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所以,重生总有失忆这种老梗?

阿锦睁开眼的时候,还有些恍惚。

作为鬼魂阿锦和上辈子投胎周瑾的那些记忆,在脑子里来回晃荡,晃荡的让她觉得自己,还处于上一世被人脑袋开瓢的剧痛中。

恍惚了许久,才想起自己是重生了。

至于自己重生在哪里,重生的是谁,完全都是一片空白。

阿锦随意移动视线,看见了左边拉着的窗帘上,印着大朵大朵令人认不出俗艳的花。

墙角立着简陋的衣柜,门上是土掉渣的荷塘图。

衣柜边破旧的电脑桌上,摆放着廉价的老式电脑显示器。

她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花团锦簇;床两侧的床头柜,已经有些斑驳掉漆。

整个房间简陋又彰显着是个女孩的房间,啧啧,这品味,这审美,自己这是重生在哪个年代了?

努力抬手摸了摸脑袋,发觉头发被剃光了,还裹着纱布,怪不得觉得头有点沉沉的。

阿锦费劲撑着身体想坐起来,拉扯到了尿袋,她整个人都不好了,这是植物人的身体?!

重生前,那些好的不好的回忆,还来不及整理。

先被这具身体是植物人,可能无限孱弱给打击了。孱弱的身体可无法在末世里的存活啊……

“景歌!!景歌你醒了?”一个眉目清秀瘦弱的女孩,从房间门外冲过来,一脸激动,想抱她碰她又怕碰坏她的表情。

阿锦看着她那张激动的脸,内心幽幽叹口气,所以说,重生就失忆这种老梗,真的好让人尴尬......

阿锦准备张嘴,说那句经典开场白你是谁时,发觉自己根本就.....插不上嘴啊。

“你终于醒了!终于醒了!我马上给医生电话,对了,要不要给我舅舅电话,安排你再去医院做个检查,能醒就好,能醒就好。我就说你只是磕着后脑勺怎么会有事!怎么会有事!!我就知道你肯定能醒,一定能醒的!”

女孩红着眼圈,轻轻拉着阿锦的手,边说边细细打量阿锦的脸色,似乎想从她的脸色里,检查是否还带着虚弱。

阿锦看着女孩真挚的情感外露,一脸带着沉睡已久恋人苏醒的激动,有些感动又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重生成男的了?

阿锦再次张嘴准备说你是谁时,女孩突然起身冲出房间门,“你一定很渴,我给你倒点温水。你别急着说话,都昏迷五天了,你一定很晕很难受!”

阿锦很想扶额对她说,姑娘我精神很好啊,给我个机会问问你是谁,我是谁吧!

阿锦在女孩倒水期间,挪挪停停的蹭起身来,半躺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估算这起伏顶多是个B+,确认这身体是个女的后,又笑自己太多心了。

女孩端着半杯温水走进来,侧坐在床边,小心的扶着阿锦的后背,将水杯递到她嘴边,微微倾斜着温柔的说:“慢慢喝,水不烫。”

阿锦只是润了润嘴唇,抓紧时间开了口,“我这是在哪儿?”

她说完愣了愣,肯定了自己不是重生在上一世的身体里了,上一世自己的声音,较为清亮,而这具身体的声音,却甜美软糯。

女孩呆了呆,“你的房间啊!”

女孩紧皱眉头看着阿锦,想从她脸上看出点玩笑的意思,声音带着微微颤抖,“景歌你别玩了,别跟我说你失忆了!这一点都不好玩,我担心了整整五天了!你还有心思一醒来就开玩笑?!”

阿锦用陌生的眼神,严肃的看着她,问道:“你是谁?我是谁?”

女孩整个人彻底呆住了,“景歌,景歌你....”

她猛的站起来,在床边急走两步,又看看阿锦,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喃喃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给医生电话去,你等等,你等等。”

不等阿锦的任何回应,着急的她拿出电话就冲了出去,顺手关住了房门。

在女孩打电话的时候,阿锦随意瞥了眼房门上挂着的日历,最上面显示着2016年,皱皱眉头,这年代了,居然还有人这样布置房间,真奇葩。

她随意在床边柜子里找到一面小镜子,打开镜子就着透过窗帘照进的昏暗光亮,打量自己这辈子的样子。

看着镜中的样子,阿锦有些崩溃,镜中裹着纱布的光头,反而将精致俊朗的五官,更凸显出来,微微一笑,桃花眼就带出一丝魅意,配着挺直的鼻梁,像个勾引女孩的坏男孩。

摔啊!!这样子跟声音,完全不匹配好吧!

白皙俊朗的女生男相,居然有一副甜美软糯的嗓音!见鬼啊!

