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 明史
  • 张廷玉
  • 3392字
  • 2015-12-26 18:17:08

陈寿,随人。洪武中,由国子生授户部主事。永乐元年迁员外郎。出为山东参政,所至以爱民为务。用夏原吉荐,召为工部左侍郎。皇太子监国南京,寿日陈兵民困,又乘间言左右干恩泽者多,恐累明德。太子深纳之。尝目送之出,顾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九年以汉王高煦谮,下狱,贫不能给朝夕。官属有馈之者,拒不受,竟死狱中。逾年,启殡如生。仁宗即位,赠工部尚书,谥敏肃,官其子瑺中书舍人,后亦至工部侍郎。

与寿同下狱死者,有马京、许思温。

京,武功人。洪武中,以进士授翰林编修,历左通政、大理卿。永乐元年为行部左侍郎。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辅导,尽诚翊赞,太子甚重之。数为高煦所谮,谪戍广西,仍坐前事,逮下狱。

思温,字叔雍,吴人。以国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燕师起,思温佐城守有劳,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赞善。亦以谗下狱。皆瘐死。仁宗立,赠京少傅,谥文简;思温吏部尚书,官其子俊赞礼郎,进学翰林。

刘季{虎},名韶,以字行,余姚人。洪武中进士。除行人。使朝鲜,却其馈赆。帝闻,赐衣钞,擢陕西参政。陕有逋赋,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输。季{虎}至,与其僚分行郡县,悉纵械者,缓为期。民感其德,悉完纳。陕不产碙砂,而岁有课。季{虎}言于朝,罢之。洪渠水溢,为治堰蓄泄,遂为永利。

建文中,召为刑部侍郎。民有为盗所引者,逮至,盗已死,乃召盗妻子使识之。听其辞,诬也,释之。吏亏官钱,诬千余人,悉为辨免。河阳逆旅朱、赵二人异室寝。赵被杀,有司疑朱杀之,考掠诬服。季{虎}独曰:“是非夙仇,且其装无可利。”缓其狱,竟得杀赵者。扬州民家,盗夜入杀人,遗刀尸傍,刀有记识,其邻家也。官捕鞫之。邻曰:“失此刀久矣。”不胜掠,诬服。季{虎}使人怀刀就其里潜察之。一童子识曰:“此吾家物。”盗乃得。

永乐初,纂修《大典》,命姚广孝、解缙及季{虎}总其事。八年坐失出下狱,谪外任。逡巡未行,复下狱。久之始释。命以儒服隶翰林院编纂。寻授工部主事,卒于官。刘辰,字伯静,金华人。国初,以署典签使方国珍。国珍饰二姬以进,叱却之。李文忠驻师严州,辟置幕下。元帅葛俊守广信,盛冬发民浚城濠。

文忠止之。不听。文忠怒,欲临以兵。辰请往谕之。俊悔谢,事遂已。以亲老辞归。

建文中,用荐擢监察御史,出知镇江府,勤于职事。濒江田八十余顷,久沦于水,赋如故,以辰言得除。京口闸废,转漕者道新河出江,舟数败。辰修故闸,公私皆便。漕河易涸,仰练湖益水,三斗门久废。辰修筑之,运舟既通,湖下田益稔。

永乐初,李景隆言辰知国初事,召至,预修《太祖实录》。迁江西布政司参政,奏蠲九郡荒田粮。岁饥,劝富民贷饥者,蠲其徭役以为之息。官为立券,期年而偿。辰居官廉勤尚气,与都司、按察使不相得,数争,坐免官。十四年起行部左侍郎,复留南京者三年。帝念其老,赐敕及钞币,今致仕。卒于途,年七十八。

杨砥,字大用,泽州人。洪武末,由进士授行人司右司副。上疏言:“扬雄为莽大夫,贻讥万世。董仲舒《天人三策》及正谊明道之言,足以扶翼世教。今孔庙从祀有雄无仲舒,非是。”帝从之。历官湖广布政司参议。建文中,言:“帝尧之德始于亲九族。今宜惇睦诸藩,无自剪枝叶。”不报。父丧归。

成祖即位,起鸿胪寺卿,乞终制。服阕,擢礼部侍郎,坐视河渠失职,降工部主事,改礼部。永乐十年迁北京行太仆寺卿。时吴桥至天津大水决堤伤稼。砥请开德州东南黄河故道及土河,以杀水势。帝命工部侍郎蔺芳经理之。定牧马法,请令民五丁养种马一匹,十马立群头一人,五十马立群长一人,养马家岁蠲租粮之半。而蓟州以东至山海诸卫,土地宽广,水草丰美,其屯军人养种马一匹,租亦免半。帝命军租尽蠲之,余悉从其议。于是马大蕃息。

砥刚介有守,尤笃孝行。十六年,母丧哀毁,未至家,卒。

虞谦,字伯益,金坛人。洪武中,由国子生擢刑部郎中,出知杭州府。

建文中请限僧道田,人无过十亩,余以均给贫民。从之。永乐初召为大理寺少卿。时有诏。建文中,上言改旧制者悉面陈。谦乃言前事请罪。帝见谦怖,笑曰:“此秀才辟老、佛耳。”释弗问。而僧道限田制竟罢。都察院论诓骗罪,准洪武榜例枭首以徇。谦奏:“比奉诏准律断罪,诓骗当杖流,枭首非诏书意。”帝从之。天津卫仓灾,焚粮数十万石。御史言主者盗用多,纵火自盖。逮几八百人,应死者百。谦白其滥,得论减。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奏谦为右副都御史。明年,偕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凤抵陈州灾伤,免田租,赎民所鬻子女。明年,谦请振,太子谕之曰:“军民困极,而卿等从容请启,彼汲黯何如人也。”寻命督两浙、苏、松诸府粮,输南、北京及徐州、淮安。富民赂有司,率得近地,而贫民多远运。谦建议分四等:丁多粮最少者运北京,次少者运徐州,丁粮等者运南京、淮安,丁少粮多者存留本土。

