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 明史
  • 张廷玉
  • 4926字
  • 2015-12-26 18:17:08

胡居仁,字叔心,余干人。闻吴与弼讲学崇仁,往从之游,绝意仕进。其学以主忠信为先,以求放心为要,操而勿失,莫大乎敬,因以敬名其斋。端庄凝重,对妻子如严宾。手置一册,详书得失,用自程考。鹑衣箪食,晏如也。筑室山中,四方来学者甚众,皆告之曰:“学以为己,勿求人知。”语治世,则曰:“惟王道能使万物各得其所。”所著有《居业录》,盖取修辞立诚之义。每言:“与吾道相似莫如禅学。后之学者,误认存心多流于禅,或欲屏绝思虑以求静。不知圣贤惟戒慎恐惧,自无邪思,不求静未尝不静也。故卑者溺于功利,高者骛于空虚,其患有二:一在所见不真,一在功夫间断。”尝作《进学箴》曰:“诚敬既立,本心自存。力行既久,全体皆仁。举而措之,家齐国治,圣人能事毕矣。”

居仁性行淳笃,居丧骨立,非杖不能起,三年不入寝门。与人语,终日不及利禄。与罗伦、张元祯友善,数会于弋阳龟峰。尝言,陈献章学近禅悟,庄昶诗止豪旷,此风既成,为害不细。又病儒者撰述繁芜,谓朱子注《参同契》、《阴符经》,皆不作可也。督学李龄、钟成相继聘主白鹿书院。过饶城,淮王请讲《易传》,待以宾师之礼。是时吴与弼以学名于世,受知朝廷,然学者或有间言。

居仁暗修自守,布衣终其身,人以为薛瑄之后,粹然一出于正,居仁一人而已。

卒年五十一。万历十三年从祀孔庙,复追谥文敬。其弟子余祐最著。

祐字子积,鄱阳人。年十九,师事居仁,居仁以女妻之。弘治十二年举进士。

为南京刑部员外郎,以事忤刘瑾,落职。瑾诛,起为福州知府。镇守太监市物不予直,民群诉于祐。涕泣慰遣之,云将列状上闻。镇守惧,稍戢,然恚甚,遣人入京告其党曰:“不去余祐,镇守不得自遂也。”然祐素廉,摭拾竟无所得。未几,迁山东副使。父忧,服阕,补徐州兵备副使。中官王敬运进御物入都,多挟商船,与知州樊准、指挥王良诟。良发其违禁物,敬惧,诣祐求解,祐不听。敬诬奏准等殴己,遂并逮祐,谪为南宁府同知。稍迁韶州知府,投劾去。嘉靖初,历云南布政使,以太仆寺卿召,未行,改吏部右侍郎,祐已先卒。祐之学,墨守师说,在狱中作《性书》三卷。其言程、朱教人,专以诚敬入。学者诚能去其不诚不敬者,不患不至古人。时王守仁作《朱子晚年定论》,谓其学终归于存养。

祐谓:“朱子论心学凡三变,存斋记所言,乃少时所见,及见延平,而悟其失。

后闻五峰之学于南轩,而其言又一变。最后改定已发未发之论,然后体用不偏,动静交致其力,此其终身定见也。安得执少年未定之见,而反谓之晚年哉?”其辨出,守仁之徒不能难也。

蔡清,字介夫,晋江人。少走侯官,从林玭学《易》,尽得其肯綮。举成化十三年乡试第一。二十年成进士,即乞假归讲学。已,谒选,得礼部祠祭主事。

王恕长吏部,重清,调为稽勋主事,恒访以时事。清乃上二札:一请振纪纲,一荐刘大夏等三十余人。恕皆纳用。寻以母忧归,服阕,复除祠祭员外郎。乞便养,改南京文选郎中。一日心动,急乞假养父,归甫两月而父卒,自是家居授徒不出。

正德改元,即家起江西提学副使。宁王宸濠骄恣,遇朔望,诸司先朝王,次日谒文庙。清不可,先庙而后王。王生辰,令诸司以朝服贺。清曰“非礼也”,去蔽膝而入,王积不悦。会王求复护卫,清有后言。王欲诬以诋毁诏旨,清遂乞休。

王佯挽留,且许以女妻其子,竞力辞去。刘瑾知天下议己,用蔡京召杨时故事,起清南京国子祭酒。命甫下而清已卒,时正德三年也,年五十六。

清之学,初主静,后主虚,故以虚名斋。平生饬躬砥行,贫而乐施,为族党依赖。以善《易》名。嘉靖八年,其子推官存远以所著《易经》、《四书蒙引》进于朝,诏为刊布。万历中追谥文庄,赠礼部右侍郎。其门人陈琛、王宣、易时中、林同、赵逮、蔡烈并有名,而陈琛最著。

琛,字思献,晋江人,杜门独学。清见其文异之,曰:“吾得友此人足矣。”

