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 明史
  • 张廷玉
  • 3885字
  • 2015-12-26 18:17:08

人以此称爌长者。卒,赠工部尚书。

王軏,开平卫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正德初,历工部员外郎,屡迁山东左布政使。嘉靖初,入为顺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灾有由,语多指斥。忤旨切责。

寻迁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芒部土官知府陇慰死,庶子政与嫡子寿争立,朝议立寿。政倚乌撒,数构兵,使人诱杀寿,夺其印。軏请讨之。乃会贵州兵分道进,擒政于水西,招降四十九寨。玺书奖劳。

时将营仁寿宫,就拜軏工部右侍郎,督采大木。工罢,召还,改户部。核九门苜蓿地,以余地归之民。勘御马监草场,厘地二万余顷,募民以佃。房山民以牧马地献中官韦恒,軏厘归之官。奸人冯贤等复献中官李秀,秀为请于帝,軏抗疏劾之。帝虽宥秀,竟治贤等如律。出核勋戚庄田,请如周制,计品秩,别亲疏,以定多寡,非诏赐而隐占者俱追断。户部尚书梁材采其言,兼并者悉归官。稍进左侍郎。

初,軏之平陇政也,以陇氏无后,请改设流官,兵部尚书李钺等然之。遂改芒部为镇雄府,分置四长官司,授陇氏疏属阿济等为长官,而擢重庆通判程洸为试知府。陇氏旧部沙保等攻执洸,夺其印,欲复立陇氏后。巡抚王廷相等破保,洸得还。保子普奴复连乌撒、水西苗攻剽毕节诸卫。帝命伍文定图之。以朝议不合,召还。御史戴金因言:“芒部改流之议,诸司咸执不可。軏徇洸邪说,违众独行,致疆场不靖。”遂罢軏官。

以兵部尚书李承勋荐,起故官,总督仓场。再迁南京户部尚书。御史龚湜劾軏老悖;吏部言軏居官俭素,搢绅仪表。帝乃责湜妄言。久之,就改兵部,参赞机务。诏举将材,荐郑卿、沈希仪等二十一人,皆擢用。居四年,以老乞罢。疏中言享年若干,帝以为非告君体,勒为民。久之卒。

徐问,字用中,武进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授广平推官。迁刑部主事,历兵部,出为登州知府。地滨海多盗,问尽捕之。调临江。修筑坏堤七十二。转长芦盐运使。运司故利薮,自好者不乐居。问曰:“吾欲清是官也。”终任不取一钱。

累迁广东左布政使。

嘉靖十一年以治行卓异,拜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独山州贼蒙钺弑父为乱。

问闻南丹、泗城欲助逆,檄广西抚按伐其谋。又檄钺弟钊复父仇,事平得承袭。

钺援绝。问督大兵分道入,诛之。捷闻,赐金绮,召为兵部右侍郎。疏陈武备八事。又言:“两广、云、贵半土司,深山密菁,瑶、僮、罗、僰所窟穴。边将喜功召衅,好为扫穴之举。王师每入,巨憝潜踪,所诛戮率无辜赤子。兴大兵,费厚饷,以易无辜命,非陛下好生意。宜敕边臣布威信,严厄塞,谨哨探,使各安边境,以绝祸萌。”帝深纳其言。寻引疾归。二十一年,召为南京礼部侍郎。久之,就迁户部尚书。复引疾去,卒于家。

问清节自励。居官四十年,敝庐萧然,田不满百亩。好学不倦,粹然深造,为士类所宗。隆庆初,谥庄裕。

张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作《易解》及《释国语》。登弘治末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出为湖广提学副使。下教曰:“学不孔、颜,行不曾、闵,虽文如雄、褒,吾且斥之。”在任三四年,诸生竞劝。时世宗方为兴世子,献皇遣就试。乃特设两案,己居北而使世子居南。文成,送入学。世宗由此知邦奇。

