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也曾达到过巅峰,因为2006年的一场知识竞赛。
竞赛是现场直播,每位选手上台时首先介绍自己,主持人问我:“在你之前,我们的节目里也出现过许多天才选手,你认为自己与他们有什么不一样?”
我想了想:“性格比他们好?”
台下一片嬉笑。
这么厚脸皮的选手估计主持人没见过,一时也不知怎么接话,立马启用万能句型说:“接着是才艺展示环节,你想给大家表演点儿什么?”
“唱歌。”
我是真的会唱歌,还选择了一首维吾尔族代表作《掀起你的盖头来》。可我虽然脸皮厚,也毕竟是第一次在电视上露脸,难免有些紧张,结果将歌词错唱为“掀起你的头盖来”,引起惊悚一片。所幸做主持的,救场功力不一般,他迅速用五个生动的“哈哈哈哈哈”带过,快速接话道:“原来我们程同学要表演的是冷笑话啊。”
当然,真正让我成名的,并非那句唱错的歌词,而是我的实力。
写下这句话时,盛杉正坐在我对面,搞得我特别心虚,生怕她用“人眼看狗低”,哦,不,“狗眼看人低”的眼神回敬我。但上帝做证,那年,我于众人眼里,的确还是个冰雪聪明的天才少女。
PK台上。
主持人A:“这个叫程改改的女孩,年仅十八,知识储备量已超过许多专业研究生。此前她已顺利过了九关,至于能不能斩十将,全看她与接下来这位选手的表现。”
主持人B:“哇,这位选手也非常了不得。她与程改改年龄相差无几,来自赫赫有名的滨城中学,相信她们的交锋……”
入场前,我就注意过对面那丧尽天良的女孩。良的是她纤腰细腿,唇红肤白,在网络上PO出照片必然能引人浮想联翩,又兼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傲,美,却不俗,像瓶味道独特的香。丧的是,我唯一能与之相比的,大概只有年纪。而那个女孩,就是盛杉。
当天,我和她都发挥稳定,提前进入抢答环节。
“世界上出现麦田怪圈最多的国家是?”
盛杉:“英国。”
“我们通常所说的干冰是哪种气体存在的固态方式?”
我:“二氧化碳。”
“美国第一所军事学校是什么?”
盛杉:“西点。”
“毛线商标的第一位数字表示其原料,其中1代表?”
我:“国产羊毛。”
……
我俩看起来势均力敌,整整超出原定节目时间半小时,直到电视台的广告商要发飙,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被终结。终结它的是我,眼看盛杉在一道常识题上有迟疑,我抢了先,完成二连击。
“机动车靠边停车时应该打什么灯?”
我:“右转向!”
干脆利落的声音方落,全场立刻掌声如潮,其中不乏为盛杉唏嘘的观众,小声议论道:“真可惜,这么简单的题。”
却被当事人听见,回过娇滴滴的一张面庞,表情满不在乎:“我们家从来都是司机开车,我不知道打什么灯不是理所当然吗?”
这富炫得,我给满分。
对决后,败北的盛杉被请离。经过我身边,她打量的目光过于赤裸,导致我不自觉地抬头,恰巧对上她眸子里的不以为然,仿佛输的人并不是自己。我还来不及多想,她已翩然离去。
按照惯例,主持人还需将之前的擂主请上台。我如果将擂主也打败,就能带走对方积累的丰厚奖品。毫无悬念,我凯旋而归,并在三个月后,收到了滨城中学的录取通知书。
这所学校招生条件极其严格,像我这样到了高三才插班而来的个例鲜少。
好吧我承认,之所以去参加劳什子竞赛节目,不过想以此为阶梯,进到这里。对平凡的我来讲,在电视上露个脸,引起学校注意,无疑是插班捷径。
报到那日,天色阴晴不定,大门上金光闪闪的四个字被厚厚的云层蒙上阴影,却蒙不了我鼓胀充盈的心,然而好心情没多久便消弭殆尽——
我迷路了。
在偌大的校园里兜兜转转半小时后,我遇见的第一个熟人,与我对垒过的富家女——盛杉。她家司机大大咧咧地要将一辆雷克萨斯越野开进小道,保安是新来的,不太清楚状况,上前拦住:“非本校家属车辆不允许进入。”
车窗摇下,露出盛杉连乌云都遮不了的光华模样:“你看我不像校内家属吗?”
