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引言(2)
- 法的门前
- (美)彼得·德恩里科
- 2984字
- 2015-08-21 18:09:06
“不要误解我,”教士说,“我只是向你介绍了各种不同见解。你不必太在意。书面的东西是无法篡改的,而评论通常只表达了评论家的困惑。在这件事中,甚至有一种解释声称真正受骗的是守门人。”
“这种说法太牵强了,”K说,“有什么根据?”
“根据在于,”教士回答,“守门人头脑简单,他不了解法的内部,只知道通向法的道路。他对法的内部的想法是幼稚的,而且据估计,他自己也害怕其他守门人,认为他们是挡在乡下人面前的妖怪。实际上,他比乡下人更怕他们,因为乡下人听说里面有可怕的守门人后还是要进去,而守门人却没有进去的愿望。还有人说,他一定到过里面,因为毕竟是受雇为法服务,任命只能来自里面。这种说法遭到反驳,因为他可能只是由里面传出的一个声音任命的。无论如何,他不可能进去很深,因为第三个守门人的相貌是他不敢去看的。此外,这么多年来,除了有一次提到那些守门人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了解里面的情况。结论是,他对里面的情况和重要性一无所知,因此,他处于一种受骗状态。在和乡下人的关系上,他也是受骗的,因为他从属于乡下人。奴隶总是从属于自由人。乡下人确实是自由的,能够去他想去的地方,只有法的大门对他关着,只有守门人禁止他走近法。他接过凳子,坐在门边,待在那里一直到死。他这么做完全出于自愿,故事里从来没有提到任何强制。可是守门人却被固定在岗位上,他不敢走到乡下去,显然也不能走进法的大门。虽然他为法服务,但他服务的只是这道门;也就是说,他只为这个乡下人服务,因为这道门是专为乡下人开的。
可以设想,乡下人长大成人的那些年里,守门人的工作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空洞的形式,因为他必须长期等待乡下人的到来,以便实现自己的工作目的。此外,他还得等乡下人高兴,自愿而来。守门人职责的期限也取决于乡下人的寿命,所以,归根结底,他是从属于乡下人的。故事里始终强调,守门人对所有这些显然一无所知。这不足为奇,因为守门人在一件重要得多的、影响他职责本身的事情上,同样也是受骗的。例如在故事末尾,他提到法的大门时说‘现在我要去把它关上了’,但是,故事的开头告诉我们,通向法的大门一直敞开着,如果它一直是开着的,就意味着不管乡下人是死是活,守门人都不能把它关上。至于守门人说这话的动机,有几种不同意见:他说要去关门,或者只是为了回答乡下人而已,或者他是在强调自己忠于职守,或者是为了使乡下人在弥留之际感到沮丧和懊悔。不过也不乏这样的观点:守门人没有能力关门。很多人声称守门人在智力上还不如乡下人,至少在故事结尾是如此,因为乡下人看见法的大门里射出光线,而守门人的岗位使他必须背对着门。”
“说得有理,”K低声复述了教士讲的几个论点,说道,“我倾向于受骗的是守门人。不过,这不能使我放弃原先的看法,因为这两个结论是并行不悖的。守门人精明也罢,受骗也罢,都无关大局。我说过,乡下人受骗了。如果守门人受了骗,那么,守门人的受骗对他自己无害,但却给乡下人带来无穷的危害。”
“对这种看法也有反对意见,”教士说,“故事本身没有赋予我们评论守门人的权利。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法的仆人;他属于法,因此超出了人们所能评论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真不敢相信他从属于乡下人。虽然他受职守的制约,必须守在法的门前,但他却比世界上任何人都要自由,别人无法和他相比。乡下人只能求见法,守门人却已经被安置在法的身边。是法把他放在守门人的岗位上,怀疑他的尊严就等于怀疑法本身。”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K摇头说,“因为如果接受这种看法,那就必须把守门人讲的每一句话都作为真的来接受。可是,你自己已经充分证明,这是多么不可能。”
“不,”教士说,“不必把他的每句话都作为真的来接受,而只须当成必然的来接受。”
“一个令人忧郁的结论,”K说,“这会把谎言变成普遍准则。”
