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是否还在人间?(3)
-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 (美)马克·吐温
- 4468字
- 2016-03-01 17:08:01
星期三
现在我们一起过得真是非常要好,而且也越来越熟识了。他再也不想法躲避我了,这是一个好迹象,并且表示他喜欢有我和他在一起。这件事令我很高兴,我也学着尽我所能地在各方面对他有帮助,好提高他对我的重视。在最近一两天里,我替他做了命名一切东西的工作,这就大大减轻了他的负担。因为他在这方面毫无才能,而且很明显,他是十分感激的。他简直想不出一个合理的名字来为他自己解围,但我总不让他看出我知道他的缺点。每当一个新生物走过来时,在他还没因狼狈的沉默而露出真相时,我就抢先给它定了个名字。这样,我给他免除了许多困境。我自己全没有像他这样的缺点。我的眼睛一落到一个动物身上,我立刻就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我用不着丝毫的思索,正确的名字马上涌了上来,完全像一种灵感。而且毫无疑问是一种灵感,因为我肯定,半分钟以前,这些名字决不曾存在我心里。我仿佛只要凭那个生物的形态和行动方式,就明白了它是什么动物。
当对面来了一只渡渡鸟的时候,他把它当作一只山猫——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他是这样想的,但是我解救了他。我非常小心,尽量不触伤他的自尊心。我只是用一种十分自然的又惊又喜的态度,并且显得我连想也没想到是在指点别人,随口说道:“呀,我敢说,那只怕是一只渡渡鸟吧!”我解释道——却毫不显出是在解释的样子——我怎么会知道它是一只渡渡鸟的,虽然我也想到过也许他会有些气忿,因为我知道那个动物而他却不知道。不过,十分明显,他是很佩服我的。这是很愉快的,在我入睡以前,我曾不只一次很满意地想到这件事。当我们觉得一件事是由我们的努力而赢得的时候,尽管事物再小,也能使我们感到幸福!
星期四
我第一次的悲哀。昨天他避开了我,并且看来希望我不要跟他谈话。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我想定是有什么误会,因为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听他讲话,那么他怎么会有可能对我怀有恶感呢?——我又不曾做过什么要不得的事。可是到头来,这种情形似乎是真的,于是我就走开,跑到我们被造的那天早晨我第一次看见他的地方去,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而且也对他漠不关心。我独自孤零零地坐下了,现在这地方成了一个伤心之地,每一件小东西都让我想起他,我的心酸疼极了。我不大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是一种新的感情。我以前不曾经验过,完全是一种神秘,我捉摸不透。
到了夜晚,我忍受不了那种寂寞,跑到他所造的那个新藏身所去,想问明白我做了什么错事,怎样才能补救、改正,而重新得到他的友谊。谁知他却把我赶在外面的大雨中,这是我第一次的悲哀。
星期日
现在又快活了,我是很幸福的,但那几天是很沉重的日子。只要我能做得到,我是再也不去想它们了。
我曾试过要给他弄到那些苹果中的几个,但我学不会投得那么准。我失败了,可是我想这一番好心讨得了他的喜欢。那些苹果是禁果,他还说我会为这吃苦头的。但我为了要使得他喜欢而吃苦头,这种苦头我又怕什么呢?