保安语塞:“呃,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得查下花名册。”
她满脸揶揄:“我姓大,叫大小姐。”
接着趁对方愣怔之际,她吩咐司机扬长而去。
车辆经过我身边时,迅速开过又倒回,终稳稳刹在我面前。半开的玻璃窗之中,盛杉的轮廓乍现。
“哟,这不是让我在电视上丢脸的姑娘吗?”
很少有人既扬长,还不避短,立时惹得我尴尬症犯,变得话多又啰唆。
“没、没什么啊,谁都有丢脸的时刻。像我,曾经用一百块买了36元的东西,老板找钱的时候告诉我说,给,找你74元。我一听,多了,赶紧诚实地退回去十元,到家却发现,他找给我的只有54块钱!信任的枢纽真是说断就断。”
我讲得热火朝天,完了才瞥见盛杉一副“你什么鬼”的表情,令我顿时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效仿她说:“那什么……我姓自,名来熟。”
惹得车上的人哈哈大笑,似乎很佩服我自黑的能力,旋即将车门解锁,细长的胳膊伸出,声音懒懒的。
“上来吧,自来熟小少女。”
教室大楼在最东,每天能看见第一缕晨曦,盛杉叫司机将我送至报到处,那里的人带我熟悉环境,途中遇见一教师与学生并肩前行,正讨论与人体结构相关问题。
“根据统计显示,战场死亡多数是由于医疗小组未能在士兵受伤后的第一个小时内到达并进行治疗造成的。这一个小时,我们称为黄金小时。那是不是可以设想,如何能根据仪器,从人体结构里找到与松鼠蛇类等相似的细胞或组织,进行克隆模仿,就能让重伤病人被迫进入冬眠状态,给医护人员赢得最多的抢救时间?”
我霎时明白,PK时盛杉为什么会输给我。因为她们那种人的兴趣点,根本不会放在停车究竟需要打什么灯这样无聊的事情上。她的脑容量是用来装家国天下、人类科技这种大事儿的,像歌词所唱——要为社会主义做贡献。而我,才不是什么天才少女,我一路念书过来全靠死记硬背。
如果将滨中比喻为一片海洋,盛杉等人是自由穿梭的鲸,我则是随时能被吞没的虾米。在我并不熟悉的海域里,我必须走得很努力、很小心,才能让自己看起来毫不费力。但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
教学楼顶楼,迎着春日末尾的风,看向依旧灰蒙蒙的天空,我不自觉地握紧脖颈处那一截不起眼的木头。木头又短又细,被人用红线缠着,挂上。
那亲手为我挂上短木的人,曾在一个清风拂面的山岗,少年老成地为我讲解《山海经》。
“《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黑色木纹,形似构树,具有指南针一样的功能。人将其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只是,为我佩戴迷谷的男孩,始终没回去。我只好摸索着他存在的轨迹,蹒跚而来。
时隔经年,他都不曾入过我的梦境。
听说梦见一个人,是因为对方也想念了你。如此看来,我的念念不忘,并没有得到回响。然而去滨中报到的当晚,我史无前例地梦见了与他有关的事情。
梦里溪流湍急,暴雨笼罩整座城,荒无人烟的山坡与树林,两个小小的人彼此依偎,听树叶被雨水冲刷的声音。电闪雷鸣之间,小少女不经意瞥见少年白净的脸,发现他也在看她以后,那场暴雨就从灾难变成一场绝艳表演。
十岁前,我还生活在一所叫“祥和里”的孤儿院。没感受到世人大肆渲染的悲伤绝望,反而这里小朋友多,群居生活让打小不甘寂寞的我觉得,还不错。或许是因为,我被扔到孤儿院的时候没有记忆,对父母的概念极其模糊,也就不怎么伤心。
