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争必有本,故五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所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也。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以武为表,以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败矣。文所以视利害,辨观安危;武所以犯强敌,力攻守也。

专一则胜,离散则败;陈密则固,锋以疏则达。卒畏将甚于敌者,胜;卒畏敌甚于将者,败。所以知胜败者,称将于敌也,敌与将犹权衡焉。

安静则治,暴疾则乱。出卒陈兵,有常令:行伍疏数,有常法。先后之次,有适宜。常令者,非追北袭邑修用也;前后不次则失也。乱先后斩之。常陈皆向敌: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陈,有坐陈。夫内向,所以顾中也;外向,所以备外也;立陈,所以行也;坐陈,所以止也。立坐之陈,相参进止。将在其中,坐之兵,剑、斧;立之兵,戟、弩;将亦居中。善御敌者,正兵先合,后扼之;此必胜之术也。

陈之斧钺,饰之旗章;有功必赏,犯令必死。存亡死生,在枹之端。虽天下善兵者,莫能御此矣。矢射未交,长刃未接,前噪者谓之虚,后噪者谓之实,不噪者谓之秘。虚实者,兵之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