星期一
今天清晨,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了他,希望会使他感到兴趣。可是他却不把这当一回事,真是奇怪!如果他把他的名字告诉我,那我一定会珍视的。我认为这名字在我耳朵里,一定会比其他任何声音好听得多。
他很少讲话。恐怕这是因为他并不聪明,而且自己知道是这样,想藏拙的缘故吧。如果他这么想,那真是太可惜了,因为聪明算不得什么。价值是在于心地。我希望可以使得他明白,有一颗可爱而又善良的心才是富有,才是十足富有的。假如没有这样一颗心,即使有智慧也是贫乏的。
尽管他讲话不多,但他所知道的语汇确实不少,今天早上,他用了一个惊人的好字。分明他自己也知道那是一个好字,因为以后他又信口而出,说了两次。这虽不是临机应变的好伎俩,但依然表现出他具有一定的领悟才能。毫无疑问,那样的种子如果加以培养,是能够生长发育起来的。
他是从哪儿得来那个字的呢?我想我从来没有采用过。
不,他对我的名字一点也不感兴趣。我竭力掩饰我的失望,但只怕我并不曾做到。我走开了,我跑去坐在覆满苔藓的河岸上,把我的脚浸在水里。每当我渴望伴侣,渴望看到旁的人,渴望跟旁的人谈谈话的时候,我就跑到这个地方来。尽管这儿也不能使我得到满足——只有一个可爱而洁白的身躯画在那池塘里——但总算有点什么吧,而有点儿什么总比绝对孤寂要强些。我说话,它也说话。我忧愁,它也忧愁。它用它的同情来安慰我:它说:“你这个可怜的、没有朋友的姑娘,别难过吧。我来做你的朋友。”它对于我,是一个好朋友,而且是我唯一的朋友。它是我的姐妹。
她第一次抛弃了我!唉,我永远忘不了——永远,永远不会!我的心在我身中成了铅块!我说:“她就是我的一切,而现在她没有了!”我绝望极了。我说:“破裂吧,我的心。我再也活不下去了!”于是我把脸藏在我的双手里,什么也不能安慰我。过了一会儿,我拿开两手时,她又在那儿了——洁白、灿烂而又美丽——我就倒进了她的怀抱。
这真是太幸福了!我以前也尝到过幸福,但这一回不同,简直令人心醉神迷,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怀疑她了。有时她逗留在别的地方——也许一小时,也许差不多一整天,但我等待着,并不怀疑。我说:“她很忙,也许旅行去了,但她会来的。”果然不错,她总是来的。在夜里,如果是黑夜,她不会来,因为她是个胆怯的小东西。如果有月亮,那她就会来。我不怕黑暗,她比我年轻,因她比我生得晚些。我访问过她许多许多次。在我生活艰难的时候,她是我的安慰、我的避难所——她主要是这样。
星期二
整个上午,我都在为改善我们的居住场所而工作,我故意跟他离得远远的,希望使他寂寞不过,他就会来找我。然而,他始终没有来。
到了中午,我停止了这一天的工作。我同蜜蜂、蝴蝶们到处飞奔着好玩儿,又陶醉在花丛里,这些美丽的小东西,它们是从天空中捉住上帝的微笑,把它保存下来!我把花朵采集起来,编成花环、花冠,披挂在我身上,于是我吃午餐了——所吃的当然是苹果。以后我就坐在荫影中,盼望着,等待着,可是他没有来。
算了吧。这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他完全不关心什么花朵。他把花朵叫做废物,他完全分不清这是什么花,那又是什么花,他还认为他有这样的想法才是高人一等。他毫不关心我,也不关心花,也不关心薄暮时彩绘似的天空——除了建造茅屋,把他自己关在里面,避开那美好洁净的雨。除了打落瓜类、尝尝葡萄、摸摸树上的果实,看这些财物怎样了以外,可还有什么是他关心的呢?
我把一根干树枝放在地上,又用另一根树枝在它上面凿一个孔,想实现我心中的一个计划,可是我马上感到了可怕的恐怖。一层稀薄透明的青色薄膜从那孔中升腾起来,于是我抛掉一切,逃走了!我以为那是一个精怪,真把我吓死了!但我回头一看,它却没有追上来。我就靠在一块岩石上停下来,喘息着,让我的四肢继续发抖,直到它们平稳下来。我小心翼翼地慢慢走回去,同时警戒着、注视着,打算一有变故就逃跑。当我走近了的时候,我分开一簇蔷薇花丛,从空隙中窥望过去——我希望那个男人在附近就好了,因为我的模样儿是这般俏皮、美丽——但那个精怪已经走掉了。我跑到那儿,那个孔里有一撮细匀的绯红色灰。我把手指头伸进去,想摸一下。我叫了一声“啊唷”!急忙抽出了手指头。真是疼得要命。我把手指头放在嘴里,一面交替地跺着我的两脚,口里还发出咕噜声。一会儿,我减轻了我的疼痛。随后我就满怀兴趣地开始来观察了。