他是后来才出现在祥和里的,好几辆漂亮的流线型轿车停在门口,两个黑衣黑发的男子一手提着礼物,一手护送他与管家下车。
当天是儿童节,院里有表演,我在台上唱歌,正高兴,却见小朋友们涨潮似的奔着礼物的方向扑过去,唯独我无动于衷。
并非我心高气傲不喜欢礼物,而是身为院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我能感受到的温暖就这些了,无法容忍其他人连这点目光都夺走。所以,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好,甚至在心中暗暗同他较劲,盯着陌生入侵者的方向,声音不低反高,硬将改编的儿歌唱到尾。
小河流水哗啦啦,没人要的孩子回谁家。
回狗家,狗咬我,回驴家,驴踢我……
早前听院长对义工说起,院里将来个大人物的孩子。究竟是什么人物他们也不清楚,反正意思是要将孩子寄养在这里一段时间,什么信息都没透露,包括姓甚名谁。可于我而言,再大的人物,只要被丢到这里,就和我们一样都是弃婴。于是我故意唱这歌,企图触动对方神经。很明显,我成功了。犹记五官清秀的小少年,脸色霎时惨白,在阳光下清晰可辨。
他的表情在说明着,他不喜欢我,只没想到那貌似管家的人却对我十分亲切,甚至和颜悦色地靠近,将最大的毛绒公仔递到我手上。
“以后和小哥哥一起玩好不好?”
管家眼光毒,一眼看出我是祥和里特别能闹腾的孩子,想将我收买,以后对少年多有照拂。当时的我虽然年纪小,却也不是没出息的姑娘,当即欢天喜地收下礼物,甜甜道:“我会的。”
对啊,在我的世界里,拒绝到手的礼物才叫没出息!
管家似乎颇赞赏我的举动,笑了笑,将我的手放到男孩清凉的掌心:“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对方却毫不留情地将我的手啪的一声甩开,说了当日第一句话。
“傻瓜。”
他表情厌恶地盯着我,令我怔住。
然而,这些小插曲并未影响我答应管家的事情。我打小就知道,什么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所以当院里的其他小孩,因少年得到许多特殊待遇而嫉妒生事时,我总会象征性地帮他说几句话,尽管他并不领情。
渐渐,祥和里出现两个极端。
一个是无名无姓的小男孩,少言寡语,记忆力却超群。每周还会在众人视线里消失一两天,没人知道他的去向。
一个是我,天生活宝,却患有阅读障碍。
每当别的小朋友兴趣盎然地看书练字,唯独我看着白纸黑字发蒙,无论教书先生多竭尽全力教我认自己的名字。有那么一段日子,连祥和里的小伙伴都暗暗同情我——没人要,还无法教,我却不以为然,依旧东走西窜,还探听到院长和教职工的谈话。
“和孩子们身世有关的资料非常重要,所以资料室的防火工作绝对不能粗心大意。”
虽然与亲生父母感情无多,可我就是好奇害死猫的那种人,于是我叫上两个平常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伙伴,趁职工不注意时躲进资料室。偏偏,一同前来的小伙伴都找到了许多信息,唯独我只有一封信。
信上的字迹娟秀,应是母亲留下来,内容却太过复杂,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讲,要理解太过吃力,尤其对我。
为了弄清自己的来历,我将那封信偷偷带出了资料室。慌忙逃窜回房间时,不小心被阶梯绊倒,狗吃屎地摔在水泥地上。
“啊!”
