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德意志国的形成(1)

人们总喜欢表示,德意志国建立于1870年至1871年。然而那其实是一种误导性的说法。德意志国并非冷不防骤然被“建立”出来的,相反它具有一段相当漫长、为时超过二十年的演进历程:从1848年到1871年。

德意志国衍生自一个怪异的不对称联盟,其中一方是普鲁士的德国政策,另一方则是德意志民族运动。这个同盟关系之所以不对称,不仅仅是俾斯麦稍微把重心拉到了普鲁士那一边的缘故,同时也因为它一开始就由完全相互对立的势力所组成,是一个既矛盾十足又难以预测的联盟。

无论普鲁士还是德意志民族运动,二者在德国历史上现身的时间都很晚。普鲁士是在1701年才成为一个国家,于1756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期间才开始跃升为强权,[4]而且严格说来是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以后才成为德意志的强权。之前普鲁士一直强烈倾向于朝着波兰的方向发展,而且在1796年至1806年的十年之间内,它更是一个半德意志半波兰的双民族国家——华沙当时隶属于普鲁士。

普鲁士实际上是在1815年才转向西方,被推入了德国的怀抱。它所拥有的波兰土地已经丧失殆尽(但并未悉数损失),它在德境西部的疆域则大幅扩充,获得了莱茵省作为补偿——然而,那些新增的土地与普鲁士位于德境东部的核心地带完全不接壤。普鲁士因此在地理上成为一个不完整的国家,必须想方设法将自己的领土连贯起来,而且是在德意志境内这么做。也就在这个时候,普鲁士跃升为德境仅次于奥地利的第二大强权。听起来非常怪诞的事情是:在19世纪推动德国政策的那个普鲁士,其实迟至1815年以后才开始成形。

德意志民族运动存在的时间也长不了多少,它诞生于拿破仑的年代。我们首先必须明白的是:19世纪之前从未有过德意志民族国家。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向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且它在13世纪以后日益裂解成许许多多个据地称雄的诸侯国。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德国人会觉得那是什么特别不自然的现象。例如名作家维兰德在18世纪末叶为席勒的《三十年战争史》撰写序论时仍然可以表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宣称,……这种四分五裂的局面为我们带来的整体益处,远远凌驾于坏处之上。或许说不定正是归功于分裂的缘故,我们才会享有这么多的益处。”在那个年代可还没有人认为,德国必须变得跟法国一样,成为一个紧密结合的权力架构,成为一个国家,而且是一个民族国家。

无论是民族运动,还是身为德意志主要强权的普鲁士,都在19世纪初叶才走入德国历史。同时二者起先绝非盟友,反而是敌人。有两个很好的理由促成了这种敌对关系。首先,若以现代通用的政治概念来表达,普鲁士属于“右派”:它仍然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农业国,一如既往由贵族在乡间进行统治,同时这个农业国又具备了现代化的专制官僚体系。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两项特质都会被归类成十足的“右派”作风。

德意志民族运动却是一个“左派”的运动。其初衷在于模仿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因此起先也与民族解放以及自由民主等运动有所关联。德意志民族运动随着拿破仑才开始强大起来,而拿破仑先是在德国政治界与知识界的圈子内,接着也越来越在一般德国大众那边激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其中之一是:“这种事情绝不可再度发生到我们身上!”第二种反应则大致为:“我们有朝一日也要有办法那么做!”拿破仑时代的法国是德意志民族运动的榜样,而拿破仑就是该运动的“非婚生父亲”。

德意志民族运动同时也是一个反法运动,因为法国人来到德境时的身份,并非只是榜样和现代化的推手而已,他们还是征服者、压迫者与剥削者。他们更特别成为军事上的剥削者,因为德国人曾经被迫加入法方作战,以致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流了许多鲜血。

