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罗飞长长地吁了口气,然后若有所思地说道,“这么多的照片……规律是很明显的,其中有些疑点很值得关注……更重要的,我们至少已经获得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尹剑也附和着:“嗯,所有的照片都是在网吧里拍摄的,这一点非常明显。拍摄的状态是隐蔽的,对象毫不知情。一共有五十七名被拍摄者,以年轻人为主,但是并没有更多的共性。郑老师应该是想从这些人中寻找什么吧?我所想到的暂时就这么多,有什么遗漏吗?”小伙子一边说着自己的分析,一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罗飞,希望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原本该是罗飞接受他的调查,可现在他的思路却完全被对方所引导了。
“不是五十七名被拍摄者——”罗飞转动着手中的水笔,“应该是五十八名。”
“不会啊,我一个个数过来的……难道是我数错了?”尹剑耸耸肩膀,同时有些困惑地看着罗飞——对这个数字要求得如此精细能有什么意义呢?
“你没有数错,现在相机上确实是五十七名被拍摄者。但是——你注意到每张照片都有一个文件名吧?”
尹剑把相机调到相关的界面又看了一下:“嗯,是一些数字的编号。”从001开始,002,003,004……这样依次往下排列着。
“这些编号是按照片拍摄时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的。”罗飞进一步提醒尹剑,“你注意一下,从280到285,这六个编号的照片在相机里是没有的。”
快速复看之后,果然如此!尹剑略一思索,心中已然明了,脱口道:“我明白了——这六张照片是后来被删掉的……既然是连着号,那么这些照片应该是拍的同一个人——也就是第五十八个被拍摄者。”
而罗飞的思路已经在思考这个现象背后隐藏的意义:“是被谁删掉了那些照片?为什么要删掉?”他喃喃地似在自言自语,“这里面也许大有文章……”
“你是怀疑这会和郑老师的遇害有关联?”尹剑体会到罗飞的潜台词,他将相机在手中翻了翻,颇有些懊恼地叹道,“难道这个人就是郑老师要寻找的目标?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岂不是来晚了一步,罪犯已经把最重要的线索抹掉了。现在留在相机上的这些人,多半对案件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罗飞凝目看着尹剑:“但我们还有其他的线索,至少可以试着去追查一下,好弄明白郑警官到底在寻找什么。”
尹剑迫不及待地追问道:“怎么找?”
罗飞展示了一下自己看照片时做的记录,只见那上面写着:极天网吧,十月十九日十五点四十七分。
“这个有什么说法?”尹剑跟不上对方的节奏,他挠了挠自己的脑门,尴尬地问了一句。
“你的观察力还有待提高。”罗飞咧了咧嘴,多少有些失望,“在最后的几张照片里,被拍摄者身后带出了网吧的窗户,而窗户上的贴纸显出了‘极天网吧’的名称。另外,照片的右下角显示了拍摄的时间。”
罗飞一边说着,一边用笔在那个时间记录上画了一道:“这是两天前的下午。”
尹剑把最后几张照片又翻出来看了看,果然如罗飞所说。不过那些都是些很微小的细节,不经提醒很难发现。
“嗯,没错,这的确是重要的线索。”尹剑不得不向对方投去佩服的目光。
“好了,你待会儿把我的分析转告给韩队长吧——如果他愿意接受的话。现在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思路去行事了。”罗飞撕下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有任何事情,请及时和我联系。”
“你要走了?”尹剑瞪大眼睛,这告别似乎来得太突然了一些。
“是的。这里有韩队长接手,我再留着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已。”罗飞的话语中带出些抱怨的意味。说完这些之后,他友好地在尹剑肩头拍了一下,然后便自行下楼而去了。
……
十三点二十四分,省城公安局刑警大队内会议室内。
郑郝明遇害案的案情通报会正在进行,会议由市属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韩灏主持,各分局刑警队以及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均列席参加了会议。
会场上的气氛极为凝重,大家看着脸色铁青的韩大队长,每个人的心头都像闷着块大石头似的,压抑至极。
韩灏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仍在竭力克制着心中的愤怒和悲痛:“……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今天上午我市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关于被害人的身份不用多说了……我们直接来看下现场的情况吧。”
得到韩灏的示意,一旁的助手尹剑打开幻灯,把案发现场的照片投射到了前方的大屏幕上。
“死者身中三处刀伤,分别是腹部的刺伤、右上臂的划伤以及颈部的切割伤。其中致命伤在颈部,这一刀割断了死者的颈动脉,致死者失血过量而死。根据法医的鉴定,死亡时间应该是在夜里十二点至凌晨两点之间。”
伴随着韩灏的讲解,一幅幅特写画面出现在屏幕上。在场众人对于这种血肉模糊的场景本已司空见惯,可这次照片上的主角却是和他们并肩多年的同事,那鲜血也因此变得格外殷红,冷艳冷艳地扎得人心慌。当最后出现郑郝明头面部的特写时,个别同志甚至已偷偷地别过脸去,不忍卒睹。
照片上的郑郝明双目紧闭,嘴却是半张着,似乎尚有一声呐喊未及发出。在他的脖颈上,一道可怕的伤口横拉过去,旁边的标尺显示出它的长度足足有七厘米。从伤口处流淌出来的血液在尸体下方汪成了一大片,占满了整个相机的屏幕。