缓过疼回神,视线里是满地的青苔和漆色已旧的廊檐,以及坐在廊檐下看月亮发呆的少年。
最先引起他注意的,不是五体投地的我,而是从我怀里掉出来的白色信笺。我因为太过匆忙没收藏好,信纸上的内容,近大半摊在他眼前。
改改吾爱,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须臾间,那个与月光一样清冷的男孩,竟主动跳下栏杆,捡起那封信。
他应该全部能看懂,视线一行一行往下移,最后定在笨手笨脚地爬起的我身上,眼底染上除厌恶以外的情绪。尚不知何为隐私的我没气急败坏地将信夺回,反而带着新鲜的青苔,凑近他,眼含期待。
“你……能不能将信的内容,读给我听?”
语出,我才发现,原来我对被抛弃这件事表现得没心没肺,不过是伪装。实际上,我是在意的。我耿耿于怀着,虎毒不食子,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做出比虎还毒的事情。
男孩定在我脸上的目光,从一开始的略微木然,最终到怜悯。他的鬓角还带着少年专属的青,像院子里的老槐树刚伸出来的那截绿枝头。
我和他的关系是从那晚开始有所缓和的。当天,孤傲少年流利地为我念完一封信,内容无非是痛陈离开我的苦衷。信的末尾,他顿了顿,最后用堪比月光一样清冷的声音陈词。
“好好长大,等我回来。”
话落,我一颗悬着的心落地,鬼使神差地跳起,两只手熊抱住他,疯疯癫癫地绕圈圈。
“原来我没有被扔掉,她还会回来找我的!就像那个老爷爷还会回来找你一样!”
因为那封信,我相信了,总有一天母亲会回来牵我的手,从游乐园这头走到那头。自那,我也突然开始能辨认一些简单的字眼。祥和里有个年轻义工,心理学专业,她分析说,我的阅读障碍来自主观意识:“临床表现通常有两种,抑郁、不爱说话,或者外表开朗、内心封闭。”
可自从知道我妈并未打算不要我,我的病情有了好转。
我将这一切归功于为我念信的他,此后,便更心甘情愿地充当他的保护者,无论谁说他坏话、欺负他,我都一一彪悍应战。
这么多年,我战过的人不计其数,唯一有印象的还是刘大壮。
刘大壮人如其名,难为他在孤儿院还能成长得肥硕无比。古有刘备三顾茅庐,今有我三战他。第一战,我采用了自己最不擅长的武力,所有招式却被刘大壮一巴掌就破解。
第二战,我采用说教式,鼓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问他:“你不要再欺负他行吗?他有什么错!他只不过长得好看了些!又比你聪明!”
大壮给我一个恶狠狠的眼神,我立刻噤若寒蝉,清清嗓子说:“看样子不行?不行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第三战,我向他借了钱。
那时,孤儿院有国家补贴,每周会给孤儿发点儿零用钱。1999年,男孩子若没有《灌篮高手》文具贴,简直弱爆。于是我编排刘大壮,说发现一大张超帅的樱木花道,就差一毛三分钱,如果他肯借给我,我就将贴纸分他一半。刘大壮动了心。结果可想而知——我故意没还。
借钱时是孙子,欠钱后就是大爷,这道理我比谁都先懂。没几天,发现被骗的刘大壮对我进行武力威胁,发现没用,只好对我说教,仍旧没用后,他主动臣服。
“我再也不欺负魏光阴,别人要是敢,我就帮你一起揍!”
为了让我还那一毛三分钱,刘大壮开始对我唯命是从。从此打架靠他,斗智找我。尽管我俩的智商加起来,敌不过一个沉默如斯的他。尽管,以上举动都是我自作多情。因为那个念信的夜晚后,他依旧冷淡,包括对我。
少年总静静地坐在廊檐或靠近门口的地方,遥望太阳或月亮,偶尔看些我们都不感兴趣的文字。他专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眼睛特别漂亮,淡淡的睫毛阴影投在白皙的脸颊上,有着和风一样轻的哀伤。
圣诞前夕。
院里按照惯例放电影,往年都是国产动画或港片,那年换了口味。我忘记叫什么名字,只对一个情节记忆犹新。
外公对小男孩说:“有些人浅薄,有些人败絮其中,但是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会让你的生活变得不一样。”
当晚,我莫名地睡不着,爬起来看窗外。寒气蚕像吐的丝,不留缝隙地将玻璃覆盖,稍稍打开些,发现院里还有人,是他。
大概月上柳梢头,人心相对脆弱。我鬼使神差地跑出去,无声地陪他在十二月的寒风里坐了整夜,他竟没有驱赶我。夜的尽头,那个惜字如金的男孩终于开口。
“若她回来,你会不会跟她走?”
