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

2014年第十一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

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

一、前言

从2008年以来,中国私营企业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考验,克服了国内经济形势中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困难,企业数量仍呈快速增长态势,经营管理更趋规范,产业结构出现积极变化,已经成为活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在稳步推进,虽然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但经济运行仍处于合理区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的过程中带来许多新的市场需求,经济结构调整与技术飞跃进步正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历史上少有的重要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本课题组在2014年进行了第十一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并撰写完成了本报告。

本调查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组成课题组,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等学术团体和高等院校的专家,依托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联和工商局力量,自1993年起每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迄今已完成十一次前十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分别在1993年、1995年、1997年、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和2012年进行,每次调查的数据及分析报告分别发表在《中国私营经济年鉴(1994年版)》(香港经济导报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1996年版)》(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97—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4年版)》(华文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2—2004.6)》(中国致公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4—2006.6)》(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6.6—2008.6)》(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8.6—2010.6)》(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10.6—2012.6)》(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上。

本次调查有如下特点。

1.数据可靠。每次调查对私营企业采取多阶段抽样,即按经济发展水平,在各省、市、自治区抽取县或县级市,再按城乡与行业分布,随机抽取被调查企业。调查由各地工商联和工商局派员进入私营企业,由企业主或企业主要投资者填写问卷。本次调查按全国私营企业户数5.5‱的比例抽样,共发放70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6144份,回收率为87.8%,其中工商联在31个省(区、市)调查了4429户,工商局在28个省(区、市)调查了1715户。由于抽样方法科学,工商联和工商局的调查员熟悉私营企业情况并经过专门培训,因此数据可靠,能够从样本中了解私营企业总体情况。

2.结构完整。调查问卷总体上沿袭了以往的惯例,分为私营企业和企业主两大块。包括了企业主的主要经历、社会任职、政治诉求、阶层认同等,还包括了私营企业的资本构成、所属行业、治理结构、员工福利、社会责任等,特别着重了解企业近两年的融资、收入、利润、税费、投资、人力资源等情况。

3.比较分析。在分析本次抽样调查数据时,不但对2012年至2013年年底两年时间跨度的企业状况进行了比较,还与以往调查的相应的部分数据做了比较。本次调查不仅要回答具体某一时段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而且希望能够比较全面、完整地表现企业的内在发展规律。

本报告分为十个部分。第一部分的数据主要是从宏观的层面介绍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状况,数据的来源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从第二部分到第十部分,是针对企业层面和企业家个体层面数据的微观分析,数据的来源是第十一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是非公经济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我们希望通过调查,全面、客观地反映私营企业发展状况,鼓舞和增强私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争取社会各界对私营经济发展的理解和支持。

二、2013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情况

(一)私营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金增长情况。一是从企业户数方面看,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实有私营企业1253.86万户(含分支机构,下同),比上年年底增加168.14万户,增长15.49%。私营企业户数排在前5名的省市是:广东省152.92万户、江苏省145.07万户、上海市93.88万户、浙江省93.63万户、山东省75.34万户。以上5省、市共计560.84万户,占到了全国私营企业总数的44.73%。二是从注册资金方面来看,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39.31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加8.21万亿元,增长26.40%。三是从户均注册资金数量来看,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313.51万元,比上年年底增加27.06万元,增长9.45%。

1.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雇工人数增长情况。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1.25亿人,比上年同期增加0.12亿人,增长10.84%。其中投资者人数2485.74万人,增加285.64万人,增长12.98%;雇工人数10035.82万人,增加939.80万人,增长10.33%。

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19亿人,比上年同期增长9.70%。其中,私营企业1.25亿人,增长10.84%(见表1);个体工商户0.93亿人,增长8.20%。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比例为1∶9.41∶24.02。

表1 近年来全国私营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注:表中历年户数均包含分支机构数量。

2.企业组织形式情况。私营企业按照资金组合方式在开业时可以注册为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后发展过程中可以申报变更。从表2中可以看到,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对私营企业的相关政策愈益宽松以及私营企业本身的发展,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比例稳步上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这一方面表现出私营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管理机制越来越严密,另一方面适应和扩大了投资者的多样性要求与范围,自我约束趋于完善。

表2 不同时期企业注册类型

数据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摘要2007、2009、2011、2013年》。

到2013年年底,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有1038.1万户,比上年年底增加131.51万户,增长14.51%,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82.8%;注册资本33.56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加6.80万亿元,增长25.41%,占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85.37%;实收资本31.64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7.02%。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户数增长较快。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实有4.71万户,比上年增加0.79万户,增长20.15%,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0.38%;注册资本1.39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加0.18万亿元,增长14.88%;实收资本1.30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6.21%。

3.产业结构发展情况。私营企业实有户数在第一、第三产业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所占比重持续扩大。私营企业在第一产业实有39.57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26.83%,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3.16%,比上年同期扩大0.29个百分点。注册资本(金)0.91万亿元,增长37.88%,占私营企业总注册资本(金)的2.31%;第二产业实有私营企业320.32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10.27%,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25.54%。注册资本(金)11.30万亿元,增长19.83%,占私营企业总注册资本(金)的28.73%;私营企业在第三产业实有893.98万户,比上年年底增加129.96万户,增长17.01%,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71.30%,比上年同期扩大0.93个百分点。注册资本(金)27.11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加6.11万亿元,增长29.10%,占私营企业总注册资本(金)的68.96%(见图1)。

图1 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实有户数产业结构图

在第三产业中,从事私营企业经营批发和零售业的最多,有458.27万户,比上年增长24.93%,占私营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总户数的51.26%。从业人数达3491.56万人,增长14.64%。注册资本(金)8.14万亿元,增长37.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0.65万户,比上年增长18.22%。从业人数1146.18万人,增长13.07%。注册资本(金)6.91万亿元,增长19.97%;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实有户数达到76.96万户,比上年增长19.34%。从业人数604.00万人,增长16.50%。注册资本(金)1.94万亿元,增长36.62%;房地产业43.10万户,增长11.89%。从业人数455.33万人,增长11.67%。注册资本(金)4.19万亿元,增长21.4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1.99万户,减少4.51%。从业人数328.23万人,增长0.86%。注册资本(金)7932.22亿元,增长18.93%。

私营企业在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业发展较快。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在金融业增长最快,实有86.90万户,比上年增长62.96%,注册资本(金)2.87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90.0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实有17.15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25.22%,注册资本(金) 2322.55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33.33%;批发和零售业实有458.27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24.93%,注册资本(金)8.14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37.73%。

4.区域结构发展情况。2013年,总局积极参与多省市组织的经贸洽谈会工作,在广州第十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上举办了“个体工商户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研讨会,应青海、甘肃、天津市人民政府邀请组织开展了“百企进青”、“民企陇上行”、“全国民企贸易投资洽谈会”活动。各地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搭建招商引资、投资洽谈项目平台,促进了东中西部个体私营企业之间的项目合作。从区域结构看,西部地区私营企业实有户数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私营企业在东、中、西部的发展情况是:西部地区实有私营企业190.31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17.78%,占全国私营企业实有总户数的15.18%,比上年同期扩大0.30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实有私营企业户数为808.02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15.18%,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64.44%;中部地区实有私营企业255.54万户,比上年年底增长14.79%,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20.38%(见图2)。

图2 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实有户数区域分布图

私营企业在农村、城镇发展情况。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镇私营企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农村私营企业向城镇转移,发展速度加快。全国城镇实有私营企业899.25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22%,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71.72%;投资者人数为1826.7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0.98%;雇工人数为6415.53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53%;注册资本29.5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0%。农村私营企业354.6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8.82%,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28.28%;投资者人数为658.9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8.93%;雇工3620.2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3.68%;注册资本9.7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81%。

(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基本情况

1.个体工商户户数和资金情况。2013年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4436.29万户,比上年增加377.02万户,增长9.29%(见表3)。从实有户数看,排在前5位的省份是:广东398.97万户、江苏379.35万户、山东312.21万户、四川274.87万户、湖北268.49万户。

表3 近年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基本情况

资金数额2.4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2%;户均资金数额5.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3%;从业人员9335.7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8.20%。

2013年全国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53.0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6.39%。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数额为7129.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1%。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8.36万元,比实有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高2.87万元,比上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户均资金增长15.47%。

2.个体工商业产业结构情况。2013年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在第一产业增长最快,增长率达22.44%。从行业来看,第一产业实有个体工商户93.3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2.44%,占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2.11%,比上年同期扩大0.23个百分点,资金数额1880.03亿元,增长44.90%;第二产业实有个体工商户324.36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2.08%,占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7.31%,比上年同期减少0.52个百分点,资金数额2927.12亿元,增长15.37%;第三产业实有个体工商户4018.5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9.64%,占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90.58%(见图3),比上年同期扩大0.29个百分点,资金数额1.95万亿元,增长22.64%。

图3 2013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产业结构图

从各行业发展情况来看,批发和零售业2887.14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4.52%,资金数额1.27万亿元,增长26.6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20.00万户,增长8.44%,资金数额1999.97亿元,增长21.98%;住宿和餐饮业368.82万户,增长13.97%,资金数额2345.58亿元,增长31.81%;制造业310.29万户,增长2.86%,资金数额2575.46亿元,增长16.6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5.81万户,减少31.69%,资金数额1243.04亿元,减少10.14%。这五个行业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数为4152.05万户,占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93.59%。

