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城市建设辩证法(2)

城市的真正魅力在于优良的城市环境

随着城市竞争的日益激烈,招商引资的关注焦点最后落在了城市提供的软件和硬件服务上。招商引资、区域竞争今后靠的不再是减税让利,也不是请客送礼,而是响当当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因此,培育城市魅力,塑造城市特色,就要不遗余力地做“环境”。城市魅力和竞争力最后的落脚点在哪里?

城市魅力和竞争力首先要体现在城市配套功能上。反思许多城市新区建设的教训,为什么新区总是热不起来?白天人们匆匆赶往老城上班,白天冷冷清清;晚上人们猫在家里看电视,街上也冷冷清清。关键是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差,商务、企业不愿意在新区安营扎寨,造成第三产业不发达。因此,城市新区成为典型的“睡城”,人们晚上休息才回家。因此,城市发展离不开城市的产业支撑,而产业支撑也离不开发达的城市服务功能。

按照辩证法的观点和要求,城市不但要做大,还要做强。一个城市是否有活力,有多大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关键要看市政基础设施是否配套、城市功能是否完善。可以想象,一个入学就医困难、购物不方便、环境脏乱差、满大街找不到一个健康休闲场所的城市是没有吸引力的,也是缺乏竞争力的。因此,在市政公用设施上,要把市场、学校、医院、公厕、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系统等规划、建设到位。江西上饶要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要在区域经济中发挥龙头功能和领跑作用,就要从完善城市功能抓起,让投资者既适合创业,又方便生活。各县、区到市里来,不仅因为它是政治中心,干部不得不来开会或者汇报工作,还因为它是经济商业中心,在这里可以享受到更高层次的文明和服务。上饶是一个旅游城市,发展旅游经济将成为我们的一个支柱产业,可惜在我们的城区连一个标准的旅游公厕都没有,是非常遗憾的,也是与我们作为中心城市的身份和地位不相衬的。如果在市区规划建设30座环境清洁的旅游公厕、规划建设20座卫生管理到位的垃圾清理站,绝对是另外一番风景,旅游观光者自有评说,外来投资者自有公论。如果再规划建设和整顿好20个农贸市场,广大市民也绝对会拍手称快。

许多城市每年都会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承诺10项或者20项重点工程,都是非常花钱的项目。我们在这里提倡一种观点,“抓城市建设,更要抓城市管理”。宁肯少上一两个重点项目,也要多搞一批公共配套设施。城市功能的完善,是城市质量提高的重要表现。许多城市的实践证明,在这方面花小钱,可以树形象、得民心。

城市魅力和竞争力还体现在城市品位提升上。在江西的许多城市,多半有山有水。其实,在城市化进入新阶段之后,山水就是城市的优势,山水就是城市的特色,也是人居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城市景观建设上,要做好山水文章、做好美化亮化绿化工作,既要美化自然景观,又要美化人工景观。在这方面,杭州市的经验有6个字,“显山、露水、透绿”,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城市景观是创造宜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向往的美好事物。我们有时候会发现,在一块不大的城市绿地和小游园、小广场上,老年人愉快地健身、妇女们带着儿童嬉戏、成年人在下棋聊天,这是一片非常难得的太平盛世景象,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如果我们的城市多建几个街头小广场、几片小绿地,让市民们就近休闲、就近健身,可能会更加赢得民心。同时也不难发现,有的城市大广场固然气派豪迈,散发着时代气息,但是往往因为数量所限,距离较远,市民感觉不方便,反而冷冷清清,缺乏人气。如果在城市里实施一个“增绿计划”,见缝插绿而不是见缝建房,这个城市的绿色就会慢慢见多,城市品位就会慢慢提高,城市就会变得更加宜人、更具魅力。

营造城市品位和特色还要把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迹保护好,好让人们看到这个城市的过去。历史古迹不仅仅是城市的标签,还是城市的细胞、城市的血脉、城市的灵魂和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城市的历史文化古迹是城市发展的痕迹,能否保留、保护和利用,是城市文明和文化品位的重要体现。对具有一定历史保护价值的老街区和历史古迹,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再考虑继承、利用和发展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拆旧建新,把城市的历史文脉全然抛弃掉。

江西上饶城区拥有“一山、两江、十一湖”,还有信江书院、豆芽巷和集中营等文化遗产,可谓山水人文资源得天独厚。这是非常难得的,我们有这么好的资源禀赋,只要认真规划、科学梳理,加上人工创意,应该可以建成全国品位上乘的宜居城市。一般来说,有品位的人都愿意生活在有品位的城市里,而有品位的人多半都是成功人士,一个城市里有品位的人多了,这个城市就会创造出无限商机和生机,就会变得很有希望。现在,做城市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做环境。在今天的世界,资金、技术、人才都是流动的,唯一不动的只有城市环境。城市的环境做好了,这个城市就会变成聚集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洼地”,这个城市的“黄土”就会变成黄金。

要谨防“城中村”现象蔓延

乡村城市化与城市乡村化是一个悖论。城市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社会变革的主旋律。城市化并不简单意味着城区面积的扩大、城区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更不是简单地把一批无地无业的农民“圈”在城市里、脱掉农民帽子变成居民的身份就意味着农村城市化了。城市化要坚持标准,绝不能随意降低品位。特别是在加快城市化的同时,要谨防城市在新一轮“摊大饼”中“乡村化”。

在城市化过程中,许多城市出现了一个极不协调的“城中村”问题,既影响了城市质量品位,也给政府增添了无穷无尽的管理麻烦。也许是城市化进程太快的原因,“城中村”问题在有的地方表现得相当严重。主要表现:一是城郊农村被纳入城区体系之后,农民身份虽然变了,但生活习惯没有变,随地吐痰、大小便,光着膀子说脏话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大量存在;二是农民进城之后管理方式没有变,沿用的还是村委会管农民的办法,卫生工作上不去,计划生育管不住,甚至赌博成风;三是一部分人的发展生计问题没有落实,一整套的低保、医保、养老险等社会保障没有建立健全起来。“城中村”问题是与城市化进程背道而驰的行为,应把城市化的推进与“城中村”的治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当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性质的土地将会不断地被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客观地讲,这是迟早的事情。必须做好村庄规划,特别是对村民居住点进行超前规划,不要等到成为“城中村”之后,再来治理。到那时候,不仅破坏城市景观,更会劳民伤财,增加政府负担。调查发现,许多地方城市规划区的农民建房非常杂乱,既不便于管理,也不利于资源共享。有的甚至在自己的农田里直接建起了房子,通电通水的管线扯得蜘蛛网一样,既危险又杂乱无章,已经成为城乡结合部的一大“景观”。

因此,城市规划部门要树立城市大规划的意识,突破现行的制度限制,既要管城区规划,也要管城乡结合部的规划,提前把城乡结合部的农民按照居民的办法管起来,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安排若干个农民居住小区,作为“准城市居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