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美国的创新天赋(1)

你看见一样东西就会问“为什么”,而我会梦想那些还未出现的东西,并且问“为什么不?”。

——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长生》(Back to Methuselah)(1921)

美国人来到北美大陆已有4个世纪,他们憧憬着建立新的生活,以摆脱旧世界的束缚。早期定居者最初踏上这片新奇而广寂的大陆时,陌生环境的冲击和生活必需品的匮乏,激发他们产生了近乎疯狂的动力去完成实用性创新,以便让生活少一些贫乏,多一份惬意。理解什么是创新、如何创新,是21世纪一个至关重要的主题。当今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要求美国人不断开拓创新,就像第一批冒险家那样充满勃勃生机。

我对美国人的适应性天赋产生兴趣要追溯到50年前一个薄雾弥漫的早上,当时我沿着第一批英国定居者的足迹,漫步在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河口的海岸。在詹姆斯敦(Jamestown)栅栏要塞遗址,我参观了考古学家们从泥土中发掘出来的5万件文物残片,这是350年前到此的第一批英国侨民遗留下的:一个陶制烘箱;一把弯柄长剑;数枚象牙棋子;一个带有四个长钉的小铁蒺藜,用以伏击西班牙骑兵;剪刀、针和顶针;一把烙铁;百十把剪蜡烛芯用的剪刀;杜松子酒瓶;一座储藏食物的冰窖。1607年5月14日,约翰·史密斯船长率领三艘帆船,带来了104位定居者。其实,最早的117位侨民在此前十多年便由沃尔特·雷(Walter Raleigh)爵士带领着定居在罗诺克荒野,这些人中包括男人、女人和儿童,但后来尸骨无存。之后,詹姆斯敦的定居者率先在印第安人的敌意和“饥饿年代”中生存下来。

这些人通过创新生存下来。在今天的詹姆斯敦,参观者可以了解到先民们如何使用锁子甲和护胸甲,这本是用来抵御西班牙军队的,不过西班牙军队从未出现过。用这样的装备来与印第安人作战显得太笨重,所以他们拆散装甲,并将部分制成烧饭用的锅。后来,他们出口生丝、玻璃、檫木和草灰碱,但仍不足以换取从英国运来的生活必需品;于是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约翰·罗尔夫(John Rolfe)的创新上,对一种来自西印度群岛的植物种子进行杂交培育,从而生产出第一种长期支撑出口的产品——非常适合弗吉尼亚的土壤特点和伦敦人口味的烟草。从1776年起,这些新独立的美国人不断进行政治创新,逐步把允诺的独立自由变成了现实。这一段可歌可泣的进步故事已经被许多经典的历史和传记详述过,我自己也为之补充了详尽的文献,从而描绘出1889至1989年这第二个百年间盛开的自由之花(《他们创造了美国》)。虽然史学家们很少注意到过去两百年来实用性创新的故事,但美国人正是由此创造了自己舒适安逸的生活,进而迈进了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所以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刻画那些创新的主要缔造者。

在早期的岁月里并没有多少创新者,新的共和国的命运还是未知数。直到成千上万甚至数百万的新移民陆续到来,新一代的创新者才在他们中间产生。通常的说法是,与这些后来的移民一起到来的还有他们的梦想。实际上,他们带来了我们的梦想,并使美国人的期望与誓言变成现实。新移民拓荒的能量是显而易见的:种植玉米、铺铁路、收割小麦、纺棉、建设城市、挖运河、炼钢、筑桥、建厂,他们无所不能。然而他们带来的不只是体力。由于他们刚刚摆脱了阶级分化的束缚或赤裸裸的暴政,所以他们倾向于守拙,而且凡事都要问个究竟。茫茫人群中并不引人注目的这些后来者,来自世界各地,怀有抱负,是积极的风险承担者,是格外敢于承担责任的人,他们的创新天赋在过去的两个世纪加快了美国的进步。就大多数人而言,他们没有任何特别的秘密,没有任何专利发明,没有任何巨额财富或者特殊关系。当他们踏上这片土地,闪现在新世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时,他们也曾前途未卜。但神奇之处是,他们在共和国自由和自然竞争的刺激中找到了一条路,从而满足了自己和他人。

