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名字与命名(译序)(1)

李公昭

唐·德里罗(1936—?)的创作题材广泛,形式多样,但都以当代美国的社会与生活为关注焦点,深刻地表现与剖析了美国的社会状况、大众媒体、消费文化、意识形态对思想、情感和心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他在从1971年至1997年的二十六年间共发表了十二部长篇小说、一部中篇小说、三个剧本,以及若干短篇小说、散文等,成为美国当代最丰产和最有影响的后现代派小说家之一。

德里罗是意大利后裔,出生于纽约市意大利移民聚居的布朗克斯区,中学毕业后进入福德汉姆大学学习神学、哲学和历史。然而德里罗并不喜欢学校生活,他曾说自己上了四年中学,睡了四年。倒是纽约市的文化环境—各种现代派绘画、爵士乐音乐会、格林威治村的先锋艺术、欧洲电影展等等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弥补了学校教育的缺憾。所有这些都对他后来的文学创作起到了重大影响。但是影响最大的恐怕还是德里罗从小受到的天主教教育。教堂的神秘气氛和各种仪式、教义为德里罗后来的思考与创作提供了一种样板,使他认识到虚构的抽象的体系、教条、信念等如何操纵人的思想与行为,并驱使他们走向极端。1958年大学毕业后,德里罗就职于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并在业余时间开始文学创作,于1960年在《新纪元》刊物上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约旦河》。在此后的近二十年间,德里罗共创作发表了《美国的传说》等七部小说,确立了他在当代美国文坛的地位。

1979年德里罗移居希腊,开始创作他的第七部长篇小说《名字》(1982)。作品的背景从美国扩展到国际舞台,但表现的对象仍与美国密切相关,如美国人对待外国人的态度,以及外国人对美国人的看法等。作品分为四个部分:岛屿、山脉、沙漠、草原,分别对应希腊库罗斯岛、伯罗奔尼撒半岛、印度和美国堪萨斯。主人公詹姆斯·埃克斯顿是美国东北集团驻希腊公司的风险分析员。东北集团向海外的美国公司提供政治风险咨询,出售风险保险。詹姆斯的妻子凯瑟琳在和丈夫分居后,带着九岁的儿子泰普从加拿大来到希腊库罗斯岛,在美国考古学家欧文·布雷德马斯领导下进行考古发掘。詹姆斯之所以同意到希腊工作,部分是为了能常常看到凯瑟琳和儿子。一次他去小岛看望他们时,听说那里一个没有名字的邪教组织将远处一位老人活活棒杀。不久欧文便发现,被害者往往是年老体弱的流浪汉,而且他们姓名的首字母正好与被害地点的地名相符。如第一个被害者的姓名为米开利·卡利亚姆比索斯,其被害地点名为米克罗—卡米尼。二者的名字均以字母M和K打头。被害人名字的首字母为什么必须和地名首字母相一致呢?好奇心驱使欧文对邪教组织展开追踪调查,不久詹姆斯与独立电影制片人弗兰克·沃德拉也加入了调查行列。最终,欧文在印度某地找到了字母杀人邪教的一个分支,与该分支头目进行长谈,最后还亲历了邪教的杀人过程。

字母杀人的故事是《名字》的主要情节,除此以外还有另外两条线索:一条是詹姆斯与妻子的情感生活以及为了与妻子和好所做的努力;一条是詹姆斯作为美国商人侨居希腊的生活故事,包括他所在的风险咨询公司与美国中情局的瓜葛及希腊民族主义分子对美国干涉希腊事务的抵抗。这三条线索来回穿插,并行不悖,因此《名字》既是邪教故事、凶杀故事、侦探故事、情感故事,也是政治故事。通过表现与揭露美国利用商业来影响、渗透和干涉他国事务的做法,德里罗表达了他对后殖民与后帝国主义时代美国商业文化和政治霸权的批评。作品表明,美国人无论来到哪个国家,都试图通过他们的商业文化控制那里的人民。他们不仅在别国建立起一个又一个的军事基地,还常常以停止经济援助、停止投资要挟对他们表示不满的国家。他们甚至可以无视别国的尊严,在别国,如希腊的领土上向其敌对国土耳其提供大笔的银行贷款。而那些被商业殖民的国家为了自己短期的经济利益常常不得不忍气吞声、俯首称臣,用希腊民族主义者安德里斯·埃里亚兹的话说,就是“拿美国人的钱,按美国人说的做”。因此在他看来,希腊的未来并不属于希腊人民,而是“被攥在美国人手里”。一旦控制了他国的政治与经济命脉,美国人便可以在这个国家耀武扬威,为所欲为。从政治的角度看,《名字》表现了一个“扩张主义的主题……一个殖民主义的主题、一个剥削的主题、一个最大限度利用的主题”。

