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唤作“阿瞒”的少年时光过得相当快乐。
似乎只有一件事令人不快,如影随形地困扰着我:打记事起,总有孩子在干仗急眼时脱口而出:“你爷爷没长小鸡鸡!”
起初我不懂:要是爷爷没长小鸡鸡,怎么可能搞出爸爸?没有爸爸,我又怎么可能被搞出来?但我爷爷肯定是个男的,他身为一个男的却没长小鸡鸡,这肯定是一件丢脸的事!于是我便恼羞成怒地去打那个说这话的孩子,直打到他住口为止。
后来当我彻底搞懂了爷爷没长小鸡鸡就不可能搞出爸爸这个常识之后,我打人打得更狠了,非要将对方打到头破血流不可,不见红不罢手!
为爷爷的小鸡鸡而打的架,贯穿了我整个少年时代。
在此期间,我在读书时学会了一个可恶的词:宦官。
与此同时,我开始了解自己的身世:我,名曹操,字孟德,乳名阿瞒,父亲曹嵩虽官至太尉,却是宦官中常侍曹腾的养子,曹腾便成了我的祖父!——天哪!这不是没长小鸡鸡,这明明是长了小鸡鸡却被人一刀割了去,不男不女,真乃奇耻大辱!
一名宦官,原本与我无关,可父亲却偏偏被其所养,让我平白无故管宦官叫爷,这是耻上加耻!
值此东汉末年,正是宦官专权的时代。尽管如此,也丝毫不能改变宦官的耻辱身份,也令这个时代蒙羞!
说起来,我在故乡沛国谯郡度过的少年时光,貌似快乐无比,耻辱却深埋于心,当时我不晓得,它会对我的成长和这一生造成多大影响。
耻辱归耻辱——在更多时候,那不过是心灵深处的一种感受罢。话说回来,没有这份耻辱,我也不会在“地广而不得耕,民众而无所食”的时代大环境中,过着钟鸣鼎食之家长房长孙的优裕生活:饱读诗书,习枪弄棒,策马扬鞭,横行乡里……
如你所知,我留在故乡的名声不大好,我本非岩穴知名之士,也就无所谓啦!
千百年来,乡民们还在争相编排我的段子,口口相传,代代相传,搞得我也真假莫辨,不置可否。
现在——请允许我试着——为尔等一一厘清!
先说我十岁那年留下的“美谈”:说我某日在谯水里洗澡,一条鳄鱼向我游来,我非但没有逃避,反而迎头而上,主动与鳄鱼展开一场殊死搏斗,初生牛犊不畏鳄鱼,在我这名十岁少年的奋勇抵抗中,这条窝囊的鳄鱼竟灰溜溜地退去了,消失在深水中……我记得这个传说起于我做了丞相之后,不知是哪个溜须拍马的乡绅编出来的,我在生前初次听到时会心一笑,缄口不语,任其流传,死后快两千年了,也没有想起自己曾经干出过这件壮举。且不说我家乡的谯水中没有鳄鱼,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亲眼见到过一条真鳄鱼,后来在天上,在天河之中,也不曾见到过,我只是在转世投胎之后才见过鳄鱼,并与之为伍……经过他们这么一编排,我竟在十岁那年就战胜过一条自己从未见过的庞然大物!这个段子是在颂扬我少年勇敢,自古英雄出少年,本意倒是不错,我小时候确实比同龄孩子胆大一些,但在十岁那年,顶多也就踩死过一只小蝎子。
再说发生在我家族内部的第二件事。
我真是烦死我叔叔了:一个大男人家,成天爱告状,经常跑到我爹面前去打我的小报告,无非就是我在外头调皮捣蛋的那些鸡零狗碎的事情。我-直在想对策:如何能够搞他一搞,制止他妇人加小人的勾当!
