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犹大有悔吗?

西人对于13,和粤人对于8,感情正好相反。前者闻之色变,忌讳万分,到了病态的拒绝程度。后者,见8眼开,闻8色喜,钟爱之情,溢于言表。其实,粤人的8与“发”,纯系口彩,别无深意。而外国人的“13恐惧症”,则是植根于宗教的一种很悠久的文化现象。因为耶稣那顿最后的晚餐,在餐桌上坐了13个人。其第13位,正是将他出卖的变节分子,十恶不赦的犹大。

从此,在西方世界里,楼无13层,房无13号,飞机上没有第13排,便是不必惊讶的现象。尤其一到13日,外加上礼拜五的话,洋人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唯恐灾祸降临。更离奇的,连电脑病毒,也多选在这一天发作,真是不可思议。

我一直纳闷,在全球范围内,数科学昌明,论技术发达,莫过于欧美,但在他们那里,一些绝非引车卖浆之流,绝对是衣冠楚楚,具有文化质素的绅士淑女,对13这个数目字,也同样怀着惕惧心理,视为不祥之兆,生怕大祸临头,避之唯恐不及,实在有些难以理解。后来,我渐渐悟透,西人之畏13如虎,不是怕这数目字本身,而是怕坐在第13个座位上犹大式的小人,才如此忌畏的。

犹大(加略人),是耶稣的12个门徒之一,他的出名,就在于他的出卖,而出卖是小人们最乐意采用的低投入、高产出的手段。一封五毛钱邮票的密告信,一句附在耳边的悄悄话,一幅偷拍的可供资证的检举照片,一张两指宽的密电码式的纸片,不惮一指之劳,就足可以将对手置于死地。《圣经·马太福音》说他以30块银元的代价,把他师傅的行踪泄露给祭司长和长老,就属于很经典的一手。

但这位犹大先生,有一不做、二不休的狠忍之心,拿到犒赏以后,意犹未尽,又一路小跑,到总督府出首,还想得到另一笔悬赏,并自告奋勇为刑警队带路,到耶路撒冷附近的客西玛尼园搜捕耶稣。我弄不明白犹大的积极性从何而来,更弄不清楚他为什么如此恨耶稣。他在使徒中是分管钱财的,类似司库,或会计,或财务科长,是不是被耶稣发现了他的账目有什么问题?要把他送到廉政公署?于是,他将恩师出卖了,通过官方之手,终于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西方人尽量规避13这个数字,就因他而起,要没这个13,耶稣不会死,13便成了一个特别的忌讳。据说,西人在家请客,若发现最后应邀而来的客人,只有13位,那可不得了,哪怕到大街上随便拉来一位过路人,也不能出现13人落座的状况。因为这个数字太不吉祥了,连耶稣都不能免,甚至他预知自己要倒霉,也无法逃脱。那么,嗣后的人对13存有警惧的心理,成为一种文化传统,也就能够理解了。

西方人怕13,怕小人,怕犹大,甚于怕魔鬼,怕撒旦,怕梅靡斯特,也让我们觉得好奇又好笑。一到西俗的万圣节,又称鬼节,类似中国盂兰节的那一天,入夜以后,男女老幼,扮妖作怪,装神弄鬼,相互作乐,这一天的鬼,甚至有点可爱可亲,实是咄咄怪事。而对于13,从来敬谢不敏,一提犹大,浑身战栗。但对鬼,则不这样拒绝,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里,让那位老王的灵魂上场,歌德的《浮士德》里,博士甚至敢同魔鬼做交易。因为鬼就是鬼,明码标价,知其为鬼,也就好防。但小人则不,在没有发觉他已经把你出卖给总督大人以前,那张脸说不定还带有一分天使的纯洁呢?

