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 仪礼注疏
  • 郑玄
  • 3622字
  • 2015-12-26 15:10:39

宾坐奠觚于篚,兴对,卒洗,及阶,揖,升。主人升,拜洗如宾礼。宾降盥,主人降,宾辞降。卒盥,揖升,酌膳,执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阶上。主人北面拜受爵,宾主人之左拜送爵。(宾既南面授爵,乃之左。)

[疏]“宾坐”至“送爵”。

注“宾既”至“之左”。

释曰:郑云“宾既南面授爵,乃之左”,郑知南面授爵与主人者,以经言“主人北面拜受爵”,明宾於东楹之西,东面酌膳讫,向西阶南面授主人,可知授爵讫,乃之主人之左,北面拜送爵,故郑云南面授爵乃之左也。

主人坐祭,不啐酒,(辟正主也。未荐者,臣也。)

[疏]“主人坐祭不啐酒”。

注“辟正”至“臣也”。

释曰:案《乡饮酒》、《乡射》皆是正主,经直云“祭如宾礼”,亦不见有啐酒之事,未知正主有啐不?此云“不啐”,辟正主者,案文可知。以《燕礼》、《大射》啐酒、告旨并不为者,经云“不啐酒”、“不告旨”,并言不。《乡饮酒》、《乡射》直云“不告旨”,不言“不啐酒”,明主人啐矣。《有司彻》傧尸之礼,尸酢主人,云“席末坐啐酒”。《特牲》、《少牢》尸酢主人,主人皆有啐酒,是其虽不告旨,唯有啐酒之事。云“未荐者臣也”者,对宾礼献讫,则荐脯醢。此主人是臣,故献讫不荐,至献大夫下,胥荐主人于洗北是也。

不拜酒,不告旨。(主人之义。)

[疏]“不拜酒不告旨”。

注“主人之义”。

释曰:拜酒,主人为告旨。但告旨者,宾拜讫,主人告酒美。《乡饮酒》、《乡射》正主人不拜酒,不告旨,主人无自告美,故此主人代君为主,不得直云“主人”,故云“主人之义”。

遂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主人不崇酒,以虚爵降奠于篚。(崇,充也。不以酒恶谢宾,甘美君物也。)

宾降,立于西阶西。(既受献矣,不敢安盛。)

射人升宾,宾升,立于序内,东面。(东西墙谓之序。《大射礼》曰:“摈者以命升宾。”)

[疏]“射人”至“东面”。

注“东西”至“升宾”。

释曰:“东西墙谓之序”者,《尔雅》文。引《大射礼》者,证此经云“射人升宾”之时,亦得君命。

主人盥,洗象觚,升实之,东北面献于公。(象觚,觚有象骨饰也。取象觚者东面。)

[疏]“主人”至“于公”。

注“象觚”至“东面”。

释曰:自此下尽“奠于膳篚”,论主人献公之事。云“取象觚者东面”者,以膳篚南有臣之篚,不得北面取,又不得南面背君取,从西阶来,不得篚东西面取,以是知“取象觚者东面”也。

公拜受爵。主人降自西阶,阼阶下北面拜送爵。士荐脯醢,膳宰设折俎,升自西阶。(荐,进也。《大射礼》曰:“宰胥荐脯醢,由左房。”)

[疏]“公拜”至“西阶”。

注“荐进”至“左房”。

释曰:凡此篇内,公应先拜者,皆後拜之,尊公故也。是以下举旅行酬,皆受酬者先拜,公乃答拜。此公先拜受爵者,受献礼重故也。是以下云主人受公酢,得酌膳,燕上欢故也。《大射》主人受公酢者,辨尊卑故也。云“士荐脯醢,膳宰设折俎”者,案前献宾荐脯醢,及设折俎皆使膳宰者,宾卑故也。今於公士荐脯醢,膳宰设折俎异人,以其士尊於膳宰,君尊,故使士荐。必知士尊於膳宰者,以其诸侯膳宰当天子膳夫,上士二人,诸侯降等,膳宰则卑,故下记云“羞膳者与执幂者皆士也”,郑注云:“尊君也,膳宰卑於士。”是其士尊也。《大射》主於射,略於饮酒,故公及宾同使宰胥荐脯醢,庶子设折俎。此《燕礼》燕私,主於羞,故宾之荐俎,庶羞同使膳宰,君之脯醢,庶羞同使士,尊官为之。《大射》必使庶子设折俎者,案《周礼》庶子下大夫,《大射》序尊卑变於《燕礼》,故尊官为之。引《大射礼》者,证此经脯醢从左房而来,天子诸侯有左右房,故得言“左房”。大夫士无右房,故言东房而已。

公祭如宾礼,膳宰赞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执爵兴。(凡异者,君尊,变於宾也。)

[疏]“公祭”至“爵兴”。

注“凡异”至“宾也”。

释曰:云“凡异者,君尊,变於宾也”者,云“凡”非一,谓膳宰赞授肺,立卒爵。又上文士荐脯醢,皆是异於宾,故言凡以广之。

主人答拜,升,受爵以降,奠于膳篚。

更爵,洗,升,酌膳酒以降,酢于阼阶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更爵者,不敢袭至尊也。古文更为受。)

