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基本概念
概念上的混乱必然导致理论研究上的失误,所以对所考察的事物一定要界定、解释清楚。本书围绕偏好异质性来讨论共享资源捐赠水平问题,涉及的关键词,如共享资源、捐赠和偏好异质性有必要在这里先简要介绍一下,至于它们所涵盖的具体含义及如何应用于本书的理论分析则将在其后章节中做详细的解释。
1.共享资源
依经济学理解,共享资源(Commons)是指不能排除他人的,被两个人以上的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天然或人工建造的物品,或者是被多个人共同享用的服务事务。其中,“不能排除他人”即通常所说的收益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共同使用”或“共同享用”即使用的非竞争性或非拥挤性(Non-rivalness);“两个人以上的多个人”可以看做是限定了的“资源范围”。因此,除了纯粹的私人物品(它在零成本下具有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其他诸如Public Goods、Club Goods、Collective Goods、Common Property Resources或Common Pool Resources等具有资源共享特性的物品或服务事务都属于“共享资源”。不过,由于本书研究的共享资源捐赠问题针对的是多个个体之间相互打交道形成“可自我执行协议”合作均衡的集体行动场景,因此,研究重点将落在两种极端物品(纯粹的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般(有用的/积极的)共享资源范围内(图1-4)。于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村庄道路、灌溉水渠、公共环境、住宅电梯、社区给水和排水排污管道等都属于本书所定义的共享资源。
图1-4 本书所定义的共享资源(以两人为例)
2.捐赠
捐赠一词原指放弃自己的财产而将其无代价地送给他人,是一种出于自愿且受捐者一般与捐赠者本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行为。本书则将其理解为Contribution,指个体自愿捐款或付出努力以负担可获益活动的成本的一种行为。因此,捐赠者和受捐者虽然也可以是不同的个体,但个体互动及集体行动合作均衡是否实现的博弈场景意味着他们更多地是属于同一群体中的个体成员。正是由于捐赠者与受捐者是同一群体中的个体成员,所以本书不对共享资源的“占用”问题做特别区分,共享资源“三种富有影响的模型”(囚徒困境、公地悲剧、集体行动的逻辑)因而可以共同作为“反思公共事物治理之道”的理论背景。或者也可以认为,由于本书研究的捐赠问题并不是孤立地出现,而是与共享资源一起联合作为探讨的主题而存在的,因而捐赠本质上指的是为群体共同利益自发实现合作供给的个体行为,也就是通常意义上非政府亦非市场的第三种共享资源制度安排:自发供给(Voluntary Supply of Public Goods,图1-1中的合作机制)。根据史蒂文森(Stevens)对Mitchell研究工作的综述,个体在做出捐赠与否决策时可能的收益与成本见表1-4。本书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用“个体努力水平”指代个体捐赠的成本支付。
表1-4 个体捐赠的可能成本与收益
3.偏好异质性(Preference Heterogeneity)
简单地说,异质性即“同质性”的对称,表示的是所考察对象之间差异化程度的概念,这里的研究对象可以是家庭、厂商、部门、区域或国家。处于不同层次行为主体的异质性问题都有其根源及变化发展的轨迹,因此,围绕共享资源捐赠制度安排的问题考察,任何层级的异质性都应该考虑到。然而,研究个体层级的异质性毫无疑问地也可应用于聚集体中较高的层级,对个体异质性的考察于是更为根本。新古典方法通常否认个体间差异的作用,决定分析结果并在分析上引起人们兴趣的仅仅是一般性行为,异质性在其中仅仅具有瞬时特征,只在瞬时动态中出现。因此,这样的行为假定虽然对于解决某些问题是有用的,但对于社会科学家关注的他们所面对的许多问题却是不合适的,有关异质性的研究由于贴近现实而日益成为热点与焦点。
前面已经提到,对异质性的考察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在简化建模的过程中更应该抓住最重要的异质性影响变量。而正如价格是物品或者说考察市场制度安排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偏好也可以看做是个体异质性表现或影响共享资源捐赠制度安排的一个最重要方面。斯密德(Schmid)说,“与在各种维度上取得等量的全部需要相比,偏好的层次更与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保持一致。如果物质状态不发生变化,那么制度变化的唯一源泉是意识形态(偏好)和认知”。本书定义个体的异质性偏好为个体对私人物品和共享资源不同喜好的主观评价,以个体对不同物品的偏好来表征偏好的异质性。关于偏好异质性的简化和考察方法等内容见第2章的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