完全相反的观感因而混杂在一起:一方面是对法国人的强烈恨意(“这种事情绝不可再度发生到我们身上!”),另一方面却出现了心向往之的愿望(“我们有朝一日也要有办法那么做!”)。拿破仑所成就的功业,显然必须归因于法国在大革命期间的“民族主义化”与“全面政治化”,而且他将二者继承过来以后便继续发扬光大。德境某些圈子里面的人士,则早在拿破仑时代之前即已醉心于法国新出现的自由、平等,以及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民主。就“解放战争”时期的普鲁士军方而言,他们的态度也没有太大差别——从沙恩霍斯特或格奈森瑙均可看出此点。[5]其立场为:我们必须向法国学习,必须仿效法国人向我们示范的事情,而最终的目的不外乎为了以牙还牙。仇恨与钦佩便如此交会起来。

人们往往喜欢将德意志民族运动过度理想化,甚至直到今天依旧如此。早期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们,特别是其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施泰因男爵,迄今仍一直被视为德国政治家的楷模。[6]可是在此还是小心为妙。如果我们将歌德排斥德意志民族运动的态度纳入考虑,如果我们进而阅读托马斯·曼于《绿蒂在魏玛》一书中对这种排斥态度所作的陈述,[7]难免会变得忧心忡忡。因为那个早期的民族运动已经不无国家社会主义的味道:例如以一种极度夸张的自我标榜和自我崇拜,将德国人视为“原本民族”、固有的民族、真正的民族,以及欧洲最实在和最优秀的民族——但其中同时又充满了可怕的恨意,例如剧作家克莱斯特写道:“把他们打死!最后的审判不会向你们询问那么做的理由。”在恩斯特·莫里茨·阿恩特那边,我们也可以发现这种既模仿法国又极度仇视法国人的令人忧虑的混合态度。[8]更糟糕的是,那种态度因为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而进一步得到合理化。

这些潮流之所以产生了极为重大的意义,是因为在普鲁士与民族主义的不对称联盟当中(德意志国即由此衍生而出),德意志民族运动旷日持久之后反而成为较强大的一方——尽管俾斯麦起初看似达成了完全相反的结果。到了最后,民族运动遥遥凌驾于普鲁士之上,促成德意志民族主义和扩张主义节节攀升,最后在希特勒统治下臻于极致。不过,这种“左”“右”之间的对立,仅仅是促成普鲁士与民族运动彼此出现敌意的两大理由之一而已。第二大理由则源自奥地利与普鲁士的对立关系:德意志民族运动走的是“大德意志”路线,普鲁士却顶多只可能采取“小德意志”的德国政策。然而,那要等到1848年革命以后才昭然若揭。

普鲁士与奥地利曾经在1815年至1848年之间携手合作,而且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镇压德意志民族运动。两国在这方面的共同工具乃“德意志邦联”。

在维也纳会议上,具有革命色彩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理念遭到断然拒绝;但是重建不合时宜的、1806年已遭解散的“神圣罗马帝国”之构想,也同样被束之高阁。德意志邦联这个由三十八个邦国和利伯维尔所组成的松散同盟,如今取代了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而且它从一开始的目的之一,也正在于阻止中欧出现一个权力集中的民族国家。

德意志邦联的结构非常不平均:其成员国包括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大强权,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与汉诺威四个中等大小的王国,其余则都是一些小邦国,再加上利伯维尔。这种内部权力的分配方式,可让人由小见大联想起今日联合国的状况。身为德意志邦联之父的奥地利首相梅特涅,在想法上类似联合国的精神导师、美国总统罗斯福。令罗斯福深信不疑的是,联合国的顺利运作有赖于美、苏两强不断事先取得谅解;梅特涅也始终坚信,除非担任主席国的奥地利小心翼翼地与另一个强权——普鲁士——携手合作,否则德意志邦联便无法运作下去。以1819年的《卡尔斯巴德决议》为例,它是事先由奥地利和普鲁士在卡尔斯巴德敲定,然后才由德意志邦联在法兰克福表决通过,导引出恶名昭彰的“追捕煽动者”措施。虽然该决议的构想源自奥地利,普鲁士却把它执行得特别起劲。

各种钳制措施所波及的对象主要为各大学、文学界和新闻界,但它们实际着眼的目标就是民族运动——在1815年至1848年之间,只有通过大学、文学界和新闻界之类的“媒介”(这是我们今日的用语),才能够让人感觉到民族运动的存在。于此情况下,1848年革命不仅是针对镇压与迫害所作出的响应,同时也是一场民族革命。它试图取消1815年时有关德国的规定,并以一个德意志国来取代德意志邦联,而且那个国家应当是一个“大德意志国”。

