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 医宗金鉴
  • 佚名
  • 4980字
  • 2015-12-25 16:25:33

天庭面首,阙上喉咽,阙中印堂,候肺之原,山根候心,年寿候肝,两傍候胆,脾胃鼻端。颊肾腰脐,颧下大肠,颧内小腑,面王子膀。当颧候肩,颧外候臂,颧外之下,乃候手位。根傍乳膺,绳上候背,牙车下股,膝胫足位。

【注】此以上部候头,下部候足,中部候脏腑,合五色主病之诊法也。

阙中者,两眉之间,谓之印堂,中部之最高者,故应候肺之疾也。

印堂之上,名曰阙上,阙上至发际,名曰天庭。天庭为上部之上,故应候头面之疾也。

阙上为上部之下,故应候咽喉之疾也。山根者,两目之间,即下极也,在肺下之部,故应候心之疾也。年寿者,下极之下,即鼻柱也,在心下之部,故应候肝之疾也。

面傍者,年寿之左右,胆附于肝,故应候胆之疾也,鼻端者,年寿之下,谓之面王,即准头鼻孔也,在肝下之部,故应候脾之疾也。鼻孔者,即方上也,脾胃相连,故应候胃之疾也。耳前之下,谓之两颊,四脏居腹而皆一,惟肾居脊而有两,故两颊应候肾之疾也;与腰脐对,故又应候腰脐之疾也。颊内高骨,谓之两颧之下,在肾下之部,故应候大肠之疾也。颧内者、即两颧之内也,小腑者,谓小肠之腑也,小肠在大肠之上,故应候之也。准头上至于庭,皆谓之明堂,准头下至于颏,皆谓之面王。

面王者、即人中承浆之部也。膀胱者、肾之腑也,子处者、即精室血海也,皆居肾之下,故面王应候子处膀胱之疾也。此脏腑上下、内外之部位也。五部以颏候肾者,以水居极下,且子处中通两肾也。以天庭候心者,以火居极上故也。以左颊候肝者,以木位居左故也。

以右颊候肺者,以金位居右故也。以鼻候脾者,以土位居中故也。当颧者,当两颧骨之部也。

颧为骨之本,而居外部之上,故应候肩之疾也。肩接乎臂,故颧骨之外,应候臂之疾也。

臂接乎手,故颧外之下,应候手部之疾也。根傍者,山根两傍,两目内之部也,而居内部之上,故应候膺乳胸前之疾也。两颊候腰肾,颊外从颊骨上引曰绳骨,故应候背之疾也。颊外从颊骨下引曰牙车骨,故应候股下膝胫足部之疾也。

此肢体上下、内外之部位也。

庭阙鼻端,高起直平。颧颊蕃蔽,大广丰隆。

骨胳明显,寿亨遐龄。骨胳陷弱,易受邪攻。

【注】此明五官、五部、强弱、寿夭之诊法也。天庭阙中至鼻之端,皆高起直平,面颧、两颊、蕃蔽、耳门,皆大广丰隆,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则为骨胳明显也。

其人不但不病,且享遇龄之寿也。若天庭、颧、颊、耳门诸处,骨卑肉薄,则为骨胳陷弱也。

其人不但不免于病,且不寿也。

黄赤风热,青白主寒,青黑为痛,甚则痹挛。

恍白脱血,微黑水寒,痿黄诸虚,颧赤劳缠。

【注】此以五色随其所在五官、五部、内部、外部、上部、下部主病之诊法也。

黄赤为阳色,故为病亦阳,所以主风也,热也。青白黑为阴色,故为病亦阴,所以主寒也,痛也。若黑甚,在脉则麻痹,在筋则拘挛。

恍白者,浅淡白色也,主大吐衄 、下血、脱血也;若无衄吐下血,则为心不生血,不荣于色也。微黑者,浅淡黑色也,主肾病水寒也。痿黄者,浅淡黄色也,主诸虚病也。

两颧深红赤色者,主阴火上乘,虚损劳疾也。

视色之锐,所向部官。内走外易,外走内难。

官部色脉,五病交参,上逆下顺,左右反阽。

【注】此以五色传乘官部之诊法也。色之尖处为锐。凡病相传相乘,当视其色之锐处所向何官、何部,则知起自何官、何部,传乘何部、何官,生克顺逆,自然明矣。锐处向外,是内部走外部,则为脏传腑,腑传表,易治之病也。锐处向内,是外部走内部,则为表传腑,腑传脏,难治之病也。内走处走,固有难易,然更当以五部、五官、五色、五脉、五病交相推参,则又有微甚生死之别焉。凡病色从下冲明堂而上额,则为水克火之贼邪,故逆也。从上压明堂而下颏,则为火侮水之微邪,故顺也。