★教士和K的评论符合我们对寓言最初的感受吗?教士与K谁赢得了争论?赢得争论是否赢得了正义?或者说,正义在“法的门前”始终未能实现,是正义本身抛弃了乡下人,还是守门人故意造成的恶果?在教士与K的对话中,教士几乎主宰了谈话,这种失衡难道不是生活中的一种常态吗?教士的立场似乎随着K提出的每个新问题而转变,这是争论的深入,还是娴熟的诡辩?时常有这样的说法:坏的秩序也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甚至有人说,与其要暴政也不要暴民。这意味着,人们认为有规则总比没有规则要好些。这个看法从独裁者那里得到证实,独裁者不喜欢法律,即使是他自己炮制的法律。不过,寓言中的规则似乎发生着变化:开始时法的大门不让乡下人进入,但后来乡下人被告知法的大门是专为他而开的。规则不断变化的地方,还能有秩序吗?规则可能不同,但结果是一样的——乡下人一直未能进入法的领域。如果法从未为他服务,那么法又为谁服务呢?
卡夫卡对法律秩序的简单勾勒留给我们一个深刻的矛盾:法律是为少数人或与之相关的人服务的,但是,多数人却不反抗。卡夫卡继续探究了“我们的法律的问题”:
我们的法不是广为人知的,它们被小团体隐藏和把持。小团体的人要让我们相信,这些古老的法被一丝不苟地实施着;然而,被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法统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我想到的不是法的解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异,也不是只有一小撮人有权解释法所导致的损害。这些损害也许不是特别重要,因为法是非常古老的,对法的解释是许多世纪以来的工作,这种解释本身也毫无疑问地取得了法的地位。尽管还可能有对法的自由解释,不过法的解释现在已经变得非常严格了。尤其是,贵族们在解释法的时候没有理由受个人利益影响和左右,因为法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贵族们的利益制定的。他们高居法之上,法全部执掌在他们手中。当然,法是有智慧的,但对我们来说也有困苦,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困苦。
传统上认为,法是属于贵族阶层的秘密,一部法典的实质就在于它必须保持一种神秘性。或许,我们正努力揭示的那些法也许根本就不存在。有一小批人的确持这种观点并且努力去说明,如果真有法存在,那它只能是贵族们的所作所为。在这一小批人眼里,到处都是贵族阶层的专横与擅断,并且要拒斥公众传统。传统仅具有一些琐屑而偶然的优点,不足以弥补其重大的缺陷,因为在人们面临事变时,它给人们一种错误的、骗人的和过分自信的安全感。这一点无可否定,但绝大多数人都这样作出解释:传统远不是完善的,必须进行更为深刻的探究,所提供的材料看似数量庞大,实则太过贫乏,要用几个世纪才能使它变得充足。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变得明确,法将属于人民,贵族阶层将消逝。这不是在维持反贵族阶层的仇恨情绪,根本不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们还没有显示出自己有能力被委任以法。
事实上,可以只用一种悖论来表达这个问题:任何小团体,如果它不仅要抛弃所有对法的信仰,还要抛弃贵族阶层,就应当有全体人民作为后盾;然而,这样的团体是不可能诞生的,因为没有人胆敢抛弃贵族。一位作家这样总结道: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可见的法,就是贵族阶层本身。难道我们一定要剥夺自己的法吗?
★依卡夫卡之见,什么是法的核心问题?什么是其解决的障碍?如果人民知道,法为贵族享有,受贵族治理,为贵族服务,人民必须反抗吗?卡夫卡说:“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这是不是说问题在于人民内部?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曾经说过:所有西方哲学只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同样可以说,所有西方法律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