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父母离异(1)

母亲跟父亲离婚的时候我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所以我从未见过父亲。有一次我问一个姨妈我有父亲吗,她告诉我:“你父亲是一个恶魔,他毁了你母亲的一生。”那之后我就一直把他想象成图画书中长着犄角和尾巴的恶魔,学校里小朋友谈论自己父亲的时候,我就一声不吭。

7岁那年,我们住在3楼一间空旷的两居室里,有一天我听到前厅的门铃响,就去开门,看到一位戴着高礼帽的漂亮绅士站在门前,他问:“能告诉我去邓肯太太家怎么走吗?”

“我就是邓肯太太的小女儿。”我回答。

“这就是我的狮鼻小公主(这是我婴儿时期他对我的昵称)吗?”这个陌生绅士说道。

突然他把我抱了起来,流着泪亲吻我的脸颊,对于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我很吃惊,就问他是谁,他泪流满面:“我是你的父亲。”

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高兴,冲进屋里告诉家人,“那儿有个人说他是我爸爸。”

母亲站起身来,面色苍白,神情焦虑,她走进隔壁的房间,并反手把门锁上了。我的一个哥哥钻到床底下,另一个哥哥藏在橱柜里,我姐姐也开始歇斯底里。

“快让他走,让他走!”他们喊道。

我太吃惊了,但是作为一个很有礼貌的小女孩,我走到门厅对他说:“我家里人很不舒服,今天不能接待您。”听到这,这个陌生人拉住我的手,让我陪他走走。

我们下了楼,向街上走去。我一边在他一侧小跑,一边疑惑地想着这个英俊的绅士就是我的父亲,他没有犄角也没有尾巴,跟我一直以来想象的并不一样。

他带我去了一家冰淇淋店,冰淇淋和蛋糕把我的肚子填得满满的。我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中跑回家,却发现家里气氛异常压抑。

“他是个相当有魅力的人,明天还会来带我吃冰淇淋。”我告诉家人。

但是我家人拒绝见他,一段时间之后,他就回到了他在洛杉矶的另一个家。

这之后,我很多年没再见过父亲,直到他又一次突然造访。这次母亲相当宽容了,决定见他。他给了我们一套漂亮的房子,里面有几个宽敞的舞蹈房,一个网球场,一个谷仓和一个风车房。这都是因为他的第四次发财。父亲一生曾发迹过三次,后来又破产,这第四次发财最终也烟消云散了,包括那幢房子,最终都失去了。不过我们在里面住了好多年,它曾经是两次风暴时期的避风港。

第四次破产前,我不时看到父亲,了解到他是个诗人,我很仰慕他。在他的诗作中,有一首从某种意义上预言了我的一生。

我叙述了一些关于我父亲的历史,是因为这些早期印象对我后来的生活有重大影响。一方面,我的脑海里满是悲情小说,另一方面,眼前就有一则活生生的婚姻实例。我整个童年时期看似就笼罩在这个无人与之交谈的神秘父亲的黑色阴影之下,“离异”这个可怕的字眼已经牢牢印在我脑海深处。因为这些事情没法去问别人,我就试着自己去理解。我读过的大部分小说都以婚姻和幸福快乐的生活为结局,作者就此煞笔;但是另有一些小说,尤其是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讲述一个未婚女孩意外怀孕生子,巨大的耻辱降临到这个可怜的单亲母亲头上。我对这种境况下妇女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感触颇深,将其与我父母的故事联系起来,我当时就决定,要与婚姻作斗争,为妇女解放和妇女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而战,维护女权及女德。对于一个只有12岁的小女孩来说,总结出这样的结论貌似很奇怪,但是我的生活环境决定了我的早熟。我查询过有关婚姻的法律,愤怒地了解到妇女被奴役的状况。我开始以怀疑的态度审视母亲已婚的女性朋友的脸,发现她们每个人脸上都写满嫉妒,充满奴性。那时我便发誓自己一定不能如此卑贱。为了一直坚守这个誓言,就算与母亲疏远,就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都在所不惜。苏维埃政府所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了原有的婚姻制度。两个人只要在印有“此签名不涉及任何一方的任何责任,任何一方皆可解除其效力”字样协议的书上签名就可以了。这种协议是任何一个思想开放的女性都能够接受的唯一的婚姻模式,这也是我赞成的唯一的婚姻形式。

时至今日,我相信我的观念或多或少跟那些思想自由的女性一样,但是20年前我对婚姻的抵制和我未婚先孕的事实,令世人对我产生了相当大的误解。世事变幻,我们的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今天,我相信任何一个聪明女子都会赞同我的观点,那就是婚姻法典所规定的道德观对于追求精神自由的女性来说根本就是难以接受的。尽管如此,如果聪明女子还是选择结婚,那仅仅是因为她们没有勇气坚持自己的信念,如果你看过过去10年的离婚人数,你将会发现我说的是真的。我向好多女性宣扬自由主义,她们会软弱地问我:“那么谁来抚养孩子?”在我看来,如果需要用婚姻这种形式来作为强制一个男人抚养孩子的保护工具,那么你所托付终生的这个男人,也就是你不信任的这个男人,很可能在某种条件下,拒绝抚养孩子,这是一个无耻的命题,因为你已经把你与之结婚的这个人想成一个坏人。但是对于男人,我倒并不认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那么卑劣。

多亏了母亲,我们的整个童年生活充满了音乐和诗歌。晚上她坐在钢琴边弹奏几个小时,并不强制规定我们几点起床、几点睡觉,我们的生活里也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相反,我认为母亲沉醉在自己的音乐和诗歌朗诵中,几乎都忘了我们这一群孩子,忘了周围的一切。母亲的一个姐妹——我们的奥古斯塔姨妈,也像母亲一样非常有才华。她经常来看我们,还给我们表演戏剧。她非常漂亮,眼睛黑亮,头发乌黑,穿着黑天鹅绒短裤扮演哈姆雷特。她嗓音甜美,要不是她父母将一切与剧院有关的东西看作洪水猛兽,她本来可以当一个好的歌唱家,走上星途。我现在明白了她的一生都被美国的清教徒精神给毁了。所谓清教徒精神,而今很难解释得清,那是一种早期来美国的外来移民所特有的精神,至今仍难以磨灭,这个荒蛮的国家也被打上了这种烙印,外来移民有着强悍的性格,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印第安人和野兽,制定规则,同时他们的规则也限制了自我发展,使自己的艺术也大受伤害。

这种清教徒精神,使奥古斯塔姨妈在童年时期就深受其害。她的美貌、她的天性以及她的好嗓子都浪费了。是什么使得那个时代的人们宁愿让自己的女儿去死也不愿意让她们登上舞台?在著名演员可以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圈的今天,当时那种态度是很难被理解的。

我想因为我骨子里流的是爱尔兰人的血,所以在孩童时代我们就一直在反抗清教徒主义的专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