嘉靖初,提学四川,以亲孝乞归。久之,桂萼掌铨,去留天下提学官,起邦奇福建。未几,选外僚入坊局,改右庶子,迁南京祭酒。以身为教,学规整肃。就迁吏部侍郎。丁外艰归。

帝尝奉太后谒天寿诸陵,语及择相。太后曰:“先皇尝言提学张邦奇器识,他日可为宰相,其人安在?”帝憬然曰:“尚未用也。”服阕,即召为吏部右侍郎,掌部事。推毂善类,人不可干以私。铨部升除,多受教政府,邦奇独否,大学士李时衔之。郭勋家人犯法,舁重贿请宽,邦奇不从。帝欲即授邦奇尚书,为两人沮止。寻改掌翰林院事,充日讲官,加太子宾客,改掌詹事府。九载考绩,晋礼部尚书。以母老欲便养,乃改南京吏部。复改兵部,参赞机务。帝犹念邦奇,时与严嵩语及之。嵩曰:“邦奇性至孝,母老,不乐北来。”帝信其言,遂不召。

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一。赠太子太保,谥文定。

邦奇之学以程、朱为宗。宗王守仁友善,而语每不合。躬修力践,跬步必谨。

昼之所为,夕必书于册。性笃孝,以养亲故,屡起辄退。其母后邦奇卒,寿至百岁。邦奇事寡嫂如事母。所著《学庸传》、《五经说》及文集,粹然一出于正。

族父时彻,少邦奇二十岁,受业于邦奇。仕至南京兵部尚书。有文名。

韩邦奇,字汝节,朝邑人。父绍宗,福建副使。邦奇登正德三年进士,除吏部主事,进员外郎。六年冬,京师地震,上疏陈时政阙失。忤旨,不报。会给事中孙祯等劾臣僚不职者,并及邦奇。吏部已议留,帝竟以前疏故,黜为平阳通判。

迁浙江佥事,辖杭、严二府。宸濠令内竖假饭僧,聚千人于杭州天竺寺,邦奇立散遣之。其仪宾托进贡假道衢州,邦奇诘之曰:“入贡当沿江下,奚自假道?归语王,韩佥事不可诳也。”

时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为镇守,晁进督织造,崔泬主市舶,张玉管营造。

爪牙四出,民不聊生。邦奇疏请禁止,又数裁抑堂。邦奇闵中官采富阳茶鱼为民害,作歌哀之。堂遂奏邦奇沮格上供,作歌怨谤。帝怒,逮至京,下诏狱。廷臣论救,皆不听,斥为民。

嘉靖初,起山东参议。乞休去。寻用荐,以故官莅山西。再乞休去。起四川提学副使,入为春坊右庶子。七年偕同官方鹏主应天乡试,坐试录谬误,谪南京太仆丞。复乞归。起山东副使,迁大理丞,进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入佐院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时辽阳兵变,侍郎黄宗明言邦奇素有威望,请假以便宜,速往定乱。帝方事姑息,不从,命与山西巡抚任洛换官。至山西,为政严肃,有司供具悉不纳,间日出俸米易肉一斤。居四年,引疾归。

中外交荐,以故官起督河道。迁刑部右侍郎,改吏部。拜南京右都御史,进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致仕归。三十四年,陕西地大震,邦奇陨焉。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邦奇性嗜学。自诸经、子、史及天文、地理、乐律、术数、兵法之书,无不通究。著述甚富。所撰《志乐》,尤为世所称。

弟邦靖,字汝度。年十四举于乡。与邦奇同登进士,授工部主事。榷木浙江,额不充,被劾,以守官廉得免。进员外郎。乾清宫灾,指斥时政甚切。武宗大怒,下之诏狱。给事中李铎等以为言,乃夺职为民。世宗即位,起山西左参议,分守大同。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复抗疏千余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未几,邦奇亦以参议莅大同。父老因邦靖故,前迎,皆泣下。邦奇亦泣。