琛因介友人见清,清曰:“吾所发愤沉潜辛苦而仅得者,以语人常不解。子已尽得之,今且尽以付子矣。”清殁十年,琛举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南京户部,就擢考功主事,乞终养归。嘉靖七年,有荐其恬退者,诏征之,琛辞。居一年,即家起贵州佥事,旋改江西,皆督学校,并辞不赴。家居,却扫一室,偃卧其中,长吏莫得见其面。

同郡林希元,字懋贞,与琛同年进士。历官云南佥事,坐考察不谨罢归。所著《存疑》等书,与琛所著《易经通典》、《四书浅说》,并为举业所宗。

王宣,晋江人。弘治中举于乡,一赴会试不第,以亲老须养,不再赴。尝曰:

“学者混朱、陆为一,便非真知。”为人廓落豪迈,俯视一世。

易时中,字嘉会,亦晋江人。举于乡,授东流教谕,迁夏津知县,有惠政。

稍迁顺天府推官。以治胡守中狱失要人意,将中以他事,遂以终养归。道出夏津,老稚争献果脯。将别,有哭失声者。母年九十一而终,时中七十矣,毁不胜丧而卒。

赵逮,字子重,东平人。弘治中举乡试,受《易》于清。蔡氏《易》止行于闽南,及是北行齐、鲁矣。居母丧毁瘠,后会试不第,遂抗志不出。生平好濂、洛诸子之学,于明独好薛氏《读书录》。

蔡烈,字文继,龙溪人。父昊,琼州知府。烈弱冠为诸生,受知于清及莆田陈茂烈。隐居鹤鸣山之白云洞,不复应试。嘉靖十二年诏举遣佚,知府陆金以烈应,以母老辞。巡按李元阳檄郡邑建书院,亦固辞。忽山鸣三日,烈遂卒。主簿詹道尝请论心,烈曰:“宜论事。孔门求仁,未尝出事外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学士丰熙戍镇海,见烈,叹曰:“先生不言躬行,熙已心醉矣。”

罗钦顺,字允升,泰和人。弘治六年进士及第,授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与祭酒章懋以实行教士。未几,奉亲归,因乞终养。刘瑾怒,夺职为民。瑾诛,复官,迁南京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吏部右侍郎,入为吏部左侍郎。世宗即位,命摄尚书事。上疏言久任、超迁,法当疏通,不报。大礼议起,钦顺请慎大礼以全圣孝,不报。迁南京吏部尚书,省亲乞归。改礼部尚书,会居忧未及拜。再起礼部尚书,辞。又改吏部尚书,下诏敦促,再辞。许致仕,有司给禄米。时张<王总>、桂萼以议礼骤贵,秉政树党,屏逐正人。钦顺耻与同列,故屡诏不起。里居二十余年,足不入城市,潜心格物致知之学。王守仁以心学立教,才知之士翕然师之。

钦顺致书守仁,略曰:“圣门设教,文行兼资,博学于文,厥有明训。如谓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所不尽,必于入门之际,加以格物工夫哉?”守仁得书,亦以书报,大略谓:“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反复二千余言。钦顺再以书辨曰:“执事云:‘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

’自有《大学》以来,未有此论。夫谓格其心之物,格其意之物,格其知之物,凡为物也三。谓正其物之心,诚其物之意,致其物之知,其为物也,一而已矣。

就三而论,以程子格物之训推之,犹可通也。以执事格物之训推之,不可通也。

就一物而论,则所谓物,果何物耶?如必以为意之用,虽极安排之巧,终无可通之日也。又执事论学书有云:‘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各得其理者,格物也。”审如所言,则《大学》当云‘格物在致知’,不当云‘致知在格物’,与‘物格而后知至’矣。”书未及达,守仁已殁。

钦顺为学,专力于穷理、存心、知性。初由释氏入,既悟其非,乃力排之,谓:“释氏之明心见性,与吾儒之尽心知性,相似而实不同。释氏之学,大抵有见于心,无见于性。今人明心之说,混于禅学,而不知有千里毫厘之谬。道之不明,将由于此,钦顺有忧焉。”为著《因知记》,自号整庵。年八十三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庄。

曹端,字正夫,渑池人。永乐六年举人。五岁见《河图》、《洛书》,即画地以质之父。及长,专心性理。其学务躬行实践,而以静存为要。读宋儒《太极图》、《通书》、《西铭》,叹曰:“道在是矣。”笃志研究,坐下著足处,两砖皆穿。事父母至孝,父初好释氏,端为《夜行烛》一书进之,谓:“佛氏以空为性,非天命之性。老氏以虚为道,非率性之道。”父欣然从之。继遭二亲丧,五味不入口。既葬,庐墓六年。