“她”应该是指我的母亲,我想也未想:“当然啦!我也想每天有人叫我小公主,给我买棉花糖。”
他侧头凝视我,用一双过早盛着云荒的眼。
死寂里,我被打量得不知说什么好,男孩突然又问:“你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识?”我点头,看着他思考片刻后,启唇。
“改,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己”,像跪着的小孩子。右边是“攴”(pū),像以手持杖,表示教子改过归正之意。”
清冷月辉下,小少年亲手教我写自己的名字。
凌晨四点,海棠花未眠。他青白的唇间,也有花盛开。
每到大型节日,祥和里都有表演。渐渐懂事的年纪,表演任务落在我们这些稍大的孩子头上。
圣诞正式来临,院长要平时活跃的我出节目。我绞尽脑汁、拔光头发才有了主意,就是拉上刘大壮和其他小伙伴一起——演电影。
不是狗血言情,而是侠骨柔情。刘大壮和另个小伙伴饰演武功高强的大侠,锄强扶弱,伸张正义。
“第一个片段很简单,音乐一响,你们俩就假装开始比武,斗个你死我活、不相上下,最后实在难分胜负,两人就化敌为友,把酒言欢。从此,你们成为莫逆之交,一起闯荡江湖,直到遇见各自的妻。妻子不允许你们再涉足风云,于是你们只好归隐山林,惜惜作别之际,你们抱拳向对方说上一句,后悔有妻!”
刘大壮忍不住插嘴:“为什么后悔有妻?难道他们……”
旁观的他“噗”一声。
那夜过后,小少年开始愿意和我们来往,也渐渐有了除哀伤以外的表情。我们排戏,他看戏,却在听完我剧本的最后一段后崩溃。
“你要说的应该是……后会有期?”
我蒙:“后会有期?什么玩意儿?”
前面说过,儿时的我有阅读障碍,虽然后来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没到能认识所有字的地步,所以看电视只能靠听,便经常听出歧义。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大侠们说的是后悔有妻,导致我还腹诽过,后悔你倒是别娶啊!
不出意外,那个剧本夭折了,我换了个更简单的,演港剧。
正值香港回归没多久,港剧大行其道,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每当好人受到冤枉,天空总会突降雷雨。好人就淋着雨,眼睛鼻子和头发都纠缠到一起,大声对着主角喊:“阿SIR!我没有杀人!”
这么简单,我总不会再错吧?于是我演好人,刘大壮演主角。无奈我空有捧他成奥斯卡的心,刘大壮却没演技。在我被他气得几乎要吼“那一毛三分钱你别想再要!”的时刻,一直巍然不动的他竟主动站了起来。
“我试试?”
这下换我崩溃。
早知道,我就安排尔康追紫薇那出戏了,演什么警匪啊!
聪明的孩子果然做什么都游刃有余。戏中,年纪尚小的他已学会如何沉下面色,用借来的玩具枪指着我的头顶,好像我真是杀他全家的凶手,目光穿心掠肺,令刘大壮等人佩服不已,当即弃我从他,被他耳提面命。对此,我不知该开心还是伤心。
开心的是,他再也不会受到欺负。
伤心的是,他不再需要我的保护。
祥和里地处近郊,每到夏天,前门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吸引游人。后山坡的大片秦椒露出成熟的颜色,吸引我。
我的味觉天生更怪异一些,旁人大多无法忍受秦椒入口的麻意,于我却是畅快。每当秦椒熟透,我总偷偷溜到后山,摘一把鲜香微醺的椒籽握在手里当零食。那一年,我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刘大壮和他。
转移阵营的刘大壮,无论对错,开始唯他马首是瞻。甚至还没尝过秦椒的味道,便扯下一小枝丫就跑到“主人”面前献宝,被拒绝后只好自己吃,不出意外给麻得五官分离。刘大壮以为我故意捉弄他,暴跳地嚷嚷着,要和我在夏日的第一缕风里决斗。
真要论拳脚,我哪是大壮的对手,只好扯着小短腿儿开跑,一边跑一边鸡飞狗跳地叫:“救我!”