这第一个德意志国竟然从1848年夏天到1849年初,存在了将近一年之久。它有过一位国家元首、一个内阁,以及一个国会(即召开于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内的国民议会)。那个国家甚至还得到美国承认,只不过它并没有真正的力量。

这第一个德意志国唯一的权力基础,就只是德境各邦爆发的“三月革命”,而且那场革命气数不长。早在同一年的夏天,革命即已显露疲态;时序入秋之后,德意志双雄已在本国境内敉平革命——在奥地利是血腥镇压,在普鲁士则是不流血落幕。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内的国民议会开始注意到,自己的德意志国缺乏国家的构成要素,即军队与政府。国民议会必须设法张罗它们。可是该从何处着手呢?这种念头所得出的奇特结论是:要把那两个机构借过来使用,而且是向普鲁士借用。

当那个崭新的德意志国为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缘故,打算在1848年向丹麦开战的时候,便委托普鲁士军方代为执行,而且战事起先进行得还相当顺利(那是在1848年夏初,当时普鲁士自己也仍然拥有一个革命政府)。等到普鲁士由于列强的干预而在同年9月被迫退出战局,同时法兰克福也爆发骚乱之后,普鲁士军队又被召唤过来进行救援。时至革命的最后阶段,亦即1849年初,保罗教堂国民议会完成自己建国大业的做法就是进行表决,以微弱多数通过将普鲁士国王选举为世袭的德意志皇帝。但众所周知的结果是,普鲁士国王拒绝了那顶皇冠,因为他再也无意跟革命有所瓜葛。

对保罗教堂里面的那些先生们而言,此事不啻晴天霹雳。但更加令人诧异的事情(起初就连他们自己也大感意外),却是那些议员竟然派团劝进,请求普鲁士国王接受德意志的皇冠。德意志民族运动其实向来具有大德意志色彩,而且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成员也一面倒地心怀大德意志:他们推举出来的“帝国摄政王”是一位哈布斯堡家族的大公爵;奥地利人在“德意志国政府”内的声势非常浩大;奥地利的代表们还一起参加了投票。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突然转而投向普鲁士的怀抱呢?

这是一种权宜之计、一种退让行动,以及向现实投降——因为奥地利帝国非但出人意料地并未土崩瓦解,反而还铆足全力恢复原样,并且再也不打算将自己的德裔百姓释放出去,让他们加入一个新炮制出来的大德意志国。法兰克福国民议会于是迫不得已而限缩范围,愿意接受一个由普鲁士出面领导的小德意志国。那是民族主义革命者所采取的“现实政治”,是一种令人心痛的牺牲,更何况还是遭到拒绝以后所作出的牺牲。但无论如何,德意志民族主义首度认同了普鲁士的小德意志方案,即便那只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结果早在俾斯麦登台之前,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已经一度主动着眼于这种替代性的联盟。

这种普鲁士与德意志的协同一致,甚至还在俾斯麦主政以前第二度短暂成真,而且是直接发生于1848年革命结束后。但这一回是由普鲁士采取主动。普鲁士虽曾拒绝从革命者手中接受德意志的皇冠,可是有关普鲁士出面领导小德意志统一的构想,在柏林并未被当成耳边风看待。柏林当局的构想是组成一个诸侯同盟,它固然结构松散,不过最起码已初具邦联的形式,并且还拥有一个国会——更何况那一切当然与革命无关。于是普鲁士在腓特烈·威廉四世国王主导下,在1849年成立了“德意志联盟”,一个由二十八个德意志邦国所组成的邦联。其涵盖范围与日后的德意志国不尽相同,因为巴伐利亚和符腾堡自始就不捧场。汉诺威和萨克森两个王国也在加入不久以后便退出了。

其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残余成员在哥塔继续集会,并决议支持“德意志联盟”。他们对此作出的解释是:应以实现之前在法兰克福所追求的“目标”为重(即统一德国,必要时不惜采取小德意志统一方案),而非斤斤计较表面上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