3.个体工商业区域结构发展情况。从区域结构看,中、西部地区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率均超过10%。东部地区实有个体工商户2081.4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7.54%,占全国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46.92%,比上年同期减少0.76个百分点;资金数额1.2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1%。中部地区实有1413.59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0.54%,占全国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31.86%,比上年同期扩大0.36个百分点;资金数额7685.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0%。西部地区实有941.22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1.41%,占全国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21.22%,比上年同期扩大0.40个百分点;资金数额4425.00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7.88%(见图4)。

图4 2013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实有户数区域分布图

4.个体工商户城乡发展情况。2013年,全国城镇实有个体工商户2988.10万户,比上年年底增加314.24万户,增长11.75%,占个体工商户总数的67.36%;资金数额1.55万亿元,增加0.29万亿元,增长23.02%;从业人员6142.27万人,增加499.6万人,增长8.85%。农村个体工商户1448.19万户,比上年年底增加62.78万户,增长4.53%,占个体工商户总数的32.64%;资金数额0.88万亿元,增加0.16万亿元,增长22.22%;从业人员3193.47万人,增加207.83万人,增长6.96%。

5.港澳居民内地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2013年,工商总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港澳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农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实有港澳地区居民个体户6971户,比上年年底增长8.22%;从业人员18847人,比上年年底增长22.49%;资金数额5.82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23.04%。其中香港地区居民申办个体户5982户,增长26.98%;从业人员16476人,增长24.58%;资金数额5.17亿元,增长24.28%。从行业分布来看,零售业最多,为3887户,增长7.20%,占港澳地区居民个体工商户实有总户数的55.76%;其次为批发业,实有1070户;再次为餐饮业931户,增长34.15%。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见表4)。

表4 2013年全国各地区期末实有数据基本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和资金情况。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8.24万户(含分支机构),比上年年底增长43.58%。出资总额1.89万亿元,增长71.82%,其中货币出资额1.63万亿元,比上年年底增长75.27%,占出资总额的86.24%;非货币出资额0.26万亿元,增长52.94%,占出资总额的13.76%。

从地区范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户数最多的是山东省,实有9.89万户,出资总额1850.04亿元;其次为江苏省,实有7.11万户,出资总额1726.06亿元;再次为河南省,实有7.01万户,出资总额1787.83亿元。

2.出资额百万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实有户数情况。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户均出资总额为19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3%。其中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不含分支机构,下同)最多,实有53.6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30.92%;出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实有44.63万户,增长67.15%,其中出资总额100万~500万元的有34.79万户,增长62.80%、500万~1000万元的有7.20万户,增长87.50%、1000万~1亿元的有2.63万户,增长78.91%、1亿元以上的有212户,增长39.47%。

2013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法人户均出资总额为253.26万元,比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均资金高60.87万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成员情况。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成员总数2950.97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24.33%,其中农民成员2899.38万个,增长23.70%,占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成员总数的98.25%;非农民成员35.99万个,增长34.79%,其中企业单位成员14.93万个、事业单位成员3541个、社会团体成员3201个。

4.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从业务范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最多,全国实有44.66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种植业,比上年同期增长41.64%,占实有总户数的45.46%; 25.1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殖业,增长28.26%,占实有总户数的25.64%。

三、私营企业主的社会面貌与阶层状况

(一)私营企业主的社会与教育特征

在第十一次私营企业全国抽样调查的6122位私营企业主中,男性为5187位,占比接近85%,为84.73%;女性企业主为935人,占比为15.27%。该性别结构与最近两次企业家调查基本相当,说明中国私营企业家阶层仍然以男性为主导。

在年龄结构方面,总体呈现“右偏”的趋势,但并不明显。在6021位有效填答者中,44.34%的被访者属于40~50岁群体,50~60岁和30~40岁的企业主分别占了总体的26.49%和20.48%,此外,30岁以下仅为232人,低于60岁以上的291人,前者的占比比后者低近1个百分点。统计表明,本次调查的私营企业主平均年龄为46.18岁,中位数为46岁,标准差为8.6岁。2010—2012年的调查显示,2010年的年龄均值为45.95岁,中位数为46岁,标准差为8.8岁;2012年的平均年龄为45.9岁,中位数为46岁,标准差为8.98岁。比较表明,本次调查的企业家平均年龄略有增加,并且内部的异质性也有所扩大。

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程度。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程度偏高,近七成的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次调查显示,高中/中专学历者占24.21%,大专学历者占32.74%,大学本科学历者占26.44%,研究生的占比为9.23%。与2012年同期相比,企业主群体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比重都有不同程度上升,增长占比分别为2.52%和1.1%。在性别维度,除了研究生、大专和高中/中专学历,女企业家中的大学本科学历略占优势,但总体不存在显著差异(χ2=6.69, p>0.1)。在地区维度方面,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和大专学历的私营企业主占比呈现“东低西高”的特征,而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者则是“东高西低”。例如,东部地区的大学本科学历企业主为28.14%,而中西部分别为25.76%和22.43%;东部地区研究生学历企业家占比为10.84%,其他两个地区的占比分别为6.93%和7.68%(见图5)。卡方检验表明,企业家文化程度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χ2=55.21, p=0.000)。

图5 私营企业主文化程度的地区比较

在企业规模维度方面,小微企业企业主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主,但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主在大中型企业的优势明显,尤其是研究生比例,在大中型企业占比为17.05%,而小微企业仅为6.78%,这种差距与2012年相比有所扩大(分别为14.76%和6.48%)。此外,大专学历的企业主比例在小微企业略微偏高,达到32.88%。卡方检验显示,企业主文化程度在不同企业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χ2=192.12, p=0.000)。

(二)私营企业主的职业流动

在开办私营企业之前,大多数企业主经历了不同程度的职业流动。本次调查表明,企业主职业流动区间为 [0, 6],有近6成(59.7%)的企业主经历过1次职业流动,23.31%的企业主经历了2次流动,2.98%的企业主职业流动在4~6次,只有6.69%的企业主未经历任何流动(见图6),总体与2012年的水平相当。从职业流动部门看,开办私营企业前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共计883人,科级及以下的占比为55.49%,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占了33.75%,处级及以上为10.76%;有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有2302人,中层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占了51.61%,单位负责人的比例为25.33%,从事销售及其他工作的占比为23.07%;在有外资企业工作经历的企业主中,有48.41%的人是中层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32.05%的人为企业负责人,仅有不到两成的人从事销售及其他工作;那些曾经在私营企业工作的被访者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占比接近5成(48.05%),中层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占33.64%;在农村工作过的企业主中,曾经为基层干部的占34.06%、曾经在国外留学或工作的企业主占1.77%、曾经是个体户的有25.94%。

图6 私营企业主职业流动频次

跨体制流动在企业主开办私营企业前普遍存在。本次调查显示,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军队等体制内工作的企业主占了48.03%,接近总体的一半。对有过体制内职业经历的企业主而言,他们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人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中层管理人员的占比高达81.93%;在外资或港澳台企业工作的人员中,该比率为71.95%;曾经在农村工作的人员中,担任村干部的有43.01%,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占了21.51%。同时,体制内流动也存在强关联。统计表明,企业主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集体企业之间的职业流动存在显著差异(χ2=20.25, p=0.000),但是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流动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在国有集体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的企业主中, 61.07%的人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处级及以上的占22.9%;在中层管理人员中,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占49.38%,技术干部和教师占38.12%。

此外,我们还比较了企业主在体制内部门与市场部门之间的职业流动。有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拥有外资、港澳台企业工作的企业主在本次调查中仅有119人次,而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私营企业的企业主有260人次。经过比较发现,不论是外资、港澳台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超过半数来自科级及以下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私营企业中有超过3成的主要负责人来自技术干部及教师。而且,同时拥有国有集体企业和外资、港澳台企业职业经历的企业主有173人次,同时拥有国有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作经历的有542人次。具体而言,外资、港澳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来自国有集体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占比为57.14%,而私营企业的该比例仅为39.94%;外资、港澳台企业的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来自国有集体企业相应岗位的占比为69.01%,而私营企业的该比例高达72.18%(表5)。

表5 国有部门与市场部门的职业流动

(三)私营企业主的地位认同

地位认同操作化为经济地位认同、社会地位认同和政治地位认同三个维度。从总体上看,企业主的经济地位认同最高,政治地位认同偏低,呈现“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阶梯特征。具体而言,在经济地位方面,认为自己的经济地位属于第5等级的占了28.37%,属于第6等级的占比为18.46%,共有30.38%的企业主认同第1 ~4等级的经济地位,该占比相对2012年调查结果(28.53%)上升近2个百分点;在社会地位方面,认同第5等级的占比高达27.07%,第6等级占了18.2%,认同第1~4级社会地位的业主占比与经济地位相当,为30.91%,比2012年略有上升(29.05%);在政治地位方面,认同第5等级的占比为22.36%,第6等级占了15.62%,第1 ~4级占比仅为23.84%,比2012年调查结果相比略有下降(24.82%)。

