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浅是个失去记忆的女人。她二十岁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记得自己刚从病床醒来,就有一位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她没了记忆,女人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以后的记忆里,她与她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加上还要反复治疗身体,经济已经是捉襟见肘了。沈浅自醒来以后,疗养了几个月后就又重新拾起课本,做了一名高三学生,毫无杂念地去认真学了一年,虽然沈浅年龄很大了,她有记忆的那一年,是她的二十岁。
沈浅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不痛快地说是下楼梯,摔了下去所致。沈浅就信了。沈浅也有问过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一个一个给她讲些琐事,然而家里却没有一张曾经留下的照片,让她寄物思忆。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九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九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只是自己的右耳却只有老实巴交在耳垂中部的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殆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过得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
沈浅将来会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地说她杯具,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选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不能达到要求,只能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这也就罢了,做兽医就做兽医吧,偏偏她被一位专门搞“兽种杂交”的导师看上,收为门下做了关门弟子,天天研究不同品种的动物杂交。
经过几年的认真贯彻学习,沈浅算是有些半斤八两了。于是出师,在一家小型宠物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妇产科兽医,专门给动物接生的动物保姆。
25岁那年,沈浅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杂种牧羊犬。
要知道虽然牧羊犬很贵,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给人吃的。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杂种,还很有爱的给他取名“混血儿”。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得讨好主人,混血儿总是温温顺顺地蹭在沈浅的脚下,匍匐着。沈浅上班它就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它就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这人狗俨然是“相恋”了。眼看李美丽年前都结婚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混血儿”。李美丽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多认识点异性找个人相亲什么的,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高长丰是特警,是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沈浅旁边的混血儿就不愿意了,直接朝高长丰“汪汪”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李美丽一脸无奈。
沈浅立马指着李美丽,对混血儿发出命令:“去撕她裙子。”
“汪汪……”混血儿四腿离地,飞奔向李美丽,李美丽吓得夹着裙子直往外跑。沈浅见状,哈哈大笑。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力周转不灵,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名额之中。李美丽自然是高兴,主要是高长丰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至少相聚的时间比以前多了。而沈浅的五年记忆里,似乎从来没离开这个地方。这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默默依附着邻市。
沈浅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沈母断然的拒绝。在沈浅的认知中,沈母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她如此的反差,倒使沈浅沉埋很久的好奇心被掘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沈母那眼神中的不淡定,深刻地表露出:是的,沈浅的记忆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探索,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略有吃惊,看着沈母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见沈母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然后,你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沈母明确指出了,她的记忆果然在邻市有一部分。沈浅愣怔看向沈妈妈,沈母却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的照片,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依稀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一丝不苟地对着摄像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沈妈妈,沈母说:“这是你父亲,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她们要在这里?
“因为你父亲是个军人,军人不允许犯错,”沈母笑道,“你是我与他一夜风流留下来的。”
沈浅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自己的母亲,那女人顿时脱下了伪装多年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沈浅不知道在她二十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知道一定是不痛快的事情,至少会让沈母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脆弱的沈母,说:“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多日。
但沈浅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的男人,能让她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违背道义和自尊,用一生去拖累?
所以,她留纸条给了沈母,跟着李美丽去了邻市,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沈浅给她母亲的纸条,就简单几个信息,“我去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我说浅浅,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杂种狗干什么啊!”李美丽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到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她想吐血。
沈浅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在混血儿的嘴里,那混血儿张着血盆大口“咔咔”的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李美丽看这狗一直不爽,见它这么欠扁的享受样,更是吹胡子瞪眼:“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混血儿貌似能听懂,它似乎被这话给卡住了,一直干呕甩头,尖尖的耳朵抖啊抖,头晃荡几下,那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跃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瞠目结舌,一下子不吭声了。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还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黏着的奶糖随头而动,甩在脑门后面,李美丽毫不知觉,继续说:“可是那样赚不了钱,没人要。”
沈浅不说话,装可怜地看着李美丽。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沈浅就知道装无辜,她也没辙了。李美丽说:“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去我新房睡了。”
“好……”沈浅还是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她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她后脑粘了混血儿吃过的奶糖后有何反应,想必是直接开车把他俩撞死吧。
一到宿舍,沈浅就赶紧拉着混血儿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张望四周也找不到混血儿能暂住的地方。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混血儿的头:“混血儿,你可怎么办啊?宿舍不准养狗。”
混血儿睁着乌溜溜的大眼望向沈浅。沈浅见着混血儿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扁扁嘴,扯着混血儿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电话那头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个忙。”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选择。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混血儿。”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混血儿,她深刻体会到李美丽不喜混血儿那杂种样,而混血儿也不喜欢李美丽给沈浅介绍男人。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也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欠抽?”李美丽当即咆哮起来,对于沈浅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蜜一向是有求必应,所以她立马软下话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沈浅挂上电话,对混血儿摆了个胜利的姿势。
沈浅拽着混血儿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拍它的头,温和地叮嘱:“老实在楼下待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混血儿摇晃着尾巴,瞪着乌溜溜又水灵的大眼看着沈浅,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这就是沈浅喜欢混血儿的原因,乖顺。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却发现她的混血儿不见了。沈浅顿时慌了神,在四周到处找,却在附近的公园里见她的混血儿正在和一只非常漂亮,看起来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是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的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瞧那毛,理得多顺。沈浅都有摸摸的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