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越战后退役、退伍的官兵不仅留下了身体残疾,还造成了心理的精神上的创伤。他们是对越战反思最深切的群体。
特拉维斯先生却很侥幸。他的身体没留下任何残疾。他也从没做过战场噩梦。起码电影中没表现这一点。
但特拉维斯先生患有严重的失眠症,有时须服安眠药才能成眠。这一点是否与他的战争经历有关,电影没交代。
特拉维斯在越战中表现怎样?英勇还是怯懦?被战友相救过还是相救过战友?他残暴无比还是相对人道一些?他屠杀过手无寸铁的越南人民吗?在他战友们屠杀时,他会吸着烟或嚼着口香糖饶有兴趣地看着觉得像看战地节目似的吗?
以上一切电影中都没交代。
故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经历过越战的特拉维斯先生,既没有什么浴血奋战的特殊体验值得讲述,也没有什么共同出生入死的战友值得缅怀,或后来成为亲密兄弟。
他只不过入伍了,无惊无险地经历了,侥幸全身而退了。
故对于那一场战争,他的头脑之中没有铭记下什么,也从没进行过反思。
不少经历过越战的退役或退伍的美国官兵,虽然也像他一样幸运,但亲眼目睹那场战争给美、越两国人民造成的痛苦,那也还是要反思的。即使胸前佩戴着越战英雄奖章也要反思。
但是,看来特拉维斯先生与他们不同。
特拉维斯先生的大脑似乎天生不具有反思功能。
其实这样的人也很少。比白狮或白虎还少。他们的存在,也是我们人类中基因变异的一种现象。
对于所经历的坏事可以不反思,或曰大脑天生不具有反思功能,就个体而言,换一种思维来想,简直同样也是一种幸运。但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则是大的不幸、大的悲哀。换一百种思维还是。
像特拉维斯先生这样的公民多了,甚而在公民比例中成为多数的话,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也就丧失了记忆。
而丧失了记忆的国家或民族会变成很“二”的国家或民族。它没有昨天、没有明天,只有当下。没有昨天的国家或民族不可能思考它的明天;不思考明天的国家或民族不可能真的产生改变当下的行动。而这样的国家或民族的人,行尸走肉般地很“二”地活于当下,其状态与非洲草原上的角马群是差不了多少的。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只不过是对社会适应与不适应的本能的生存反应,而不是理性态度。
特拉维斯先生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你可以认为他“有病”,也可以认为他很“二”。但千万不要被他彬彬有礼的假象所欺骗,忘了前边我所提醒的一点——他特危险。
3.活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纽约的特拉维斯先生,以他的眼看到了纽约这座大都市的种种堕落与罪恶。夜幕下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道德买卖、肉体交易,不但使他这名夜班计程车司机越来越觉得不适,而且越来越使他内心里产生憎恨。
他从没憎恨过越战。
因为他对越战没有了记忆。所以既不谴责那场战争的发动者,也不拥护那场战争的结束。他只不过去了,回来了,彻底忘记了。
但是他对1976年的美国“当下”反应极度敏感,如同蛇对地表的震动那么敏感。
在他看来,纽约的堕落与罪恶当然代表整个美国的堕落与罪恶。于是他决定“替天行道”,充当黑暗社会的光复者。而光复者的行动不可能不是战斗行动,于是他买了四把手枪,利用业余时间复习射击本领,决心替美国扫除一切“人渣”。在电影中,他复习射击本领的片段堪称经典——侧身而立,一手叉腰,一眼微眯,口中连连发出“砰”的“枪声”;之后嘴角浮现出一丝轻蔑而自信的微笑。对于整个“黑暗社会”他是极其轻蔑的,对于拯救美国完成光复使命,他是特别自信的。“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光复者特拉维斯就要出击了……
4.特拉维斯认为:社会之所以黑暗,肯定是无耻政客们搞的。于是他将自己首次出击的目标锁定为总统参选人——参议员帕兰汀。而帕兰汀的竞选对手是另一位参议员哈瑞斯。
为什么他的出击目标是帕兰汀而非哈瑞斯呢?