虽然,达·芬奇在他的名作《最后的晚餐》中,把犹大的脸色画得很灰暗,面露惊恐之状,其实,那是艺术家的夸张。在现实生活里,凡小人,在作恶之时,从来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对这些防不胜防的小人,无论东方,无论西方,都视为好人的不幸之本、灾难之源。清人金圣叹评《水浒传》,对小人有精辟的谈论,第一回的夹评中,对“小”苏学士,“小”王太尉,和“小”舅端王的几个“小”字上,发了一通感慨。这几个无所谓的“小”字,在我等“不求甚解”的读书人眼中,肯定一掠而过,但他却评出不凡的见解。他说:“嗟乎!既已群小相聚矣,高俅即欲不得志,亦岂可得哉!”这就是说,无论单个的小人,暗中下手,还是集体的小人,沆瀣一气,他们要想干什么事,无不成的。所以,小人是一种社会力量,也是社会的灾星。

现在已经很难弄清,公元1世纪初发生在耶路撒冷城那桩公案的细节了。但大略可知犹大出卖耶稣,除了想得到那笔告密的赏金外,从《马太福音》的记载,估计他与耶稣,与其他使徒的关系,也到了非常紧张的程度。当耶稣在逾越节的筵席上,宣布自己就被这张桌子上的某个人出卖时,在座的使徒无不大惊失色,连忙询问是谁如此丧心病狂。耶稣几乎等于直指地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犹大正伸手到盘子里取食物,他自然要问:“拉比,是我么?”耶稣说:“你说的是。”这和指着鼻子点名,没有任何差别,双方矛盾激化到此地步,指望犹大悬崖勒马,改邪归正,是根本不可能的。

小人这种社会现象,不知是否与土壤成分,与气候条件有些什么关系,有些地域,有些时期,好像特别适宜于小人的生长成熟、孳生繁殖。在人类进步的过程中,文明与反文明,文化与反文化的长期较量中,这种小人与非小人的相生相克的生物链作用,既非今日起,也非今日止。

所以,凡有人类活动的场合,只要存在着攸关到每个人的物质和精神的利益,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就会有小人出现的可能。有人得到很多,有人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就会有不平,就会有竞争。得不到的人想得到,得到的人要保护自己的胜利成果,而且还想得到更多,就会有较量,就会有厮杀。若这种角力,其中有一方采用卑劣的伎俩,龌龊的手段,无耻的行为,肮脏的途径,达到把对手打倒的目的;或双方彼此彼此,不拿到桌面上来,而在桌子底下较劲,不在光天化日下进行,而在阴暗角落里狗咬狗一嘴毛。那么,这一方、双方,或多方,就是所谓的小人了。

有时候,通过正常的办法,往往一无所获,而通过非正常的办法,却能收获累累,这也鼓励小人,为达到比用正常办法更丰厚的回报率,就无所不用其极。于是,人性恶的程度增高,血腥味的浓度加深,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这一切,并不是在刀光剑影、旌旗飘扬之下大张挞伐,而是偃旗息鼓,“打枪的不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地在进行着较量。甚至对手的刀子已经插入你的下腹部,说不定明面上,还在跟你握手言欢,亲吻拥抱,祝酒干杯,山盟海誓呢!犹大早就向有关当局汇报,把他师傅耶稣出卖了,可他还装傻充愣地问耶稣:“拉比,是我吗?”这份伪镇静,这份假天真,这份泰山崩于前,居然眼不眨地装出一副孙子的模样,你能不佩服吗!

从这个角度观察,当个小人,也颇不易。

回想十年浩劫中,我有一位牛棚的棚友,老而且弱,而且高度近视,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可抓的辫子,只是多读了几年旧书。小将们认为“四旧”属于横扫之列,读“四旧”者自然也要横扫的。每次被拖出去批斗,只求保护他的眼镜,余皆顾不得,只求眼镜尚在,便谢天谢地。可小人之恶,在于刁钻,终于有一次将其眼镜摔在地下,还狠踩一脚。视力极差的他,只能摸索着,拣起一些零散的碎片回来,无论如何,再也拼凑不起。我头一回看到他呼天抢地的痛苦悲鸣:我怎么生错了地方,落入小人国与恶狗村中?我只好劝慰他,其实不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实,还应加一句,“四海之内,皆有小人”,老兄,省省吧,你是找不到一块没有小人的净土,还是向造反派请假,准许你去城里配眼镜吧!

