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 明史
  • 张廷玉
  • 3665字
  • 2015-12-26 18:17:08

洪武改元,新设浙江按察司,以鼎为佥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窃据,伪官捍将二百人,暴横甚。鼎尽迁之江、淮间,民始安。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咸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勿动。”蛙果勿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数十辈,列部肃清。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寻进副使,徙晋王府右傅。坐累左迁,复授王府参军,召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

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帝闻,悼惜,命葬之黄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给其家。

易绍宗,攸人。洪武时,从军有功,授象山县钱仓所千户。建文三年,倭登岸剽掠。绍宗大书于壁曰:“设将御敌,设军卫民。纵敌不忠。弃民不仁。不忠不仁,何以为臣!为臣不职,何以为人!”书毕,命妻李具牲酒生奠之,诀而出,密令游兵间道焚贼舟。贼惊救,绍宗格战,追至海岸,陷淖中,手刃数十贼,遂被害。其妻携孤奏于朝,赐葬祭,勒碑旌之。

琴彭,交阯人。永乐中,以乂安知府署茶笼州事,有善政。宣德元年,黎利反,率众围其城。彭拒守七月,粮尽卒疲,诸将无援者,巡按御史飞章请救。宣宗驰敕责荣昌伯陈智等曰:“茶笼守彭被困孤城,矢死无贰,若等不援,将何以逃责!急发兵解围,无干国宪。”敕未至而城陷,彭死之。诏赠交阯左布政使,送一子京师官之。

时交阯人陈汝石、朱多蒲、陶季容、陈汀亦皆以忠节著。汝石初为陈氏小校,大军南征,率先归附,积功至都指挥佥事。永乐十七年,四忙士官车绵子等叛。

汝石从方政讨之,深入贼阵,中流矢坠马,与千户朱多蒲皆死。多蒲,亦交址人。

事闻,遣行人赐祭,赙其家,官为置冢。

皇甫斌,寿州人。先为兴州右屯卫指挥同知,以才调辽海卫。忠勇有智略,遇警,辄身先士卒。宣德五年十月勒兵御寇,至密城东峪,自旦及晡力战,矢尽援绝,子弼以身卫父,俱战死。千户吴贵,百户吴襄、毛观并骁勇,出必冲锋,至是皆死。斌等虽死,杀伤过当,寇亦引退。事闻,诏有司褒恤。

张瑛,字彦华,浙江建德人。永乐中,举于乡,历刑部员外郎。正统时,擢建宁知府。邓茂七作乱,贼二千余迫城结砦,四出剽掠。瑛率建安典史郑烈会都指挥徐信军,分三路袭之,斩首五百余,遂拔其砦。进右参议,仍知府事。烈亦迁主簿。茂七既诛,其党林拾得等转掠城下,瑛与从父敬御之。贼败,乘胜逐北,陷伏中,敬死,瑛被执,大骂不屈死。诏赠福建按察使,赐祭,官其子。弘治中,建宁知府刘玙请于朝,立祠致祭。

时泉州守熊尚初亦以拒贼被执死。尚初,南昌人。初为吏,以才擢都察院都事,进经历。正统中,用都御史陈镒荐,擢泉州知府。盗起,上官檄尚初监军,不旬日降贼数百。已而贼逼城下,守将不敢御。尚初愤,提民兵数百,与晋江主簿史孟常、阴阳训术杨仕弘分统之,拒于古陵坡。兵败,皆遇害。郡人哀之,为配享忠臣庙。

王祯,字维祯,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难,自有传。成化初,祯由国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荆、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盗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祯面数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昼夜行。至则城已陷,贼方聚山中。祯击杀其魁,余尽遁,乃行县抚伤残,招溃散,久乃得还。甫三日,贼复劫大昌。祯趣同知行,不应。指挥曹能、柴成与同知比,激祯曰:“公为国出力,肯复行乎?”祯即请往,两人伪许相左右。祯上马,挟二人与俱,夹水阵。既渡,两人见贼即走。祯被围半日,误入淖中,贼执欲降之,祯大骂。贼怒,断其喉及右臂而死。从行者奉节典史及部卒六百余人皆死。

自死所至府三百余里,所乘马奔归,血淋漓,毛尽赤。众始知祯败,往觅尸,面如生。子广鬻马为归赀,王同知得马不偿直。榇既行,马夜半哀鸣。同知起视之,马骤前啮项,捣其胸,翼日呕血死,人称为义马。事闻,赠祯佥事,录一子。

万琛,字廷献,宣城人。慷慨负气节,举于乡。弘治中,知瑞金县。十八年正月,剧盗大至,县人汹汹逃窜。有劝琛急去者,琛斥之,率民兵数十人迎敌,杀贼二十余人。相持至明日,力屈被执,骂不绝口,贼攒刺之,乃死。赠光禄少卿,赐祭葬,予荫。

时有王祐者,为广昌知县,贼至,民尽逃,援兵又不至。祐拔刀自刲其腹曰:

“有城不能守,何生为!”左右奔夺其刀。后援兵集,贼稍退。越七日复突至,祐仓皇赴敌,死之。

周宪,安陆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诏狱,谪衮州通判。正德初,复故官,历江西副使。华林、马脑贼方炽,总督陈金檄宪剿之,平马脑砦及仙女、鸡公岭诸寨,先后斩获千余人。华林贼窘,遣谍者诡言饥困状。宪信之,移檄会师夹击。他将多观望,宪攻北门,三战,贼稍却,与子干先登逼之。贼下木石如雨,军溃,宪中枪,干前救,力战堕崖死。宪创重被执,骂不绝口,贼支解之。事始闻,赠按察使,予祭葬,谥节愍,荫一子,旌干门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抚盛应期请与黄宏、马思聪并旌,诏附礼忠烈祠。后从给事中李铎言,命有司岁给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杨忠,宁夏人。世官中卫指挥,以功进都指挥佥事,廉介有谋勇。正德五年,安化王寘鐇反,其党丁广将杀巡抚安惟学,忠在侧,骂曰:“贼狗敢犯上邪!”