等等,自己长得这么帅,那个女孩,不会是这具身体的恋人之类奇怪的设定吧!那表情那眼神...

阿锦赶紧仔细去听,正在客厅打电话的女孩说些什么,“真的会....好的.....尽快”女孩的声音断断续续,完全无法听清。

算了,自己重生回来,既然接收了这具身体,那就开始新的人生吧,等确认了末世依然会来,该帮的就帮吧。

如果这个女孩,真的是曾经的恋人,也只能说抱歉了,自己真心只喜欢男人啊。

阿锦叹口气,这都是这具身体的债啊,最讨厌欠债了!

女孩终于打完电话回来,坐在床边,用奇怪的眼神看着阿锦,满眼的复杂和不解,“医生说脑震荡确实有机率造成短期失忆,景歌,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把我也忘了?”

阿锦认真的点点头。

女孩失望的表情浮了出来,低头看着床上的被子,整个人很低迷,“一会儿医生就来了,我给你爸妈打了电话,他们晚点才回来……”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通什么似的,微笑着伸出手来,“既然你忘记了,那我们就再认识一次吧!我叫胡蝶,你叫周景歌,景色的景,歌声的歌。”

阿锦伸出手,轻轻握住女孩的手微笑,“你好胡蝶,我叫周景歌。”

胡蝶微笑着看向她们相握的手,“我们从很小就认识啦,特别有缘。从初中一直到现在读大学,我们都在一间学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口气里带着一丝怀念和浅浅的遗憾。

阿锦瞬间心里松口气,还好只是好友。她真的不想一醒来,就面对奇怪的人物关系,例如女帅哥的女朋友,想想就起鸡皮疙瘩……

“我还是先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吧,免得他们一会回来说了什么,你听了难受……”胡蝶顿了顿,仿佛在思考从哪里说起。

“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所以重生都会附带难搞的奇葩亲戚?

“不不,你是他们亲生的,以前我曾经问过你,为什么他们那么讨厌你。“说着她顿了顿。

看阿锦一脸平静,继续说道:“你说你出生的时候,还有个龙凤胎哥哥,但是生下来身体很弱,没熬过一岁就死了。你爸妈又特别重男轻女,觉得是你在娘胎里抢了你哥哥的营养,害死了他。”

她停顿片刻,轻声叹息声,接着说:“他们把才出生的你送到农村,直到你该读初中时,你的外公外婆去世,才把你接回来。你妈妈因为生你们时,年纪有些大了,身体不大好。后来为了有个儿子,又花了大价钱,才又生下你弟弟景笙。”

“我还有个弟弟?我跟他关系好吗?”

胡蝶为难的看了眼周景歌,“呃,我想,没有谁会喜欢总抢自己喜欢女孩的姐姐吧?而且你这次出事,就是你去你弟弟学校挑衅,被他拿篮球给砸的,嗑到了后脑勺...”

“你说我抢自己弟弟喜欢的女孩?”周景歌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所以这张帅脸就只能拿来泡妹妹了?摔啊!!

好吧,重点也不在这个,而是这个身体的前身!果然仗着自己长得帅,当蕾丝了!

胡蝶睁大眼睛看着她,眼睛透着不可思议,“看来你也忘记了高晓琴了,你弟弟班里的班花……”

阿锦无力的挥挥手,对身体的前主人喜欢女孩这个话题,极度无语,“我们还是聊点容易让我理解的吧,所以我的家人,爸妈弟弟都不喜欢我?”

“哎,是不大待见你,你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他们非接你回家,不让你住院,说懒得浪费钱。”胡蝶边说边偷偷观察周景歌的表情,“最后还是我托我舅舅,找了医生每天过来看看你的情况。”

“你舅舅是医生?”

“不是,他是军区的人,还算有点小权利吧。他从军区医院找的医生,不然就你爸妈那样,我真的很怕你出事。”

“胡蝶,真的很谢谢你。”

作为做了几百年的鬼魂,投胎后又曾经在末世里活了五年,看过太多人世沧桑。

阿锦清楚的知道,胡蝶所说的一切不是谎言,只是看这个房间的布置,就能感觉到前身的不受重视。

阿锦大概也能猜测到,前身因为父母的重男轻女,再加上这帅气的模样,她一直把自己当男孩般的活着。

或者前身想努力的表现,让父母觉得自己能比男孩强,又或者她羡慕嫉妒被宠爱的弟弟,所以百般的折腾他。

却不知道自己所作所为,落在长辈眼里反而不男不女,还欺男霸女,于是反复的恶性循环。

阿锦觉得自己重生来了,那些恩恩怨怨和前身那些乱七八糟的爱情,就都过去吧。

她只想确认,是否重生到了上一世,那个熟知的末世世界,然后作为周景歌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