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她那么看过我(4)

是的,他不像别的朋友们那样有种种无法解决的,眼看着越缠越紧而翻不起身的事。以他来比较他们,似乎他还该算个幸运的。可是我拿他作这群朋友的代表。正因为他没有显然的困难,他的悲哀才是大家所必不能避免的,不管你如何设法摆脱。显然的困难是时代已对个人提出清账,一五一十,清清楚楚。他的默默悲哀是时代与个人都微笑不语,看到底谁能再敷衍下去。他要想敷衍呢,他便须和一切妥协:旧东西中的好的坏的,新东西中的好的坏的,一齐等着他给喊好;自要他肯给它们喊好,他就颇有希望成为有出路的人。他不能这么办。同时他也知道毁坏了自己并不是怎样了不得的事,他不因不妥协而变成永不洗脸的名士。革命是有意义的事,可是他已先偏过了。怎办呢?他只交下几个好朋友,大家到一块儿,有的说便说,没的说彼此就楞着也好。他也教书,也编书,月间进上几十块钱就可以过去。他不讲穿,不讲究食住,外表上是平静沉默,心里大概老有些人家看不见的风浪。真喝醉了的时候也会放声的哭,也许是哭自己,也许是哭别人。

他知道自己的毛病,所以不吹腾自己的好处。不过,他不想改他的毛病,因为改了毛病好像就失去些硬劲儿似的。努力自励的人,假若没有脑子,往往比懒一些的更容易自误误人。何容兄不肯拿自己当个猴子耍给人家看。好、坏,何容是何容:他的微笑似乎表示着这个。对好友们,他才肯说他的毛病,像是:“起居无时,饮食无节,衣冠不整,礼貌不周,思而不学,好求甚解而不读书……”只有他自己才能说得这么透澈。催他写文章,他不说忙,而是“慢与忙有关系,因优故忙”。因为“作文章像暖房里人工孵鸡,鸡孵出来了,人得病一场!”

他若穿起军服来,很像个营里的书记长。胸与肩够宽,可惜脸上太白了些,不完全像个兵。脸白,可并不美。穿起蓝布大衫,又像个学校里不拿事的庶务员。面貌与服装都没什么可说,他的态度才是招人爱的地方,老是安安稳稳,不慌不忙,不多说话,但说出来就得让听者想那么一会儿。香烟不离口;酒不常喝,而且喝多了在两天之后才现醉相——这使朋友们视他为“异人”;他自己也许很以此自豪,虽然“晚醉”和“早醉”是一样受罪的。他喜爱北平,大概最大的原因是北平有几位说得来的朋友。

我的几个房东

初到伦敦,经艾温士教授的介绍,住在了离“城”有十多英里的一个人家里。房主人是两位老姑娘。大姑娘有点傻气,腿上常闹湿气,所以身心都不大有用。家务统由妹妹操持,她勤苦诚实,且受过相当的教育。

她们的父亲是开面包房的,死后,把面包房给了儿子,给二女一人一处小房子。她们卖出一所,把钱存在银行生息。其余的一所,就由她们合住。妹妹本可以去作,也真作过,家庭教师。可是因为姐姐需人照管,所以不出去作事,而把楼上的两间屋子租给单身的男人,进些租金。这给妹妹许多工作,她得给大家作早餐晚饭,得上街买东西,得收拾房间,得给大家洗小衣裳,得记账。这些,已足使任何一个女子累得喘不过气来。可是她于这些工作外,还得答复朋友的信,读一两段圣经,和作些针线。

她这种勤苦忠诚,倒还不是我所佩服的。我真佩服她那点独立的精神。她的哥开着面包房,到圣诞节才送给妹妹一块大鸡蛋糕!她决不去求他的帮助,就是对那一块大鸡蛋糕,她也马上还礼,送给她哥一点有用的小物件。当我快回国时去看她,她的背已很弯,发也有些白的了。

自然,这种独立的精神是由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逼出来的,可是,我到底不能不佩服她。

在她那里住过一冬,我搬到伦敦的西部去。这回是与一个叫艾支顿的合租一层楼。所以事实上我所要说的是这个艾支顿——称他为二房东都勉强一些——而不是真正的房东。我与他一气在那里住了三年。

