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群体的感情与道德(1)
- 乌合之众
- (法)居斯塔夫·勒庞
- 4604字
- 2016-03-04 18:33:45
概括地指出了群体的主要特征之后,我们就要来详细分析它们了。
人们会注意到,在群体的特征当中,比如冲动、易怒、不懂得思考、缺乏判断力和批评精神、夸大感情,等等,有许多在进化状态比较低的人当中也会见到,比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不过,这方面的相似性,我只顺便提一下,要详加解释恐怕就超出本书的范围了。而且,这对了解原始人心理的人来说纯属多余,而对不懂这种心理的人来说,这种解释也很难说服他们。
现在,我将一一分析我们在大部分群体中都能发现的各种特点。
1.群体的冲动、多变与易怒
我们研究群体的基本特征时说过,群体的行为几乎是完全无意识的,其行为更容易受脊髓而非脑髓的影响。在这方面,它与原始人很接近。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独处的个人也会受到群体中的个人所受到的那种冲动的影响,但由于他的大脑会向他显示这种影响会造成不适,所以他不会接受。我们可以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明这个意思:独处的个人能控制自己的反应能力,而群体却缺乏这种能力。
群体所服从的各种冲动,根据刺激因素的不同,可以是慷慨的,也可以是残忍的;可以是充满英雄气概的,也可以是懦弱的,但它们永远都将那么强大,以至于个人的利益、自我保护意识都无法与它匹敌。
能使群情激奋的东西很多,群体总是服从它们,然后行动起来,所以,我们看到它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群体很容易变成屠夫,但也很容易成为殉道者。每种信仰要征服世界都必须血流成河,而流血的就是群体。用不着追溯到英雄年代就可以看到这一点。从这个观点来看,群体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在参加暴动的时候,他们从来不会考虑自己的生命。就在不久之前,有一个将军突然成名了,如果他愿意,他能轻易找到十万人奋不顾身地为他的事业而战斗[12]。
所以,群体做什么事都不经过大脑。它会从感情的这一头滑到另一头,永远受当时的激情所支配。它就像是狂风吹起的树叶,到处乱飞,最后又落到地上。我们将研究若干革命群体,通过几个例子来说明他们的感情变化是多么厉害。
群体的这种多变性使其很难管理,尤其是当一部分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中的时候。如果不是日常生活所需在背后悄悄地进行调节,民主肯定不能持久。群体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他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群体不单容易冲动和多变,他们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对于群体中的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而独处的个人则会清醒地意识到,凭一己之力,是不可能烧毁宫殿、抢劫商店的,即使偶尔闪过这个念头,也会很快打消。但加入群体之后,他便意识到了人数众多产生的力量。只要暗示他去杀人和抢劫,他会马上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如果人体可以长期狂怒,我们可以说,对于动不动就发怒的群体来说,狂怒才是其正常状态。