因为他暗恋上了哈瑞斯的助选人员贝茜,一位美貌的淑女型的知识分子女性。在他那儿,逻辑显然又是这样的——解决掉帕兰汀就会使哈瑞斯大获全胜,也就等于助了心爱之人贝茜一臂之力。
至于帕兰汀与哈瑞斯之间谁较能负起总统职责,在他那儿是不予考虑的。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光复者特拉维斯,其实内心毫无正义原则,他的行为驱动力,只不过是病态的自我想象的“正义行为艺术”罢了。
他枪杀帕兰汀的企图因为引起了警惕而没能实现。
于是他拯救国家的行动又转向了拯救艾瑞斯……
5.艾瑞斯是十三岁的雏妓,她被皮条客和情人所控制,沉沦于卖淫生涯毫无自拔意识。
特拉维斯结识了艾瑞斯后,劝她回到学校去学习,而她对他的教诲不以为然。
特拉维斯先生同时受着生理需要的困扰——一方面,他为了解决性欲,已成为色情电影的常观者,囊中羞涩之时,甚至花很少的钱,去到“人渣”才去的不良之处通过猫眼看赤裸裸的性表演,间接“过把瘾”;另一方面,他对艾瑞斯的劝导可谓苦口婆心,完全发乎善意,仿佛连潜意识都纯洁如天使。
由此我们又不难看出,特拉维斯从心理到行为是多么的分裂!认为美国已经肮脏下流得不可救药的神圣光复者,原来自己便一贯的受用那肮脏和下流的提供。
他拯救艾瑞斯的行动,最后以独闯妓女户,血拼皮条客,击毙数人而达成。
起码他认为是达成了。
6.特拉维斯的名字见了报,他受到关注了,居然也能被陌生人认出了——他俨然成了英雄。
受到关注,俨然成了英雄的特拉维斯先生,似乎不觉得美国有多么糟了。他陶醉在知名度中,对同事和乘客更加彬彬有礼了。他甚至认为,现在有资本获得贝茜的芳心了。但是贝茜对他反而更加冷淡了。
她和他在人格标准上根本不是一路人。
她并非因为他是计程车司机而瞧不起他。事实上她起初觉得他是一个挺有趣的男人。他俩第一次约会时,他请她看色情电影;她虽不情愿,但犹豫一下竟顺从了。
她不屑于与他来往,是因为看出了他是这样一个人——没文化,没修养,偏执,心理具有暴力倾向,趣味低级,虽然还没堕落为“人渣”,但那只是近在咫尺早晚的事。
在电影的结尾,贝茜踏下他的计程车头也不回地走向家门时,特拉维斯又一次感受到了被轻蔑的滋味,嘴角也又浮现出了“黑暗光复者”的冷笑。
这预示着,他将又一次出击了。
他的下一个暴力目标会是谁呢?在什么时候会以什么方式呢?
也许是贝茜啊!
7.如果将时间后延三十几年至当下的网络时代,或将网络时代前移三十几年至“特拉维斯时代”,那么情况将可能是这样——特拉维斯无须买四把手枪了,鼠标就可以是他的枪。他的“光复行动”任由其在网上进行得轰轰烈烈。美国现实生活中会少了一个极其危险的“美国病人”,网络上会多一个攻击客、一个网上暴民。而网络上多一个攻击客,肯定比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准精神病患者强得多。
这是网络带给每一个国家的益处之一。
网络不仅是正义声源,也是名利校场。看不见的钱钞在网络上四处流淌,对点击率的贪婪追逐每使网络乏义可言。
我们不难想象特拉维斯手握鼠标在网上四面出击的亢奋样子。他口中发出的肯定不再是“砰”、“砰”的单音,而是“嗒嗒”、“嗒嗒”之模拟的机枪扫射声。
他会成为各网站宠儿,自己也会如鱼得水。
他会成为“网痞”吗?
答案是否定的。
造谣这种卑劣之事,以他的道德底线而言,大约是不会的。
但他会亢奋于传谣。传一切之谣。从危言耸听的政治谣言到鸡零狗碎的他人隐私。
如果网络上没了谣言,便会大大影响他的攻击情绪。
他只能不停止地攻击一切他认为必须攻击的人和事,否则他会在电脑前犯羊癫疯的。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多多少少地保留着想要证明自己的社会存在具有积极的正能量的愿望。
特拉维斯只能以那样的方式来证明。
因为他是病人啊!
还因为,他不曾被好的文化所化……
8.结束语
国家是地球上的各个单位。
每一个国家都患有各自不同的国家病。富国有富国的国家病;穷国有穷国的国家病;发展中国家有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病;民主国家有民主国家的国家病;专制国家有专制国家的国家病……每一个国家都希望摆脱其国家病。但往往的,旧病去了,又添新病。刚克急症,旧病复发。故一个国家的进步史,其实便是一个国家的“病史”与“治疗保健史”。
而任何国家的任何时期,都会有本国特色的“国家病人”出现。特拉维斯操枪时具有美国特色,但其暴力倾向一转向网络便具有了分明的中国特色。他们在网上的语言暴力表现,像极了“文革”时的红卫兵。
一个国家的特拉维斯们多了,证明病得不轻;而一个国家的病好起来,大部分特拉维斯们的病往往会不治自愈。
当特拉维斯们多起来时,连头脑正常的人也会犯一种认识上的错误,以为靠了他们,兴许能使国家的病好得快点儿。
但须知,改革需要的理性决断和智慧,特拉维斯们的头脑中是根本没有的。
不论哈瑞斯还是帕兰汀,如果真的具有国家公仆的潜质和使命感,那么一万个特拉维斯也顶不上他们二人中任何一个的作用。
改革特拉维斯们不行。
革命特拉维斯们也不行。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连贝茜这小女子,也比他们具有推动进步的正能量。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特拉维斯们只有一种作用——验病作用。
嘘……
敲键盘的声音吧?
