旦爱上了,就一心只想如何给情人带来幸福,在危难的时刻比情人具有更大的勇气。她不但是个可爱的女人,也是个可敬的女人,是斯丹达尔心目中理想的女人。于连只有在不带丝毫伪装的时候,才能彻底地认识德·莱纳夫人究竟给他带来了什么,他终于向她说出了真话:“我们在韦尔吉的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多么地幸福啊,可是一种强烈的野心却把我带到虚幻之国去了。不是把这近在唇边的可爱的胳膊紧抱在胸前,却让未来的幻想给夺去了;我为了建立巨大的财富,不得不进行数不清的战斗……不,如果您不来监狱看我,我死了还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呢。”德·莱纳夫人给于连带来了幸福,于连也给德·莱纳夫人带来了幸福。

于连对德·莱纳夫人,始于诱惑,终于热恋,其间种种迷误和梦幻最后被两记枪声惊破。两个月的“甜蜜”勾销了十年的“奋斗”,这是“生活和爱情”战胜了“野心和财富”,也可说是曲终奏雅了。于连的最后两个月清算了左冲右突的二十三年;《红与黑》的最后十章涵纳了惊心动魄的六十五章。研究者大多在前六十五章上费心思用笔墨,而较少注意最后十章,或竟视而不见,故一部《红与黑》往往变成了一部法国复辟时期的阶级斗争史。其实,斯丹达尔的小说也是可以不这样读的。斯丹达尔固然是一个关心政治关心时局的人,但他首先是一个关心个人自由关心个人幸福的人。他的主人公无一不是在各种社会集团中寻觅一方乐土的人,无一不是在前往幸福的圣地朝拜的旅途上颠沛流离的人。瓦莱里说:“在我的眼里,亨利·贝尔不是个文人,而是个聪明人。他太个人了,不能局限于当一个作家。他因此而讨人喜欢或者让人生厌,我是喜欢的。”此话说得好极,《红与黑》当作如是观。斯丹达尔动了写作《于连》的念头时,已经四十七岁,是一个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在二十二岁时就已经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把《红与黑》献给“幸福的少数人”,那么谁是“幸福的少数人”呢?他在《意大利绘画史》一书中写道:“幸福的少数人。在一八一七年,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一部分人中,年金超过一百路易(两千法郎),但要少于两万法郎。”一八一七年是《意大利绘画史》出版的那一年,那一年斯丹达尔三十四岁。他所求于金钱的是独立生活的保证,故不能过少,过少可能被迫仰人鼻息;亦不可过多,过多会逼得人成为因金钱而来的种种束缚的牺牲品,乃至“有漂亮的公馆,却没有一间斗室安静地读高乃依……”。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斯丹达尔让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败屡战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波德莱尔赞赏斯丹达尔的这句话:“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斯丹达尔的时代,是一年六千法郎的收入——笔者按);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他就是一个可怜虫。”于连曾经是这样的“一个可怜虫”,但是他毕竟当了两个月的“有才智的人”,不再把时间用在推“飞黄腾达”那块必定要从顶峰上滚落下来的巨石了。于连没有失败,他胜利了,他获得了幸福。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现今五十岁上下而又在于连那个年龄读过《红与黑》的那些人,如今重读这本书,该解得“其中味”了。现今正在于连那个年龄的那些人,第一次读这本书,该如何解“其中味”呢?好在眼下不大会有人自认有资格或有责任告诉他们该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了。不过,我们仍然可以向自己或向别人问一回:“谁是幸福的少数人?”

郭宏安

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