韩灏低沉的声音仍在继续:“从伤口的情况来看,罪犯所用的是匕首一类的凶器。现场同时遗留了一柄菜刀,根据技术人员的勘查,菜刀上的指纹为死者所留,所以这应该是死者用以自卫的武器。由此我们相信,死者在被害前曾与凶犯有过激烈的搏斗,另有很多其他证据也可以支持这个判断。”
说到这里,韩灏冲尹剑做了个手势,屏幕上开始一张张地切换现场的环境照片。
“这是客厅台面上留下的刀痕;这是装饰柜上留下的刀痕,柜中物品散乱,应该是受到过撞击;这里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显然死者就是在附近遭受了致命的一刀……”
众人沉默聆听着,在韩灏的引导下,郑郝明与凶犯搏斗时的场景似乎正一幕幕地重现在他们面前。
屏幕上的画面切换了一轮之后,变成了现场木质地板的特写,而韩灏看到这张照片时,精神似乎为之一振。
“这张照片拍摄于死者的脚边。我们可以看到,地板上有一些圆形血点,这应该是血液从高处滴落时造成的。由于死者身穿整套的长袖睡衣,他上臂和腹部的伤口都隐藏在衣物内,不会有血液滴落,同时其颈部创口巨大,也不会形成孤立的滴落血迹,所以我们在现场判断,这里的血迹极有可能是凶犯留下的……切回到刚才菜刀的特写——”
按照韩灏的吩咐,屏幕上出现了郑郝明用来自卫的那把菜刀。
“好的,你们看,菜刀刀刃上也有血迹,这和刚才的推测可以互相印证。”
“这么说的话,凶手受伤了?”会场上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众人均微有喜色,要知道,凶犯如果受伤,不仅会在现场留下血液等不可辩驳的罪证,而且对于侦查和抓捕来说,也多了一条极易分辨的特征。
“现在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确实如此!”韩灏拿起一份报告在手中挥了挥,“这是刚刚拿到的化验结果,死者的血型是AB型,而菜刀和地板上的滴落血迹都是B型。毫无疑问,那正是凶手的血迹!”
这线索太有价值了!众人忍不住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而韩灏犀利的目光在会场上扫过之后,现场才又恢复了平静。
“好了。”韩灏满意地点点头,“现在看一下厨房里的照片。”
屏幕上画面切换,显示出老式厨房中的那种木格小窗户。韩灏继续就着照片讲解:“这扇窗户外面是小区的绿化带。现场窗户向外敞开,且最下格的玻璃已被打碎——好,换一张……这是厨房里的碗柜,在上面也同样提取到了刀痕。”说到这里,他略微顿了一下,然后又道,“由此我们判断,凶犯是从楼房背面,沿着雨水管道和下层住户的防盗窗爬上了三楼,然后击碎了厨房窗户上的玻璃,打开窗户进入了屋内。在这个过程中,本已睡下的被害人听见响动,起身查看。两人在厨房中遭遇并进行搏斗。被害人拿起菜刀反抗,边打边退,但终于还是被杀害在客厅中。”
“现场有没有提取到凶犯的脚印和指纹?”此时有人插话问了一句。
韩灏摇了摇头:“没有。此人很可能戴着手套和鞋套,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嗯。这就有些麻烦了……”刚才问话的人多少显得有些沮丧。通常来说,从脚印可以推算出案犯的身高体重,而指纹则可输入电脑进行数据检索,如果他是有前科的人,其身份便可查出。现场没有留下这些痕迹,无疑给侦破工作增大了难度。
韩灏的目光却突然凝了一下,正色说道:“即便如此,我们仍掌握了相当的线索,现在大家记一下凶犯的模拟特征——此人应该是青壮年的男子,体格偏瘦,身高在一米六四至一米六七之间,手部有新鲜的刀伤。”
与会众人纷纷拿出纸笔,记下韩灏的话语。有一人听到最后时,禁不住轻轻地“咦”了一声,似乎颇多惊讶。在静默的气氛中,这一声显得尤为突出,大家立刻都把目光投了过去。只见此人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长得白白净净的,颇有几分书生气质。正是负责播放幻灯的尹剑。
韩灏皱起眉头看着自己的副手:“你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尹剑连忙摇了摇头,迟疑了片刻后,他又加了一句,“只是,上午那个人……他的分析好准!”
“哪个人?”韩灏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个外地的刑警——罗飞。他上午就说过,要我们去找一个体型很瘦、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手部负伤的男子。”
“什么?”韩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那个家伙怎么能作出如此精准的判断?要知道,关于凶犯的这些特征听起来简单,却是诸多技术人员缜密分析后才得出的结果——
能够悄无声息地攀爬到三楼,并且从狭小的厨房窗户中钻进去,此人多半身形瘦小,动作轻灵——这一点倒不难想到,可想要确定具体的身高范围,那可就难多了。
由于双方经过激烈的搏斗,所以在厨房和客厅的木质橱柜上留下了许多刀痕。凶犯手执锋利的匕首,每一刀都是全力挥出,因此他必然会将身体展开到最易发力的姿势。依此原理进行综合归纳,便可通过那些刀痕的高度、角度和轨迹反推出用刀者的身高范围。这里面牵涉到极为细致的计算过程,还需要进行数学模型的带入,很难想象一个人仅凭肉眼和脑力便能完成类似的工作。
现场的地板上留有凶犯的血迹,这些血迹是从半空中滴落形成的。这里面也有讲究,滴落的起始点越高,血液最后在地板上溅开形成的圆形斑点面积便越大,根据这个原理,通过在现场的模拟实验进行对比,便可大致估计出血液的落点高度——最后得出的结果是距离地面七十至九十厘米。这个季节人的穿着相对来说厚实严密,能够造成血液滴落的伤口只可能出现在裸露在外的双手或者是脸部,再结合刚才的推断,才可得出凶犯手部负伤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