这个人的父亲是牧师,他自己可不信宗教。当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和一个女子由家中逃出来,在伦敦结了婚,生了三四个小孩。他有相当的聪明,好读书。专就文字方面上说,他会拉丁文,希腊文,德文,法文,程度都不坏。英文,他写得非常的漂亮。他作过一两本讲教育的书,即使内容上不怎样,他的文字之美是公认的事实。我愿意同他住在一处,差不多是为学些地道好英文。在大战时,他去投军。因为心脏弱,报不上名。他硬挤了进去。见到了军官,凭他的谈吐与学识,自然不会被叉去帐外。一来二去,他升到中校,差不多等于中国的旅长了。

战后,他拿了一笔不小的遣散费,回到伦敦,重整旧业,他又去教书。为充实学识,还到过维也纳听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后来就在牛津的补习学校教书。这个学校是为工人们预备的,仿佛有点像国内的暑期学校,不过目的不在补习升学的功课。作这种学校的教员,自然没有什么地位,可是实利上并不坏:一年只作半年的事,薪水也并不很低。这个,大概是他的黄金“时代”。以身份言,中校;以学识言,有著作;以生活言,有个清闲舒服的事情。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和一位美国女子发生了恋爱。她出自名家,有硕士的学位。来伦敦游玩,遇上了他。她的学识正好补足他的,她是学经济的;他在补习学校演讲关于经济的问题,她就给他预备稿子。

他的夫人告了。离婚案刚一提到法厅,补习学校便免了他的职。这种案子在牛津与剑桥还是闹不得的!离婚案成立,他得到自由,但须按月供给夫人一些钱。

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正极狼狈。自己没有事,除了夫妇的花销,还得供给原配。幸而硕士找到了事,两份儿家都由她支持着。他空有学问,找不到事。可是两家的感情渐渐的改善,两位夫人见了面,他每月给第一位夫人送钱也是亲自去,他的女儿也肯来找他。这个,可救不了穷。穷,他还很会花钱。作过几年军官,他挥霍惯了。钱一到他手里便不会老实。他爱买书,爱吸好烟,有时候还得喝一盅。我在东方学院见了他,他到那里学华语;不知他怎么弄到手里几镑钱,便出了这个主意。见到我,他说彼此交换知识,我多教他些中文,他教我些英文,岂不甚好?为学习的方便,顶好是住在一处,假若我出房钱,他就供给我饭食。我点了头,他便找了房。

艾支顿夫人真可怜。她早晨起来,便得作好早饭。吃完,她急忙去作工,拼命的追公共汽车;永远不等车站稳就跳上去,有时把腿碰得紫里蒿青。五点下工,又得给我们作晚饭。她的烹调本事不算高明,我俩一有点不爱吃的表示,她便立刻泪在眼眶里转。有时候,艾支顿卖了一本旧书或一张画,手中摸着点钱,笑着请我们出去吃一顿。有时候我看她太疲乏了,就请他俩吃顿中国饭。在这种时节,她喜欢得像小孩子似的。

他的朋友多数和他的情形差不多。我还记得几位:有一位是个年轻的工人,谈吐很好,可是时常失业,一点也不是他的错儿,怎奈工厂时开时闭。他自然的是个社会主义者,每逢来看艾支顿,他俩便粗着脖子红着脸的争辩。艾支顿也很有口才,不过与其说他是为政治主张而争辩,还不如说是为争辩而争辩。还有一位小老头也常来,他顶可爱。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他都能读能写能讲,但是找不到事作;闲着没事,他只为一家磁砖厂吆喝买卖,拿一点扣头。另一位老者,常上我们这一带来给人家擦玻璃,也是我们的朋友。这个老头是位博士。赶上我们在家,他便一边擦着玻璃,一边和我们讨论文学与哲学。孔子的哲学,泰戈尔的诗,他都读过,不用说西方的作家了。

只提这么三位吧,在他们的身上使我感到工商资本主义的社会的崩溃与罪恶。他们都有知识,有能力,可是被那个社会制度捆住了手,使他们抓不到面包。成千论万的人是这样,而且有远不及他们三个的!找个事情真比登天还难!