私营企业主的地位认同普遍存在内在不一致性。本次调查表明,经济地位认同与社会地位认同一致的比例最高,为56.96%,经济地位认同与政治地位认同一致的比例为38.67%,而社会地位认同与政治地位认同的占比居中,为47.08%;所认同经济地位高于社会地位(即上偏)的企业主有23.69%,低于社会地位(即下偏)的占比为19.34%。与政治地位认同相比,所认同经济地位偏高的比例接近5成,达到46.48%,所认同社会地位偏高的比例为43.04% (见图7)。由此可见,私营企业主的“经济—政治”维度的认同偏差是最为突出的。

图7 私营企业主地位认同的不一致性

(四)私营企业主的个人收入

本次调查表明,2013年企业主在本企业的年薪最高达到29200万元,平均年薪为32.56万元,中位数是12万元,标准差为416.27万元。与2012年的调查结果相比,2011年的年薪中位数为10万元,平均收入为22.9万元,可见企业家的收入水平在2011—2013年有较快增长。跨地区比较显示,东部企业主的平均年薪为29.27万元,西部地区为26.05万元,而中部地区最高,达到44.22万元,高出东部近一半。在性别方面,男性企业主的平均年薪为28.73万元,而女企业主的年薪超过50万元,达到53.7万元;在年龄方面,40~50岁的私营企业主年薪最高,为38.46万元,30岁以下的年薪最低,仅为15.29万元;在企业规模方面,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主年薪高达40.08万元,比小微企业的企业主高了近10万元。

为了更清楚地呈现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差异,我们将年薪划分为4组(10万元及以下、10万~50万元、51万~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在性别方面,女企业主在“10万元及以下”占比为56.17%,高出男性近10个百分点,而“10万~50万元”占比男性为44.04%,高出女性近6个百分点。在年龄方面,除了年薪低于10万元组外,40~50岁企业主的占比都为最高。同时,本次调查表明,教育程度对企业主年薪具有正向作用,高中及以下学历者的年薪主要集中在10万元及以下,而大学本科及以上者主要集中在10万~50万元,而且学历较高者在年薪50万元以上群体中优势更为明显(见表6)。在企业规模方面,小微企业的企业主有超过半数的年薪在10万元以下,而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主超过半数的年薪在10万~50万元。

表6 私营企业主的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

(五)私营企业主的家庭收入

除了企业主年薪外,本次调查还考察了企业主家庭2013年的总收入。总体而言,家庭年总收入的区间为 [0, 50000万],均值为76.65万元,中位数是23万元,标准差达到827.83万元。与2011年相比,中位数和均值分别上升15%和60.4%。在性别方面,50万元以下者中以女性居多,而在50万元以上者中男性占优势;在年龄方面,家庭收入随着企业主的年龄上升而升高,年长者的优势在10万~50万元收入组中尤为明显;在企业规模方面,家庭收入的特征与年薪类似,即除小微企业在10万元及以下组的占比高于大中型企业外,其他组别均低于后者,而且100万元以上组的差距尤为明显(见表7)。

表7 私营企业规模与企业主 单位:% 个

同时,在东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家庭年收入最高,平均水平达到109.6万元,而东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67.34万元和57.27万元。虽然中部地区的异质性远超过东西部地区,但方差分析表明地区与家庭收入没有显著相关。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上,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主家庭平均年收入为18.61万元,最高水平达到14600万元,中位数为5万元,标准差为268.79万元。2011年的私营企业主调查表明,家庭年均收入为10.07万元,中位数为4.15万元,标准差为30.88万元。通过比较不难发现,企业主家庭年均收入在2011—2013年间同样有一个明显的上升。

四、私营企业主的政治状况

(一)政治面貌及党内任职情况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入共产党组织比例较高。与第十次抽样调查相比,本次调查中,私营企业出资人加入共产党组织的比例略有下降,加入民主党派的比例略有提升。在6144个有效样本中,共产党员共有1996名,占32.49%;加入民主党派的有389名,占6.33%;未参加任何党派的占61.18%(见表8)。

表8 私营企业主政治面貌状况

在加入共产党组织年份方面,绝大部分是在改革开放后30年间入党的, 1981—2010年间入党的占到83.82%, 2010年以后入党的占比为7.41%, 1980年以前入党的占8.76%(见表9)。

表9 入党年份统计

担任党内职务主要是在企业党组织内。在企业党委(总支、支部)任正、副书记的占33.73%;在城镇居委会或村党委(支部)任正、副书记的占3.03%,在县级以上党委任委员的占2.23%;在乡镇(街道)党委任副书记、委员的占0.97%;未担任党内职务的有1725人,占60.04%(表10)。

表10 担任党内职务情况

(二)私营企业出资人的政治参与和政治安排情况

少部分私营企业出资人在基层组织或政府部门担任行政职务,占到4.28%,相比于第九次、第十次抽样调查分别提高了2.28%和0.58%。在村委会或城镇居委会中担任正、副主任的有97人,占1.58%;在乡镇(街道)任职的有51人,占0.83%;在政府部门任职的有115人,占1.87%;未担任此类职务的有5881人,占95.72%(见表11)。

表11 在基层组织或政府部门担任职务情况

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是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加入工商联。现担任人大代表的有777人,占12.65%。其中,绝大部分是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年)以后担任的,共有714人,占91.89%(见表12)。担任人大代表主要是在地市和县级,分别占到36.61%和43.16%(见表13)。此外,在省、市、县、乡镇层面担任人大常委的有126人,担任地市级和县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各有1人(原统计数据中,担任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有1人,现实中不存在此类安排,故予以剔除,见表14)。

表12 担任人大代表年份

表13 担任人大代表层级

表14 任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人大常委情况

现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28人,占总样本的21.61%, 2002年(含)以后担任的有1206人,占90.81%(见表15)。担任政协委员主要是地市和县级,分别占到35.30%和58.25%,担任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分别占0.42%和6.04%(见表16)。在全国、省、市、县层面担任政协常委的有343人,担任地市级和县级政协副主席的有18人(原统计数据中,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的有1人,现实中不存在此类安排,故予以剔除,见表17)。

表15 担任政协委员年份

表16 担任政协委员层级

表17 担任政协常委和副主席情况

此外,担任工商联会员的有3704人,占到60.29%,未担任的有2440人,占到39.71%。其中,最高在地市级工商联任职的有959人,占15.61%;在县级工商联任职的有1855人,占30.19%(见表18)。担任地市级和县级工商联执委、常委的共有1607人,担任主席、副主席的有891人(见表19)。

表18 担任工商联职务的层级

表19 担任工商联职务情况

五、私营企业主的互联网行为与对媒体的信任

(一)企业主网民的规模、行为特征与偏好

本次调查首次在问卷中询问了被访者使用互联网的情况。有88.9%的被访者表示自己上网(见图8),被访企业家群体的“触网率”大大高于我国46.9%的互联网普及率(2014年6月)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34次调查报告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网民中农村网民占28.2%,城镇网民占71.8%。

图8 被访企业家是否上网情况

年纪越轻的被访企业家上网的比例越高。30岁以下的企业家上网率为97.0%,而60岁以上的组别上网率为68.0%,两者相差近30个百分点(29%)。其他年龄组别的被访者的上网率在80%以上,其中30~40岁年龄组是96.2%、40~50岁年龄组为90.8%、50~60岁年龄组为83.2%(见表20)。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不同学历、学习经历、政治面貌、资产规模、区域的企业家在是否上网这一点上呈现出显著差异。相关的分析详见专题报告。

表20 不同年龄组的企业家的上网率

获取信息是企业家网民最为主要的互联网行为,其次是社交类、业务类、政治社会类,而休闲娱乐类比例最低。具体来说,在企业家经常进行的诸多互联网行为中,“通过上网了解社会新闻资讯”的比例最高,为70.6%,其次是“通过上网浏览财经类或与本行业相关的专业网站”,比例是53.6%。经常进行社交类行为(“通过上网与朋友联络”)的比例是45.8%。业务类行为(“通过上网联系客户、推销产品或其他相关业务等”)经常进行的比例是40.3%。政治社会类行为(“通过上网发表自己对时事或社会事件的看法和评论”)的比例则大幅下降到14.8%。有意思的是,只有13.5%的被访企业家表示会经常通过上网休闲娱乐(如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见图9)。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一些企业家的娱乐时间本身非常有限,或有可能是一些企业家的主要娱乐方式是线下进行的,而且以公关目的的活动为主,而线上进行的休闲娱乐活动更多地带有个体的色彩。

图9 企业家互联网行为的频率

在微信、博客、微博和论坛当中,微信是企业家在互联网上发布观点、看法最为偏好的平台。经常使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聊发表观点看法的被访企业家占30.30%,而经常使用博客、微博的比例只有9.30%,各种论坛的只有6.40%(见图10)。这种偏好在计算上“有时使用”的比例之后也没有改变。经常和有时使用微信、博客/微博、论坛发表看法的被访企业家占回应企业家的比例分别为62.30%、32.90%和26.40%。造成这种偏好上的分布最为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微信的崛起,已经大大降低了人们对论坛、博客,甚至微博这样的早先流行的产品的依赖,微信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当前流行的互联网社交软件。此外,微信朋友圈和群聊较好的私密性,可能也是企业家更加偏好在这一平台上发表观点的原因。

