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 仪礼注疏
  • 郑玄
  • 4413字
  • 2015-12-26 15:10:39

释曰:知是“左臂”者,右臂尸所用,故知左臂也。云“《特牲》五体,此三者,以其牢与腊臂而七”者,以经云臂、脊、胁皆牢,牢谓羊、豕也。既羊、豕、臂、脊、胁俱有是六也,通腊臂而七,是以牲体唯有三也。云“牢腊俱臂,亦所谓腊如牲体”者,腊如牲体,《特牲》记文。案彼云:“腊如牲骨。”骨即体也,故以体言之。以其上腊摭五枚,左肩、臂、、肫、骼,今主人不用肩,而用臂者,以其羊豕皆用臂,故腊亦用臂,是以郑云腊如牲体。但此腊臂直一骨,无并,故须云腊如牲体也。

主人左执爵,右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遂祭笾,奠爵,兴,取牢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祭酒,执爵以兴,坐卒爵,拜。(无从者,变於士也。亦所谓顺而摭也。)

[疏]“主人”至“爵拜”。

注“无从”至“摭也”。

释曰:云“无从者,变於士也”者,案《特牲》主妇致爵於主人,肝燔并从。此无肝燔从,故云变於士也。

主妇答拜,受爵,酌以醋,户内北面拜。(自酢不更爵,杀。)

[疏]注“自酢不更爵杀”。

释曰:此决上主妇受酢时,祝易爵洗酌授尸,尸以醋主妇。今自酢,又不更爵,故云“杀”也。

主人答拜。卒爵,拜。主人答拜。主妇以爵入于房。尸作止爵,祭酒,卒爵。宾拜。祝受爵,尸答拜。(作止爵乃祭酒,亦变於士。自爵止至作止爵,亦异於宾。)

[疏]注“作止”至“於宾”。

释曰:云“作止爵乃祭酒,亦变於士”者,《特牲》:“宾三献如初,燔从如初,爵止。”无祭酒之文,至三献作止爵,尸卒爵,亦无祭酒之文。知《特牲》祭酒讫乃止爵者,以经云“燔从如初”,乃云“爵止”,郑注云:“初,亚献也。”亚献时祭酒讫,乃始燔从,则三献燔从如初,始云爵止,明是祭酒既讫,乃始止爵。今大夫作止爵乃祭酒,故云变於士。云“自爵止至作止爵,亦异於宾”者,此篇首宾尸礼,宾长献尸奠爵,又云“尸作三献之爵”,不解以为与宾同,云“异”者,宾尸止爵在致爵後,其作之在献私人後,欲神惠之均於庭。此止爵在主妇致爵前,作之在致爵後,欲神惠均於室中,与《特牲》“燔从如初爵止”同。《少牢》上篇所以不致爵者,为宾尸,宾尸止爵者,欲室中神惠均於庭,故止爵也。《特牲》再止爵者,一止爵欲神惠均於室中,一止爵者顺上大夫之礼也。

祝酌,授尸。宾拜受爵,尸拜送。坐祭,遂饮,卒爵,拜。尸答拜。献祝及二佐食。洗,致爵于主人。(洗致爵者,以承佐食贱,新之。)

主人席上拜受爵,宾北面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宾答拜,受爵。酌,致爵于主妇。主妇北堂。司宫设席,东面。(北堂,中房以北。东面者,变於士妻。宾尸不变者,宾尸礼异矣。内子东面,则宗妇南面西上,内宾自若,东面南上。)

[疏]注“北堂”至“南上”。

释曰:云“东面者,变於士妻”者,案《特牲》记“宗妇北堂东面北上”,注云:“宗妇宜统於主妇,主妇南面。”此东面,故云变於士妻。云“内子东面,则宗妇南面西上”者,此无正文,郑以意解之。何者?宗妇位继於主妇,今主妇准特牲在宗妇位易处,则宗妇位亦易处在主妇位,南面西上可知。云“内宾自若,东面南上”者,亦约《特牲》记文。

主妇席北、东面拜受爵,宾西面答拜。(席北东面者,北为下。)

[疏]注“席北”至“为下”。

释曰:案《特牲》宗妇东面北上,今主妇在宗妇之位东面。郑以北为下者,若宗妇之众则北为上,今主妇特位立,则依《曲礼》席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因於阴阳,故“北为下”。

妇赞者荐韭、菹、醢,菹在南方。妇人赞者执枣、糗授妇赞者,妇赞者不兴,受,设枣于菹南,糗在枣东。(妇人赞者,宗妇之弟妇也。今文曰妇也,赞者执枣糗授妇赞者,不兴受。)