端初读谢应芳《辨惑编》,笃好之,一切浮屠、巫觋、风水、时日之说屏不用。上书邑宰,毁淫祠百余,为设里社、里谷坛,使民祈报。年荒劝振,存活甚众。为霍州学正,修明圣学。诸生服从其教,郡人皆化之,耻争讼。知府郭晟问为政,端曰:“其公廉乎。公则民不敢谩,廉则吏不敢欺。”晟拜受。遭艰归,渑池、霍诸生多就墓次受学。服阕,改蒲州学正。霍、蒲两邑各上章争之,霍奏先得请。先后在霍十六载,宣德九年卒官,年五十九。诸生服心丧三年,霍人罢市巷哭,童子皆流涕。贫不能归葬,遂留葬霍。二子瑜、琛,亦户端墓,相继死,葬暮侧,后改葬渑池。

端尝言:“学欲至乎圣人之道,须从太极上立根脚。”又曰:“为人须从志士勇士不忘上参取。”又曰:“孔、颜之乐仁也,孔子安仁而乐在其中,颜渊不违仁而不改其乐,程子令人自得之。”又曰:“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不在焉。

性即理也,理之别名曰太极,曰至诚,曰至善,曰大德,曰大中,名不同而道则一。”初,伊、洛诸儒,自明道、伊川后,刘绚、李<籥页>辈身及二程之门,至河南许衡、洛阳姚枢讲道苏门,北方之学者翕然宗之。洎明兴三十余载,而端起崤、渑间,倡明绝学,论者推为明初理学之冠。所著有《孝经述解》、《四书详说》、《周易乾坤二卦解义》、《太极图说通书》《西铭》释文、《性理文集》、《儒学宗统谱》、《存疑录》诸书。

霍州李德与端同时,亦讲学于其乡。及见端,退语诸生曰:“学不厌,教不倦,曹子之盛德也。至其知古今,达事变,末学鲜或及之。古云‘得经师易,得人师难’,诸生得人师矣。”遂避席去。端亦高其行谊,命诸生延致之,讲明正学。初,端作《川月交映图》拟太极,学者称月川先生。及殁,私谥静修。正德中,尚书彭泽、河南巡抚李桢请从祀孔子庙庭,不果。

吴与弼,字子传,崇仁人。父溥,建文时为国子司业,永乐中为翰林修撰。

与弼年十九,见《伊洛渊源图》,慨然响慕,遂罢举子业,尽读《四子》、《五经》、洛闽诸录,不下楼者数年。中岁家益贫,躬亲耕稼,非其义,一介不取。四方来学者,约己分少,饮食、教诲不倦。正统十一年,山西佥事何自学荐于朝,请授以文学高职。后御史涂谦、抚州知府王宇复荐之,俱不出。尝叹曰:“宦官、释氏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难矣。”景泰七年,御史陈述又请礼聘与弼,俾侍经筵,或用之成均,教育胄子。诏江西巡抚韩雍备礼敦遣,竟不至。天顺元年,石亨欲引贤者为己重,谋于大学士李贤,属草疏荐之。帝乃命贤草敕加束帛,遣行人曹隆,赐玺书,赍礼币,征与弼赴阙。比至,帝问贤曰:“与弼宜何官?”对曰:“宜以宫僚,侍太子讲学。”遂授左春坊左谕德,与弼疏辞。贤请赐召问,且与馆次供具。于是召见文华殿,顾语曰:“闻处士义高,特行征聘,奚辞职为?

”对曰:“臣草茅贱士,本无高行,陛下垂听虚声,又不幸有狗马疾。束帛造门,臣惭被异数,匍匐京师,今年且六十八矣,实不能官也。”帝曰:“宫僚优闲,不必辞。”赐文绮酒牢,遣中使送馆次。顾谓贤曰:“此老非迂阔者,务令就职。”时帝眷遇良厚,而与弼辞益力。又疏称:“学术荒陋,苟冒昧徇禄,必且旷官。”诏不许。乃请以白衣就邸舍,假读秘阁书。帝曰:“欲观秘书,勉受职耳。”

命贤为谕意。与弼留京师二月,以疾笃请。贤请曲从放还,始终恩礼,以光旷举。

帝然之,赐敕慰劳,赍银币,复遣行人送还,命有司月给米二石。与弼归,上表谢,陈崇圣志、广圣学等十事。成化五年卒,年七十九。

与弼始至京,贤推之上座,以宾师礼事之。编修尹直至,令坐于侧。直大愠,出即谤与弼。及与弼归,知府张璝谒见不得,大恚。募人代其弟投牒讼与弼,立遣吏摄之,大加侮慢,始遣还。与弼谅非弟意,友爱如初。编修张元桢不知其始末,遣书诮让,有“上告素王,正名讨罪,岂容先生久窃虚名”语。直后笔其事于《琐缀录》。又言与弼跋亨族谱,自称门下士,士大夫用此訾与弼。后顾允成论之曰:“此好事者为之也。”与弼门人后皆从祀,而与弼竟不果。所著《日录》,悉自言生平所得。

其门人最著者曰胡居仁、陈献章、娄谅,次曰胡九韶、谢复、郑伉。胡九韶,字凤仪,少从与弼学。诸生来学者,与弼令先见九韶。及与弼殁,门人多转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