图10 企业家在网络上发布观点、看法的平台偏好

(二)对媒体渠道的信任差异

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政治和社会信息,企业主觉得哪一种媒体渠道的报道最值得信任?本次调查首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询问。如果将“非常可信”和“比较可信”视为肯定性回答的话,那么,官方主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的受信任程度最高,为89.8%(非常可信和比较可信的比例分别为34.4%和55.4%);分别有29.7%和55.4%的被访者选择非常信任和比较信任自己的亲友,合计达到了85.1%,综合信任程度排列第二;接下来是官方背景研究机构(如社科院、政府的研究院),有84.4%的被访者表示信任(非常可信和比较可信的比例分别为26.6%和67.8%)。

这三类渠道的肯定性回答的比例超过了八成,可以视为媒体信任的第一方阵。其中两类渠道均为官方渠道,说明官方渠道报道的政治和社会信息的可信度在企业家那里得到了肯定。亲友的受信任程度也很高,这既与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有关,也符合一般的人伦常情。事实上,在大多数的社会调查中,亲友往往是受信任程度最高的群体。在这项调查中,亲友的受信任程度略低于官方主流媒体,可能与题干询问的是对政治和社会信息的信任而不是一般性信任有关。

构成第二方阵的是四个肯定性回答超过六成的渠道,分别为平时交往的企业主圈子、市场化的国内媒体(如各类都市报、财经报、新闻杂志等)、民间组织(如您本人所属的行业协会等)、民间背景研究机构(如基金会、商会)发布的报告,肯定性回答的比例分别为73.1%、70.3%、63.2%和61%。与官方不同,这四类渠道大体上带有民间或市场的色彩。

第三方阵是境外媒体。境外知名媒体(如BBC、《纽约时报》等)和境外中文媒体(如中国港台地区媒体、境外中文网站)获得的肯定性回答的比例分别为43.8%和40.3%。有意思的是,被访者对境外媒体的可信度表示“不好说”的比例较高,分别为23%和24.3%,明显高于前述的渠道。这可能与不少被访者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深入接触境外媒体的报道有关。

第四方阵是网络自媒体,分为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和网络论坛、聊天室两类。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境外媒体、官方、市场媒体,还是自媒体、网络论坛,在分类上都与是否利用互联网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在互联网时代,这些媒体都可以采取网络媒体的形态。例如,中央电视台办有央视网,各市场化媒体办有微信账号。但另一方面,微博、网络论坛、聊天室上发布的信息的组织和传播方式又与传统媒体有着很大的不同,称之为网络自媒体。两者的肯定性回答的比例分别为17.3%和10.4%,表示这两个渠道非常可信的比例也是明显低于其他渠道,分别只有1.6%和1.1%(见图11)。网络自媒体受到的信任程度之低,也许出乎一些人的意料之外。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企业家网民对互联网自媒体的反思。

图11 企业主对媒体渠道政治和社会信息的信任为便于答题者理解,问卷上对于每一类媒体都在后面列举了若干有代表性的媒体。在图表中,为了表达更加直白和美观,我们省去了这些列举。具体列举的媒体名称如正文内容所示。

六、“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中企业经营的新变化

(一)成立年份、资金来源、资本、投资结构的变化

从企业成立年份可以看出,一是进入21世纪以来,每年私营企业开业一直保持较高数量,就是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严重的2008—2010年(见表21),新开业企业数量比例也未降低;二是20世纪开业的老企业,并非如一些传说平均只有几年寿命,大多数至今仍在正常营业和发展。开业数据说明,我国私营企业发展总体上是平稳的。

表21 企业成立年份

注:本次调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为保持企业之间的可比性,被调查企业都在2012年及以前成立。

私营企业大多数是由个体经营规模发展而来,因此开业资金的最主要来源是个体经营积累;向银行借贷也是一个重要资金来源,而且由于近年来企业开业资金数量规模在增加,银行借贷资金比例加大。表22中数字显示了民间借贷也是私企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

表22 企业成立时资金来源 单位:%

注:由于企业资金来源是多样化的,因此问卷中有关问题的回答也是多选的,表中各项比例之和大于100%。

在不同地区,私营企业开业时的资金来源基本相同。不同规模企业开业时,各种资金来源有所区别,大中型企业从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而来的比例更大,从银行借贷的比例也较大;而微小企业银行贷款更为困难(见表23)。

表23 不同地区、规模企业成立时资金来源 单位:%

(二)实收资本成倍增加

根据本次抽样调查数据分析,可以看到私营企业在新常态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是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持因素。

被调查企业开业时,实收资本总额平均数是1929万元,中位数是300万元(见表24)。2013年年底,被调查企业的实际资本总额平均数是7573万元,中位数是600万元(见表25)。2013年的数据与开业时相比,企业资本金的中位数有两倍的增加。

表24 开办私营企业时实收资本总额 单位:万元

①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个省级行政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级行政区;西部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级行政区。

表25 2013年年底实收资本总额 单位:万元

将本次调查与第九次、第十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相比较,可以看到尽管增长速度有所减缓,但企业实收资本仍保持了一定的上升态势,对社会总体经济增长的贡献稳中有升。

从地区分布来看,除了西部地区(400万元)的实收资本总额的中位数略有下降,东部(780万元)和中部地区(530万元)皆表现出积极的增长态势(见表26)。

表26 2009年、2011年与2013年企业实收资本总额比较 单位:万元

私营企业对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的重要性有较高认识。现代社会,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从本次调查的平均数来看,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已占到两成左右的比例。此外,这部分资产占比在不同地区分布及企业类型中差别很小,均在17%上下波动(见表27)。可见广大私营企业均有强化技术研发和品牌资产的意识,同时也应看到,东部地区起步较早,但其无形资产的比重仍与其他地区差距不大,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无形资产的提升非一朝一夕之功。

表27 技术、品牌等在企业总资本中所占比例 单位:%

(三)营业收入状况与产业、行业差异

被调查企业2013年年底营业收入平均数为24011万元,中位数为1500万元。与第九次、第十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营业收入数据相比较,企业营业收入从2009年的750万元,到2011年的1000万元,再到本次调查的1500万元,其增长幅度是很大的(见表28),这再次说明了私营企业对中国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

表28 2009年、2011年与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比较 单位:万元

与2011年第十次调查结果相比,中部地区的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最大,有近三倍的增长(见表28)。

为了更清楚、更全面地显示本次抽样调查中企业的营业收入在不同划分方法下的比较,表28是企业的营业收入在不同的注册开业年份、地区分布、企业类型下的企业营业收入及人均营业收入,前者表现出的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而后者则与企业经营效益有关。

其一,在不同的注册开业年份分组中,可以看出在1989—1999年开业的企业由于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了下来,并形成了一定的经营规模,因而其营业收入普遍较高;而2008年及以后开办的企业则由于还处在初创阶段,其营业收入与人均营业收入都是最小的(见表29)。

表29 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与人均营业收入

其二,在不同的地区分组中,东部地区的营业收入与人均营业收入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有:第一,东部地区私营发展较早,涌现出一大批大型的私营企业;第二,东部地区的私营企业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在利润空间上存在一定的优势;第三,东部的产业环境和西部相比,在相关产业的配套、人力资源禀赋的丰富程度上都相对优于西部。同时也要看到,东部私营企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在其高营业收入的背后存在着部分低利润企业;而西部地区面临着未来的产业转移,发展的空间很大。

其三,私营企业也并非铁板一块,从营业收入来看,大中型企业的平均营业收入达到了5亿多元,数字依然惊人;小微型企业在总营业收入方面虽然有所不及,但人均营业收入的平均数却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其中位数也达到了14.1万元/人,这一数字相当可观(见表29)。

在不同产业的营业收入分析方面,第二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对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按照产业分组后,可以看出第二产业不论在营业收入还是人均营业收入上都是最高的,而第三产业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见表30)。

表30 2013年企业的营业收入(按产业分组)

在不同行业的企业营业收入分析方面,首先来看本次调查数据总体情况,对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按照一些主要行业分组,可以看到房地产业的营业收入(7065万元)最高,采矿业营业收入较高(5210万元),制造业(3672万元)的营业收入紧排第三位(见表31)。

表31 2013年企业营业收入的行业差异

再来观察人均营业收入,房地产业依然以37万元/人的中位数位列第一,制造业的人均营业收入29万元/人紧随其后,采矿业以28万元/人跻身前三甲(见表31)。可见,以采矿业为代表的资源型企业和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服务型企业的营业收入略高于其他行业。

将2013年一些主要行业的营业收入与2011年相比较,可以看到尽管房地产业在上文的横向比较上表现突出,但在纵向年份上的比较中其增速就不再明显,2013年相比2011年,营业收入的增长仅有两成;数据中体现的采矿业营业收入增幅最大,相比2011年有5倍多的增长,高额的营业收入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资源类相关行业;农林牧渔类行业的营业收入也有近一倍的增长(见表32)。

表32 2011年、2013年企业的营业收入比较的行业差异 单位:万元

最后,比较2011年与2013年不同行业的人均营业收入,可以发现观察到的各行业人均营业收入均有所提高,其中尤以采矿业的表现最为突出,其2013年人均营业收入中位数相比2011年的数据增长了一倍多;而房地产业的数据从2011年的31万元/人,微升至本次调查的37万元/人,是增速较缓的几个行业之一,这可能与2012年来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有关(见表33)。