佐食设俎于豆东,羊,豕折,羊脊、胁,祭肺一、肤一、鱼一、腊。(豕折,豕折骨也。不言所折,略之。《特牲》主妇觳折,豕无脊胁,下主人,羊豕四体,与腊而五。)

[疏]注“豕折”至“而五”。

释曰:云“豕折骨也”者,谓不全体,就体骨中折之,故云折骨。云“不言所折,略之”者,谓不言所折骨名,是略之。引《特牲》主妇觳折者,证略而不言骨名,其折是觳折也。云“豕无脊胁,下主人”者,主人於上文有脊胁也。云“羊豕四体,与腊而五”者,上主人牢与腊臂而七,此五,是其略也。

主妇升筵,坐,左执爵,右取菹扌Й于醢,祭之,祭笾,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祭酒,执爵兴,筵北东面立卒爵,拜。(立饮拜既爵者,变於大夫。)

宾答拜。宾受爵,易爵于篚,洗,酌,醋于主人,户西北面拜,主人答拜。卒爵,拜,主人答拜。宾以爵降奠于篚。(自宾及二佐食至此,亦异於宾。)

[疏]注“自宾”至“於宾”。

释曰:异者,谓宾献及二佐食以下,至此奠于篚,异於《少牢》宾长献直及祝,不及佐食,故郑彼注云“不献佐食,将傧尸,礼杀”是也。

乃羞,宰夫羞房中之羞,司士羞庶羞于尸、祝、主人、主妇,内羞在右,庶羞在左。

主人降,拜众宾,洗,献众宾。其荐囗,其位、其酬醋,皆如傧礼。主人洗,献兄弟与内宾与私人,皆如傧礼。其位、其荐囗,皆如傧礼。卒,乃羞于宾、兄弟、内宾及私人,辩。(自乃羞至私人之荐囗,此亦与傧同者,在此篇。不傧尸,则祝犹侑耳。卒,已也。乃羞者,羞庶羞。)

[疏]“主人降”至“人辩”。

注“自乃”至“庶羞”。

释曰:此一经论主人献堂下众宾、兄弟下及私人并房中内宾,皆与上大夫礼同之事。

宾长献于尸,尸醋,献祝,致,醋。宾以爵,降实于篚。(致,谓致爵于主人、主妇。不言如初者,爵不止,又不及佐食。)

[疏]“宾长”至“于篚”。

注“致谓”至“佐食”。

释曰:此经论次宾长献尸已下之事。以其上宾长上已献尸讫,明此是次宾长为加爵也。云“不言如初者,爵不止,又不及佐食”者,谓不言同,上文云:“宾长献于尸如初,无氵音,爵不止。”注云:“如初,如其献侑酌致主人受尸酢也。无氵音,爵不止,别不如初者。”此文不与彼同者,为经不可如一,故郑注彼此各申经意。

宾、兄弟交错其酬,无爵。(此亦与傧同者,在此篇。)

[疏]“宾兄”至“爵”。

注“此亦”至“此篇”。

释曰:此一经论堂下宾及兄弟行无爵之事。此堂下兄弟及宾行无爵,似上大夫无旅酬,故郑云“此亦与傧同者,在此篇”。若此经兼有旅酬,郑不得言与傧同。案《特牲》尸在室内,亦不与旅酬之事。而堂下宾及兄弟行旅酬,又使弟子二人举觯为无爵者,下大夫虽无傧尸之礼,堂下亦与神灵共尊,不敢与人君之礼同。既与神灵共尊,故阙旅酬,直行无爵而已。《特牲》堂下得献之後,与神别尊,故旅酬、无爵并皆行之。事贱,不嫌与君同,故得礼备也。

利洗爵,献于尸。尸酢。献祝,祝受,祭酒,啐酒,奠之。(利献不及主人,杀也。此亦异於宾。)

[疏]“利洗”至“奠之”。

注“利献”至“於宾”。

释曰:此一经论佐食事尸礼将毕,为加爵献尸及祝之事。云“利献不及主人,杀也”者,此对上文,宾长为加爵及主人,此不及主人,是杀也。又云“此亦异於宾”者,案上《少牢》无利献宾,三献尸即止,此篇首傧尸之礼,佐食又不与,故无佐食献,故云“异”也。

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出,立于西阶上,东面。祝告于主人曰:“利成。”祝入。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尸谡,祝前,尸从,遂出于庙门。祝反,复位于室中。祝命佐食彻尸俎。佐食及出尸俎于庙门外,有司受,归之。彻阼荐俎。(自主人出至此,与宾杂者也。先彻主人荐俎者,变于士。《特牲馈食礼》曰:“彻阼俎豆笾,设于东序下。”)