反,相反也。阽,危也。男子以左为主,女子以右为主。男子之色,自左冲右为从,自右冲左为逆。女子之色,自右冲左为从,自左冲右为逆。

逆者相反也,相反故危也。前以内外部位分顺逆,后以上下、左右分顺逆,不可不知。

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

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亦必卒然而死也。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善色不病,于义诚当,恶色不病,必主凶殃,五官陷弱,庭阙不张,蕃蔽卑小,不病神强。

【注】此明见其色不见其病之诊法也。善色者,气色并至之好色也,其人于理当不病也。恶色者,沉深滞晦之色也,其人即不病,亦必主凶殃也。

凶殃者,即相家所谓红主焦劳口舌,白主刑罚孝服,黑主非灾凶死,青主忧讼暴亡之类也。五官陷弱者,谓五官骨陷肉薄也。庭阙不张者,谓天庭、阙中不丰隆张显也。蕃蔽卑小者,谓颊侧耳门卑低不广也。

此皆无病而有不寿之形,若加恶色,岂能堪哉!其有不病者,必其人神气强旺素称其形也。

肝病善怒,面色当青,左有动气,转筋胁疼。

诸风掉眩,疝病耳聋,目视恍恍,如将捕惊。

【注】此下五条,皆明色病相合,本脏自病,虚实之诊法也。怒者,肝之志,故病则好怒也。青者,肝之色,故病则面色当青也。

肝之部位在左,故病则左胁有动气而胁疼也。肝主筋,故病则转筋也。

掉者,动摇抽搐也。眩者,昏黑不明也。肝主风。故病则掉眩也。

疝主肝,故病疝也。肝与胆为表里,故病耳聋也。此皆肝实之病。

若肝虚,则目视恍恍无所见,以肝开窍于目也。肝虚则胆薄,故不时而有如人将捕之惊也。

心赤善喜,舌红口干,脐上动气,心胸痛烦。

健忘惊悸,怔忡不安,实狂昏冒,虚悲凄然。

【注】喜者心之志,故病则好喜也。赤者心之色,故病则面色赤也。

心开窍于舌,故病则舌赤红也。心主热,故病则口干心烦也。

心之部位在上,故病则脐上有动气也。胸者心肺之宫城也,故病则心胸痛也。健忘、惊悸、怔忡,皆心神不安之病也。

热乘心实,则发狂昏冒也。神怯心虚,则凄然好悲也。

脾黄善忧,当脐动气,善思食少,倦怠乏力,腹满肠鸣,痛而下利,实则身重,胀满便闭。

【注】黄者脾之色,故病则面色黄也。忧思者,脾之志,故病则好忧思也。

脾之部位在中,故病则当脐有动气也。脾主味,故病则食少也。脾主四肢,故病则倦怠乏力也。脾主腹,故病则腹满肠鸣痛而下利也。

此皆脾虚之病也。脾主肉,故实则病身重、腹胀满、便闭也。

肺白善悲,脐右动气,洒淅寒热,咳唾喷嚏,喘呼气促,肤痛胸痹,虚则气短,不能续息。

【注】白者肺之色,故病则面色白也。悲者肺之志,故病则好悲也。

肺之部位在右,故病则右胁有动气也。肺主皮毛,故病则洒淅寒热肤痛也。

咳嗽唾痰,喷嚏流涕,喘呼气促,皆肺本病也。胸者肺之府也,故病则胸痹而痛也。肺虚则胸中气少,故喘咳皆气短不能续息也。

肾黑善恐,脐下动气,腹胀肿喘,溲便不利,腰背少腹,骨痛欠气,心悬如饥,足寒厥逆。

【注】黑者肾之色,故病则面色黑也。恐者肾之志,故病则好恐也。

肾之部位在下,故病则脐下有动气也。肾主水,故病则水蓄腹胀、肿满、喘不得卧也,肾开窍于二阴,故病则溲便不利也。肾主骨,肾与膀胱为表里,故病则少腹满,背与骨俱痛也。肾主欠,故病则呵欠也。肾邪上乘于心,故病则心空如饥也。诸厥属下,故病则足寒厥逆也。

正病正色,为病多顺,病色交错,为病多逆。

母乘子顺,子乘母逆。相克逆凶,相生顺吉。

【注】此以五色合五病顺逆生死之诊法也。假如肝病色青,是正病正色。

_芋若反见他色,是病色交错也。若见黑色,为母乘子,相生之顺也。

若见赤色,为子乘母,相生之逆也。若见黄色,为病克色,其病不加,凶中顺也。若见白色,为色克病,其病则甚,凶中逆也。曰相克逆凶者,谓相克为凶,凶中顺尚可也。凶中逆必凶也。曰相生顺吉者,谓相生为吉,如子乘母,为吉中小逆也,如母乘子,为吉中大顺也。其余四脏皆仿也。