表33 2011年、2013年企业人均营业收入比较的行业差异 单位:万元/人

(四)利润额情况及行业、产业差异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营业利润增长较大。被调查企业2013年年底经营净利润平均为-161万元,中位数是52万元(见表34)。

表34 2009年、2011年与2013年企业净利润比较 单位:万元

首先,对比2009年、2011年对全国私营企业的净利润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东部(70万元)、中部(45万元)、西部(34万元)三个地区的企业净利润数额均呈现一定的增长,全国总体净利润(52万元)相比2011年(37万元)的调查有近四成的增长,这其中中部的正向作用最大(见表34)。

另外,2013年的对企业净利润的调查数据中出现了负数的平均数,这一方面表现为个别企业出现了严重亏损,从而拉低总体均值;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私营企业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市场竞争环境越来越激烈,这一点值得企业主警惕。

在不同企业类型、地区分布下的企业净利润分析方面,表35不仅反映了企业净利润,还反映了企业人均净利润,前者是企业经营效益的数量指标,后者是经营效益的质量指标。

表35 2013年企业净利润

首先,在不同的地区分布中,2013年企业净利润与人均净利润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基本呈现递减的态势,东部地区在两项指标上的数据表现是最高的(见表35)。

其次,从不同企业类型来看,大中型企业(500万元)的净利润远高于小微型企业(30万元),但在人均净利润方面,其优势却小了很多(见表35)。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小微型企业虽然在经营效益的数量上不及大中型企业,但质量上却存在发展的能力与潜质;另一方面,也提醒了大中型企业“家大口阔”,要注意结构调整,注重核心专长的提升,而不是急于“摊大饼”、“上项目”、“铺摊子”。

不同产业划分下企业利润的比较,第二产业优势明显。将2013年企业净利润按产业划分,可以看到第二产业不论在企业净利润(1376万元)还是人均净利润(8万元/人)方面都是高的,值得注意的是,第三产业由于多为资本密集型企业,企业净利润虽远不如第一、第二产业,但人均利润率的差距却不明显(见表36)。

表36 2013年企业净利润(按产业划分)

不同行业下的企业利润分析,总利润存在差距,但人均利润差异不大。观察一些行业中的企业,可以看到,各主要产业虽在企业净利润方面有些许差异,最高的房地产业净利润高达295万元,而最低的批发零售业仅有23万元,但各行业在人均净利润方面的差异却并不明显,其中位数都在1万元/人左右波动(见表37)。

表37 2013年企业净利润的行业差异

另外可以看到,房地产业的企业净利润虽居高不下,但人均净利润却回落至与其他主要行业大致相当的水平(见表37)。

谁投资谁受益,企业利润分红是企业主投资的动力所在。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利润中有大约67%用于出资人分红,而出资人又将这部分分红用于企业的再投资(与下文企业投资部分观点一致),另有33%用于摊派费用及公关招待费用(见表38),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如何在未来发展中降低这一“耗损”,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关注的。

表38 2013年企业利润用途

2013年在调查到的1836个私营企业样本中,将利润用于出资人分红的平均数为623万元,中位数为30万元(见表39);用于摊派费用的平均值为261万元,中位数为5万元(见表40);用于公关招待费用的平均数为279万元,中位数为10万元(见表41)。

表39 2013年企业利润用于出资人分红

表40 2013年企业利润用于摊派费用 单位:万元

表41 2013年企业利润用于公关招待费 单位:万元

首先,从地区分布上来看,东部地区的企业利润更多地用于出资人的分红,其分红的中位数50万元远高于中、西部的20万元,比其余两个地区的总和还多,而用于摊派或公关招待的数额则与中部、西部差距不大。

其次,从企业类型上来看,大中型企业也将公司的利润更多地用于对出资人的分红上,其2013年对出资人的分红中位数是200万元,是小微型企业的10倍,但用于摊派费用和公关招待费用的却仅为小微型企业的4倍多(见表39~表41)。可见,小微型企业的生存空间尤其值得关注。

(五)不同地区分布、企业类型下的企业欠款情况

通过对企业欠款情况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在不同地区的划分中,中部地区(491万元)的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数量最大,情况较为严重,西部地区在与其他企业间的钱款借贷方面指数高于东部和中部(见表42)。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中部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处于发展阶段,其税收来源还不丰富,政府投资的项目企业承建后出现拖欠现象;西部地区企业规模不大,直接与银行贷款的能力有限,因而其企业间借贷比例更高。

表42 2013年企业欠款情况 单位:万元

在不同企业类型中,大中型企业(560万元)更易于在政府的项目招标中脱颖而出,因此政府拖欠款项更高,而小微型企业(43万元)在争取政府项目方面显得捉襟见肘,而更多靠市场化的项目得以生存,资金借贷多来自于其他企业,因此其企业拖欠其他企业款项的数据高于大中型企业。可见在企业的经营贷款中,失之东隅,也有可能收之桑榆,不能一概而论。

不同地区分布、企业类型下的负债率有差异,地区中尤以中部最高。资产负债率反映了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2013年私营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数与中位数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变化(见表43)。

表43 2013年企业资产负债率 单位:万元

首先,东部地区的资产负债率略高于中、西部地区,表明当地的金融要素市场发达于中、西部地区,东部企业的经营管理更能运用杠杆优势,更善于借钱生钱(见表43)。

其次,在不同的企业类型划分中,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小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处在起步阶段,其筹资能力有限,大中型企业在这方面更具优势(见表43)。

(六)出口与海外投资情况

大中型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领头羊,总体境外投资仍待推进。根据统计分析,约5467个样本企业,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境外投资额平均数是6.7万美元(见表44)。

表44 2013年企业境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美元

其中,中部地区对外投资数额远低于东、西部;大中型企业的运营更能积极响应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其对外投资明显高于小微型企业数十倍,未来配合国家“一带一路”的经济发展战略,相信企业的对外投资还能大有作为。

在对外投资中,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2013年私营企业资金对外投资的用途,有半数以上的企业是为了能参与国际分工,这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差异不大,但在企业类型方面,小微型企业的平均数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收购或参股境外企业与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比例基本相同;但能看出我国企业在境外设立销售机构的比例更高,这其中,东部的比例高于中、西部,大中型企业的比例高于小微型企业(见表45)。

表45 2013年企业境外投资的用途 单位:个

七、私营企业内部管理与组织制度的变化

(一)组织结构状况

家族式管理是私营企业管理采取的通行做法。近年来,私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已经逐步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通过2013年年底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到,私营企业内部有股东会的占57.5%、有董事会的占57.3%、有监事会的占29.5%、有党组织的占40.6%、有工会的占54.5%、有职工代表大会的占33.9%(见表46)。这些组织内部治理机构的发展,对于规范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保障各自的权益、形成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基础。

表46 私营企业内部的组织状况 单位:%

在对近十次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组织结构进行纵向观察可以发现,以股东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为代表的“新三会”的比例出现了一定的起落(见表46)。一方面跟调研的企业样本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在后金融海啸引发的出口订单大幅减少的冲击下,不少私营企业破产倒闭,而又有一些新兴的私营企业注册成立,这其中出现了很多委托代理问题,使得企业主重新审视公司治理制度。回顾私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后成立的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基本上是家族化管理,也就是以血缘关系和朋友关系为纽带的控制制度。企业要发展壮大,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不利用市场上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是难以为继的。但是当企业主试探着迈出这一步,引入现代化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时,又缺乏可以信赖的职业经理人,甚至出现大量的资产被偷窃的现象,痛定思痛,最后发现“任人唯贤”还是不如“任人唯亲”,雇来的经理人还是不如“自家人”值得信任,于是又回到家族管理中。这也是为什么组织结构中股东会和董事会比例出现反复的原因。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10.6—2012.6)》,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13年。

企业主及其亲属是董事长人选的首选。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经营决策,它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对私营企业的第十一次调查中,企业董事长主要由出资人本人担任,这一数字在总计4463个样本中达到了4030人,占比90.3%,出资人的家族成员担任董事长职务的比例达到了7.3%,由外聘人才(1.5%)或其他人(0.9%)担任的比例非常低(见表47)。

表47 企业董事长人选

这说明在我国私营企业内部治理中,家族式管理仍是企业采取的主要方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虽已建立,却仅停留在企业“肌理”,未能触及企业“骨骼”。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私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在吸引高端技术、管理人才方面的优势较小,而企业早期发展阶段对这类人才的要求也并不高。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很多“人情管理”,对于私营企业,其各项制度还不完善、不规范,不像大企业、外资企业一样岗位分工明确,因而在创业期间,亲戚朋友往往会分内分外都干,有钱没钱都做,该出手时就出手,效率也相应较高,在提倡“用人唯贤”的同时,私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安排管理人选,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进行人岗匹配,也具备一定的合理性。私营企业一方面要提升亲人的能力,使他们变成贤人;另一方面要对有能力的贤人加强感情连接,培养出亲人般的感情,提升团队的凝聚力。

所以,无论是家族式管理还是非家族式管理,在发挥亲情管理的高效作用的同时,也要注重规则意识,不管是“用人唯亲”还是“用人唯贤”,保障企业管理轨迹沿有效的规章制度运行,才是企业用人的核心。