后来,我和这位有学问的人探讨,就冲天字第一号的小人犹大,证明小人不是中国的土特产,外国同样有小人。当然,在我们这里,一到社会结构出现某种不平衡状态时,譬如鬼子来了,汉奸走狗猛增;洋人来了,假洋鬼子必多;政治运动来了,想捞一把者便层出不穷,也是事实。

从古至今,任何社会,利益愈少,则竞争愈剧;途径愈难,则竞争愈恶。竞争愈激烈,小人愈繁殖,小人愈繁殖,社会愈黑暗。

许多上了年纪的过来人,恐怕都难以忘怀那如履薄冰的岁月。每当发表社论,开展运动,发动群众,搜集材料,成立专案,内查外调,分类排队,揭发举报,划分队伍,深入批判,穷追猛打,继续深挖,隔离检查,上挂下联,定案处理,发配下放……的时候,你身边的那些小人“朋友”,几乎每个细胞都处于亢奋状态之中,因为这是得以兴风作浪,捣鬼作乱,浑水摸鱼,见缝下蛆,密报陷害,诬蔑中伤,叛卖出首,揭发邀赏,颠倒是非,落井下石的大好时机。于是,你不知道哪一天,你已经坐在十手所指、十目所视的被告席里。

据说,犹大干了这件大事以后,振振有词地安慰自己:即使俺不告密的话,总督或者巡抚也会把耶稣处死的。这种我不干别人也会干的推卸责任法,是所有小人作恶以后的常用说词。于是,他释然于怀,在耶路撒冷那家小客店的房间里,倒头大睡。我估计,那枚总督大人赏给他的金币,握在他的手里,一点也不会使他不安的。因为,从犹大先生开始,没有一个小人跳出来声言自己不是东西,更不会承认自己如何卑鄙无耻,探讨自己良心被狗吃了以后怎么大大地坏了的。

所以,按《圣经》所说的犹大之悔,我是不大相信的。

季羡林先生在他的《牛棚杂忆》中写道,那些做尽了坏事的小人,有可能会睡得不那么踏实,我觉得老先生的期望值似乎过高了些。他在这本书的《自序》里,还提出来一个多少有点浪漫的想法:“我还有一个十分不切实际的期待。”那些“折磨人甚至把人折磨至死……的人,为什么不能把自己折磨人的心理状态和折磨过程也站出来表露一下写成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呢?”“他们自己如果还有点良心,有点理智的话,在灯红酒绿之余,清夜扪心自问,你能够睡得安稳吗?”

无可讳言,每个人身上,都含有一点小人的成分,只是百分比的不同,和对他人危害性质的程度差别,像癌基因一样,植根在人的肌体之中,一遇机会,就要爆发。有的人,正常细胞能够抑制得住癌基因,我们管这种人叫君子。有的人,癌细胞泛滥,不可控制,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便是所谓的小人了。而小人中能够“折磨人甚至把人折磨至死……的人”,季先生竟然寄希望“如果还有点良心”,说句不敬的话,老人的古道心肠,难免有迂腐之讥了。

当年,那些或手执棍棒,或手握刀笔以折磨为业的“文革好汉”,现在,才不会像季老担忧的那样为之失眠,为之辗转反侧;正如我判断犹大不用吃安定或“速可眠”,照样睡得很香一样,如有一丝忏悔之意的话,表明他们腔子里长的并非狼心狗肺,也就不会为三十个戈贝克把耶稣出卖了。

但所有折腾季先生的先生们,都会按照犹大的逻辑,开脱自己。即使俺不收拾你季先生,你也逃脱不了那一劫的。因此,有什么不心安,不理得,不呼呼大睡,直到太阳晒屁股呢?曾经建议秦始皇焚书,导致“坑儒”的李斯先生,自己到了“论腰斩于咸阳市”的一刻,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会有一点悔意吗?NO!他只是对他同时被杀的儿子,表示一点点遗憾:“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由此看来,凡能够忏悔者,悉皆良善,而怙恶不悛者,是从不忏悔的。所以,我不相信犹大之悔,虽然《圣经》言之凿凿。

如果,第二次“文化大革命”不幸又发生;如果,季先生不幸还能躬逢其盛;如果,更不幸的,老人又被关进了牛棚。我估计,就凭他的这部《牛棚杂忆》,又得让他饱受中国式私刑的牛棚之苦,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他现在所寄于期望的小人之流,到那时,说不定会叉着腰对季先生说,你老人家不是很想知道折磨人的心理状态和过程的吗,那好,我再让你亲身体验一回,如何?