民利赖之。又言:徐州、吕梁二洪,行舟多阻。请每洪增挽夫二百,月给廪;官牛一百,暇时听民耕,大舟至,用以挽。人以为便。尝督运木,役者大疫。谦令散处之,疫遂息。未几,偕给事中许能巡抚浙江。

仁宗即位,召还,改大理寺卿。时吕升为少卿,仰瞻为丞,而谦又荐严本为寺正。帝方矜慎刑狱,谦等亦悉心奏当。凡法司及四方所上狱,谦等再四参复,必求其平。尝语人曰:“彼无憾,斯我无憾矣。”尝应诏上言七事,皆切中时务。

有言其奏事不密,市恩于外者。帝怒,降少卿。一日,杨士奇奏事毕,不退。帝问:“欲何言,得非为虞谦乎?”士奇因具白其诬,且言谦历事三朝,得大臣体。

帝曰:“吾亦悔之。”遂命复职。宣宗立,谦言:“旧制,犯死罪者,罚役终身。

今所犯不等,宜依轻重分年限。”报可。宣德二年三月卒于官。谦美仪观,风采凝重。工诗画,自负才望。工部侍郎苏瓒以鄙猥班谦上,恒怏怏,人以是隘其量云。

吕升,山阴人。永乐初为溧阳教谕,历官江西、福建按察佥事,所至有清慎声。入为大理寺少卿。宣德八年致仕卒。

仰瞻,长洲人。永乐中由虎贲卫经历迁大理寺丞。正统间,宦官王振用事,百官多奔走其门,惟瞻与大理卿薛瑄不往。会与瑄辨杀夫冤狱,益忤振,下狱,谪戍大同。景泰初,召为右寺丞,执法愈坚,在位者多不悦。移疾归,加大理少卿。

严本,字志道,江阴人。少通群籍,习法律,以傅霖《刑统赋》辞约义博,注者非一,乃著《辑义》四卷。永乐十一年以荐征,试以疑律,敷析明畅。授刑部主事。侍郎张本掌部事,官吏少当意者,独重本,疑狱辄俾讯之。奉命使徽州,时督办后期,例罚工,本不忍迫民。或以为言,本曰:“吾办矣。”盖已寓书其子,鬻田为工作偿也。

仁宗立,以刑部尚书金纯及虞谦荐,改大理寺正。断狱者多以“知情故纵”及“大不敬”论罪。本争之曰:“律自叛逆数条外,无‘故纵’之文。即‘不敬’,情有重轻,岂可概入重比?”谦韪之,悉为驳正。良乡民失马,疑其邻,告于丞,拷死。丞坐决罚不如法,当徒,而告者坐绞。本曰:“丞罪当。告者因疑而诉,律以诬告致死,是丞与告者各杀一人,可乎?”驳正之。莒县屯卒夺民田,民讼于官,卒被笞。夜盗民驴,民搜得之。卒反以为诬,擒送千户,民被禁死。法司坐千户徒。本曰:“千户生,则死者冤矣。”遂正其故勘罪。苏州卫卒十余人夜劫客舟于河西务,一卒死。惧事觉,诬邻舟解囚人为盗,其侣往救见杀。皆诬服。本疑之曰:“解人与囚同舟。为盗,囚必知之。”按验,果得实,遂抵卒罪。

本立身方严,非礼弗履。其使徽也,知府馈酒肴亦不受。年七十八卒。

汤宗,字正传,浙江平阳人。洪武末,由太学生擢河南按察佥事,改北平。

建文时上变,言按察使陈瑛受燕邸金钱,有异谋。诏逮瑛,安置广西,而迁宗山东按察使。坐事,左迁刑部郎中,出知苏州府。苏连岁水,民流,逋租百余万石。

宗谕富民出米代输。富民知其爱民,不三月悉完纳。

永乐元年,有言其坐视水患者,逮下狱,谪判禄州。以黄淮荐,召为大理寺丞。或言宗曾发潜邸事。帝曰:“帝王惟才是使,何论旧嫌。”时外国贡使病死,从人谓医杀之。狱具,宗阅牍叹曰:“医与使者何仇,而故杀之乎?”卒辨出之。

寻命振饥河南,还署户部事。解缙下狱,词连宗,坐系十余年。仁宗立,复官,再迁南京大理卿。宣宗初,清军山东。会天久不雨,极陈民间饥困状。帝为蠲租免役,罢不急之务。宣德二年卒。

赞曰:永、宣之际,严饬吏治,职事修举。若郁新之理赋,杨砥之马政,刘季{虎}、虞谦之治狱,可谓能其官矣。李庆、师逵诸人,清介有执,皆列卿之良也。陈寿、马京遭谗早废,惜乎未竟其用。金忠奋身卒伍,进自艺术末流,而有士君子之行。当其侃侃持论于文皇父子间,忠直不挠,卒以诚信悟主,岂不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