(二)企业管理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主在企业管理中权力突出,职业经理人的作用日趋明显。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主要出资人仍然扮演着相对重要的角色。根据2013年年底的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显示,高达59.1%的企业出资人直接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而高层管理会议占据了18.7%的比例,也具有一定的影响企业日常管理的能力。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数据相比于2011年年底的调查均有所下降,相反,职业经理人(21.6%)对企业日常管理的活动量在近四次调查中呈稳步上升的趋势。现代企业发展要求高素质的企业管理者以应对更开放、更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职业经理人拥有更高的管理艺术、更强的领导水平、更好的组织才能,处理问题穿透力强,辐射范围广,因而越来越多地成为企业在接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掌舵手”的人选(见表48)。

表48 企业日常管理 单位:%

私营企业的重大决策权仍然被企业主牢牢把握在手中,在被调查企业中有47.7%的企业的重大决策是由主要出资人本人决定的,这一近半的数据再次说明了私营企业主在企业决策中拥有中心位置,但企业主与股东会(23.8%)、董事会(18.3%)的重大决策比例均有所下降,企业重大决策权力开始向高层管理会议(9.6%)、职业经理人(0.6%)这类更专业的管理层面下放(见表49)。

表49 企业重大决策 单位:%

八、私营企业的慈善和社会责任

(一)环境保护投入的力度

私营企业环保费用支出大量增加,主动治污意识凸显。2015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为治理污染投入的有1881家(约占提供该数据的私营企业数量的35%),缴纳环保治污费的企业有1705家(约占提供该数据的私营企业数量的32%)。2013年,企业为治理污染共投入了484844万元,平均每家企业投入88.95万元,相比2011年的均值29.24万元,增长了200.01%;缴纳环保治污费602857万元,平均每家企业缴纳113.11万元(见表50)。从百分位数来看,虽然半数以上企业仍未在环保上进行投入,但75%的企业治污投入为5.00万元,高于2011年的2.40万元,增长了100.08%,治污费为1.00万元,与2011年持平。以上指标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日益重视环境问题,环保意识在提升,主动治污力度在加大。

表50 2013年中国私营企业环保费用支出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公益事业捐赠情况

大部分私营企业在最近两年为扶贫、救灾、环保、慈善等公益事业进行过捐助。2012年有3671家(约占提供该数据的私营企业数量的65.7%)为公益事业进行了捐助,而2013年则有3733家(约占提供该数据的私营企业数量的66.7%)。2013年企业捐助总额达到147384.64万元,比2012年捐助总额112179.24万元高出35205.40万元,增加了31.40%; 2013年每家企业平均捐赠额为26.33万元,比2012年的20.07万元高出6.26万元,增长了31.19%(见表51)。企业通过对扶贫、救灾、环保、慈善等公益事业的捐助,既提升了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助力每个人实现“中国梦”。

表51 2013年中国私营企业公益事业捐赠情况 单位:元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实现程度与企业自身的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规模越大,企业捐赠越多,在大额(高于2013年私营企业捐赠额平均数)捐赠中,大中型企业占到62.2%(见表52)。而在企业捐赠数量上,小微企业所占比重更大,被调查企业的4230家企业中有2532家企业有过捐赠行为,意味着有60%的私营企业有捐赠行为;而在被调查的1361家大中型私营企业中,有1193家有捐赠行为,捐赠率达到了88%。这表明,大中型企业拥有更强的捐赠意愿,捐赠行为也更为积极,是私营企业公益捐赠的中流砥柱。随着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我国私营企业部门的快速成长,大中型私营企业将在公益捐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表52 2013年不同类型企业捐赠额比重

注:2013年私营企业捐赠额平均数为26.33万元。

(三)参与公共事业的情况

企业参与公共事业方面,本次调查显示,有61.6%的企业与政府主办的公益组织合作或参与其中;46.4%的企业向民间慈善组织捐款或合作;30.9%的企业向媒体组织的公益活动捐款或合作;更有40.9%的企业自行组织慈善公益活动;而仅有8.4%的企业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虽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说明私营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和机制建设没有跟上来,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见表53)。相较2011年来说,无论是参与政府主办的公益组织还是民间组织,都有很大的提升,但仍有更多的企业愿意加入政府性的公益活动中去。这反映了我国公益事业社会化程度还有待提升,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捐赠人三方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明晰。

表53 2013年中国私营企业参与公共事业情况

九、发展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资金运转的困难与问题

融资问题在我国企业发展中一直是一个备受诟病的疑难问题,近年来私营经济的融资规模和渠道虽已有所改善,但在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复杂多变的国内市场双重冲击之下,我国一些企业的融资问题仍不容乐观。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是企业做活经营管理的重要资金渠道,2013年企业流动资金中,贷款的比例总体而言达到了24%,其中,大中型企业(29%)对贷款的依赖性更大,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比例为22%;而小微型企业在流动资金中的自有资金比例达到了74%,比大中型企业(67%)高出7个百分比,这反映出小微型企业在贷款难、融资难的现实状况中遭受了更严峻的考验(见表54)。

表54 2013年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情况 单位:%

而在2013年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结构,也与上述情况大致相同,大中型企业以28%的贷款资金比例,高于小微型企业19%的比例,大中型企业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小微型企业在扩大再生产中拥有63%的自有资金,略高于大中型企业61%的比例,反映了小微型企业想要扩大其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难度更大(见表54)。来自外部投资(包括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在被调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中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进一步分析表明,这种情况在东、中、西部间的地区差异并不明显。

(二)资金借贷的对象与效应

企业借贷的主要对象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私营企业对金融机构贷款的获取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被调查的私营企业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小型金融机构、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借贷这四个渠道中获得贷款的中位数都是0。另外,私营企业在这四个渠道获得的贷款最大值分别达到了609.7亿、13亿、4亿和0.8亿,应注意到其标准差也相应高达86335、2824、836和150(见表55),反映了只有较少的企业能够获得巨额贷款,尤以股份制商业银行最为明显,应该说私营企业从这四种渠道中获得贷款的规模与差异程度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相对来说,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的差异更大。

表55 2013年私营企业从不同融资渠道获取贷款的能力差异 单位:万元

注:小型金融机构指的是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

从按不同企业类型划分来看,小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贷款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小微型企业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小型金融机构、民间借贷这三类固有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平均数分别为2294万元、186万元、39万元,不及大中型企业的平均数(分别为7498万元、785万元、157万元),但在互联网这类新兴的借贷机构中获得的贷款均值却高于大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获贷款均值为5万元,大中型企业则为2万元,可见小微型企业在新兴的贷款市场已率先有所突破。但不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微型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获取资金最多的渠道,民间借贷还处于较低水平(见表55)。

小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贷款的利息差异明显。表56统计了2013年私营企业贷款的利息差异情况,尽管样本量较上题偏小,但仍可清晰地看出,互联网金融借贷以中位数22.0万元、平均数4573万元高居借贷渠道利息榜首,位居第二位的民间借贷中位数是10.0万元,其次是小型金融机构的8.0万元,最低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7.5万元。

表56 2013年私营企业从不同融资渠道获取贷款的利息差异 单位:万元

注:小型金融机构指的是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

从表56中还可看出,小微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在贷款的利息方面有一定差别。除了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微型企业以7.8万元的中位数利息高于大中型企业的7.2万元,在其他三种融资渠道都低于大中型企业。例如,前者的小型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中位数是8.0万元,后者则是8.2万元;前者在民间借贷机构的利息中位数是10.0万元,低于后者的12.0万元;前者在互联网金融借贷机构的年利息率中位数是22.0万元,后者则为22.5万元,但这并不能说052明小微型企业的还贷压力小于大中型企业(见表56)。

首先,企业间“三角债”问题突出。表57展示了不同类型和地区的企业间的欠款情况。总体来说,企业间的款项拖欠情况十分严重,其均值相较2011年年底的调查情况增长很大。被调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的借、贷款均值达到了1424万元,而其他企业拖欠被调查企业款项均值也高达1096万元,“三角债”问题依然存在且突出。

表57 2013年不同地区和类型私营企业的欠款均值情况

其次,从不同企业类型来看,大中型企业作为债权方的平均水平要高于小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拖欠款项明显大于大中型企业,这从一定水平上反映了小微型企业紧张的债务问题;在不同的地区划分中,东部和中部地区不管在债务还是在债权上,其小微型企业的平均水平都小于大中型企业,但在西部地区情况则不一样,该地区小微型企业的企业间借贷水平远高于大中型企业。

最后,从不同地区分布来看,不管是在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要高于小微型企业,前者的数据分别为47%、48%、59%,后者则为44%、39%、43%。此外,资产负债率是从2009年新增的调查项目,2009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19.6%, 2011年为20.6%,而在2013年这一数字激增到45%(表57)。

(三)企业投资的方向与效应

企业新增投资更多用于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规模。企业新增投资的使用方式是从2011年开始调查的问题,这一调查的关注点在于通过对新增投资使用方式的考察,来观察市场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根据2013年的调查数据,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新增投资用于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规模的比例都有较高水平,其中中部和西部地区更是在50%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也在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分别占到了12.7%、14.4%和14.0%的比例,数字较为接近;但在企业新产品研发方面的新增投资,东部地区以40.8%的高水平比例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这一数字不足东部的1/7,仅为5.5%;但西部地区的新增投资在收购、兼并或投向其他企业方面以19.6%的比例远高于东部的7.6%和中部的6.1%。此外,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在市场开发、民间借贷、净利润中用于投资等对资金的使用方式中差异不大(见表58)。