广怒,杀之,迄死骂益厉。忠同官李睿闻变,驰至寘鐇所。门闭不得入,大骂,为贼所杀。百户张钦不从逆,走至雷福堡,亦被杀。皆赠官予荫,表忠、睿曰忠烈之门,钦曰忠节之门。

吴景,南陵人。弘治九年进士。正德中,历官四川佥事,守江津。重庆人曹弼亡命播州,纠众寇川南,谋与大盗蓝廷瑞合。六年正月逼江津。御史俞缁遁去,属景及都指挥庞凤御之。凤邀景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张俊迎击,手杀三贼,矢被面。急收兵入保,城已陷,大呼曰:“宁杀我,毋杀士民!”贼强之跪,不屈,遂被杀,俊亦死。巡抚林俊上其事,诏赠景副使,赐祭葬,立祠江津,予世荫。

是月,佥事王源行部川北,会蓝廷瑞、鄢本恕等掠通、巴至营山,源率典史邓俊御之,皆被杀。赠源副使,荫其子。源,五台人,弘治十二年进士。

明年正月,贼麻六儿将逼川东。副使冯杰追击于苍溪,俘斩颇众。日晡,移营铁山关,贼乘夜冲突,杰死之。赠按察使,赐祭葬,谥恪愍,世荫百户。

是时,略阳知县孙玺、剑州判官罗明、梁山主簿时植亦皆死于贼。

玺,字廷信,代州人。举于乡,知扶风县。都御史蓝章以略阳汉中要地,旧无城,檄玺往城之。工未毕,贼至,县令严顺欲去,玺拔刀斫坐几曰:“欲去者视此!”乃率僚属坚守,数日城陷,玺被执,大骂不屈,贼脔杀之。顺逃去,诬玺俱逃,滋于江,以他人尸敛。玺子启视,非是,讼于朝。勘得死节状,赠光禄少卿,赐祭予荫,抵顺罪。

明,以吏起家。鄢本恕逼其城,与子介拒守。城陷,父子皆骂贼死。

植,字良材,通许人。由国子生授官,时摄县事。贼方四等略地,植拒却之,斩获数十级。逾月复至,相拒数日,城陷,说之降,不屈。胁取其印,不予,大骂被杀。妻贾闻变即自缢,女九岁,赴火死。明、植皆赠恤如制,而表植妻女为贞烈。

其时,士民冒死杀贼者,有赵趣、徐敬之、雷应通、袁璋之属。

趣,梁山诸生。贼攻城,同友人黄甲、李凤、何璟、萧锐、徐宣、杨茂宽、赵采誓死拒守。城陷,皆死。都物史林俊嘉其义,立祠祀之。

敬之,亦梁山人。众推为部长,以拒贼陷阵死。

应通,嘉州人。贼冲百丈关,父子七人倡义死战。被执,俱慷慨就杀。

璋,江南人。素以勇侠闻。巡抚林俊委剿贼所在有功。后为所执,其子袭挺身救之,连杀七贼,亦被执,俱死。袭死三日,两目犹瞠视其父。林俊表其门曰父子忠节。总制彭泽为勒石城隍庙,祀于忠孝祠。

霍恩,字天锡,易州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正德中,历知上蔡县。六年,贼四起,中原郡邑多残破。畿内则枣强知县段豸、大城知县张汝舟,河南则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县王佐、主簿李铨,叶县知县唐天恩,永城知县王鼎,裕州同知郁采、都指挥詹济、乡官任贤,固始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县主簿刑祥,睢宁主簿金声、丘绅,西华教谕孔环,山东则莱芜知县熊骖,莱州卫指挥佥事蔡显,南畿则灵譬主簿蒋贤,皆抗节死,而恩、佐、采、环死尤烈。

恩与梁逵共守,当贼至时,语妻刘曰:“脱有急,汝若何?”刘愿同死,乃筑台廨后,约曰:“见我下城,即贼入矣。”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刘台上见之,即缢,未绝,以簪刺心死。恩被执,贼胁之跪。骂曰:“吾此膝肯为贼屈乎!”

贼日杀人以慑之,骂益厉。贼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经死。

豸,字世高,泽洲人。起家进士。正德中,授兵科都给事中,谪枣强令。贼至,连战却之。及城陷,中四矢一枪,瞋目大呼,杀贼而死,贼屠其城。汝舟官大城时,与主簿李铨迎战,皆被杀。

佐,字汝弼。潞州举人,授西平令。手杀贼数十人,矢毙其渠帅。贼忿,急攻三日,佐力屈被执,骂不绝口。贼悬诸竿,杀而支解之。天恩知叶县,贼至,与父政等七人俱死。鼎知永城,城陷,系印于肘,端坐待贼,不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