末了,被我呼唤的少年终于踏泥而来。
他伸手将我从刘大壮的攻击范围里拉出,放到还尚显单薄的肩后,定定地看着对方,什么都没说,姿态却稳稳。而在他背后的我,第一次尝到什么叫保护。他用身体为我砌出的那座城墙,令我往后的余生,每当有恐惧,都想起当天的坚定。
回祥和里的路上,我和刘大壮的战争并未停止,他偶尔趁少年不注意扯我头发,我按捺不住要叫,身旁人突然遥望不远处的一片树林,眸带惊讶。
“迷谷?”
刘大壮一张肥硕的大脸凑上:“迷谷?什么谷?能吃吗?”
我借机嘲讽他:“你脑子里除了吃还能有什么?迷谷当然不是吃的,是类似《神雕侠侣》绝情谷一样惊险刺激的地方,对吧?”
我朝着男孩的方向要赞同,却只得到一个“我帮不了你”的眼神。
“迷谷是《山海经》里面的一种树木,传说佩戴在身上,总有一天会找到回家的路。”
“回家”这个词对我来说太诱惑了,于是我兴奋不已:“那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砍树吧?!”突然没人再接话。
你耕田来我砍树,你浇水来我织布,好像没什么错啊……
只是有些天命,我算不到。算不到在我满心雀跃想和他去砍树时,那个老人再度出现,要将他带走。
此次排场更大,十几个保镖在门口列成行。
我迄今还记得,当天也是六一儿童节,他正好到祥和里一年。傍晚时分,我原想偷偷去山坡砍树,将迷谷作为儿童节礼物送给他,那些人的出现打乱了我的步伐。
“少爷,先生和太太出差国外,您可以先同我们回去,这些日子,辛苦了。”
说话的管家依旧慈眉善目,我却已经不想让他走,遂悄悄潜伏过去,勾了他的手。无奈,我的行为没能留住他一世,只留住一天。
“何伯,有些事情我还没完成,明日再启程。”
语气虽淡,倒完全听不出任何商量的余地。何伯有分寸,没说行与不行,直接退出门外。
就在我以为,少年没完成的事情是收拾行李或者和院长告别什么的,他却突然回身,拉起我的手,像我方才小心翼翼地勾他手指那样,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个字:“走。”
我不知所以地跟着他从后门溜出,到了山脚才意识到他的企图是要带我去到那片种着迷谷树的山坡。
路上,我俩的角色大反转。平常闹腾的我此时安静无边,他却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跟讲遗言似的,却没有一句关于我,大多是些细碎的嘱咐。
片刻,他想起什么,问:“你喜欢海棠,知道它的花语吗?”
我嗓子眼儿一紧,暗喜。
看!来了!好话果然都是留在最后当重头戏的!男主角就要告诉我海棠的花语了!就要送我海棠花当作信物了?!他一定是让我长大以后带着花和他相认然后共结连理!