表58 2013年不同地区企业新增投资的使用方式分布 单位:%

企业净利润中用于投资的数额有五倍增长。对比2011年与2013年的企业对新增投资的使用方式,可以明显看到企业资金在用于新产品研发、收购与兼并、投资这三项的比重有所提升,其中以投资的增长幅度最大,从2011年的6.3%提升到2013年的35.1%,有近5倍的增长;与这三项对比的其余各项均有所下降(见表59)。

表59 2011年与2013年企业新增投资的使用方式的比较 单位:%

(四)税费负担的变化

小微型企业纳税绝对值不高,但纳税增长率势头强劲。2013年私营企业全年纳税平均数为663万元,中位数为64万元,而2011年这一税额的均值为461万元,中位数为39万元(见表60),可见私营企业纳税额的增长是很快的。

表60 2011年和2013年税费对比 单位:万元

首先,从不同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以100万元的纳税中位数位列地区首位,远高于中部地区的40万元和西部地区的32万元,而纵向比较来看,东部、中部地区的纳税额与2011年的调查数据相比均呈倍数增长,西部地区则远为不及(见表60)。

其次,从不同的企业类型划分来看,大中型企业以400万元的纳税额中值,十数倍于小微型企业的30万元,但纵向来看,与2011年的数据相比,小微型企业纳税额有50%左右的增长率,而大中型企业却遭受了一成左右的下降(见表60)。

企业缴纳规费的数额快速增长,反映出相关法律的监管更为严格。2013年全国私营企业缴纳各种规费的中位数是8万元、平均数是117万元,较2011年的中值4万元翻了一番,规费的快速增长反映了我国相关法律在完善,相关监管趋于严密,使得创办私营企业的条件更为严格;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优化私营企业发展环境。

在地区分布上,东部地区10万元的规费中值领先其他地区,是中部(5万元)和西部(5万元)的总和,三个地区规费相较2011年数据的增长大体一致;大中型企业因其更大的经营规模,也以32万元的规费缴纳数倍高出于小微型企业的5万元,表现出其一定的正向楷模的作用(见表60)。

税费占比出现了微幅的降低。2013年私营企业缴纳税费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1年下降了0.03%,有微幅降低。

从地区分布来看,西部地区下降了0.27%,东部、中部地区却有所上升,这可能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使西部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政策倾斜。

从企业类型来看,大中型企业的税费占比也有0.05%的下降,与此对应的小微型企业却有0.02%的微升(见表61)。

表61 2011年、2013年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较

十、私营企业主的市场信心与市场预期

(一)对企业发展环境的评价

有将近五成(48%)的被访企业主认为在过去两年里,企业发展环境向好的程度很大(7.8%)和比较大(40.2%),认为很差的企业主的比例仅有4.5%。另有24.4%和23.2%的被访者分别选择了“变化不大”和“不好说”,合计为47.6%(见图12),和做出积极评价的被访者的比例相当。这说明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仍然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更多关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调查的时间点是在2014年年初,因此这反映的是被访企业主对于2012年和2013年企业发展环境的一个评价。2014年以来党和政府在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尤其是简政放权方面又释放了更多的红利。企业主的评价如何,需要更新的数据来调查。

图12 企业主对近两年发展环境向好程度的评价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资产规模越大的企业,认为近两年发展环境向好程度更大的比例越高。资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被访企业主有12.2%认为向好程度很大,52.4%认为比较大,合计为64.6%。1000万到1亿元资产规模的企业主做出肯定评价的比例合计达到了63%(很好与比较大的比例分别为11.5%和51.5%)。与此形成较大反差的是,100万到1000万元资产规模的企业主只有7.3%和39.3%分别做出了向好程度很大和比较大的评价,合计为46.6%;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主做出肯定性评价的比例合计则只有34.2%,其中表示很大的只有4.8%,比较大的有29.4%(见表62)。

表62 不同资产规模的企业主对近两年发展环境向好程度的评价

与此类似的是,企业雇工人数越多的企业主,对近两年来发展环境向好程度的评价也越积极。雇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主认为发展环境向好程度很大与比较大的合计达到了59.7%, 100~199人的合计为56.5%, 60~99人的合计为50.2%;雇工人数更低的企业主的肯定性回答则开始低于50%,其中20~59人的为47.5%, 9~19人的为38.1%, 8人以下的为26.6%(见表63)。如果说资产规模和雇工人数均是衡量企业规模的有效指标的话,那么两者综合起来判断,可以说大型企业对发展环境的评价更加积极,而提高中小企业的评价则是执政者应该思考的关键点。

表63 不同雇工人数的企业主对近两年发展向好程度环境的评价

大多数被访企业主将发展环境向好的因素归结为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在调查问卷中,诸多提供给被访者选择的发展环境向好的因素中,有64.1%的被访者选择了“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有所增强”, 59.0%选择了“行政审批减少”,有38.7%选择了“企业税费负担有所减轻”, 25.8%选择了“融资难题有所缓解”,后两个选项的比例都较低,说明金融类困扰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有31.8%选择了“注册资本登记实缴改认缴”,这一比例相对较低,可能是因为这一政策仅仅与新注册企业有关。

就企业类型来说,大中型企业选择“政府部门服务意识有所增强”的比例相对于小微型企业来说要高出11.5%(见表64),选择“行政审批减少”的比例也略高(差别并不明显),他们选择融资难有所缓解的比例也略高于小微型企业。但小微型企业在税费负担问题上的选择比例要高于大中型企业,这也许是这几年来政府致力于减轻小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工作效果。

表64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认为发展环境向好的因素

53.3%的被访企业主将融资成本高作为他们认为企业发展环境不好的主要因素,这一比例略低于“缺少人才、技术、信息”的58.7%,排名第二。有意思的是,大中型企业对于人才、技术、信息的不满(65.3%)要高于小微型企业(56.6%),且幅度较为明显(8.7%)。排名第三的是“税费负担重”,有45.1%的被访者选择了这一点。且与上一题相呼应的是,选择这一题的大中型企业的比例(49.5%)要高于小微型企业(43.7%)(见表65),这再次印证了大中型企业对减轻税负的呼声。选择“准入门槛不合理”和“缺乏场地、设施”的比例分别为22.8%和24.7%,这也许是近些年来简政放权工作取得的成效,许多过去对准入门槛和场地设施的要求已经在商事制度改革中予以修正或废除。

表65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认为发展环境不好的因素

(二)对市场监管的评价

被访企业主认为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监管”,在问卷提供的诸多选项中,选择这一问题的比例有68.2%。有56.6%的选择了“部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这一问题的实质依然是部门之间的扯皮与不负责。有28.1%的选择了“执法不公,选择执法”。有意思的是, 15.0%的被访企业家认为目前的市场监管“处罚较轻,惩戒不足”,而15.9%的被访者认为“处罚过重,影响发展”(见表66)。这两方面的不同意见如何协调需要更大的智慧,同时也需要更清晰地厘清到底哪些执法企业主认为过轻,哪些认为过重。

表66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认为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党和政府颁布的一些促进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的了解方面,总的趋势是教育程度越高的企业主,对相关政策了解越高。具体来说,小学及以下程度不了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小微企业29条”)的有23.1%,而到了大学程度的被访者那里,这一比例只有10.5%,而研究生被访者不知道这一政策的只有6.2%;再如,《42项“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不知道的比例,则从小学及以下的34.6%,降到研究生的13.1%;不知道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比例,小学及以下的为30.8%,研究生为13.4% (见表67)。

表67 不同教育程度的企业主对若干政策的了解程度

小微型企业对这些政策的了解程度均要明显低于大中型企业。例如,有13.2%的小微型企业主不知道“小微企业29条”,而大中型企业这一比例只有7.9%。不知道《42项“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的比例分别为25.9%和14.1%,相差11.8%。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知晓率相差13.5%,小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不知晓率分别为26.2%和12.7%(见表68)。这说明政策宣传要进一步地向低学历和小微型企业的企业主倾斜(而这两者往往是高度相关的),要设计出符合小微企业特征的宣传方案。

表68 不同企业类型的企业主对若干政策的了解程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调查询问了被访企业主对这一论述所可能引发的效应的评价。企业主可以从“同意”、“比较同意”、“不知道”、“不太同意”、“不同意”这五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我们对这五个选项分别从5到1由高到低进行赋值并计算均值。均值越高,表示被访者越同意相关的预期判断;反之相反。

被访企业主对于上述论述可能引发的效应呈现出积极评价。四项积极评价的得分均值均在4分以上。而两项负面预期的均值都在3分以下。其中认为“市场竞争将逐步有序和规范”的得分最高(4.20),紧随其后的是“企业发展将面临更为广阔的空间”(4.11)、“将极大地增强企业发展信心”(4.10)和“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诸多障碍将被打破”(4.09)。认为“推行起来太困难,不抱什么希望”的得分只有2.84,而“说了也白说,不会有太大改善”的得分为2.52(见表69)。

