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化生产的发展,领导者面临的各项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任何领导者,即使是精力、智力超群的领导者也不可能独揽一切,因此,授权是大势所趋,是明智之举。概括地看,要实现授权的目的,在授权中应遵循五个方面的原则。
1.坚持合理授权的原则
这是指领导者授权的动机、程序、途径必须是正当的、合理的。
从动机、目的看,是为了组织工作的需要,是为了提高领导工作的效能,是为了着力于锻炼、培养干部,而不是出于自己的主观随意性,更不是搞任人唯亲,满足个人的一己私利。否则,其结果就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合理授权是指上级领导者把本来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委授给下级,指明工作目的和要求,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放手让下级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领导方法。在授权关系中,授权者对下级保留有指挥权和监督权,最后要考核下级的工作成果,但下级如何具体开展工作,如方法、措施、步骤等,上级一般不予干涉,下级有权自行处理;从被授权者方面说,他对上级负有报告情况和完成任务的责任。
合理授权是现代企业领导者的一种重要领导方法,也是一项基本的组织管理原则。这是因为现代企业不同于手工业小作坊,它的规模很大,尤其是跨地区、跨国界的大型公司以及企业集团更是如此,管理工作十分繁杂,即便是才智超群的领导者,也不可能精通一切,更没有精力包揽一切。现代企业的生产技术、经济活动及其组织管理的发展,决定了企业高层领导的主要职能已不再是做事了(如亲自编计划、亲自在现场指挥生产、亲自组织销售等),而是在于成事,即依靠管理组织,使用干部,组织指挥他人去实现企业目标。形象地说,企业领导者应该是千军万马的统帅,要发挥战略决策和组织指挥的职能,而不能像普通士兵一样,亲自挖战壕、攻碉堡。合理授权是保证企业领导者成事的分身之术,它把企业管理这副千斤重担,科学地分解开来,凡是下级应该也能承担的任务和职权,全部委让给下级,这样,就使领导者克服了个人能力的有限性,依靠组织和各级管理人员汇集成的集体力量,干出一番大事业。我国有句老话:“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个人本事再大,能力再强,即使天下第一,也要有天下第二、第三的人来帮助你。企业里,光靠能干的总经理一个人唱独角戏是绝对不行的。通过合理授权,企业领导者能获得很多好处。
2.坚持逐级授权的原则
领导者授予下属的权力必须是领导者自身职务权力范围内的决策权,即领导者自身的权力。比如高级主管只能将自己所享有的决策权授给直接领导的中层主管,而不能把高级主管所享有的权利授给中层主管的下属,这样实质上就侵犯了自己的下属的合法权利,是越级授权,会造成下属有职无权,给下属的工作造成被动局面,会造成自己与下属、下属与他的下属之间的相互矛盾与隔阂。要避免领导者在授权过程中违反逐级授权的原则,领导者必须明确应授的权力与授权的对象是什么;要明确领导者作为整个组织的指挥者,不是组织中所有权力的拥有者,领导者所拥有的权力有一定范围,领导宽度是有一定的限制的。越级授权在专制时代是普遍存在的,在专制体制下,在统治者君主们看来,普天下之土莫非王土,普天下之臣莫非王臣,所以一切一人说了算,授权没有任何节制,而是主观随意的。这种做法在分权的民主时代已不适合了,领导者与下属各自拥有自己的权力,因此,授权也必须符合组织原则。正常的权力运行机制,除非在极特殊的事件和冲突事件的处理上可以越级授权外,一般不得越级授权。
3.坚持权责明确的原则
在领导授权过程中,从权责内容上看,有两种形式:授权授责与授权留责。前者如同分权一样,授权同时授责,权责一致;后者则不同,授权不授责,如果被授权者处理不当,决策责任仍然由授权的领导者自己承担。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授权授责,被授权者有责任,就有压力,增强了运用权力的责任感,防止滥用所授予的权力,但也使被授权者在行使决策权进行创造性活动中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与负担。由于下级惧怕自己的失误给组织带来危害性的后果,影响自己的前途,因而他不能充分行使所授予的权力,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效能。
而授权留责,一方面可以使被授权者增强对领导者的信赖感,工作更放心、更放手,但另一方面,由于下级无需顾及行为后果,因而容易导致缺乏责任感、压力,以至于出现滥用所授的权力,达不到授权的目的。
一般说来,基于锻炼、培养管理人员、接班人,或处理突发事件、危机事件时的授权,宜采取授权留责的形式。而其他情况下的授权以授权授责为宜。但是,这只是大致的划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授权活动在性质上是领导行为,出现任何责任后果,领导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在决策责任面前,领导者要多承担责任,坚持推功揽过的原则,有利于激发下属的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较好地树立领导者的崇高权威。
4.坚持适度授权的原则
所谓适度授权,就是指领导者授予下属的决策权力的大小、多少与被授权者的能力、所要处理的事务相适应,授权不能过宽或过窄,要坚决视能授权与因事授权。如果授权过宽、过度,超过被授权者的智能所承担的限度,会出现小材大用的情况;超过所处理事务的需要的过度授权,就等于领导者放弃了权力,导致下属的权力泛化,使领导者无端地被“架空”。授权过窄不足,则不能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才能,出现大材小用的情况。此外,下级也不能充分地代表领导者行使权力,处理相应的事务,还得事事请示汇报,而领导者仍不能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达不到授权的目的。
因此,适度授权就是要求领导者授予下属的权力要精确、充分,它是建立在目标明确、事实清晰基础上的授权。
为贯彻适度授权原则,领导者在授权时应注意将精确性授权与模糊性授权、刚性授权与柔性授权相结合,并以模糊性授权、柔性授权为主,使被授权者有较大的自由思考、决断的空间和充分的行动自由,并能“代替”上级领导者发号施令,这才符合授权的本意。
5.坚持可控授权的原则
授权只是将领导者应当独享的权力授予下属行使的活动,领导者并不会因为授权而丧失其领导主体地位,并且领导者是授权责任后果的最终承受者。因此,授权不是放任自流,撒手不管,不是放弃其职能。授权时必须有办法确保权力得到恰当使用。控制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纠正下属行使权力时偏离目标的现象,而不是干预下属的日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