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我是谁(29)

高保国又拿起那个牛皮纸信封,看了一会那个神秘的名字,又去看信封的背面。

“怎么了?”叶娉见舅舅神色有点奇怪,问道。

“没什么,只是没有想到这个信封居然来自那么远的地方。”

“是哪儿的信封?”叶娉坐到舅舅身边,也好奇地观看信封的背面。

高保国念道:“印量1万枚,2008年7月出品,GZ省邮政局监制,GY市东风纸张印刷厂。”

“GZ省GY市?”叶娉吃了一惊,“我还没想到要查看信封背后的这些信息!”

高保国出神一会,奇怪道:“难道那个梅芳华是GZ省GY市的人?”

叶娉将信将疑道:“是吗?只凭一个信封就能确定?”

“当然不能肯定,但这个信封明显没有邮寄过,而我们省跟GZ省相隔十万八千里,那么远的信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会不会是那家印刷厂在我们省有业务?所以我们这儿能买到那个印刷厂生产的信封?”

“这种可能性极小。信封一般不可能卖得这么远,大都是在本地或者邻近的城镇销售。你看:这批印量才1万枚,这点量要运到我们这么远的地方来卖,怎么能赚到钱?”

叶娉虽然不太懂这些事情,但也觉得舅舅分析得很有道理。喃喃道:“这个人也真怪,哪儿没有信封卖,怎么把一个信封带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

两人猜想一会后,因为没有其他线索,也就懒得猜了。

叶娉见两人都没有预想的那样高兴,有点扫兴。也懒得细数钱的张数了,拿起电视的遥控板,开始搜寻自己爱看的节目。

高保国和高学琴商量几句后,决定明天先将钱存进银行再说。

高保国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叶娉,忽然问道:“你们学校那个大沟里发现了一个人头骷髅,学校里有没有同学风言风语什么?”

叶娉微微一惊,“舅舅你也听说了?”

高保国苦笑道:“你舅舅什么事不知道?我不但听说了,而且听说的情况一定比你们学生还要多!”

叶娉虽然知道舅舅一向爱说大话,但也知他这话一定不假。

舅舅虽然文化不高,又不上网,又不天天看报纸,但却是一个消息灵通人士。城市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总能听到。大到官场沉浮,小到青皮斗殴,几乎各个阶层的新闻,无远弗届。

“舅舅你听说了些什么?是不是公安局……破案有进展了?”

高保国不动声色地看着外侄女,说道:“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叶娉纳闷道:“舅舅你打什么哑迷!”

高保国看叶娉神色很紧张,心里微微一沉。顿了一下才说道:“听说XX区有家人听到消息后,第二天就跑去公安局报案,他们怀疑那是他们失踪了五年的儿子……”

“哦,那……是不是呢?”

“结果不是。”

“怎么知道不是?”

“因为两点不相符。一是时间上不吻合,他们的儿子是五年前失踪的,但那个被害人却是二十年前遇害的。二是性别不吻合,那个被害人是个女性。”

“天哪,那个女人真可怜,被坏人杀害后,过了二十年才被人发现她的头骨……”

叶娉发呆半晌,才又问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公安局还能破案吗?”

高保国叹息一声,“我估计公安局不会立案。”

“不会立案?!为……为什么?这可是命案呀!”

“是呀,人命关天,怎能因为时间太久就不查了?”高学琴也很奇怪哥哥为何会那样想。

高保国抽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用力扔到地上,又用脚踩灭烟头后,说道:“你们不懂。对于犯罪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过了1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1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2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母女俩听了,都很吃惊。叶娉道:“舅舅,你是听别人讲的吧?”

高保国苦笑道:“我是听一个战友讲的,他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天他来我的洗车店洗车,我们聊了一阵,恰好聊到了这件事情。”

他端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开水,接道:“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就算经过了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继续追诉。

“另外还有几种情况可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种情况是:在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嫌疑人逃跑,是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而且,在追诉的有效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的,要重新计算追诉期限。因此,除非犯罪不被发现,一般都要受到刑事追诉。”

高保国记性很好,常常听了甲人的话后,会比较完整地转述给乙人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一般不会说出自己是听别人讲的。但问话的不是外人,而且叶娉和高学琴都不会相信他对法律了解得这样详细,因此他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老实讲了。

母女二人听了一时都没有说话。

屋子里沉默一阵后,高保国才又说道:“公安机关到底立不立案,也不一定。但我那个战友估计,有很大难度。因为就算立案了,也非常难破案。”

叶娉想了想,说道:“那个被害人的家人应该报过案吧?就算她的家人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被人杀死了,但一个大活人失踪了,不会不报案吧。”

高保国道:“可能报案了,但公安机关不一定会立案。”

“为什么?”

“假如当时只以为是走失了,公安机关就可能不立案。除非有迹象,怀疑失踪人是被杀害了,或者是被拐卖了等情况,才会立案。”

叶娉点点头,一时提不出新的问题。

但她的脑子里却在想一个古怪的问题:“假若我就是被这个女人附身了,她为我报了仇,我是不是也该回报她?帮她查出那个凶手,让杀人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只有这样做,她的灵魂才会安息,才会……离开我的身体?”

又想:“可是要想查出她是被谁杀害了,首先就得查明她究竟是谁?我怎么查得出来呢?除非……她给我一些提示,甚至直接投梦给我,告诉我她是谁!”

她在心里幻想自己象个侦探一样,在她的帮助下,一步一步地逼近事情真相的画面,觉得既恐怖又刺激。

正自遐想,忽听舅舅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他今天来妹妹家吃饭,只是想看看叶娉,看她对那些“鬼画桃符”是否有很大的反应。如果反应太大的话,就说明她确实已成了鬼的替身。那自己就会按那个阴阳先生说的做,带叶娉去阴阳先生家里,让他再为她施法辟邪。

但看叶娉的表现,似乎对那些东西没有过分的恐惧和不适感,因此放了大半心。

高学琴也跟哥哥一样,认为女儿并没有什么问题,心想可能真象叶娉说的那样,只是左脑开了窍而已,是自己和哥哥多想了。因此也没有挽留哥哥。

高保国道:“把钱放好,明天中午12点钟过后,如果还没人打电话来认领这笔钱,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陪你一起去银行存钱。”

高学琴道:“好。”