表69 不同资产规模的企业主对十八届三中全会论述的评价

在对同一问题的判断上,资产规模更大的企业主的评价更为积极,这一趋势非常明显和稳健。例如,在对“市场竞争将逐步有序和规范”的判断上, 100万元以下规模的企业主的打分是4.13, 100万~1000万元是4.19, 1000万~1亿元是4.24, 1亿元以上是4.28。其他选项的情况与此类似,不再赘述。

超过六成的被访企业主对“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的后果”呈积极态度。64.8%的被访者认为此举将使得创业热情得到激发,60.1%的被访者认为企业数量会迅速增加。与之相对应的,持消极看法的比例较低。有19.5%的被访者认为“作用有限,不会产生大的变化”, 19.8%的被访者认为“放宽资本准入门槛将影响市场秩序”(见表70)。此外,大中型企业的被访者的态度相较于小微型企业来说更为积极一些,但差别并不显著。

表70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对“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的后果”的看法

调查还询问了被访企业认为哪些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公布会对企业诚信经营最有影响力。选择最高的是行政机关公布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中选率为50.1%。随后是企业资质资格信息(44.4%)、企业年度报告信息(40.6%)和企业登记备案信息(38.1%)(见表71)。

表71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认为的对企业诚信经营最有影响的网上公布信息

针对工商部门进行的“先照后证”的改革,超过六成的被访者持积极的看法。61.7%的被访者认为会更加方便人们创办企业,14.6%的被访者认为有利于解决政府部门间的推诿扯皮。与此同时,也有10.8%的被访者认为证照先后顺序调整没有解决审批的核心问题,12.9%的被访者认为说不好。

表72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对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看法

企业主对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注册登记困难的主要抱怨在于前置审批的手续和程序复杂。有60.2%的被访者认为“登记前置审批程序繁杂”, 56.0%的被访者认为“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过多”。对于其他困难的抱怨比例则明显降低。36.1%的被访者认为审批周期过长,29.1%的被访者认为审批信息不够透明公开,18.1%的被访者认为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不合理(见表73)。小微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在不同的项目上的选择比例互有高低,但总体来说相差并不明显。可以认为,这些困难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表73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对企业设立过程中注册登记困难的评价

企业主还选择了他们认为的最难办、最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其他(见表74)。这种选择的分布受到行业分布的影响很大,因此仅供参考。

表74 企业主对“企业最难办、最不合理的行政审批”的选择

超过八成的被访企业主(81.4%)将“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作为他们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期待,“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也被67.5%的被访者选择,选择“公开审批事项和标准”的比例为44.9%(见表75)。小微型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区别并不明显,企业家的呼声带有普遍性。

表75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主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期待

(三)私营企业对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预期

本次调查第一次询问了被访企业主对于未来五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预期。数据显示,企业主们的经济危机感较强。有28.10%和42.60%的被访者认为未来很有可能或较有可能发生物价大幅上涨的危机,合计达到了70.70%。认为就业越来越困难的企业主占到了70.20%,其中选择很有可能和较有可能的分别占到了23.60%和46.60%。紧随物价和就业之后的是房地产,分别有22.40%和40.40%的被访者认为房地产“泡沫”很有可能或较有可能破裂。认为经济会陷入低迷的比例则有52.30%,其中认为很有可能的为16.60%,较有可能的为35.70%。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调查时点的关系(2014年3~4月), “通胀”压力在调查时较为明显,而宏观经济指标下行的压力相较目前(2015年7月)要轻。企业主对于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期可能会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总体而言,较为普遍的经济危机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有意思的是,被访企业家对生态环境恶化的危机感超过了对于经济陷入低迷的危机感。分别有22.30%和39.10%的被访者认为未来生态环境会恶化,合计达到61.40%。

企业主们认为社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则要低得多。有13.10%的被访者认为很有可能社会矛盾会激化,选择较有可能的为29.80%,合计达到了42.90%。认为其他经济和社会风险有可能激化的合计达到了27.10%。这一比例较低很有可能是因为题干指向不明,因为选择“不好说”的比例高达46.20%(见图13)。

图13 企业主对于未来五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的预期

认为未来五年会爆发战争或恐怖主义引发灾难的比例很低。选择很有可能的仅为5.40%,较有可能的为14.20%,合计仅为19.60%。

超过七成(73.60%)的被访企业主同意“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难以实现”,其中同意的有35.50%,比较同意的有38.10%。

分别有35.70%和38.00%的被访者同意和比较同意“国家没有必要继续扩大对外援助,而应更加关注国内民生的改善”,合计达到73.70%。这显示出国内的企业主希望政府更多地关注国内民生而不是对外援助。但对政府是否应该提高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企业主们的看法并不统一。有28.20%和28.00%的被访者表示同意和比较同意,合计为56.20%,认为不好说的达到了27.90%,还有合计15.9%的被访者表示并不同意(见图14)。进一步分析可以关注不同地域和行业的企业主对是否实施更有保护主义色彩的经济政策的看法。

图14 企业主对市场竞争和保护主义的看法

(四)私营企业对“中国梦”的看法

企业主们对于自己和“中国梦”的关系持正面积极的看法。合计有75.6%的被访者对“私营企业主是实现中国梦最重要的群体”持肯定态度,其中表示同意的占30.1%、比较同意的占45.5%。

企业主们理解的“中国梦”带有“积极的个人主义”的色彩。分别有24.7 %和35.5 %的被访者同意和比较同意“我的 ‘中国梦’首先是实现个人理想,然后才是中华民族复兴”,合计达到了60.2 %。还有23.9 %的被访者表示“不好说”。仅有合计15.9 %的人对此持否定态度,对于“中国梦是政府提出的概念,与我关系不大”这一表述,表示不太同意和不同意的分别达到了57.4 %和4.7 %,合计达到了62.1 %(见图15),显示出“中国梦”这一概念得到了企业主阶层较为广泛的认可。对“中国梦”的宣传工作,也应该抓住这一特点,从个人的角度切入,将个人的梦想与国家民族的复兴有机地结合起来。

图15 企业主对于“中国梦”的看法

(五)对统战工作的评价

工商联会员企业参与工商联组织的42项“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和“小微企业29条”的评估工作的比例(26.5%)要明显高于非会员企业(6.4%)。同时,工商联会员企业对于这一活动的不知晓率(9.5%)也要明显低于非会员企业(24.5%)(见表76)。这凸显出了工商联会员企业在工商联活动中的组织优势。

表76 被访者参与工商联组织的两项政策的评估工作情况

从抽样调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出资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一定的了解或是体验,参加过活动的有2117人,占34.46%;知道但未参加的有3370人,占54.85%;不知道的有657人,占10.69%(见表77)。

表77 对于群众路线活动了解情况

对于活动取得的成效,受访者普遍总体评价比较积极,不少人认为“四风”的蔓延势头的确得到了遏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许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或明显改善,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但也有9.86%的人认为活动前和活动后没什么明显变化;6.22%的人认为“四风”问题只是表面上被遏制了,实际上变得更加严重(见表78)。

表78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效果情况(多选)

从抽样调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出资人对统战部门参与全面深化改革,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较高的期望。主要期望从高到低依次是:推动政策落实,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占71.52%;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诉求,占53.78%;畅通协商渠道,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占51.51%;引导转型升级,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占46.43%;宣传先进典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占36.75%。

2013年以来,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开展这项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参加了有关活动的占23.16%;听说过这项活动的占33.45%;不了解的占43.39%(见表79)。

表79 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了解情况

同时有68.93%的人认为,很有必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定程度上说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契合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现实需求和思想需求,但在进一步搞好活动的宣传组织、扩大覆盖面、提升传播力等方面还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见表80)。

表80 对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看法

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最能有效增强信念、信任、信心和信誉的途径从高到低依次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占73.60%;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占70.13%;搭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平台,占55.71%,促进企业间交流合作,占54.54%;加强形势和理论政策宣讲,占31.88%;加强对非公有制先进典型的宣传,占29.67%。可见,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考问题的基本点还是“在商言商”,为企业生产经营呼吁与争取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始终是他们第一位的关注点(见表81)。

表81 对增强“四信”有效方式的看法

(六)私营企业出资人对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养的有关看法

目前,以私营企业主子女为主的新生代企业家开始崭露头角,部分人已顺利接班,或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大部分受访者对新生代企业家政治参与持支持和肯定态度。61.15%的人认为,新生代应适当参与各级工商联组织;48.39%的人认为,应扩大新生代的政治参与,鼓励其积极参政议政;还有27.54%的人认为,新生代企业家应以企业经营为主,不应参政议政。对于统战部门加强新生代企业家培养教育的合适方式,从高到低依次是: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占63.12%;发挥老一代企业家传帮带作用,占55.71%;组建联谊会等团体,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占52.70%;组织开展考察调研,占44.23%;组织他们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占38.22%。可见,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希望统战部门通过组织学习、帮带、考察、交流、建言献策等多种方式,在教育、培养和引导新生代企业家中发挥应有作用。此外,还有15.52%的人认为,新生代成长主要靠自身努力,统战部门的作用有限(见表82)。

表82 关于统战部门教育培养新生代企业家的方式

课题组成员及报告执笔人(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光金、戴建中、范晓光、胡林辉、林泽炎、林蔚然、刘平青、吕鹏、杨典、张久荣、赵刚、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