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实务发展研究

第四章 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法律实务

第一节 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领域法律服务的回顾与展望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发展转型的重要时刻,“互联网行业整合”、“互联网+模式”等正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全面升级新的发力点,而互联网企业与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成为落实前述战略的重要环节,资本市场亦成为互联网企业初创、成长直至发展壮大不可或缺的助推器。

通常所说的互联网企业是以网络为经营基础的企业,包括基础服务商与增值业务提供商等,一般可细分为IT行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即时通信等。随着市场层面互联网思维影响的不断扩散以及政策层面“互联网+”战略思路的明确提出,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企业也开始思考或已经成功利用互联网资源实现创新,这些传统行业企业也属于本节所探讨的互联网企业的范畴。

一、2015年以来互联网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回顾

2015年以来,法律、政策层面已多次传达出明确的信号:国家鼓励培养互联网思维,在守住监管底线的情况下充分调动企业创新的活力,激发大众创新的热情深蓝财经:《互联网证券:法无禁止即可为》,http://www.mycaijing.com.cn/news/2015/03/13/17044.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14日。。例如,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发24号《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2015年7月18日,央行、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银发221号《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李克强总理也强调,希望让市场主体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方烨、梁倩、赵婧:《李克强畅谈改革方略: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3/14/c_126264959.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15日。

互联网企业成长周期中,涉及投资创建、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上市挂牌等众多资本市场事项,任一细分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均十分可观。根据互联网企业的通常发展周期,以下主要从初创期、成长期、成为公众公司、传统企业跨界融合四个方面着手,就互联网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相关情况进行回顾。

(一)初创期互联网企业现状与法律服务

2015年,很多初创互联网企业在资本市场表现不俗:据统计,仅在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各领域的投融资案例数量就有489起,其中披露具体金额的有253起,最高交易金额为16.11亿美元,总投资规模达到695.1亿美元。从融资阶段分布来看,489起融资案例当中,有95%的案例披露了融资轮次,其中天使轮融资占比22%,B轮占比17%,C轮占比6%。A轮融资事件最多,占比34%许光涛:《速途研究院: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行业投融资市场报告》,http://www.sootoo.com/content/656576.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15日。

对于处于初创期的互联网企业来说,获得天使投资、VC的青睐是其能够得到长远发展的重中之重,但对企业和投资者而言,如何能够与合适的合作方达成最终投资意向则离不开审慎的法律工作;其次,内部团队是初创期互联网企业最宝贵的资源,如何组建内部合伙人制度、通过各类架构实施员工激励、确保核心员工的稳定性是互联网企业初创伊始就要着重考量的因素。此外,作为一个行业特征,互联网企业往往对于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创新等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壁垒有着迫切诉求。从法律服务而言,律师在上述领域均能发挥重要作用:参与投资过程的谈判,完成尽职调查及起草交易协议;协助公司起草章程与股东协议,明确股权结构安排及完成内部合伙人建设;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提高员工尤其是核心员工的参与度与忠诚度;起草劳动合同中保密、竞业禁止条款,保护初创企业利益;协助论证商业模式的法律可行性,为企业创新行为在多变商业环境下的实际落地保驾护航,等等。

(二)成长期互联网企业现状与法律服务

纵观2015年资本市场中互联网行业的表现,成长期互联网企业并购、融资业务表现出很高的活跃度,互联网行业的并购、融资已成为律师非常活跃的目标服务领域:美团网与大众点评网合并组建“新美大”、滴滴与快的实施战略合并、58同城与赶集网联姻……据统计,从行业分布来看,2015年上半年中国并购市场完成的961起并购交易分布于互联网、IT、清洁技术、机械制造、生物技术/医疗健康、金融、房地产等23个一级行业。从并购案例数方面分析,互联网行业本期以115起交易,占比12.0%的成绩首次夺魁,原因在于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通过收购某个互联网企业,用资本换发展时间、换人才结构、换思维方式的重构,作为传统企业“+互联网”的转型之路清科研究中心:《2015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发展回顾传统企业“热追”互联网成亮点》http://www.askci.com/news/2015/07/24/958525mc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15日。

众多成长期的领先互联网企业开始抱团减少价格战,寻求合并增量。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共发生VC/PE相关并购交易530起,同比增长20.7%,环比微跌0.6%;所有交易共涉及金额257.92亿美元,从行业分布来看,互联网行业独占鳌头,以85起案例,数量占比16.0%的成绩在活跃度上排名首位。其中披露金额的61起案例涉及金额33.01亿美元,占案例金额总量的12.8%,在案例金额方面同样排名第一清科研究中心:《2015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发展回顾传统企业“热追”互联网成亮点》http://www.askci.com/news/2015/07/24/958525mc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11月15日。

互联网企业经过初创期后逐渐步入正轨,在此阶段不仅要接洽更多的投资人为其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购重组也是其获得资本市场助力的一大途径。在这一阶段律师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论证投融资方案可行性;参与投融资过程的谈判,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对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协助互联网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与合规运营;参与设计并购重组过程中公司架构的调整,起草交易文件;就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提供法律论证以及申报文件起草等。

(三)互联网企业成为公众公司的现状与法律服务

2015年以来,作为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一大亮点,众多互联网企业成功在A股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从公开市场获取融资的通道更加便利:暴风科技在拆除红筹架构后登陆深交所成功回归A股;相较于A股上市的高要求,新三板以其较低的门槛和时间成本成为互联网企业逐鹿资本市场的另一重要平台:中钢网、百事通、天涯社区、铁血科技、盛成网络等一批互联网企业均受益于新三板开放的监管措施。

对于准备实施上市或挂牌的互联网企业而言,法律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挂牌前协助互联网企业开展可行性论证并进行必要的法律尽职调查;协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协助公司论证、完善合规性问题,尤其是创新业务的合规性论证;从法律角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准备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出具监管部门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等。

(四)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

“互联网+”概念自诞生伊始,就以其创新性驱动着各领域的跨界融合,而互联网企业也在结构重塑的过程中越来越被传统企业所重视:A股上市公司梅花伞转型成为A股领先的网络游戏上市公司;2015年8月,京东与A股上市公司永辉超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作为传统零售业的领先企业,永辉超市借力京东探索在互联网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在积极探寻转型之路,通过投资、收购、重组、换股等方式进入互联网领域,推动企业传统业务的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的发展观念转变提升,进一步实现与“互联网+”的有效融合。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服务内容也面临新的机遇:为收购、重组、上市公司借壳、换股交易提供法律可行性论证;为各类资本市场交易提供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文件起草、法律意见书出具等法律服务;就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提供法律论证以及申报文件起草等。

二、互联网企业对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的近期展望

(一)注册制改革为互联网企业对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市场对中国境内股票发行制度进行多项调整充满预期,其中新股发行体制朝着注册制改革方向稳步前进已经确定。这些改革预期释放了众多市场信号:即监管机构选择把市场还给市场,让市场正常的供需关系决定市场博弈与利益分配。从审批制到注册制,审核重心从实质审核向信息披露过渡,同时,上市程序的简化、上市门槛的降低、资本市场包容度与覆盖面的增加也将为互联网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寻求发展提供更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战略新兴板的推出预期吸引了各类投资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将其在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设置在中国境内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监管层正在研究推动建立战略新兴板,聚焦于服务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新兴产业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根据《“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系战略新兴板重点关注的行业范围之一;同时,市场预期战略新兴板将采用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与主板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为互联网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