在群体的易怒、冲动、多变以及我们要研究的所有大众感情中,总会涉及种族的基本特点。这是一块永远不变的地面,上面萌生出我们的各种感情。毫无疑问,所有的群体都是易怒和冲动的,但程度大不相同。比如,拉丁群体与盎格鲁-撒克逊[13]群体之间的区别就十分惊人。最新的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二十五年前,只需公开一封大使受辱的普通电报就可使群情激奋,并马上引发一场大战[14]。几年后,电报告知在谅山打了一场小小的败仗[15],结果引起一场新的震怒,顷刻间颠覆了政府。而与此同时,英国远征军在喀土穆遭到了一场严重得多的惨败,却没有在英国激起太大的波浪,没有一个内阁因此而倒台。群体在任何地方都阴气十足,其中尤以拉丁族裔群体为甚。依靠群体可以很快地飞黄腾达,但老是行走在悬崖边缘,总有一天会坠入深渊。
2.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在给群体下定义的时候,我们说过,群体的普遍特点之一是容易受到暗示。我们曾指出,在人类的任何群体,暗示都具有传染性,这也说明感情为什么会朝着某个既定的方向迅速转变。
如果说群体是中性的,它又往往期望受到关注,这就相当容易受到暗示,任何暗示都会通过传染立即进入人们的大脑,于是方向马上就确定了。受到暗示的人全都一样,侵入大脑的思想会变成行动,不管是烧宫殿还是尽忠孝,群体都会毫不犹豫。一切都取决于刺激因素的性质,而不再像个人独处时那样,取决于被暗示的行为与抵制这一暗示的全部理由之关系对比。
所以,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16]。
那类神话能如此轻易地在群体中流传,不完全是因为轻信,更因为群体的想象会让事件大大走样。群体会把自己看到的最简单的事情都弄得面目全非,他们通过形象来思维,而被涉及的形象本身又涉及一系列与它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的形象。这种状况不难理解,只要我们想一想,有时我们随便提到什么事情,便会冒出一连串奇怪的念头。理智告诉我们,在这些形象中,有些不可信的成分,但群体根本就看不到。被想象歪曲的东西与真实的事件混为一谈,群体根本就不管客观不客观,他们会把头脑中唤起的形象当作是真的,而这些东西往往与实际情况相距甚远。
群体歪曲自己亲眼目睹的事情,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各式各样,因为组成群体的成员,每个人的性情都不太相同。但这没关系。由于传染,对所有的人来说,这种歪曲都是同样性质,同一方向。集体中的某人首先进行歪曲,成了传染暗示的核心。圣乔治[17]出现在耶路撒冷的墙上,所有十字军战士都看见了,但在这之前,肯定只有一个在场者看见。通过暗示和传染,一个人发现的奇迹很快就会被众人所接受。
历史上如此常见的集体幻觉,机制总是这样的。这些幻觉似乎具有真实的一切基本特征,因为那是成千上万人亲眼目睹的现象。
要同上述现象作斗争,就不能指望群体中的个人的精神质量,这种质量是无关紧要的。他们一旦结群,无论是文盲还是学者都会失去观察能力。
这一论断看起来似乎很矛盾。要透彻地说明它,必须回顾大量的历史事实,要有很多书才行。
但我不想给读者留下空口无凭的印象,所以将从可以引用的大量例子中随便举出几个。
以下事实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因为它所选择的集体幻觉涉及由各类人组成的群体,有很无知的,也有文化水平很高的。讲述者是大副朱利安·菲里克斯,是他在写海流的书中顺便提到的。这个故事以前曾由《科学杂志》转载。
大型驱逐舰“美少女”出海寻找被狂风吹散的护卫舰“小摇篮”。那是一个大白天,天气晴朗。突然,负责瞭望的水手发现,有条小船在发失事信号。官兵们都朝发出信号的地方望去,他们清楚地看到几条小船拖着一条站满了人的木排,船上悬挂着表示发生海难的旗帜。然而,这不过是一种集体幻觉——德斯福赛上将派出一条小艇飞速赶往失事地点营救,靠近的过程中,艇上的官兵们看见“许多人走来走去,伸出手,还听见许多杂乱而响亮的声音”。但小艇到了之后,他们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些挂着树叶的树枝,是从附近的岸上掉到海里的。面对如此明显的事实,幻觉消失了。
这个例子清楚地告诉了大家,我们刚才解释过的集体幻觉是如何造成的。一方面,群体处于观望和期待状态;另一方面,大家又受瞭望员的暗示,说是有船在海上遇难。这种暗示通过传染,让所有的目睹者,也就是舰上所有的官兵都接受了。