艾支顿一直闲了三年。我们那层楼的租约是三年为限。住满了,房东要加租,我们就分离开,因为再找那样便宜,和恰好够三个人住的房子,是大不容易的。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了,可是还时常见面。艾支顿只要手里有够看电影的钱,便立刻打电话请我去看电影。即使一个礼拜,他的手中彻底的空空如也,他也会约我到家里去吃一顿饭。自然,我去的时候也老给他们买些东西。这一点上,他不像普通的英国人,他好请朋友,也很坦然的接受朋友的约请与馈赠。有许多地方,他都带出点浪漫劲儿,但他到底是个英国人,不能完全放弃绅士的气派。

直到我回国的时际,他才找到了事——在一家大书局里作顾问,荐举大陆上与美国的书籍,经书局核准,他再找人去翻译或——若是美国的书——出英国版。我离开英国后,听说他已被那个书局聘为编辑员。

离开他们夫妇,我住了半年的公寓,不便细说;房东与房客除了交租金时见一面,没有一点别的关系。在公寓里,晚饭得出去吃,既费钱,又麻烦,所以我又去找房间。这回是在伦敦南部找到一间房子,房东是老夫妇,带着个女儿。

这个老头儿——达尔曼先生——是干什么的,至今我还不清楚。一来我只在那儿住了半年,二来英国人不喜欢谈私事,三来达尔曼先生不爱说话,所以我始终没得机会打听。偶尔由老夫妇谈话中听到一两句,仿佛他是木器行的,专给人家设计作家具。他身边常带着尺。但是我不敢说肯定的话。

半年的工夫,我听熟了他三段话——他不大爱说话,但是一高兴就离不开这三段,像留声机片似的,永远不改。第一段是贵族巴来,由非洲弄来的钻石,一小铁筒一小铁筒的!每一块上都有个记号!第二段是他作过两次陪审员,非常的光荣!第三段是大战时,一个伤兵没能给一个军官行礼,被军官打了一拳。及至看明了那是个伤兵,军官跑得比兔子还快;不然的话,非教街上的给打死不可!

除了这三段而外,假若他还有什么说的,便是重述《晨报》上的消息与意见。凡是《晨报》所说的都对!

这个老头儿是地道英国的小市民,有房,有点积蓄,勤苦,干净,什么也不知道,只晓得自己的工作是神圣的,英国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达尔曼太太是女性的达尔曼太太,她的意见不但得自《晨报》,而且是由达尔曼先生口中念出的那几段《晨报》,她没工夫自己去看报。

达尔曼姑娘只看《晨报》上的广告。有一回,或者是因为看我老拿着本书,她向我借一本小说。随手的我给了她一本威尔思的幽默故事。念了一段,她的脸都气紫了!我赶紧出去在报摊上给她找了本六个便士的罗曼司,内容大概是一个女招待嫁了个男招待,后来才发现这个男招待是位伯爵的承继人。这本小书使她对我又有了笑脸。

她没事作,所以在分类广告上登了一小段广告——教授跳舞。她的技术如何,我不晓得,不过她声明愿减收半费教给我的时候,我没出声。把知识变成金钱,是她,和一切小市民的格言。

她有点苦闷,没有男朋友约她出去玩耍,往往吃完晚饭便假装头疼,跑到楼上去睡觉。婚姻问题在那经济不景气的国度里,真是个没法办的问题。我看她恐怕要窝在家里!“房东太太的女儿”往往成为留学生的夫人,这是留什么外史一类小说的好材料;其实,里面的意义并不止是留学生的荒唐呀。

她那么看过我

人是为明天活着的,因为记忆中有朝阳晓露;假若过去的早晨都似地狱那么黑暗丑恶,盼明天干吗呢?是的,记忆中也有痛苦危险,可是希望会把过去的恐怖裹上一层糖衣,像看着一出悲剧似的,苦中有些甜美。无论怎说吧,过去的一切都不可移动;实在,所以可靠;明天的渺茫全仗昨天的实在撑持着,新梦是旧事的拆洗缝补。

对了,我记得她的眼。她死了好多年了,她的眼还活着,在我的心里。这对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的一闪,像归燕的翅儿,只须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那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

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只是极纯的一个小火苗,像心中的一点晚霞,晚霞的结晶。它可以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可是千真万确的是凝视。只微微的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把一切都无声的告诉了给我。凝视,一点也不错,我知道她只须极短极快的一看,看的动作过去了,极快的过去了,可是,她心里看着我呢,不定看多么久呢;我到底得管这叫作凝视,不论它是多么快,多么短。一切的诗文都用不着,这一眼道尽了“爱”所会说的与所会作的。另一个是眼珠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处女的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由热情中笑出一点点无法抑止的高兴。

我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没握过一次手,见面连点头都不点。可是我的一切,她知道;她的一切,我知道。我们用不着看彼此的服装,用不着打听彼此的身世,我们一眼看到一粒珍珠,藏在彼此的心里;这一点点便是我们的一切,那些七零八碎的东西都是配搭,都无须注意。看我一眼,她低着头轻快的走过去,把一点微笑留在她身后的空气中,像太阳落后还留下一些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