[疏]“更爵”至“再拜”。

释曰:自此已下尽“主人奠爵于篚”,论主人受公酢之事。主人受公酢而自酌者,不敢烦公,尊君之义。

注“更爵”至“为受”。

释曰:献君自酢同用觚,必更之者,袭因也。不敢因君之爵,《丧服传》云:“君至尊也。”故以君为至尊也。

主人坐祭,遂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主人奠爵于篚。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宾,酌散,西阶上坐奠爵,拜宾。宾降筵,北面答拜。(媵,送也,读或为扬,扬,举也。酌散者,酌方壶酒也,於膳为散。今文媵皆作腾。)

[疏]“主人”至“答拜”。

释曰:自此尽“东南面立”,论主人酬宾之事。案前受献讫,立于序内以来,未有升筵之事。案《乡饮酒》、《大射》酬时皆主人西阶上,坐奠爵,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酬前宾皆无逆在席者,又以下文宾奠于荐东、宾降筵西,东南面立。以此约之,则此无升筵之事,或言降筵者,盖误。

注“媵送”至“作腾”。

释曰:云“媵,送也,读或为扬,扬,举也”者,案《礼记檀弓下》云:“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锺。杜蒉自外来,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注云:“皆罚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注云:“举爵於君也。《礼》扬作媵,扬,举也,媵,送也,扬近得之。”若然,此注今文媵作腾,腾与媵皆是送义,读从《檀弓》杜蒉扬觯之扬,扬训为举,义胜於媵送,故读从之也。

主人坐祭,遂饮,宾辞。卒爵,拜,宾答拜。(辞者,辞其代君行酒,不立饮也。此降於正主酬也。)

[疏]“主人”至“答拜”。

注“辞者”至“酬也”。

释曰:案《乡饮酒》、《乡射》主人酬宾,皆坐卒觯,此主人酬宾亦坐饮,宾辞之者,上文献君,君立卒爵,此主人代君酬宾,亦宜立饮。今主人坐祭,遂饮,故郑云“辞者,辞其代君行酒,不立饮”。云“此降於正主酬也”者,正主谓《乡射》饮酒正主酬处。

主人降洗,宾降,主人辞降,宾辞洗。卒洗,揖升。不拜洗。(不拜洗,酬而礼杀。)主人酌膳,宾西阶上拜。(拜者,拜其酌己。)

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爵,宾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荐东。(遂者,因坐而奠,不北面也。奠之者,酬不举也。)

[疏]“主人酌膳”。

释曰:自此至“荐东”,此为酬宾。若然,案《乡饮酒》、《乡射》主人酬宾,皆主人实觯,席前北面,宾始西阶上拜。此及《大射》,主人始酌膳时,宾已西阶上拜者,以其《燕礼》、《大射》皆是主人代君劝酒,其宾是臣,急承君劝,不敢安暇,故先拜也。主人又不坐奠於荐西,宾祭讫,遂南面奠於荐东,不北面奠也。

主人降复位。宾降筵西,东南面立。(宾不立於序内,位弥尊也。位弥尊者,其礼弥卑,记所谓“一张一弛”者,是之类与?)

[疏]“主人”至“面立”。

注“宾不”至“类与”。

释曰:云“宾不立于序内,位弥尊也。位弥尊者,其礼弥卑”者,案上初宾得献,降升之时,序内立,是不敢近宾席,是礼尊而宾卑。至此酬讫,立於席西,是宾位弥尊,礼渐杀,故云弥卑也。云“记所谓‘一张一弛’”者,《礼记杂记》文。案彼孔子谓子贡,党正饮酒“百日之蜡,一日之泽”,以弓弩喻,是一张一弛之法。此献时为盛,是一张也;酬时为杀,是一弛也。无正文,故云“是之类与”,言“与”以疑之。

小臣自阼阶下请媵爵者,公命长。(命长,使选卿大夫之中长幼可使者。)

[疏]“小臣”至“命长”。

注“命长”至“使者”。

释曰:自此尽“公答再拜”,论使下大夫媵爵於公之事。此旅酬从公而起,故须大夫之中长幼可使者。知非卿大夫最长,而云“长幼可使者”,案下文“大夫长升受旅”,是长幼次第,非专最长,则此命长非最长,是长幼之中可使者也。

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作,使也。卿为上大夫,不使之者,为其尊。)

[疏]“小臣”至“媵爵”。

注“作使”至“其尊”。

释曰:案《王制》“上大夫卿”,是卿为上大夫。云“不使之者,为其尊”者,谓若主人与宾使下大夫,不使卿之类也。

媵爵者阼阶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再拜稽首,拜君命也。)

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进,盥,洗角觯,升自西阶,序进,酌散,交于楹北。降,阼阶下皆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再拜。(序,次第也,犹代也。楹北,西楹之北也。交而相待於西阶上,既酌,右还而反,往来以右为上。)

[疏]“媵爵”至“再拜”。

释曰:“西面北上”者,是未盥相待之位。序进盥则北面向洗。

注“序次”至“为上”。

释曰:云“楹北,西楹之北也”者,二大夫盥手洗爵讫,先者升西阶,由西楹之北向东楹之西,东面酌酒讫,右还,由西楹北向西阶上,北面。後者升西阶,亦由西楹之北向东楹之西,酌酒讫,亦由西楹之北西阶上,北面相待。乃次第而降,故云“交而相待於西阶之上。既酌,右还而反,往来以右为上”。云“以右为上”者,谓在洗南西面及阶上北面时,先者在右,地道尊右故也。

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觯,兴,坐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再拜。媵爵者执觯待于洗南。(待君命也。)

[疏]“媵爵”至“洗南”。

注“待君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