色生于脏,各命其部。神藏于心,外候在目。

光晦神短,了了神足。单失久病,双失即故。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神,诊病生死之法也。五色生于五脏,各命其部而见于面。神藏于心,虽不可得而识,然外候在目,视其目光晦暗,此为神短病死之候也。若目睛清莹,了了分明,此为神足不病之候也。单失者,谓或色或神,主久病也。双失者,神色俱失,故主即死也。

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交互错见,皆主身亡,面黄有救,眦红疹疡,眦黄病愈,睛黄发黄。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色,诊病之法也。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之色,如面之色,肝青、心赤、脾黄、肺白、肾黑;目之色,如睛瞳黑、乌珠青、白珠白、两红也。若目青、目赤、目白、目黑,与面色但有不同,皆为交互错见,病者皆主身亡也。惟面色黄者,为土未败,五行有救,皆不死也。若伤寒两目红,则为发疹疡之兆。两目皆黄,则为病将愈之征。若两睛通黄,则为主发黄疸之候也。

闭目阴病,开目病阳,朦胧热盛,时瞑衄常,阳绝戴眼,阴脱目盲,气脱眶陷,睛定神亡。

【注】此诊目阴阳生死之法也。凡病者闭目,则为病在阴也;开目,则为病在阳也。朦胧昏不了了,非开目也,则为热盛伤神也。视而时瞑,非开目也,则为衄血之常候也。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则为阳绝之候也。

视不见物,谓之目盲,则为阴脱之候也。目眶忽陷,则为气脱之候也。

睛定不转,则为神亡之候也。

五色既审,五音当明。声为音本,音以声生。

声之余韵,音遂以名。角征宫商,并羽五声。

【注】此明五音,乃天地之正气,人之中声也。有声而后有音,故声为音本,音以声生也。声之余韵则谓之音,非声之外复有音也。

五色命乎五脏,诊人之病,既已审矣;而五音通乎五脏,诊人之病,亦当明也。角属木通乎肝,微属火通乎心,宫属土通乎脾,商属金通乎肺,羽属水通乎肾也。

中空有窍,故肺主声。喉为声路,会厌门户。

舌为声机,唇齿扇助。宽隘锐钝,厚薄之故。

【注】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凡万物中空有窍者皆能鸣焉,故肺象之而主声也。凡发声必由喉出,故为声音之路也。必因会厌开阖,故为声音门户也。必借舌为宛转,故为声音之机也。必资之于牙齿唇口,故为声音之扇助也。五者相须,故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也。若夫喉有宽隘,宽者声大,隘者声小。舌有锐钝,锐者声辨,钝者不真。会厌有厚薄,厚者声浊,薄者声清。唇亦有厚薄,厚者声迟,薄者声疾。牙齿有疏密,疏者声散,密者声聚。五者皆无病之声音,乃形质之禀赋不同也。以此推之,在喉、在会厌、在舌、在齿、在唇之故,当有别也。

舌居中发,喉音正宫,极长下浊,沉厚雄洪。

开口张颚,口音商成,次长下浊,铿锵肃清。

撮口唇音,极短高清,柔细透彻,尖利羽声。

舌点齿音,次短高清,抑扬咏越,征声始通。

角缩舌音,条畅正中,长短高下,清浊和平。

【注】此明五脏声音不病之常之诊法也。经曰:天食人以五气,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声音能彰。故五脏各有正声,以合于五音也。如舌居中,发音自喉出者,此宫之正音也;其声极长、极下、极浊,有沉洪雄厚之韵,属土入通于脾。开口张,音自口出者,此商之正音也;其声次长、次下、次浊,有铿锵清肃之韵,属金入通于肺。

撮口而发,音自唇出者,此羽之正音也;其声极短、极高、极清,有柔细尖利之韵,属水入通于肾。以舌点齿成音者,乃征之正音也;其声次短、次高、次清,有抑扬咏越之韵,属火入通于心。

内缩其舌而成音者,乃角之正音也;其声长短、高下、清浊相和,有条畅中正之韵,属木入通于肝。此五脏不病之常声也。

者,齿本肉也。

喜心所感,忻散之声。怒心所感,忿厉之声。

哀心所感,悲嘶之声。乐心所感,舒缓之声。

敬心所感,正肃之声。爱心所感,温和之声。

【注】前以咽喉、会厌、舌、齿、口唇禀赋不同,以别非病之音。

此又复以人之情、感物成声,以明非病之声也。如为喜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忻悦以散也。怒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忿急而厉也。

哀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悲凄以嘶也。乐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舒畅不迫也。

敬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正直肃敛也。爱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温柔以和也。

医者于此比类而推不病之音,自可识有病之音也。

五声之变,变则病生,肝呼而急,心笑而雄,脾歌以漫,肺哭促声,肾呻低微。色克则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