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设置字体

在电路设计中可使用Stoke Font或System Font两种字体。【Fonts】(字体)对话框可用来设置或修改设计中的字体。

1.选择Stroke Font或System Font

在设计中使用【Fonts】对话框设置或修改字体类型的方法如图2-4-1所示。

图2-4-1 设置Stroke字体和System字体

提示:一旦确认了所选的字体,在整个设计中所有的文本都将更改为新的字体;不可使用【Undo】(撤销)操作来切换原理图中的字体类型,若要回到先前选择的字体,则必须通过更改字体类型来实现。Stroke字体的文本字号和宽度以mil为单位,而System(系统)字体以点阵为单位。粗体、下画线、斜体字体样式不能在Stroke字体中指派;其他符号,如算术、几何符号、箭头、文字界面块,在Stroke字体中不可用。

2.设置Stroke Font选项

选择使用Stroke字体后,可设置Stroke字体的选项,如图2-4-2所示。

图2-4-2 设置Stroke字体相关选项

提示:设置【Size】或【Width】列表中值都以mil为单位。

3.设置System Font选项

设置使用System字体后,可按图2-4-3所示的方法设置设计中相关的System字体选项。

图2-4-3 设置System字体相关选项

4.转换字体

在设计中可将Stroke字体转换为System字体,也可将System字体转换为Stroke字体。图2-4-4所示为转换Stroke字体为System字体的方法。转换System字体为Stroke字体与上述类似,读者可自行操作。

图2-4-4 转换Stroke字体为System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