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面的,你皮裤掉了

石窟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来个小孩,一片薄薄的破了几个洞的兽皮盖住七八个小孩,其他没被盖住的孩子,要么有自己的兽皮被,要么就缩在一旁。

不管是有被子盖的还是就这么缩在边上的孩子,都睡得很沉。

因为许久没做过清理,睡的人又多,洞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周围凿出来的通风口处有阳光透进,勉强让阴暗的洞里有了些许光亮。

洞内靠边上的一处,通风口下方,一个穿着破烂兽皮的小孩子睡在那里,不过,与其他小孩不同的是,在他旁边还睡着一只快跟他差不多大的大狗。

邵玄睁开眼,看看已经照到肩膀处的阳光,揉了揉眼睛,爬起来收拾身下铺着的干草。见到邵玄的动作,旁边那只原本闭着眼睛的大狗就迅速起身,乖乖蹲在旁边,以便让邵玄将刚才压着的干草收拾起来。

捆好干草之后,邵玄一手提着那捆干草,一手牵着狗绳,走出洞口。

邵玄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如原始部落一般的地方,成为这个位于荒山野岭中的部落里的小屁孩已经大半年了,这具身体的原身很瘦弱,大概是生病没能熬过来,再不习惯这具身体,也只能咬牙撑着,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邵玄从没想过会真的来到这样一个地方,这里跟曾经所了解的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有很大的不同,这里的人外貌看起来没多特别,但本质却不然。

见过一个普通人单手托起水缸大的石头还能屁事没有地在街上遛弯吗?

见过普通人不借助其他工具一跃三层楼高,从十来米的树上跳下来还能稳稳站住吗?

反正上辈子邵玄没见过,这辈子……每天都能见到!

至于刚才出来的那处石窟,原名叫“伏牛洞”,因为洞看上去像是一只被揍趴下的牛,名字是被当年部落的“巫”取的名。

不过近千年过去,岁月更替,部落繁衍生息,都在外面自建房屋了,这个洞最后被用作收留部落的孤儿,从而也被部落的人们称为“孩儿洞”,那里住着的孩子都是没有亲人照料的,部落的人也不愿意收留,总的来说,“孩儿洞”就是部落里的孤儿院。

邵玄来到这里之后,就没有见过其他部落的人,听说,这处山脉就只有他们“炎角”一个部落。

孤立的部落,自给自足的生活。

牵着狗,邵玄慢悠悠走着。

没多久就见到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木屋,其中也有部分是用木头和石头、草泥等造的,相比起前者,木石建造的屋子要稍微大一些,看上去也要坚实一点,这些屋子算得上是近山脚这一带的豪宅了。

不管是那些木屋还是木石“豪宅”,在邵玄看来都是简陋得不像话的建筑。不过,在这里呆久了之后,邵玄还挺渴望有个属于自己的木屋的,只是,现阶段无法实现。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出来了活动了,男人们已经拿着自己的石制工具出来打磨,方便下次狩猎的时候将石刀带出去,女人们也有自己的活,缝制兽皮、晒制食物等。

邵玄经过的时候不少人视线往那边飘,不是看邵玄,而是盯着邵玄牵着的那生物,眼中带着贪婪垂涎之色,咽着唾沫。

在他们眼里,邵玄牵着的就是一大块肉,足够他们吃几顿的,早起劳作还饿着肚子的人眼睛都绿了。

但大家在看到那只脖子上戴着的东西之后,还是不甘地忍住了过去抢夺的意图。那是“巫”的纹牌,意味着那只是巫的东西,他们不敢动。

在他们眼中,邵玄也就是帮巫看着那匹狼而已。是的,跟在邵玄身边的其实是一匹狼,生于山脉之中,只不过它幼年时候被一位部落里外出狩猎的战士碰到,带回来给邵玄吃,而恰好那时候部落的巫经过,留下了一块带着巫纹的纹牌,便离开了,邵玄给那匹狼取名为“凯撒”,也是邵玄上辈子养过的狗的名字,他将凯撒当狗一样养在身边,直到现在。

这里的人思维很奇怪,明明相当敬重巫,见到巫给了一块纹牌与邵玄之后,对邵玄的态度却并没有多少转变,只是忍着不去将凯撒宰了吃而已。

至于其他的,该咋咋地,毕竟巫也没说让大家去帮邵玄。

巫那样的大人物,哪有时间去理会个孩子,时间一长,大家也就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带着狼的孩子了,凯撒从一个牙没长齐的幼崽到现在这么大,巫就没再出现过。

只不过让近山脚区的人纳闷的是,邵玄为什么叫凯撒狗?

狗又是什么?

这个疑问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大家没去在意了,懒得去在意,去忙更重要的事情——食物。

邵玄对于周围的视线已经习惯,若无其事地牵着凯撒继续走,部落里的人就算贪婪也不会去抢巫的东西,就如石麒说过的那样,巫在部落里的地位相当高。

至于为什么那位居住于山上那片“权贵区”、地位在部落数一数二的巫,会给邵玄这个睡“孩儿洞”的存在感低微的人一块贵重的纹牌,归结于邵玄当时提过的一个词——“饲养”。

原本那时候邵玄说的是将还是个小狼崽的凯撒养大一点再吃,而碰巧经过的巫听到了,让邵玄将它养大,为了防止部落的人去抢夺,巫留下了一块纹牌,牌子被套在凯撒脖子上。

那位“巫”对于饲养很感兴趣,但这大半年来那老头却从未出现过。所以,邵玄对于那老头的印象是——不负责任的老神棍。你们以为养狼很容易吗?每天被周围那些眼冒绿光的人盯着,没个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早就成神经病了。

总而言之,养凯撒完全因为一个偶然。

生活何其艰难!虽然孩儿洞那边食物都是由部落解决,但还是饿啊。

邵玄无奈地叹了口气,看向前面,然后眼角一抽。

前面有个人扛着根石棍,那石棍两米来长,形状如棒球棍一般,却比棒球棍粗得多。

这玩意儿够厚重,按邵玄上辈子的标准来讲,就算能扛起来也相当吃力,但那人却像只是扛着个普通锄头似的轻松,慢悠悠打着哈欠往山上走,大概是要去跟他们狩猎队的人商议狩猎的事情。

这就是这里的人,正常人。至于邵玄,他现在属于尚未觉醒图腾之力的弱势群体,等他成长到十岁左右觉醒了图腾之力,才能算得上是部落里拥有外出狩猎能力的普通战士。

图腾之力,是部落衡量能否成为狩猎战士的唯一标准。

至于到底什么才是图腾之力,邵玄不清楚,也许到时候就能明白了。

此刻,走在邵玄前面的那位一副没睡醒样子的大叔压根没察觉到他穿着的兽皮做成的皮短裤快滑到膝盖了,光天化日之下若无其事地遛鸟。周围的人见到也没啥反应。

邵玄忍了忍,还是出声道:“前面那位扛棒子的大叔,你皮裤掉了!”

走在前面的人在邵玄喊第三声的时候才打着哈欠转过身,往邵玄那边扫了眼,视线在凯撒身上停留了约莫半分钟,才垂头看看滑落的裤子,然后淡定地提裤子,系皮绳,继续扛着棒子往山上走。

邵玄没再多嘴了。

对部落里的人而言,礼义廉耻?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不能吃你说个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