创新,这个曾让约翰逊博士战栗的观念和行动,已经成为美国的一种独特品质。创新不仅仅指某项发明,更应指能投入实际应用的发明。赫伯特·博耶(Herbert Boyer)不满足在大学实验室里合成基因,于是顶着学术界的非难,投身商业,大规模生产人工合成激素。赛勒斯·麦考密克(Cyrus McCormick)不仅是发明收割机的农民,也是为此而融资的第一人,因此才让成千上万的农民用得起这项发明。被严重忽视的无线电天才埃德温·阿姆斯特朗(Edwin Armstrong)在看到美国无线电公司为了确保在调幅收音机制造市场上的收入而搁置他发明的调频收音机后,便毅然独自挺进市场。艾达·罗森塔尔(Ida Rosenthal)没有发明胸罩,甚至也并不是她创出媚登峰品牌(Maidenform)“我曾梦想”的推广活动,但却是她把所有这一切整合进产品市场,之后她丈夫的发明才得以影响无数女性。西奥多·梅曼(Theodore Maiman)在1960年5月16日发明了第一台可应用的激光器,他把激光的发明描绘为一个“无的之矢”之作,因为当时很少有人认识到激光在多方面的潜能。由于他停止了创立自己公司的进程,所以他首先是一个发明家,其次才是一个创新者。

在1957年我回到英格兰的时候,发明与创新之间至关重要的区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年轻的科技记者,我去特丁顿采访了政府出资成立的国家物理研究所,他们带我参观了该所高级研究员罗伯特·沃森·瓦特(Robert Watson Watt)在1935年发明的雷达系统,就是这个雷达系统帮助英国皇家空军赢得了不列颠之战。他从前的同事抱怨说,英国人的发明在1939年后被美国人拿去投入商业应用,从而奠定了伟大的电子工业的基础。抗生素的故事如出一辙,青霉素由亚历山大·弗莱明(Alexander Fleming)于1928年发现,之后被美国人大规模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还有莫里斯·威尔克斯(Maurice Wilkes)于1951年在乔·莱昂斯公司(J.Lyons &;Co.)的办公室开发出的第一台商用电脑。喷气式发动机也是如此。所有这些英国发明都被美国人的创新活力所超越。弗兰克·惠特尔(Frank Whittle)设计了燃气涡轮机并申请了专利。这项发明在1930年用于制造喷气式飞机的发动机,当时他只有24岁。1937年4月12日这架飞机在拉格比第一次试飞;1941年5月15日,英国第一架喷气式飞机首航成功。英国空军的懒惰和国家科学院的怀疑耽误了弗兰克·惠特尔喷气式战斗机的生产。直到1943年,绝密的设计蓝图才被送到了英国的盟国美国——美国人进而主宰了喷气式发动机的制造。惠特尔为美国人的开发和创新热情所打动,加入移民美国的热潮,最终在美国海军学院担任教授,从事研究工作。

实用性创新是让美国出类拔萃并让其他条件优越的国家落后乃至失败的首要原因。美国从一个偏远落后的“新大陆”成长为发达国家,不能单纯地以其自然资源或人口资源来解释,因为俄罗斯、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在这些方面同样拥有得天独厚的客观条件,却都未能持续地发展。美国人铺设横跨大陆的铁路要早于俄罗斯人和加拿大人很多年。在阿萨·惠特尼(Asa Whitney)简洁的描述中,美国人接受新创意的速度是惊人的。1830年,从事时尚货品买卖的惠特尼来到英格兰进货,当时美国已经独立50年,工业革命发源地英格兰的铁路建设依然遥遥领先,这激发了这个骄傲的美国人毕生的敬畏之情。1830年利物浦与曼彻斯特之间的铁路开通了,惠特尼尝了一个鲜,坐上了火车。火车的速度之快让他无法想象:据他估计时速已达46英里。但在惠特尼的有生之年,美国竟然后来居上,超过了英国,而且几乎每个美国人都卷入了铁路工程。惠特尼回到美国,对乔治·斯蒂芬森(George Stephenson)的“火箭”号大加赞美。10年后,美国的铁路里程已达3312英里,超过欧洲铁路里程总长,惠特尼发起了充满激情的运动,倡议兴建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于是沿着穿越大陆的铁路抵达太平洋已不再是希望横跨大陆的旅行者们的空想。