我非常好奇地想要知道那绯红色的灰是什么,突然间,它的名字涌上了我心头,尽管我以前从来不曾听到过。那就是“火”!我敢肯定我是对的,正像一个人敢肯定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一样。所以我就毫不踌躇,给它起了这个名字——火。我现在已经创造了一点东西,那是先前不曾存在过的。我已经在这世界上的无可计量的财富上,又添了一件新东西。我明白了这种道理,我因我的成功感到骄傲,并且打算跑去找他,将这一切告诉他,想因此提高他对我的看法。但我考虑后,我不这么干了。不,他决不关心这回事。他定会问它有什么用处,那么,叫我怎样回答他呢?因为如果它一点用处也没有,只是好看,单只是好看罢了。
所以,我叹了一口气,并没有去找他。由于它毫无用处:既不能建茅屋,也不能改良瓜种,又不能催果实早熟。它——毫无用处,它是一种愚蠢,一种虚幻。他一定会看不起它,说出一些令人难堪的话。可是对于我,它却不是无足轻重的。我说:“哦,你这个火啊,我爱你,你这个绯红色的小东西,因为你美——这就足够了!”我要将它聚拢来,贴在我的胸怀里。但是,我抑制住了。接着,我凭我自己的头脑又编出了一条格言,由于和第一条格言十分相像,我恐怕这一条只是一个抄袭:“给火烧痛了,见火就怕。”
我又工作起来了。当我制造出了很多火灰的时候,我就将灰倒在一捧枯黄的干草里,打算带回家去长期保存着,好跟它玩。可是经风一吹,它就飘扬起来,并且猛烈地向我喷射,我只得抛下它逃走了。等我回过头去一看时,那个青色妖怪正像云彩一般在向上升腾,膨胀着,又滚卷开去,我立刻想到了它的名字——“烟”!——但我发誓,以前我从来不曾听到过“烟”这个字。
不久,就有灿烂发亮的黄红色闪光从那烟里射了出来,我立刻给它们起个名叫——“火焰”!——这名字又取对了,虽然这是世界上最初第一次的火焰。火爬上树去了,火在那逐渐增多的滚来滚去的大股烟里内内外外辉煌地闪烁着。我欣喜若狂,不由得拍着手又跳又笑,因为它们是那么新鲜又奇特,那么令人不可思议而又那么美丽!
他跑着来了,站定在那儿呆望着,有好几分钟都没有吭一声。后来,他问我这是什么。啊!他会这样直截了当地问一个问题,真是太糟了。当然我不能不回答他,而我也确实回答了。我说那是火。假使由于我知道,而他必须来问我,于是引起了他的烦恼。这可不是我的错啊。我决不是有意要使得他烦恼的。隔了一会,他问道:
“它是怎样来的?”又是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这一问题必须来一个直截了当的回答。“是我造出来的。”
火向前烧得越来越远了。他跑到被烧了的地方的边沿上,立住脚向下看着说:
“这些是什么东西?”
“火烧成的木炭。”他捡起一块来想要研究一下。但他立即改变了主意,仍旧放下了。随后,他走开去了。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的兴趣。
可是,我却很感兴趣。那儿有灰,银鼠色、温软、细匀而又好看——我立刻明白了它们是什么。还有灰烬,我也知道灰烬。我找到了我的苹果,把苹果从灰烬里扒了出来,心里很喜欢。因我还十分年轻,我的食欲是旺盛的。可是事情叫我失望了。苹果都被火烧得裂开来,被毁坏了,分明是被烧坏了,其实并不是这样。它们比起生苹果来还要好得多。火是美的。我想,它总有一天会有用处。
星期五
上星期一薄暮时,我又看见他了。只一会儿,不过仅只一会儿罢了。我本希望他会夸奖我这么努力地改进居住场所,我是存的一片好心,而又竭力地工作过。然而他却不高兴,掉转身就离开我了。他之所以不喜欢,还有另一层原因:我曾一再劝他不要走过那瀑布。这是由于火已将一种新的感情启示给我了——这种感情十分新奇,并且分明同爱、忧愁以及我已经发现过的其它诸种感情完全两样——就是“恐怖”。这是可怕的!——我希望我不曾发现这种感情就好了。它使我有了阴暗的时刻,它毁了我的幸福,它使我战栗、发抖又惊惧。可是我无法说服他,因为他还没有发现恐怖,所以他不能理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