一个群体,要失去实事求是的能力,让真实的东西被跟它毫无关系的幻觉所代替,并不需要很多人。几个人聚在一起就构成了群体。那时,即使是杰出的学者,面对专业以外的东西,他们也会表现出群体的所有特征,每个人的观察能力和批评精神都消失了。达维先生,一个机敏的心理学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刊登在最近的《心理学年鉴》上,值得在此一提。他曾召集一群杰出的观察家开会,其中有英国一流的学者华莱士先生。他让大家观察了物体,自由挑选印章盖上,然后当着他们的面演示了传统的精神现象:灵魂显形,并在石板上记录下来。这些杰出的观察家后来在报告中都肯定,他们所观察到的现象只能通过超自然的方式造成。但达维先生告诉他们,那是作弊的结果,他动了一个小小的手脚。“达维先生的调查,其最惊人之处,”叙述者写道,“不是天衣无缝的技巧本身,而是缺乏经验的见证者提供的报告极不可信……所以,”他说,“见证者即使人数众多,也会完全弄错,这就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如果人们认为他们的描述是正确的,就不能用作弊来解释他们所描述的现象。达维先生发明的办法简单得让人惊讶,他竟然那么大胆,敢使用这种办法。但他对群体的影响太大了,可以让他们以为看见了其实并没有看到的东西。这仍属于催眠师的催眠术,但看见这种本领用在头脑发达的人身上,而且事先就让他们有所怀疑,大家可想而知,让普通群体产生幻觉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在我写这几行字的时候,各报都刊登了在塞纳河淹死的两个小女孩被拖上岸的消息。这两个孩子先是被十来个证人言之凿凿地认了出来。大家都那么肯定,以至于预审法官也认为毫无疑问,于是便签发了死亡证明。可就在人们准备埋葬她们的时候,大家意外地发现,被认为已经死亡的那两个女孩依然活着,而且与被淹死的小女孩长得并不像。正如在此之前所举的许多例子一样,第一个证人因为产生幻觉而作出的肯定判断,足以暗示其他所有人。
在类似的情况下,暗示的出发点永远是某个人由于记忆或多或少有点模糊而造成幻觉,这种原始的幻觉得到确认后传播开去。如果第一个观察者过于轻信,觉得已经认出尸体具有某些特征——除了真正的相似之处——一个伤痕,或衣着上的细节,往往就足以引起别人的联想。这种联想可能会成为某种同感的核心,瓦解大家的理解力,麻痹质疑的能力。而那个观察者所见的,不再是物体本身,而是在自己头脑中被唤起的形象,所以,就连孩子们的母亲也认错了尸体。以下情况就是如此,虽然是过去的事了,但最近还在报纸上提起。大家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刚才解释过的两类暗示。
被另一个孩子认出来的那个孩子——弄错了,于是开始了一系列错误的辨认。
人们发现了一件很奇特的事情。某小学生把他认出来的第二天,一个妇女就大喊起来:“啊,天哪,那是我的孩子!”
人们把她带到尸体旁边,她检查了一下,发现额头上有个伤疤。“就是他,”她说,“我可怜的儿子,7月份失踪的。有人把他从我这儿拐走,然后杀死了他。”
这个妇女是福尔路的一个看门人,叫沙旺德莱。她闻讯赶来的堂兄也毫不犹豫地说:“就是小菲力贝。”街上的许多居民都认出在维莱特发现的那个孩子就是菲力贝·沙旺德莱,更不用说他的小学老师。对这位老师来说,记号是一枚奖章。然而,邻居们、堂兄、小学老师和母亲全都弄错了。六个星期之后,孩子的身份弄清了。那是波尔多的一个孩子。在波尔多被杀的,被人用车运到了巴黎[18]。
人们注意到,作出这类指认的,往往是妇女和儿童,也就是说,最容易轻信的人。这事同时也告诉我们,这种证明在法庭上并没什么价值。尤其是孩子,他们的指认不应该被采纳。法官们不断地说,在那个年龄,人不会撒谎。稍微学过一点心理学的人都应该知道,恰恰相反,在那个年龄,人往往撒谎,也许那种撒谎是无辜的,但仍然是撒谎。判决一个被告,宁可掷硬币猜正反来决定,也不要相信孩子的证词,这是经过无数事实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