[疏]释曰:云“自主人出至此,与宾杂者也”者,谓有同者不同,故上《少牢》直云“祝告曰利成”,此云“祝告于主人曰利成”;上《少牢》云“祝入,尸谡,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此云“祝入,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尸谡”;彼云“祝先”,此云“祝前”;彼云“祝命佐食彻斤俎,降设于堂下”,此云“祝反,复位于室中,祝命佐食彻尸俎,佐食乃出尸俎于庙门外,有司受归之”;故云杂。云“先彻主人荐俎者,变於士”者,《特牲》既,祝命佐食彻阼俎。此前彻阼荐俎,故云变於士。引《特牲》者,证彻阼荐俎所置之处也。

乃,如傧。(谓上篇自司宫设对席,至上兴出也。古文作。)

卒,有司官彻馈,馔于室中西北隅,南面,如馈之设,右几,用席。(官彻馈者,司马、司士举俎,宰夫取敦及豆。此於尸谡改馔,当室之白,孝子不知神之所在,庶其飨之於此,所以为厌饫。不令妇人改彻馔敦豆,变於始也,尚使官也。佐食不举羊豕俎,亲,尊也。囗,隐也。古文右作侑,作。)

[疏]“卒”至“用席”。

注“官彻”至“作”。

释曰:自此下尽篇末,论讫改馔於西北隅为阳厌之事。云“官彻馈者,司马、司士举俎”者,经云官彻,则司马主羊,司士主豕,明还遣此二人举俎可知。即上经云“司马羊,司士击豕”是之。云“宰夫取敦及豆”者,以其宰夫多主主妇之事,此敦及豆本主妇设之,今云官彻,明非妇人,知是宰夫为之也。是以上文云“宰夫羞房中之羞”,又上主妇献祝,宰夫荐,郑注云:“内子不荐笾,祝贱,使官可也。”以此言之,则宰夫代主妇设笾豆及敦可知。云“当室之白,孝子不知神之所在,庶其飨之於此,所以为厌饫”者,此言杂取《曾子问》、《郊特牲》、《祭义》之文。案《曾子问》说阳厌之事云:“当室之白尊于东房。”郑云:“得户明者也。”《郊特牲》云:“索祭祝于礻方,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尚曰求诸远者与?”《祭义》云“勿勿乎其欲飨之”。是郑所取阳厌及礻方祭求神之事。云“不令妇人改馔敦豆,变於始也,尚使官也”者,此决《少牢》初设馔,主妇荐两豆,宗妇一人赞两豆,主妇设一敦,宗妇赞三敦,是其始时妇人设之。今使宰夫彻豆敦者,尚使官故也。

纳一尊于室中。(阳厌杀,无玄酒。)

司宫扫祭。(扫豆之祭,旧说云:埋之西阶东。)

[疏]注“扫豆”至“阶东”。

释曰:引“旧说”者,案《曾子问》“凡币帛皮圭为主,命埋之阶”。此豆之祭,案旧说埋之西阶东,以神位在西,故近西阶,是以郑亦依用也。

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执其俎以出,立于西阶上,东面。司宫阖牖户。(闭牖与户,为鬼神或者欲幽ウ。)

祝告利成,乃执俎以出于庙门外,有司受,归之。众宾出,主人拜送于庙门外,乃反。(拜送宾者,亦拜送其长,不言长宾者,下大夫无尊宾也。)

[疏]注“拜送”至“宾也”。

释曰:此决宾尸时,“尸出,侑从,主人送於庙门之外拜,尸不顾,拜侑於长宾,亦如之,众宾从”,郑注云:“从者,不拜送也。”言从者不拜送,则此云拜送者,拜送长可知。不言长者,下大夫贱,无尊宾,故不别其长也。

妇人乃彻,(彻祝之荐及房中荐俎,不使有司者,下上大夫之礼。)

[疏]注“彻祝”至“之礼”。

释曰:云“不使有司者,下上大夫之礼”者,决上大夫祭毕,将傧尸,有司彻,傧尸礼终,亦有司彻。今妇人彻,故云下上大夫之礼也。

彻室中之馔。(有司馔之,妇人彻之,外内相兼,礼杀。)

[疏]注“有司”至“礼杀”。

释曰:云“有司馔之,妇人彻之,外内相兼,礼杀”者,此彻室中之馔者,於上经“有司彻馈,馔於室中西北隅”者,今使妇人彻之,故云外内相兼。外者,谓有司宫改馔西北隅;内者,谓今妇人(元缺二字)彻馈,故云相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