当然,这只是我的杞人忧天罢了。

若是果如季先生那样预期,从失节学者,到苟且教授,从梁效笔杆,到摇尾之辈,从派性暴徒,到作恶打手,从行凶小将,到造反领袖,一个个幡然悔悟,敞开心扉,悲从中来,痛哭流涕,皆仿效法国大作家卢梭,半夜里起来,于煤气灯下用鹅毛笔撰《忏悔录》,岂不是大家都进入了李汝珍《镜花缘》中的君子国?要真到了那个境界,再无小人作耗,再无蚊叮虫咬,再无社论面孔,再无三省吾身,岂不令有原罪感的知识分子,惶惶然该不知如何措手脚了嘛?

季先生大概觉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故而劈头先说自己“不切实际”,因为他自己其实也不相信,这份未免过于天真的期待会有人响应。这一点,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先生就清醒得多,他对那班小人的嘴脸,看得太透,而根本不抱希望。在他的自述中,这位艺术家斩钉截铁地宣布:“就我所知,从来没有一个告密者有所悔悟。”他甚至在一次聚会上,看到一位去过古拉格群岛的作曲家,当众给另一位出卖者,也是一位同行,一记响亮耳光,而那个手上沾血的被掴者,不过“嘿嘿”而已,毫无悔意和道歉之心。所以,千万不要对那些嗜血之辈存有幻想。因为,指望小人良心发现,大概要比《圣经》里说的“富人想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的讽喻还要难上千倍,这是值得所有吃过小人苦头的公民记取的至理名言。

虽然,在《圣经》里,对犹大的下场,有两种说法。《马太福音》里说:“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对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担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在《使徒行传》里,就没有悔恨和自缢这一说了,而是受到了老天爷的惩罚。“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扑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而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还有另一种说法,犹大不是叛徒,他向祭司说谎以保护耶稣,甚至耶稣也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倘若如此,犹大则是一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进行曲线救国的英雄,人们应该向他致敬才是。

从这里,我们也可悟到小人的厉害,不在于他做坏事,而在于他做了坏事以后,手上的血,屁股的屎,统统擦得干干净净,吃人不吐骨头,丝毫不留痕迹。君不见那些在“文革”中的大小笔杆,不是进写作班子,就是进野台班子,在那里摇尾乞怜,讨好卖弄者,二十年过去了,有谁站出来承认自己错过?NO!有谁哪怕表露一丝悔意?也是NO!而现如今,一个个在文坛,在学界,在文化圈子里,作学者状,作泰斗状,作指点迷津状,在镜头前作搔首弄姿状,就是没有一个敢回过头去,审视一下那段“不幸”成为小人的路。

我真想给季先生打个电话,您老期望的那种犹大之悔,也许永远不能出现。

于是,我不禁赞赏唐末的那位柳璨先生了,这是个聪明人,虽然“为人鄙野”,但挺光棍。他弄死了不少他特别嫉妒的名流,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小人。不过,在他给濒于灭亡的唐代统治的那具棺木,楔进了最后送葬的一根铁钉,王朝终结之日,也是他恶贯满盈,到了该死之时。《新唐书·柳璨传》说:“及玄晖死,而全忠恚璨背己,贬登州刺史,俄除名为民,流崖州,寻斩之,临刑悔吒曰:‘负国贼柳璨,死宜矣!’”

一个作恶一生的小人,最后,能有这点清醒,要比那些把昨天当着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大人先生”们,悔也罢,不悔也罢,至少要多一份直视自己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