在《名字》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西方势力是如何把他们的语言及体系强加在外国文化之上的,这表现出一种十足的后现代帝国主义现象。一位侨居希腊的英国人甚至把他们在希腊的所作所为与19世纪大英帝国称霸世界的时代相提并论。他们身处异国他乡,处处感受到发展中国家人民对美国人的敌意与孤立,但他们给这些国家带来的商业利益又使得他们在土著居民面前拥有一种优越感,表现得傲慢与偏执。他们眼里只有后殖民地能为他们带来的利益,对于后殖民地的人民则视而不见。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在美国人遭遇危机的时候—而且必须是美国自身的危机—“要是两个互相厮杀的国家没有宝贵的商品可以向美国人提供,那就根本不会有什么公众教育。可一旦哪个独裁者倒台了,一旦石油供应受到了威胁,你打开电视就会看到有人告诉你那个国家是何方神圣,说什么语言,领导人的名字如何念,他们的宗教是怎么回事儿……”他们每次都把战略凌驾于原则之上,可每次又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以逃避一切责任。詹姆斯曾为已分居的妻子开列了一个清单,上面列举了自己的二十七种劣迹,最后一条就是“美国人”。这个清单实际暗喻了侨居国外的美国人可憎的精神面貌。他们在后殖民地的作为自然激起了具有民族自尊感的“当地人”的愤怒与反抗,于是绑架、暗杀等恐怖活动成为弱国反抗强国的有效手段。美国在世界各地,尤其是中东和拉美的商务执行官则成为恐怖活动的首选目标。在《名字》的最后,美国驻希腊的银行家大卫·凯勒在树丛中遭到枪击。从表面看,这一枪也许是冲着詹姆斯·埃克斯顿而来的,因为他所在的风险咨询公司与美国中央情报局之间的瓜葛终于败露出来。但实际上,这一枪所瞄准的与其说是某个个人,不如说是美国或美国霸权主义。

《名字》一书包容了邪教、谋杀、侦探、中情局的密谋、暗杀、性爱等情节,似乎应该是一部节奏紧张、高潮迭起的情节小说,但实际上书中描写的这些情节并没有制造出一种紧张气氛。邪教及其所作所为与其说是对人类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危险,不如说是一个谜。中情局的密谋与恐怖主义的暗杀只是在作品的最后才出现,并无扣人心弦之处。詹姆斯与其分居的妻子凯瑟琳的故事也是有头无尾:作品最后凯瑟琳似乎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如果换一个作家,所有这些都可能会成为《名字》失败的原因,但德里罗并没有因此而失去读者。因为《名字》真正吸引人的并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它在表现邪教、谋杀、政治等外在现象的同时,从更深的层次上探讨了人类语言的规定性、名与实、结构体系对人的属性、文化概念和现实建构等方面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名字》是一部关于语言的书,关于名字的书,关于命名的书。

首先,《名字》是一部关于语言的书。德里罗认为,不同文化对于现实之所以会产生不同的概念,是因为存在着一个基本的规定性(ordering)结构。语言是“规定本能”的表现,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它不仅表达思想,也建构“现实”。邪教组织仅仅因为某人姓名的首字母与某地名首字母的巧合便要杀掉他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是一种毫无理性的、疯狂的行为,充分表现了语言对现实的建构,表现了邪教试图通过建立某种结构来逃避孤立的自我和内心那种混乱与疯狂。在德里罗看来,人类抵御死亡的手段就是语言。因为有了语言以及语言所包含的逻辑体系,我们才能够拒绝混乱。然而邪教正是滥用我们用来保护自己的工具—语言—我们的名字和命名,来作为毁灭生命的工具,正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纳粹运用了冠冕堂皇的语言和高度文明的工具—医药、技术、理性的社会规划等,对人类犯下了最不文明、最可怕的罪行。邪教组织通过匹配姓名杀人实际上嘲讽了“人类对结构与分类的需要”,嘲讽了“人类希望建立起某种体系来抵御自身内心恐惧的需要……”。因此,当我们退后一步看,就会发现《名字》真正想要揭示的是语言所包含的那种非理性的、情感的、神秘的力量;是词语在表面意义下如何通过抽象与操纵消除人们内心深处的恐惧,满足人们躲避混乱、追求秩序的愿望。这点在西方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名字谋杀邪教则把人类的这种基本需要演绎到了极端。正如欧文所说,“他们害怕混乱”,他们希望建立起一个“没有混乱与生活”的国度。尽管没有邪教成员那样极端,但对于秩序与控制,西方生意人和考古学家也有一种类似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邪教成员正是他们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