特拉维斯先生,您在线吗?
得小声问,否则会激怒他们……
5.阿Q 生活在当代
都知道的——阿Q 确乎被砍了头,而且在游街之后。
但假如阿Q 没被砍头,侥幸逃过了他人生中那一大劫呢?
“但”字不论在嘴上还是在纸上,都被用得太随便,结果似乎就很滥。
但依我想来,“但”字其实很伟大的,因为往往可以进行“推倒”事实后的另一种想象。那另一种想象,非用“假如”而绝不能够展开。
那么假如阿Q 当年没被砍头,他以后的人生又会怎样呢?
想来他断不会去参加真的革命。因为他胆小,更因为他骨子里的奴性。并且,他见过革命党人被砍头的情形。虽然,他讲起所见情形,眉飞色舞,唾沫四溅,夜里却是会做自己被砍头的噩梦的。并且,惊醒了会一身冷汗。早期的革命党,即尚未意识到革命要达到成功,必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时的革命党,是绝不允许阿Q 混入的。他企图混入,门儿都没有。他那个年代土匪很多。有明目张胆的土匪,有打着“革命”旗号的土匪。连土匪也会拿蔑视的眼光看他的,那么他也就混不到土匪堆儿里去。他们会像假洋鬼子那般对他怒喝:“滚!……”肯定还会朝他的屁股狠踹几脚。
骨子里奴性成为“自然”人性的人无不是胆小的。
而胆小,这正是我们假设的依据。
众所周知,阿Q 被砍头完全是冤枉的。还是他自投罗网的结果。赵家遭抢了本不关他什么事,他原本是要去衙门里告假洋鬼子只准自己造反,却不许他也造反的“唯我独革”之状的。他的前科,也只不过是趁火打劫,掠点儿东西,罪不该死。
假如这样的“误会”并没发生,阿Q 活下去的概率是极大的。
我们也都知道的,后来中国真的革命实现了。真的革命首先是为了使中国的劳苦大众来一个彻底的翻身,当家做主。
阿Q 属于大众一员这是不存争议的。
革命成功之前阿Q 的人生苦吗?想来,我们也总得人性化地承认,确乎比较苦,还被视为下贱。
阿Q 勤劳吗?鲁迅笔下没怎么详写,字里行间给我们的印象是懒散,游手好闲。但我们可以这样推理——他倘若不劳,那便会饿死。像他那种年龄的男人,不论在乡下还是在城里,乞讨是讨不成几次的。那么,他并没饿死,证明他总归还是得靠打工活着。
总而言之,“劳苦大众”之于阿Q,虽符合得不太完美,但大体上还是符合的。
那么,阿Q 在乡村的地位当然也应来次彻底的翻身。
不消说,土谷祠分给了他,于是他有了合法居处。对于“劳苦大众”,革命只负责翻没翻身的问题,一般不解决有没有女人的问题。
但正像阿Q 骨子里有奴性一样,他骨子里也有对女人的强烈需求。鲁迅笔下的他,对女人的强烈需求,也可以说是欲求,每呈现为一种痛苦折磨。
那么,既然翻身了,没人敢再公开地蔑视他了,革命不便代之解决的问题,他自己势必是要自行解决的——当然指的不是自慰。
在小尼姑、吴妈、赵司晨的妹子、邹大嫂的女儿之间,他总之是要拥有一个的。从鲁迅笔下看,阿Q 在这方面并不忒胆小,还算敢想敢做。比如对吴妈,对小尼姑。我们有根据推断,“翻身了”的阿Q,后来做了丈夫的可能性极大。也许他“拥有”的女人既不是小尼姑也不是吴妈,而是别庄的一个什么女人。是的,对阿Q 而言,结婚只不过是“拥有”的广告,妻子只不过是男人之拥有物。他是不太会与任何女人行苟且之事的。不仅因为胆小,还因为“传统道德”的约束。和奴性一样,“传统道德”也是存在于他骨子里的东西。那是外因长期暗示的结果。
在农会时期,阿Q 会是积极分子。分田地,分大户财产、控诉赵老太爷、游假洋鬼子的街——这些都是阿Q 特高兴参与的,能使他获得真“翻身了”的感觉。何况,他骨子里有爱跟着起哄、亢奋于刺激之事的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