邦奇尝庐居,病岁余不能起。邦靖药必分尝,食饮皆手进。后邦靖病亟,邦奇日夜持弟泣,不解衣者三月。及殁,衰绖蔬食,终丧弗懈。乡人为立“孝弟碑”。

周金,字子庚,武进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累迁户科都给事中。

疏言:“京粮岁入三百五万,而食者乃四百三万,当痛为澄汰。中官迎佛及监织造者滥乞引盐,暴横道路,当罢。都督马昂纳有妊女弟,当诛昂而还其女。”朝议用兵土鲁番,复哈密。金言西边虚惫,而土鲁番险远,且青海之寇窥伺西宁,不宜计哈密。已,卒从金议。

嘉靖元年由太仆寺少卿迁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边人贫甚。金为招商聚粟,广屯积刍,以时给其食。改抚宣府,进右副都御史。大同叛卒杀张文锦,边镇兵皆骄。宣府总督侍郎冯清苛刻。诸军请粮不从,且欲鞭之,众轰然围清府署。金方病,出坐院门,召诸军官数之曰:“是若辈剥削之过!”欲痛鞭之。军士气稍平,拥而前请曰:“总制不恤我耳!”金从容谕以利害,众乃散解去,得无变。改抚保定。巡按御史李新芳疑广平知县谋己,欲抶之。知府为之解,并欲执知府,发兵二千捕之。知府及佐贰皆走,一城尽空。金发其罪状,而都御史王廷相庇新芳,与相争。帝卒下新芳刑部,黜官。金迁兵部右侍郎。未几,进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久之,擢南京刑部尚书,就转户部。二十四年致仕归,岁余卒。赠太子太保,谥襄敏。

吴岳,字汝乔,汶上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督饷宣府,吏进羡金数千,拒之。出知庐州府。税课岁万金,例输府,岳以代邮传费。西山薪故供官爨,岳弛以利民。以忧去。服除,改保定,治如庐州。历山西副使、浙江参政、湖广按察使、山西右布政使,并以清静得民。迁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奏裁征发冗费十六七,民力遂宽。甫浃岁,引疾去。久之,以贵州巡抚征。

寻进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隆庆元年,历吏部左、右侍郎。京察竣,给事中胡应嘉有所申救。岳诣内阁抗声曰:“科臣敢留考察罢黜官,有故事乎?”应嘉遂得谴。迁南京礼部尚书,就改吏部。抑浮薄,杜侥幸,南都缙绅惮之。上疏陈六事,帝颇纳其言。寻改兵部,参赞机务。未上,给由过家,病卒。诏赠太子太保,谥介肃。

岳清望冠一时,禔躬严整。尚书马森言平生见廉节士二人,岳与谭大初耳。

岳知庐州时,王廷守苏州,以公事遇京口。岳召为金山游,携酒一缶,肉一斤,菜数束。廷笑曰:“止是乎?”岳亦笑曰:“足供我两人食矣。”欢竟日而还。

去庐日,假一盖御雨,至即命还之。

谭大初,字宗元,始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忧归。起补户部,改户科给事中。数论事。历兵科左给事中,出为江西副使。清军,多所释。御史孙慎以失额为疑,大初曰:“失额罪小,殃民罪大。”严嵩亲党夺民田,治之不少贷。迁广西右参政,投劾归。久之,起故官河南。未上,擢南京右通政。俄迁应天府尹。将赴南都,而穆宗即位,乞以参政致仕,不许。隆庆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寻迁户部左侍郎,督仓场。海瑞为佥都御史,大初力荐瑞。已而屡疏乞休,不允。拜南京户部尚书,引疾去。家居,田不及百亩。卒年七十五。谥庄懿。

赞曰:当正、嘉之际,士大夫刓方为圆,贬其素履,羔羊素丝之节浸以微矣。陶琰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风。南都列卿,后先相望,不其贤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御,良永之遏钱宁,周金之弭乱卒,所竖立甚伟。至琰子之直节,廷弼、邦靖之笃行,尤无忝其父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