这本书的目的之一是指出这样一种转换关系,看清楚创新者在承前启后的拐点上的作为。有许多灵光闪现的时刻,但那只是创新过程的开始,先行者们总是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方能完成创新。得克萨斯州仪器公司的杰克·基尔比(Jack Kilby)和英特尔的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不是无中生有采摘到了集成电路的硕果,罗伯特·富尔顿(Robert Fulton)也不是于某个明媚的日子里在巴黎“发明了”蒸汽船。托马斯·爱迪生把电力引入城市,而他的外裔移民职员塞缪尔·英萨尔(Samuel Insull)找到了一个途径,让电力便宜到每个人都用得起。英萨尔又依赖于乔治·威斯汀豪(George Westinghouse)在交流电上的新——而威斯汀豪斯并没有像英萨尔那样将改善后的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

所有这些人都是创新者:他们是能动的创业者。人们常说科学家探索发现,发明家寻求解决办法,我们再加上一句,创新者用尽办法地为某项解决办法谋求大众化应用。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的传奇故事很能说明这一点。他发现了声波转化成电流的方法,但他并不是创新者。的确,1876年3月10日的那个晚上是个伟大的时刻,贝尔的年轻助手托马斯·沃森(Thomas Watson)听到了贝尔在电话线另一端的声音:“沃森先生,来帮个忙!”但是,正如沃森日后评价的,贝尔公司应运而生的电话并没有使交谈变得便利,反而让美国人锻炼了嗓门和肺活量。贝尔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他没有再对电话技术作出更多贡献,或者说没能再作出必要的改进:没有使用自动交换机,加感线圈和载波电流系统等使之成为有效装置的技术,也没有运用市场开拓等诸如此类的手段。是托马斯·爱迪生,当然查尔斯·巴奇勒(Charles Batchelor)在这方面也功不可没,解决了声音微弱和消音的问题,他们为竞争对手西部联合公司(Western Union)生产高效碳精按钮话筒,因此,真正的电话是在西部联合公司买下爱迪生及贝尔的竞争对手埃利萨·格雷(Elisha Gray)的专利权后才出现的。接着,西奥多·维尔(Theodore Vail)将西部联合公司和贝尔电话公司合并成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维尔预见到了全国性长途电话系统的潜力,克服了来自政界、技术界以及官僚体制的诸多障碍,因此能于1915年1月25日一边在佐治亚捷奇岛康复修养,一边聆听纽约的贝尔重复那句1876年对旧金山的托马斯·沃森所说的电话请求(沃森回答说他要花一个礼拜才能赶到)。维尔还创办了一家研究机构,1925年,这家机构成立并命名为贝尔实验室,数十年来,这里都是创造力的来源,包括1947年的晶体管和1962年的“电星一号”通讯卫星。

维尔是一个创新者,塞缪尔·摩尔斯(Samuel Mores)也是,尽管他不是第一个发明实用型电磁电报机的人。科学家约瑟夫·亨利(Joseph Henry)的发明在他之前,但温文尔雅的亨利没有兴趣把他的发明用于商业开发,而摩尔斯有兴趣,他是电报机的创新者。切斯特·卡尔森(Chester Carlson)于1938年在纽约市昆士区自家厨房里用炉子制造出了可以将一张纸上的图标转印到另一张纸上的化学物质,但商业机构对此不感兴趣。1944年,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一家非营利性机构巴特尔研究院再度开始了这项研究。当时,约瑟夫·C·威尔逊(Joseph C.Wilson)刚接替父亲成为生产摄影器材的哈洛伊德公司的董事长,他便派遣刚从海军退役不久、热心公益事业的好友索尔·M·林诺维兹(Sol M.Linowitz)律师前往哥伦布考察。林诺维兹说:“我们到了哥伦布,看见一块被猫用尾巴蹭来蹭去的金属装置。”1947~1960年间,威尔逊共在这个奇怪的装置上花费了7500万美元,几乎使公司濒临破产。但这些努力最终成就了历史上最成功的产品之一——施乐复印机,所以威尔逊是毋庸置疑的创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