某日,我正在我家大门前的空地上跟袁绍、袁术这两个小伙伴玩“斗鸡”,看见叔叔从大门口出来了,不知要去何处。这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看着他从大门口大摇大摆得意扬扬走出来的瞬间,我被直射下来的阳光晃了眼,眼前一片光明的暖色令我计上心来,当机立断,“扑通”一声,仰躺在地,仰面朝天,歪起嘴巴,口吐白沫,四肢乱抽,翻起白眼,学村头二赖,做羊癫风发作状,令在我身边玩耍的袁氏兄弟信以为真,更令刚好走到近前的叔叔大上其当,他一边万分惊恐地呼唤道:“阿瞒!怎么回事?阿瞒!你怎么了?”一边伸出手来想将我从地上抱起,我立马抽搐得更加剧烈,做不省人事状。叔叔见他应付不了,只好将我放下,起身跑回家去……
他前脚刚走,我便在地上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一边掸着身上的尘土,一边对旁边被吓得面无人色的袁氏兄弟招呼道:“没事儿!没事儿!咱们接着玩!”
是以,当我爹在我叔叔即他兄弟的引领下来到大门口的时候,亲眼见到的景象是:他的儿子好好的,活蹦乱跳,正在跟伙伴们玩“斗鸡”!
心急火燎的爹爹直扑上来一把将我抱住:“阿瞒!你刚才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
我故意装出一副茫然不解的表情:“我……没怎么呀!没有不舒服啊!”
“那你叔说你刚才发了羊癫风!”
“什么羊癫风?没有啊!村头二赖才发羊癫风呢!叔叔……你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爹听罢,满脸涨红,一言未发,转过身去,只对一脸茫然的叔叔恶狠狠地“哼”了一声,便气鼓鼓地回府去。
由此,这一对兄弟间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叔叔说什么,我爹都不信了,他的小报告难以再生效,因为所有关于我的坏话都会被我爹理解为对“长房长孙”的嫉妒以及由此而生的诅咒!
此事完全属实,肯定是袁绍、袁术两位小伙伴讲出去的。
此事令我相信计策的好处,相信智慧的力量——尔等说成是“诡谲”也可以,“奸诈”也随便。
第三件事发生在我十五岁那年。
父亲此时已上调京城洛阳为官,我们全家亦随之前往。
京城有个牛人——寝殿侍奉长官长侍张让,是一宦官,深得皇上宠信,有权有势,骄横跋扈,百官惧之,民怨极大。
某日,父亲带着礼物到其府上拜见他,我也跟着去了。家奴称其正在卧室小睡,请父亲在客厅等候,我缺乏耐心,便擅自溜了出来,满院子闲逛。
当我突然出现在张让卧室中的时候,将此半梦半醒心中有鬼的老儿吓个半死,他以太监特有的尖利嗓音(我爷爷也有那样的嗓音)大声疾呼:“来人!有刺客!”
我一时没听明白他是将我当成了突然闯入的刺客,便也没跑,顷刻间便被闻声赶来的卫兵们团团围住,我不知其厉害,便也面无惧色……幸亏父亲及时出现,连忙解释,声称误会,替我解围。
然而此事却不胫而走,传了出去,令我声名大噪,我是被当作只身行刺张让的刺客来传颂的。在传说中,我是单枪匹马,仗剑而来,行刺未果,杀出血路,逾墙而去,潇洒得真够可以!但却纯粹是个误会。回想当年,我心中暗自得意:尽管这个传说出自一场误会,但人们至少觉得我像个刺客,像个英雄!
所以此事,不但向外替我扬了名,向内——对一个成长中的男儿起到了良好的心理暗示作用:要做英雄!
至于这第四件事嘛……
我与袁绍一起长大,堪称发小,不假。
我俩经常泡在一起,做些出格之事,这也不假。
但《世说新语》这本邪书中所记载的“抽刀刧新妇”的段子则完全是子虚乌有,血口喷人!
俺一堂堂七尺男儿,貌虽不比潘安但也绝不丑陋猥琐,我可谓饱读诗书、身怀武艺、文武兼修,何况又是大户人家体面少爷,钟鸣鼎食之家长房长孙,即便看上哪个女人,也断不会做出如此下三烂的事体!去劫别人家的新娘子,开什么玩笑!
欺男霸女之事我没干过,至少在那时没干过。
这本下三烂的书,出自一个下三烂的朝代,作者的思维方式也是下三烂的。他一定觉得既然曹操和袁绍少时就认识,那两个坏蛋在一起必然会干点坏事,而什么才算得上“坏事”呢?去劫别人家的新娘子——能够虚构出这种事的作者真够下三烂的!
我没有做过的事情,坚决不认,好坏不论——这也是我面对历史的态度。
我早已是天上亡灵,当一个亡灵开口说话,如果还要撒谎的话,就该下十八层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