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庞余亮

“白蔷薇,怀着寂寞的岁月

回望在大地上——”

读到金倜这两行诗,心不禁颤栗了一下,像是触了麻筋,说不出的酸痛。

其实每一个人的中年都有说不出的酸痛,那些“寂寞的岁月”,那些“回望”,还有那些“白蔷薇”,曾经灿烂开放如今衰败的“白蔷薇”,在人生的道路上,蒙了尘,蒙了霜……

但是,“白蔷薇”还在,它不是城市的玫瑰,也不是乡村的月季,它和顽强的灌木一样,不停地谢又不停地开,就像我们永远不安的灵魂。

这就是一个诗人的宿命,也是一个诗人的幸运!20多年了,从鲁迅中学的文科班开始的灿烂青春,到现在的灰暗中年,惟独不变的就是诗歌。命运把诗歌的种子植在了我们的身上,就注定你要成为“白蔷薇”。

后来我们一起去了扬州梅岭,短短的两年,仅仅是叹口气的时光,就分开了。我去乡下看守渔火,他要去青海看望星星,诗歌的长途汽车在高原上颠簸,散落了一地的书,那些和扬州国庆路新华书店有关的书,至今还在什么地方流浪?

“请归还我的黑夜

请归还我的语言

请你在空寂深邃的广场上

喊一声我的名字”

在这里,“归还”是祈求,但黑夜已无法归还,到处都是伪造的“白天”。寂静也无法“归还”,到处都是着为孤独的“喧闹”。我们的“名字”丢失了(丢失就是当代人的命数),谁能够归还——惟独诗人可以得到语言上的偿还。

“我能索取到什么

关于这场雪

鸟在枝头盘旋

夜色退到了黄昏身后

更远些的地方”

金倜后来又回到扬州,再后来又滑落在小城,说不出的忧伤,那些说是明朝的房子,那些说是清朝的城墙,那些说是民国的石板路,都成了泥泞中的祖咒!但那时候,生活无论如何不堪,但有一点可以骄傲,那就是我们的年轻。青春和诗歌,就是那时的黄金。还有我们的80年代,上世纪的黄金时代,怀揣着黄金,泅游在灰暗的生活中,我们比海子的花楸树还要幸福。

诗歌,成了我们“面对四周的海洋而写着岛屿”的方式。

那时候,在我生活的乡下,实在太简陋了,连我需要的蓝格稿纸都没有,小店里要么是横行稿纸,要么就是红格稿纸。还有圆珠笔芯,除了永远漏油的蓝圆珠笔芯,没有我所需要的灰色圆珠笔芯。金倜给我送来了二十支灰色圆珠笔芯,还有三本蓝格稿纸。

我手抄了曼彻斯塔姆的诗歌送给了他,还线装起来。曼彻斯塔姆说:“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歌唱”,我们感觉是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们歌唱。

我用那些灰圆珠笔芯在蓝身色的格稿纸上歌唱整整一个冬天。

还有和他的通信。诗歌的温暖,友情的温暖,还有阅读的温暖,到现在,我都可以拿出来,作为沉默的手炉。

“是一个黄昏。黄昏

唯一穿着长统袜的男子

在临窗的风中。光线明快

像你永远明澈的眼神

这是一个百鸟归巢的时分

市上的喧嚣应该能够

遮住已经倾斜的夕阳

但在记忆中,黄昏

如此静穆

穿着长统袜的男子

在光线的背后

一坐二十年,而且

还是那样的姿势”

我特别喜欢这首可以成为经典的诗歌,那个穿长统袜的男子,是金倜对于黄金时代的回忆,也是他飞翔过程中的一次俯视。我曾和诗人散文家胡弦和评论家何平讨论过金倜的诗歌,他们的感受和我一样,歌唱的体温。

有体温的诗歌——这可是一个诗人最好的作业!黄昏中的男子端坐着,而他的心在振翅。岁月的尘土慢慢漫过我们的脚面,从上世纪的60年代到本世纪的零年代,跨越了五个年代,两个世纪,他依旧永远保持着青春的汁液,因为亲情,友情……

“我看见父亲的眼里闪着光

像银河里的星子

说不准是液体还是固体

父亲沉默的时候

我的眼前呈现出大片的荒芜

今天是父亲的生日

我必须陪我年过七十的父亲

说说他最愿意说的话题

然后以我最喜欢的诗歌方式

返还我的童年”

返还!又是返还!和父亲讨论的话题是琐屑,可我读到的却是父子两个人的心跳。赤子心,最为热烈,也最容易被伤害,而真正的诗人,就是能够把那些伤害,化为晶莹的琥珀。

“我们到底有多少不同

至少我们都是小眼睛

我们眯起眼睛不是害怕光亮

但我们的确更喜欢夜晚”

诗歌其实就是寻找马鞍的过程。作为诗人,金倜的心中肯定有一群马,一群嘶鸣的马,胡子金倜就怀揣着诗歌的黄金,那惟一的黄金,和内心的马群一起奔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