正当我鸡血上头,几近脱口而出要说“我愿意”的时候,男孩紧接着说:“海棠的花语是,跟着别人的引导走。其实你识文断字的能力很强,许多东西讲解一遍也就通透了,只是缺乏正确引导。以后自己多努力,看些课外书,遇见不懂的问院长。”
我失望至极,脑袋再度耷拉,前方少年的步子忽然停顿,转头讳莫如深地看着我,语气迟疑。
“改改。”
他轻叫。
“如果有天,你的母亲还是没回来,你也要像现在这样坚强地等待。等这世上的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许多年后,悲伤登场,幸福退潮,我都无法忘却这一幕。
天光渐暗,黑与白交替在少年的眉目之间。他的手心干燥又凉,眼畔酝酿着人生第一抹温柔。也许有天,他已然不记得我,但是我,珍藏至白头。
当晚,我俩抵达迷谷山坡,他如访到世外桃源。其间,还兴致勃勃地折下一根细枝,解下脖子上佩戴良久的玉佩,抽出红绳,将那一小截树枝缠住,转身送给了我。
“离别礼物。”他说。
我握着树枝,首次感受到悲伤的盛大。盛大到老天都看不过眼,招来百年罕见的暴风,将我俩困在山坡。
这座港口城市,过境的风不会少,却从未见过那般撕裂天际的雨云。我和他被困在一块巨石下,铺天盖地的雨形如蜘蛛网密布。四周树叶如鬼影摇曳,视线里的山川相叠。一棵半人高的树木被飓风暴雨卷起直奔山崖方向,落入崖底听不见声响。
毕竟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任他平日再冷静,见到狂风卷树的情景,也不禁往后退了些。我人小胆壮,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他冰凉的指尖,好像这样就能给对方带去勇气。
恐惧至极,冷与饿的感官已成多余,我唯有死死盯着那张年少已如玉的容颜,害怕才能少一点。
忘了相互依偎的姿势持续多久,久到衣裳湿透,耳畔恍惚传来微弱的说话声。
“光阴。”
我没反应过来:“嗯?”
那道缥缈的声音更确切了些:“我叫光阴,魏光阴。”
后来我才知道,魏是黄帝的姬姓嫡裔,他们家还有族谱。所以我曾在心里将他喻作小王子,一点也不妄。
忘了絮絮叨叨的谈话有多久,耳边声音越来越弱。待我回头,只见少年眉头紧皱,如堕恶境:“你说……我如果不走了,好不好?”
我逶迤着离他更近,触到他光洁的胳膊,热度爆表,遂用身体撑起一方天地,为他遮挡入侵的骇人雨丝:“你好好睡一觉吧,魏光阴?等雨停了,噩梦也会停的。”
从没叫过他名字的我有些忐忑,可他意识模糊,只捕捉到我嘴里那两个“好”字,遂喃喃道:“看,你也觉得好……”
他似乎对回魏家有抵触,我不明就里,却在那个当头下定决心,不让那群黑衣服将他带走。
后半夜,雨势依旧不减,魏家保镖呼喊的声音由远及近。我不知什么时候也睡着,等到再睁眼,是发现有人正强行分开我拉住魏光阴的手,遂恶狗护主般地反抗。为首的黑衣服被咬伤了手背,将我猛一推,势单力薄的我吃了口泥水,阴冷气息自舌尖到喉间鱼贯而入。
想起魏光阴在梦里也皱起眉头的模样,我疯叫着反扑更厉害,却被训练有素的成年男子一手隔绝。其他保镖顺势而为,一人一个将我和魏光阴分别抱起,朝着不同的方向。我回祥和里,他要走的,应该是回城的路。
眼看距离越来越远,我趴在那人肩头哑着嗓子叫唤。汗津津的背部迎接入骨的雨,全身又冷又腻,忍不住痉挛起来,却依旧不安分。
雨势太大,下山的小径幽深,周边草叶被泥石冲刷过多遍,又平又滑。保镖一手摁住我,一手拨开前方遮挡的障碍物,我再度使出狗牙疯的绝招,想要下地追上魏光阴,用力比先前更狠。男子猛地吃痛,下意识地将我往地上掼,没控制好力道。
惯性使得我几个翻滚,眼前猛一发黑,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便腾了空,朝崖底栽去。悬崖下方是一条溪流,我跟着雨水一起坠下去,听见破空的声音。
那声音中,恍惚夹着远方谁的呓语。
“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